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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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本次交易事项的情况
为妥善解决公司、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燃气”)、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集团”)三方债权债务问题,公司与其他两方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如下: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南昌燃气尚未支付公司煤气款24783592.90元,同时,控股股东方大钢铁集团(原名: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支付南昌燃气煤气管道改造工程款(以下简称“工程款”)8072820.00元。

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南昌燃气将方大钢铁集团尚未支付的工程款8072820.00元冲抵公司煤气款。公司同意上述方案。

二、本次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公司
乙方:南昌燃气
丙方:方大钢铁集团

乙方承诺16710772.90元煤气款分五年偿还,具体还款时间和金额如下: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乙方每年向甲方偿还3350000元,支付方式为每年每季度向甲方偿还837500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偿还3310772.90元,支付方式为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偿还827693.22元,直至还清为止;乙方有权提前偿还欠款。

乙方未按此协议履行,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当期全部已逾期应付款项的0.05%的违约金(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

丙方在2014年6月30日前将煤气款8072820.00元支付至甲方。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807282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2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及其控股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电销售合同》、《原料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预计201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亿元以上。
  经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2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及其控股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电销售合同》、《原料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预计201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亿元以上。
  经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2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及其控股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电销售合同》、《原料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预计201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亿元以上。
  经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2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南昌电力局颁布省电网销售电价执行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及其控股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电销售合同》、《原料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预计201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亿元以上。
  经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6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2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及其控股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电销售合同》、《原料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预计201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亿元以上。
  经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2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及其控股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电销售合同》、《原料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预计201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亿元以上。
  经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9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2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及其控股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电销售合同》、《原料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预计201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亿元以上。
  经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91.9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2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及其控股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电销售合同》、《原料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预计201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亿元以上。
  经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61.3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2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南昌电力局颁布省电网销售电价执行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及其控股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电销售合同》、《原料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预计201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亿元以上。
  经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95.5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2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及其控股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电销售合同》、《原料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预计201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亿元以上。
  经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30.1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协议将原《互保协议书》项下互保债券和贷款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 (2)担保范围为本补充协议项下互保债券和贷款总额12亿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交易简介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持有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方大特钢67.17%的股权。
公司于2010年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方大特钢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双方签署的《互保协议书》,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公司债券或向银行贷款提供互保,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截止公告日,公司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亿元业务,尚未发生。为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公司拟签订《互保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原《互保协议书》约定之互保金额由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12亿元(含12亿元)。
该项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1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次租赁资产净值18,948,159.20元,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费用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
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
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集团”)租赁资产使用,2013年度租金人民币390万元。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租赁方大钢铁集团合法拥有的实物资产使用,本次租赁的资产不存在
抵押、诉讼或查封等情况,租赁资产状态良好,能正常使用。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确定合理,有利于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
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9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14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元提供续保,期限一年。
上述事项系2010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0年8月31日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互保范围内事项(详见2010年8月13日、2010年9月1日分别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方大特钢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担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钟崇武、汪春雷、何忠华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亦已回避表决。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1.7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47.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56.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62.8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83.7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与关联方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等,预计2013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650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与关联方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等,预计2013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650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与关联方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等,预计2013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650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与关联方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等,预计2013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650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与关联方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签订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等,预计2013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650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7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1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兰州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提供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12年10月2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方大炭素在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近日,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化工”)提供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2012年6月4日,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方大化工在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陆亿元中的人民币壹亿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58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9%,无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8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达铁选”)为稳定客户市场,促使效益最大化,拟与关联方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向方大国贸临时采购铁精粉,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约人民币5,000万元。
由于电力供应因素,同达铁选产量的增加受到一定影响。为促使企业效益最大化,同达铁选拟临时向关联方采购少量铁精粉,实现规模销售,以获取批量加价,符合公司及同达铁选利益和经营的实际需要。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7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与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矿业”)签订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等,预计2012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7,57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
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7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与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矿业”)签订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等,预计2012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7,57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
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7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与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矿业”)签订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等,预计2012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7,57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
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7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与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矿业”)签订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等,预计2012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7,57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
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7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与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矿业”)签订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等,预计2012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7,57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
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7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执行市场定价政策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与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胜矿业”)、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矿业”)签订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炭素制品合同》、《铁矿交易合同》等,预计2012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7,57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
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各项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09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执行市场价。
交易简介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矿业")采购铁矿产品,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47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09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执行市场价。
交易简介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矿业")采购铁矿产品,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47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6-18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约定,上述贷款的年利率以同期债权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为准。
交易简介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
钢公司”)借款5-10 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借款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3、借款金额:人民币5-10 亿元
4、借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后内的12 个月内,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在延长借款期12 个月。
5、借款用途:用于方大特钢流动资金周转。
6、本次借款期限届满日,公司必须主动按期、足额将本金和利息汇至贷款人制定的银行账户。本借款为循环额度,借款人可以在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7、上述贷款的年利率以同期债权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为准。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6-04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消除公司与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钢公司”)可能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经协商,公司于2010 年6 月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托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托管辽宁方大集团全资子公司乌钢公司100%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托管股权的范围
本次托管的股权为辽宁方大集团所持有的乌钢公司100%股权。
(二)托管股权的期限
本次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全资子公
司乌钢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
(三)托管报酬与支付
本公司每年按照乌钢公司当年净利润的百分之一(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向辽宁方大集团收取托管费用。若乌钢公司净利润为负,辽宁方大集团当年向方大特钢支付托管费用50 万元人民币。实际托管期间不满一年的,托管费用应按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托管月份计算辽宁方大集团于托管次年的3 月31 日前向本公司支付上年的托管费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5863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1-2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签订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电极交易合同》等,经2010 年1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汪春雷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亦是方大炭素控股股东。公司与南钢公司、方大炭素之间交易为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事项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1-2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无偿使用
交易简介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签订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电极交易合同》等,经2010 年1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汪春雷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亦是方大炭素控股股东。公司与南钢公司、方大炭素之间交易为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事项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1-2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无偿使用
交易简介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签订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电极交易合同》等,经2010 年1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汪春雷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亦是方大炭素控股股东。公司与南钢公司、方大炭素之间交易为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事项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1-2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签订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电极交易合同》等,经2010 年1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汪春雷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亦是方大炭素控股股东。公司与南钢公司、方大炭素之间交易为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事项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1-2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签订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电极交易合同》等,经2010 年1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方大特钢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钟崇武、汪春雷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亦是方大炭素控股股东。公司与南钢公司、方大炭素之间交易为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事项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7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09)第V105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19,600 万元。股东会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19,600 万元。
交易简介(一)交易对方、标的、价格
1、交易对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集团”)。
2、交易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以 下称“标的资产”、“沈阳炼焦”)100%股权。
3、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所评估的结果作为交易价格。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后,本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公告。
4、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8月31 日。
5、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损益的归属: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如交易标的所产生的利润为正数,则该利润所形成的权益归长力股份享有;如产生的利润为负数,由资产出让方以现金全额补偿予上市公司。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19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力股份、公司”)与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签订的200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2008 年12 月31 日已经期满。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公司拟与南钢公司签订200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设备检修、产品等交易合同》、《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设备维修合同》;与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无偿使用
交易简介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力股份、公司”)与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签订的200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2008 年12 月31 日已经期满。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公司拟与南钢公司签订200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设备检修、产品等交易合同》、《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设备维修合同》;与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无偿使用
交易简介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力股份、公司”)与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签订的200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2008 年12 月31 日已经期满。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公司拟与南钢公司签订200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设备检修、产品等交易合同》、《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设备维修合同》;与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力股份、公司”)与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签订的200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2008 年12 月31 日已经期满。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公司拟与南钢公司签订200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设备检修、产品等交易合同》、《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设备维修合同》;与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力股份、公司”)与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签订的200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2008 年12 月31 日已经期满。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公司拟与南钢公司签订200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设备检修、产品等交易合同》、《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设备维修合同》;与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2-23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力股份、公司")与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签订的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2007年12月31日已经期满。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与南钢公司签订2008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设备维修合同》、《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绿化服务协议》、《渣钢挡渣球等交易合同》。
南钢公司为长力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日常发生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且数额较大,长力股份于2008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本次董事会关联董事孙家玉、胡建军、常健、张朝凌、上官勤胜履行了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项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长力股份接受南钢公司提供的运输、餐饮、住宿服务;
2、向南钢公司销售电、生产用循环水、生产用深井水、蒸汽、煤气、瓶氧、辅料、设备维修调试;钢材(自用)等产品。
3、南钢公司向长力股份提供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
4、南钢公司向长力股份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5、南钢公司为长力股份提供渣钢、珠子铁等以及挡渣球、废钢等销售。
6、南钢公司向长力股份提供日常的绿化、卫生保洁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绿化规划。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摘录
序号 单位 合同/协议 服务项目 结算价格 付款方式
1 南钢公司 综合服务协议 运输、餐饮、住宿等 市场价 按月结算
2 南钢公司 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设备维修合同 电 按南昌电力局颁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执行 按月结算
生产用循环水 市场价 按月结算
生产用深井水 市场价 按月结算
蒸汽 市场价 按月结算
煤气 市场价 按月结算
瓶氧、辅料等 市场价 按月结算
设备维修调试 市场价 按月结算
钢材(自用) 市场价 按月结算
3 南钢公司 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 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 无偿使用
4 南钢公司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无偿使用
5 南钢公司 绿化服务协议 日常的绿化、卫生保洁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绿化规划 市场价;新增项目按审核后的造价支付。 按月结算;万元以下项目直接结算
6 南钢公司 渣钢、挡渣球等交易合同 渣钢、珠子铁等供应 市场价 按月结算
挡渣球、废钢等销售 市场价 按月结算
(二) 协议生效期间: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三) 生效条件: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都符合各项规定,并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每单货物单独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无偿使用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无偿使用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海鸥渣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冶金辅料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海鸥绿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新增项目按审核后的造价支付。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按南昌电力局颁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执行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本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本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本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本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28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成本价格加合理利润。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力股份、公司”)与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正在执行的《综合服务协议》、《铁水及工业氧气供应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废钢收购合同》等关联交易协议至2005年12月31日已经期满。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与南钢公司签订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本项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长力股份由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南钢公司采购水、电、风、气、管道气等、铁水、收购渣钢、砣铁、钢砣、牵引料、切头等废钢、租赁部分办公场地、出售氧化铁皮(钢制品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氧化铁)。

本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体:长力股份与南钢公司。
(二)关联交易标的:水、电、风、气、管道气等,铁水、渣钢、砣铁、钢砣、牵引料、切头等废钢、租赁部分办公场地、氧化铁皮。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成本价格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协议生效期间: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五)关联交易生效条件:经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签署成立。
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都符合各项规定,并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本价格加合理利润或市场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26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本价格加合理利润或市场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本价格加合理利润或市场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8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力股份、公司”)由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收购角钢、螺纹钢、圆钢等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头以及渣钢、砣铁等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为此,长力股份与南钢公司于2005年3月24日签署《南钢公司与长力股份之废切头收购合同》关联交易协议。

本项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长力股份由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南钢公司收购角钢、螺纹钢、圆钢等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头以及渣钢、砣铁等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

本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体:长力股份与南钢公司。
(二)关联交易标的:渣钢、砣铁、钢砣、牵引料、切头。
(三)关联交易总额:预计5000-6000万/年。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成本价格加合理利润。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订日期:2003年3月24日
(六)关联交易协议生效期间: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七)关联交易生效条件:签署成立并经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市场变化的需要,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都符合各项规定,并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1-29
甲公司方大特钢
乙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力股份、公司")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需由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供应其生产所需的铁水、焦炉煤气和混合煤气等,为此,长力股份与南钢公司于2003年1月1日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该等关联交易协议已经长力股份股东大会批准生效。鉴于自2003年初以来,全国钢材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带动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南钢公司铁水成本价格上涨,同时根据南昌市煤气市场价格变动,长力股份与南钢公司签订了《关于调整部分关联交易价格的补充协议》,对关联交易之铁水、焦炉煤气和混合煤气的交易价格做出调整。

本项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长力股份根据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从南钢公司采购铁水、煤气等。由于从2003年年初以来,全国钢材产品市场产销两旺、价格持续上涨,带动了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目前,铁矿石资源非常缺乏,南钢公司的铁精粉和球团粉采购均价上涨了200元/吨,焦碳生产成本上涨了300元/吨,南钢公司生产铁水成本价格也随之上涨,同时南昌市煤气市场价格也发生了变动。
根据长力股份与南钢公司签订的《铁水及工业氧气的供应合同》及《综合服务协议》,2003年11月27日,长力股份与南钢公司签订了《关于调整部分关联交易价格的补充协议》,依据成本价格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将铁水价格由原来的850元/吨调整为1,110元/吨,将焦炉煤气价格由原来的0.56/立方米调整为0.513/立方米、混合煤气价格由原来的0.23元/立方米调整为0.36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本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的主体:长力股份与南钢公司。
(二) 关联交易标的:铁水、焦炉煤气和混合煤气。
(三)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成本价格加合理利润。
(四) 关联交易协议签订日期:2003年11月27日
(五) 关联交易协议生效时间:2004年1月1日
(六) 关联交易生效条件:经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七) 有关说明:《铁水及工业氧气的供应合同》及《综合服务协议》合同(详见2003年9月11日在上证所网上披露的《长力股份招股说明书》)内其他项目如:定价原则、质量、技术、标准、检验、运输、货款结算及合同期限等条款均维持原合同不变。

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的调整将导致本公司铁水、煤气的采购成本上升,根据测算,预计影响本公司年生产成本4,010万元;同时根据市场行情,公司产品的产量和价格也相应提高,利润空间不会受到较大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市场变化的需要,符合市场真实价格水平,交易价格的确定、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都符合各项规定,并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合理、价格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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