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10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金鹏矿业购买铅精矿时,计价原则为铅精矿中含铅、银、金的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铅精矿中含铅、银、金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属铅冶炼行业,金鹏矿业生产的铅精矿为公司正常生产所用,截止2014年9月18日,公司已向金鹏矿业采购铅精矿共计2,066万元。2014年9月19日~2014年12月31日,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为规范公司与金鹏矿业的交易行为,公司将与其签订的《购货合同》提交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并已审议通过。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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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10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金鹏矿业购买铅精矿时,计价原则为铅精矿中含铅、银、金的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铅精矿中含铅、银、金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属铅冶炼行业,金鹏矿业生产的铅精矿为公司正常生产所用,截止2014年9月18日,公司已向金鹏矿业采购铅精矿共计2,066万元。2014年9月19日~2014年12月31日,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为规范公司与金鹏矿业的交易行为,公司将与其签订的《购货合同》提交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并已审议通过。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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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10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金鹏矿业购买铅精矿时,计价原则为铅精矿中含铅、银、金的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铅精矿中含铅、银、金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属铅冶炼行业,金鹏矿业生产的铅精矿为公司正常生产所用,截止2014年9月18日,公司已向金鹏矿业采购铅精矿共计2,066万元。2014年9月19日~2014年12月31日,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为规范公司与金鹏矿业的交易行为,公司将与其签订的《购货合同》提交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并已审议通过。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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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8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白银、电解铅的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银价为计价依据,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对其电解一车间进行改造,车间原用小阳极板更换为大阳极板,从而需要外购电铅、白银进行极板加工。该车间改造共需电铅780吨、白银5.5吨。上半年度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金额为电解铅7,847,435.89元,白银23,003,281.22元,预计全年交易额电解铅1200万元,白银4300万元。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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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8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白银、电解铅的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银价为计价依据,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对其电解一车间进行改造,车间原用小阳极板更换为大阳极板,从而需要外购电铅、白银进行极板加工。该车间改造共需电铅780吨、白银5.5吨。上半年度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金额为电解铅7,847,435.89元,白银23,003,281.22元,预计全年交易额电解铅1200万元,白银4300万元。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8474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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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8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白银、电解铅的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银价为计价依据,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对其电解一车间进行改造,车间原用小阳极板更换为大阳极板,从而需要外购电铅、白银进行极板加工。该车间改造共需电铅780吨、白银5.5吨。上半年度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金额为电解铅7,847,435.89元,白银23,003,281.22元,预计全年交易额电解铅1200万元,白银4300万元。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003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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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8069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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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409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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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076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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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9119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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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1749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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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302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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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2534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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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4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概述
公司关联方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铅电解系统原计划2013年投入生产,其生产的粗铅将用于满足自身铅电解系统的需要,不再外售。但截止2013年6月30日,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铅电解系统未投入生产,其生产的部分粗铅继续向公司销售,上半年度公司与其该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7,203,963.19元。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2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签订的购买粗铅的《购货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蔡亮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以上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2012年5月11日,该议案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购买粗铅的《购货合同》。 合同约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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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217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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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7612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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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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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213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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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5351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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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657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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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5022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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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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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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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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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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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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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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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
交易简介 |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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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4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二)预计2012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类型:采购商品、销售商品、销售商品、销售商品
关联交易内容:铅渣、铜渣、银浮选渣、氧化锌系列、 白银、电解铅
2012年交易预计总金额:350,000,000、85,000,000、25,000,000、10,000,000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
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
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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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7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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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4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二)预计2012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类型:采购商品
关联交易内容:购粗铅
2012年交易预计总金额:800,000,000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
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
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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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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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4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二)预计2012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类型:采购商品
关联交易内容:铅矿粉、银矿粉、金矿粉
2012年交易预计总金额:150,000,000、150,000,000、50,000,000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
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
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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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4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内蒙古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二)预计2012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类型:采购商品
关联交易内容:粗铅
2012年交易预计总金额:400,000,000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
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
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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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24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向青海西豫购买粗铅时,粗铅中含铅、银、金的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粗铅中含铅、银、金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
(1)粗铅的价格根据其含铅的品位按合同签订日当月上海有色金属网1﹟铅锭平均价倒减双方协商的加工费计价;加工费根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粗铅中含金的价格根据其含金的品位按合同签订日当月上海黄金 |
交易简介 |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我公司全资子公司豫光金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科技”)与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矿业”)共同出资组建,其中,豫光科技持有青海西豫49%的股份,西部矿业持有青海西豫51%的股权。根据相关规定,青海西豫为我公司的关联方。2010 年5 月18 日,青海西豫10 万吨粗铅冶炼项目建成投产。根据豫光科技和西部矿业出资协议约定,青海西豫产品(粗铅)分别向西部矿业和公司各销售50%。为规范公司与青海西豫的交易行为,公司拟与其签订《购货合同》,购买其产品粗铅。上述关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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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964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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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3925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934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513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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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251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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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内蒙古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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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852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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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260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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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济源市豫光金铅集团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0442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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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洛恒达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683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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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307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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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620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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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4733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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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190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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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铁路专用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出租办公及住宿用房、职工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73051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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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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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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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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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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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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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10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7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为其8万吨/年铅冶炼烟气尘综合治理工程技改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公司持有瑞峰公司15%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技术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公司于2009年7月9日与瑞峰公司签署了《技术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内容
公司为瑞峰公司8万吨/年铅冶炼烟气尘综合治理工程技改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及工人培训,并在该项目试产后一年内,免费为瑞峰公司提供后续技术支持。公司应保守在为瑞峰公司服务期间的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该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成果或专利属于瑞峰公司所有,我公司有无偿使用权。
2、技术服务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技术服务费用为人民币捌佰万元(RMB 8,000,000)。支付方法为:技术服务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200万元;工程全部建成(所有设备全部安装就位,具备试车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400万元;生产线全部试产,产出合格产品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200万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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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10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7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拥有的位于济源市克井镇佃头村的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的四宗土地均位于济源市克井镇佃头村,面积分别为:29224.61平方米、9035.22平方米、2158.13平方米、20363.68平方米。济源市金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9年4月1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济土估(2009)(估)字第58号《土地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
总价 单价 面积
宗地 (元/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宗地 1 113.75 29224.61 332.43
宗地2 113.75 9035.22 102.78
宗地3 113.75 2158.13 24.55
宗地4 113.75 20363.68 231.64
合计 60781.64 691.4
经评估,上述四宗土地评估值为691.4万元,双方以此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陆佰玖拾壹万肆仟元整(RMB 6,914,000)。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截至于2021年3月8日。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6914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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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济源市豫光金铅集团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735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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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5118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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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7600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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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洛恒达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7445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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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345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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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9801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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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6639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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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346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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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197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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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76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226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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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9479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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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343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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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998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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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铁路专用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出租办公及住宿用房、职工餐厅及澡堂等辅助性服务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601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向铅盐公司销售电解铅、铅钙合金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或参考公司向其他第三方销售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公司向矿产品购买铅精矿的价格,按市场价格或参考公司购买其他第三方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铅盐公司向公司提供铁路专用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出租办公及住宿用房、职工餐厅及澡堂等辅助性服务,有国家、地方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相关规定,无统一收费标准的,根据实际成本加5%的利润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2009 年,公司的关联方铅盐公司正常生产需购买公司的产品电解铅、铅钙合金,为规范公司与其的交易行为,公司拟与其签订《供货合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向铅盐公司销售电解铅、铅钙合金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或参考公司向其他第三方销售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公司向矿产品购买铅精矿的价格,按市场价格或参考公司购买其他第三方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铅盐公司向公司提供铁路专用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出租办公及住宿用房、职工餐厅及澡堂等辅助性服务,有国家、地方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相关规定,无统一收费标准的,根据实际成本加5%的利润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2009 年,为确保公司原料供应,公司需从关联方矿产品公司购买铅精矿并签订《购货合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向铅盐公司销售电解铅、铅钙合金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或参考公司向其他第三方销售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公司向矿产品购买铅精矿的价格,按市场价格或参考公司购买其他第三方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铅盐公司向公司提供铁路专用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出租办公及住宿用房、职工餐厅及澡堂等辅助性服务,有国家、地方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相关规定,无统一收费标准的,根据实际成本加5%的利润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2009 年,公司正常经营需铅盐公司提供一些必要的辅助性服务,公司与铅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铅盐公司向公司提供铁路专用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出租办公及住宿用房、职工餐厅及澡堂等辅助性服务,公司每年支付铅盐公司4,730,511.39 元的服务费。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33486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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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8305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422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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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洛恒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123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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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乌拉特中旗天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2716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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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17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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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568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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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359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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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193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119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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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213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8034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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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882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601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乌拉特中旗天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从其他第三者购买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向集团公司和锌业公司销售铅基合金、纳米氧化锌和电解铅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销售给其他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从其他第三者购买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向集团公司和锌业公司销售铅基合金、纳米氧化锌和电解铅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销售给其他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从其他第三者购买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向集团公司和锌业公司销售铅基合金、纳米氧化锌和电解铅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销售给其他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从其他第三者购买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向集团公司和锌业公司销售铅基合金、纳米氧化锌和电解铅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销售给其他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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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1-28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洛恒达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从与恒达公司规模和条件相当的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甘洛恒达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投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主要从事铅锌矿山的探矿、采矿、选矿及矿产品购销业务的矿山企业。公司向甘洛恒达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截止2007年10月31日,甘洛恒达矿业有限公司的供货金额为3062.83万元,预计2007年全年的供货金额为6000万元。为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公司拟与其签订有效期为三年的购买铅精矿合同,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标的
为保证公司原料供应,公司分别向关联方恒达矿业购买铅精矿并与其签订为期三年《购货合同》。
2、定价原则
公司向甘洛恒购买铅精矿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从与恒达公司规模和条件相当的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
3、结算方式
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参照有关服务及正常业务确定,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
4、合同的有效期
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
5、生效条件
公司与恒达矿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在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且合同的签署促进了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规范,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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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3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公司原料供应,公司分别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买废铅和铅渣、铜渣及银浮选渣,公司拟分别与其签订《购货合同》;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需购买公司产品白银和氧化锌,公司拟与其签订《供货合同》。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标的
为保证公司原料供应,公司分别向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回收公司、锌业公司购买废铅及铅渣、铜渣、银浮选渣;锌业公司因正常生产需要需购买公司产品白银和氧化锌。
2、定价原则
公司向回收公司及锌业公司购买废铅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从与回收公司规模和条件相当的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向锌业公司销售白银和氧化锌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销售给与锌业公司规模和条件相当的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
3、结算方式
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参照有关服务及正常业务确定,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
4、合同的有效期
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
5、生效条件
公司与回收公司、锌业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在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且合同的签署促进了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规范,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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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0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向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铅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电解铅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销售给与公司规模和条件相当的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使用公司产品电解铅,公司拟分别与其签订《供货合同》。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向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铅盐公司销售电解铅;公司正常经营需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水、电、汽等必要的辅助性服务。
2、定价原则
公司向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铅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电解铅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销售给与公司规模和条件相当的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
3、结算方式
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参照有关服务及正常业务确定,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
4、合同的有效期
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
5、生效条件
公司与集团公司、铅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在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且合同的签署促进了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规范,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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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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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0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蓄电池等产品,也需公司供应电力,公司拟与其签订《综合服务协议》。 公司现有的设备改造、维修、制作及安装能力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公司拟收购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厂制修分厂。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标的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蓄电池等产品,也需公司供应电力,双方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公司现有的设备改造、维修、制作及安装能力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经与集团公司协商,公司拟收购集团公司制修分厂。
2、定价原则
公司与豫光集团之间提供各项服务的费用标准依下列顺序确定: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标准,但河南省、济源市有统一规定的,执行适用河南省、济源市的地方规定;在无a、b两项所列的收费标准时,可根据实际成本加5%的利润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公司制修分厂所属资产以2005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收购价格参考评估值6,186,172.86元,以制修分厂帐面值6,166,263.34元为准。
3、结算方式
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参照有关服务及正常业务确定,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
4、合同的有效期
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
5、生效条件
公司与集团公司、铅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在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公司与豫光集团的《综合服务协议》及《资产收购协议》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且合同的签署促进了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规范,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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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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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0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0643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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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0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省济源黄金冶炼厂矿产品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7194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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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0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8204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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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0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997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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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0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094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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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0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259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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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06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601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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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6-0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基本情况:预计金额不超过27000万元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是铅精矿和废铅,是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因为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矿灯、蓄电池和氧化铅的主要生产原料是电解铅;公司未设置保卫、职工食堂等生产辅助机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保卫、职工食堂、卫生绿化、通勤等服务由关联方提供,公司需使用关联方的铁路专用线来运输公司产品和原料。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交易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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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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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6-0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省济源黄金冶炼厂矿产品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基本情况: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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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6-0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基本情况:预计金额不超过13500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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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6-0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基本情况:预计销售白银金额不超过530万元;电解铅金额不超过230万元;氧化锌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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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6-0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基本情况:预计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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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6-0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或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60.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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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1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生产铅、锌精矿为主的矿山生产企业,河南省济源黄金冶炼厂矿产品公司是以矿石的代购代销为主要业务的贸易企业,为拓宽公司原料供应渠道,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公司拟与其签订购买铅精矿协议。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向甘洛矿业、矿产品公司采购铅精矿并签署采购合同;
2、定价原则
公司向甘洛矿业、矿产品公司采购的铅精矿及矿粉中银金属量价格的价格,严格按市场定价,并参考其销售给与公司规模和条件相当的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金金属量执行国家计划价格。
3、结算方式
货款均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
4、合同的有效期
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
5、生效条件
公司与甘洛矿业、矿产品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公司与豫光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国内铅精矿供应日趋紧张的市场条件下,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铅精矿,可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优质原料的供应,部分缓解公司采购铅精矿的压力,为公司的稳定连续生产提供保障,且采购合同的签署促进了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规范,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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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1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白银,公司拟向其销售白银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标的
向豫光集团销售白银并签署供货合同。
2、定价原则
公司向豫光集团销售的白银价格,严格按市场定价,并参考其销售给与公司规模和条件相当的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
3、结算方式
货款均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
4、合同的有效期
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
5、生效条件
公司与甘洛矿业、矿产品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公司与豫光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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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2-27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提供给和公司规模与条件相当的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公司原料供应渠道,缓解公司原料市场的供应压力,2003年,公司从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公司”)购买废铅,交易金额为15384285.34元。由于国内废铅收购渠道不规范,公司每年收购废铅的交易额不确定。为规范今后公司与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公司的交易行为,公司拟与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公司签订《购货合同》。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向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购买废铅,并与其签订《购货合同》。
2、定价原则
有色金属回收公司提供给股份公司的废铅的价格,应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提供给和公司规模与条件相当的第三者同样产品的价格。
3、结算方式
货款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
4、合同的有效期
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
5、生效条件
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和关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规范,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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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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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3-18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因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需使用公司产品电解铅,双方于2000年1月在河南济源市签订公司向集团公司供应电解铅的《供货合同》,该关联交易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2002年双方该项关联交易额为5,650,826.64元。该合同于2003年1月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集团公司重新签订《供货合同》,有效期为三年。电解铅的销售价格参照与其规模和条件相当的无关联第三方同样产品价格确定;结算货款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65083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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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3-18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因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铅盐公司")生产需使用公司产品电解铅,双方于2000年1月在河南济源市签订公司向集团公司供应电解铅的《供货合同》,该关联交易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2002年双方该项关联交易额为5,902,438.58元。该合同于2003年1月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集团公司重新签订《供货合同》,有效期为三年。电解铅的销售价格参照与其规模和条件相当的无关联第三方同样产品价格确定;结算货款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9024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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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3-18 |
甲公司 | 豫光金铅 |
乙公司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因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相互提供综合性服务,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00年1月在河南济源市签订《综合服务协议》,该关联交易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2002年双方该项关联交易额为2,583,000.00元。该合同于2003年1月到期,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双方签定了《综合服务协议》。服务的价格,国家或地方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规定无规定收费标准的,根据实际成本加5%的利润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服务费用根据服务的内容,实行按月或季度结算。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83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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