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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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1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将以市场可比价格为基础,依照公平原则定价。
交易简介 一、交易概述
绿筑光能与精工能源签署了《关于3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承包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由绿筑光能承接精工能源及其下属企业取得的3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上述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因精工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所控制企业——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绿筑光能的正常业务经营行为,有助于公司快速积累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增强公司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的实力,同时提高公司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增强公司在钢结构建筑主业上的综合实力,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0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进度支付款项。
交易简介 一、交易概述绿筑光能与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能源”)签定《佳力纤1.53MWp屋顶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绿筑光能承接佳力纤1.53MWp屋顶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工程(以下简称“上述事项”、“本次关联交易”)。 因建信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所控制企业——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所控制企业绿筑光能的正常业务经营行为。该项目的承接有助于公司积累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的实力,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1243.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28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
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二期)、绿色集成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开展及公司日常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公司对专用设备及其零配件采购等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对此,为规范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与精功集团签署《2014年度专用设备及零配件采购协议》,即: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向精功集团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采购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总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度。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与精功集团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属于业务发展所需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需要,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交易定价按照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9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8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与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墙煌”)签署了关于产品采购的《2014年度产品采购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浙江墙煌可能发生的铝塑复合板等产品采购事项进行安排,约定本年度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2014年与浙江墙煌采购产品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浙江墙煌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业务发展所需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需要,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9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联合投标项目年度内累计金额在10亿元以内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协议。超过该额度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为了充分利用好关联公司——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设集团”)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为公司项目承接提供便利,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与精工建设集团进行联合投标工作。
  因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实际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本次交易价格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回避表决。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联合投标事宜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双方独立报价、独立施工定价公允且不会构成同业竞争,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9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 支付款项。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因新建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二期)需要,于2014年4月与精工建设集团签署了《工程施工合同》,由精工建设集团以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承建精工重钢位于袍江新区马海原一期联合厂房西的工厂及附属设施建设(以下简称“上述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因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实际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所控制企业精工重钢的正常工程发包行为,精工建设集团具备承接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和实力。以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确定的关联交易金额定价公允。厂房的建设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对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5596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9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产品成本加成方式并结合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8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与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筑”)签署了关于产品采购的《2014年度产品销售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上海绿筑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主要为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轻钢产品采购事项进行安排,约定本年度按照产品成本加成方式并结合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上海绿筑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向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关于采购的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绿筑主要从事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民用建筑系统的研发、设计安装等,并主要致力于在澳大利亚等海外人工成本昂贵的国家推广该建筑体系,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向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采购轻钢产品。
上海绿筑与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经公开拍卖的土地价格及资金成本。
交易简介2011年,公司下属控股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与总承包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大连分公司”)签订分包协议,承接盘锦市政府(以下简称“业主”)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的盘锦体育中心一场三馆钢结构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根据项目合同约定,该项目业主方需支付工程款给中建八局大连分公司,由中建八局大连分公司支付给浙江精工。
现业主因资金周转困难,拟通过拍卖土地筹资偿债。为了降低收款风险,避免利益受损,公司拟同意参与土地拍卖。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无意涉及房地产开发。为保证公司的收款安全,同时考虑到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企业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房地产开发能力,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策,拟由精工建设参与土地的招、拍、挂及后续地产开发事宜。同时,浙江精工将该项目合同项下对应债权转让给精工建设,金额与精工建设竞拍土地支付的实际价款(含税)等值且上限不超过3亿元。目前该项目决算结果尚未得到业主确认,待决算确认后,若中建八局大连分公司所欠工程款金额超过公司转让给精工建设的债权金额,超出部分债权仍由公司所有。
根据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本次债权总价款为精工建设参与招、拍、挂程序最后竞拍所得土地支付的实际价款(含税),且上限不超过3亿元,具体金额待土地拍得后确定。
因精工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债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债务重组
交易金额300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03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由双方按认缴的出资比例缴纳。
交易简介今年以来,关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的鼓励政策层出不穷,光伏电站投资的风险因素不断减少,投资价值显现。为此,本公司关联方——专业从事投资业务的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中建信”)拟进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领域,并与本公司形成投资运营商-EPC工程服务商的产业链上下游关系。鉴于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有其专业的管理要求和资金要求,与本公司主业并不完全相同,故公司无意于将产业链延伸至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端。但通过参股光伏电站投资公司,可以直接促进公司EPC工程服务,并在该行业发展的初期快速积累工程业绩,故本公司拟以参股方式,与中建信合资成立浙江精工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专业从事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和运营。该公司为专业投资公司,计划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中建信以货币方式出资2.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5%;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5%。新能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股东分期缴纳,第一笔资金应在公司注册时到位,出资额为1亿元,由双方按认缴的出资比例缴纳,其中中建信缴纳0.55亿元,公司缴纳0.45亿元。剩余注册资本由双方在其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因中建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故本次投资事宜构成关联事项。
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0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向佳宝聚酯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重钢22.26%的股份,作价标准为上述29,092.20平米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即1,780.44万元。
交易简介鉴于国内外重型、异型钢结构市场的良好发展前景,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重钢”)为项目建设主体,投资12,500万元在绍兴袍江开发区投资建设产能为3.5万吨的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公司在袍江开发区已购得200亩土地,袍江一期工程使用了150亩,本期项目拟利用剩余的50亩土地。但在项目规划建设中,发现原定设备选型以及厂区布置不能完全满足目前市场上对高端重型、异型构件的制作要求。为了加强公司在重型、异型构件制作方面的竞争力,也使生产基地建设保持一定的前瞻性,公司计划扩大土地面积,加大投资额度。鉴于目前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宝聚酯”)下有一块闲置土地与公司二期项目建设基地毗邻,面积为29,092.20平米,符合公司项目建设需求,故采取佳宝聚酯以土地使用权对精工重钢进行增资,之后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的方式实施该交易,上述土地增资及股权转让,均以标的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作价。
根据双方所签署的《增资协议》,佳宝聚酯以29,092.20平米土地使用权对精工重钢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以绍兴方圆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根据该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绍方圆估(2013)咨询字第057号),以2013年8月12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为1,780.44万元。因工商注册要求保证注册资本金30%的现金比例,本公司将同时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919.56万元。增资前,精工重钢的注册资本为5,300万元,公司持有精工重钢100%的股权,增资后,精工重钢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精工钢构持有其77.74%的股份,佳宝聚酯持有其22.26%的股份。
增资工作完成后,佳宝聚酯将立即向本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向佳宝聚酯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重钢22.26%的股份,作价标准为上述29,092.20平米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即1,780.44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精工重钢100%股权。
因佳宝聚酯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780.4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0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绍兴方圆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
交易简介一、情况概述
鉴于国内外重型、异型钢结构市场的良好发展前景,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重钢”)为项目建设主体,投资12,500万元在绍兴袍江开发区投资建设产能为3.5万吨的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公司在袍江开发区已购得200亩土地,袍江一期工程使用了150亩,本期项目拟利用剩余的50亩土地。但在项目规划建设中,发现原定设备选型以及厂区布置不能完全满足目前市场上对高端重型、异型构件的制作要求。为了加强公司在重型、异型构件制作方面的竞争力,也使生产基地建设保持一定的前瞻性,公司计划扩大土地面积,加大投资额度。鉴于目前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宝聚酯”)下有一块闲置土地与公司二期项目建设基地毗邻,面积为29,092.20平米,符合公司项目建设需求,故采取佳宝聚酯以土地使用权对精工重钢进行增资,之后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的方式实施该交易,上述土地增资及股权转让,均以标的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作价。
根据双方所签署的《增资协议》,佳宝聚酯以29,092.20平米土地使用权对精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重钢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以绍兴方圆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根据该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绍方圆估(2013)咨询字第057号),以2013年8月12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为1,780.44万元。因工商注册要求保证注册资本金30%的现金比例,本公司将同时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919.56万元。增资前,精工重钢的注册资本为5,300万元,公司持有精工重钢100%的股权,增资后,精工重钢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精工钢构持有其77.74%的股份,佳宝聚酯持有其22.26%的股份。
增资工作完成后,佳宝聚酯将立即向本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向佳宝聚酯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重钢22.26%的股份,作价标准为上述29,092.20平米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即1,780.44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精工重钢100%股权。
因佳宝聚酯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780.4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联合投标项目年度内累计金额在10亿元以内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协议。超过该额度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为了充分利用好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世纪”)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为公司项目承接提供便利,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投标工作。因精工世纪为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3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放弃表决权。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联合投标事宜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非货币性交易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协议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2013年4月14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与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筑”)签署了关于产品采购的《2013年度产品销售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上海绿筑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主要为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轻钢产品采购事项进行安排,约定本年度按照产品成本加成方式并结合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上海绿筑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向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关于采购的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公司于2013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上海绿筑主要从事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民用建筑系统的研发、设计安装等,并主要致力于在澳大利亚等海外人工成本昂贵的国家推广该建筑体系,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向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采购轻钢产品。上海绿筑与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26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情况概述
近年来,公司在上海的管理团队不断扩大,目前在上海办公的人员已逾500人,分散于徐汇区的莲花大厦、长宁区的维多利亚广场、松江区的诺派建筑工厂等办公场地均已饱和利用,由此带来办公环境拥挤、人员分散难以管控、工作交流成本高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公司拟将上述办公楼出售,置换一个较大面积的办公楼以自用。为了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获得符合公司办公需求的办公楼,公司拟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联合开发商业办公楼。日前,公司与中建信已联合投标中标一地块(联合投标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地块位于上海闵行区莘浜路,其附近将规划建成闵行区CBD商圈,有配套的城市综合体,且已规划在建地铁,周边也已建成多条高架道路,可以直接连接外环出上海,交通非常便利。通过联合开发形式,公司届时将有权以2万元/平米的价格,获得1万平方米的精装修商业办公房屋所有权。该价格大大低于目前周边在售办公楼价格,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购买成本。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6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近年来,公司在上海的管理团队不断扩大,目前在上海办公的人员已逾500人,分散于徐汇区的莲花大厦、长宁区的维多利亚广场、松江区的诺派建筑工厂等办公场地均已饱和利用,由此带来办公环境拥挤、人员分散难以管控、工作交流成本高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同时也为了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获得符合公司办公需求的办公楼,公司拟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联合开发商业办公楼。根据前期调查沟通,公司已锁定位于上海西南片区的一块土地。该地块近期已启动招拍挂程序,故中建信和我公司拟联合投标参与购买土地。 根据投标管理中心要求,公司竞得土地后,将立即与中建信共同组建一家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土地购买、开发、建设、管理等事宜。该新设项目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出资,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建信将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为使参与竞拍土地及后续设立项目公司事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参与、办理土地的竞标、购买、新项目公司的设立;2)授权其在本公司出资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以内,根据竞拍情况决定土地购买价格;3)与中建信就该土地购买事项进行相关协议的签署;4)就新设项目公司的注册文件等资料签署;5)其他与该土地购买相关事宜的资料签署等。
本次拟购买的土地系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升企业形象,吸引高端人才,整合公司资源,顺利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08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2012年9月28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与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墙煌”)签署了关于产品采购的《2012年度产品采购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浙江墙煌可能发生的铝塑复合板等产品采购事项进行安排,约定本年度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与浙江墙煌关于采购的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度。
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浙江墙煌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业务发展所需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需要,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1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产品成本加成方式并结合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2012年7月13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与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筑”)签署了关于产品采购的《2012年度产品采购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上海绿筑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主要为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轻钢产品采购事项进行安排,约定本年度按照产品成本加成方式并结合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上海绿筑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向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关于采购的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
上海绿筑主要从事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民用建筑系统的研发、设计安装等,并主要致力于在澳大利亚等海外人工成本昂贵的国家推广该建筑体系,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向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采购轻钢产品。
上海绿筑与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22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佳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佳宝控股目前持有的精工重钢股权资产转让以截止2010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依据,以注册资本作价。   佳宝控股未来将注资形成精工重钢股权资产的土地使用权以截止2010年11月30日该土地评估值为基础,折价约20%。
交易简介由于公司绍兴生产基地工厂已经达到产能极限,考虑到国内外重型钢结构市场的良好发展前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重钢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拟在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重钢生产基地。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佳宝控股在袍江经济开发区有合适的空地,且愿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为加快工厂建设进度,公司决定选址于此。出于税务及工期进度考虑,在佳宝控股将土地使用权增资入股前,公司拟先委托佳宝控股代建--新设浙精工重钢,待土地增资完成后一并收购。现因土地增资程序尚需时日,而精工重钢经初期筹建后迫切需要资金投入,故公司管理层经讨论决定,拟向佳宝控股收购精工重钢现有100%股权资产,及未来土地使用权增资后形成的100%股权资产。
  根据双方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以精工重钢目前股权资产及土地增资后形成的股权资产为标的,向佳宝控股购买100%的股权资产,其中精工重钢目前的股权资产以其经审计的2010年11月30日净资产4,618,182.39元为基础,以注册资本500万元作价;佳宝控股未来土地增资形成的股权资产,其实际价值体现为土地使用权,故以该土地使用权截止2010年11月30日评估值为基础,适当折价,以不高于3,700万元的总价约定收购(相较目前土地使用权评估值折价约20%,土地增资对应股权资产的转让款需待土地增资程序完成后支付)。上述两部分股权资产转让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万元。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让方:佳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精工重钢现有股权资产及土地增资后形成的股权资产为标的的100%股权。
  3、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4、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共计不超过4,200万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22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工程类别按工业厂房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12%;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规定约定交易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因素。
交易简介精工重钢因新建重型钢结构生产基地需要,于2010年8月与世纪建设签署了《工程施工合同》,由世纪建设以安装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承担精工重钢的工厂及附属工程的土建、安装工作。现因本公司购买精工重钢100%股权,从而使精工重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世纪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公司,故上述工程发包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合同尚未完成部分,即2512.5万元(含税)。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精工重钢厂房及配套办公楼、宿舍工程土建、安装工程
  3、交易价格:本次交易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工程类别按工业厂房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12%;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规定约定交易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因素。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各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4、关联交易金额:2512.5万元人民币(含税),若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该关联交易金额, 超过部分将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另行审议。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1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09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均以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依据。
交易简介2010年11月8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中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望香港”)与精工建设在绍兴分别草签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将公司直接持有的、未带任何限制性条件的浙江墙煌75%的股权,公司控股公司中望香港合法持有的、未带任何限制性条件的浙江墙煌25%的股权出让给精工建设。最终确定出让价格为13,045.96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股权转让款为9784.47万元人民币,中望香港股权转让款为3261.49万元人民币)。精工建设将分别支付9784.47万元人民币、3261.49万元人民币给公司和中望香港购买浙江墙煌合计100%的股权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因精工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受让方: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本公司直接持有的、未带任何限制性条件的浙江墙煌75%的股权、公司控股公司中望香港合法持有的、未带任何限制性条件的浙江墙煌25%的股权。
  3、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4、转让价格:合计13,045.96万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304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09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依据。
交易简介2010年11月8日,公司与精工建设在浙江绍兴草签了关于转让安徽墙煌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将公司合法持有的、未带任何限制性条件的安徽墙煌100%的股权出让给精工建设。最终确定出让价格为8,984.04万元人民币。精工建设将支付8,984.04万元人民币向本公司购买安徽墙煌100%的股权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以下简称"上述事项"、"本次关联交易")
因精工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受让方: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本公司合法持有的、未带任何限制性条件的安徽墙煌100%的股权。
3、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4、转让价格:8,984.04万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8984.0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10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10年8月9日,公司所控制企业轻钢公司与精功科技草签了《精功科技2E、2F车间工程钢结构施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轻钢公司承接精功科技位于浙江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的2E、2F生产车间及附属工程的钢结构工程建设,(以下简称"上述事项"、"本次关联交易")。
因精功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控制的企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轻钢公司拟承接的精功科技位于浙江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2E、2F生产车间及附属工程的钢结构工程建设。
3、交易价格:轻钢公司拟承接精功科技位于浙江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的2E、2F生产车间及附属工程的钢结构工程建设,中标价共计人民币1,388万元(大写:壹仟叁佰捌拾捌万元整)。施工过程工程量调整的以甲方确认的联系单为准,并在项目竣工后在审计价的基础上按合同价同比例下浮结算(材料价格以项目竣工之当月的绍兴市建材价格信息为基准)。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交易生效时间及期限: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各方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经交易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延续至双方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止(包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
6、关联交易金额:协议金额预计为1,388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38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16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截止2010年6月30日资产净值为依据。
交易简介2010年7月14日,上市公司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草签了《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浙江轻钢将一套合法拥有、运转状况良好的聚氨酯生产线设备转让给诺派建材,出让价格按照截止2010年6月30日设备资产净值为定价基础,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11,996,745.46元人民币。诺派建材将支付11,996,745.46元人民币向浙江轻钢购买聚氨酯生产线设备(以下简称"上述事项"、"本次关联交易")。
因诺派建材是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让方: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受让方: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上市公司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运转状况良好的一套聚氨酯生产线设备。
3、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4、转让价格: 11,996,745.46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1996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0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并约定如果本公司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上其他诺派建材客户的同种产品采购价格,则本公司享有索赔权利。
交易简介2010年3月8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与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派建材")签署了关于高档墙面复合板等产品采购的《2010年度采购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诺派建材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购销事项进行安排,约定本年度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与诺派建材之间关于购销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超出2000万元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请审议。因诺派建材是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上述安排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与诺派建材。
2、交易标的: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诺派建材购销事项。
3、交易价格:原则上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并约定如果本公司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上其他诺派建材客户的同种产品采购价格,则本公司享有索赔权利。
4、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用量计算,并每月结算一次,原则上以转帐方式结算。各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5、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度。
6、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协议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0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2010年3月8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与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签署了《2010年度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本年度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安排,与上海精锐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在建筑金属屋面项目承接及实施方面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并为上海精锐提供项目管理顾问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业主通过公司支付给上海精锐的工程款及公司收取的上海精锐项目管理顾问费)应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超出1.5亿元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请审议。因上海精锐是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上述安排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与上海精锐。
2、交易标的:双方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在建筑金属屋面项目承接及实施方面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并为上海精锐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提供项目管理顾问服务。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4、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上海精锐的实际业务额为基础计算。
5、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度。
6、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协议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0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2010年3月8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与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签署了关于产品销售的《2010年度产品销售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主要为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浙江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精锐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产品(主要为铝塑板、铝单板及檩条、钢架等)购销事项进行安排,约定本年度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与上海精锐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之间关于购销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超出5000万元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请审议。因上海精锐是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上述安排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与上海精锐。
2、交易标的: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上海精锐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购销事项。
3、交易价格: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4、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用量计算,并每月结算一次,原则上以转帐方式结算。各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5、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度。
6、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协议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9-23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议案》。公司将承接关联方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纪广场-红街工程"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根据公司与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2009年9月21日签署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公司承接的工程名称:世纪广场-红街工程,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4230万元人民币。因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的上述工程承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本公司与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世纪广场-红街工程"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423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预计4230万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2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8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09年8月26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与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签署了关于产品销售的《2009年度产品销售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将对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主要为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浙江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精锐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产品(主要为铝塑板、铝单板及檩条、钢架等)购销事项进行安排,约定本年度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与上海精锐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之间关于购销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超出3500万元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请审议。因上海精锐是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上述安排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8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09年8月26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世纪")签署了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精工世纪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事项进行安排,这些工程项目包括本年度为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原称"安徽长江彩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后续厂房等工程约1700万元、公司二期宿舍楼建设工程约530万元、以及其他车棚等小额工程。协议约定本年度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与精工世纪之间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关联交易事项,接受精工世纪提供的工程服务,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超出4000万元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请审议。
  因精工世纪是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故本公司上述安排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7-2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控制企业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所控制企业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建")因自身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工厂扩建工程,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建设进度,拟将该工程发包给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建设")。根据上海美建与世纪建设于2008年7月19日签署的《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工厂扩建工程合同》,世纪建设将承担上海美建工厂扩建工程的土建、安装工作,按照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双方暂定合同价款为1100万元人民币。因世纪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前述工程分包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上海美建工厂扩建工程的土建、安装工作,暂定合同价款为11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上海美建与世纪建设。
  2、交易标的:上海美建工厂扩建工程的土建、安装工作。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暂定合同价款为11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约1100万元人民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所控制企业上海美建的正常工程发包行为,世纪建设具备承接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和实力。定价政策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8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安徽长江紧固件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4月23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及安徽长江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紧固件”)签署了关于采购紧固件产品的《关联交易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江紧固件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购销事项进行了安排,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与长江紧固件之间关于购销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1000(不含税,不含本数)万元人民币,超出1000万元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请审议。因长江紧固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故本公司与长江紧固件就购销事项进行的上述安排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主要条款:本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
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价格、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授权、交易的履行及支付、协
议期限、协议的变更、争议之解决、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其它等条款。
2、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与长江紧固件。
3、交易标的:本公司与长江紧固件购销事项。
4、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5、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用量计算,并每月结算一次,原则上以转帐方式结算。各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6、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自协议签署之
日起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
7、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协议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不含本数)。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使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江紧固件间因生产
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购销事项进一步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0-31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7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事宜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钢建筑")因工程建设需要,拟将其承接的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期主厂房土建工程分包给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建设")。根据轻钢建筑与世纪建设2007年10月26日草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轻钢建筑将其承接的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期主厂房建筑面积约60378.5平方米的土建工程分包给世纪建设,按照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双方暂定合同价款为1361万元人民币。因世纪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前述工程分包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轻钢建筑承接的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期主厂房土建工程,建筑面积约60378.5平方米,暂定合同价款为1361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轻钢建筑与世纪建设。
2、交易标的:轻钢建筑承接的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期主厂房土建工程。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暂定合同价款为1361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约1361万元人民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的正常分包行为,世纪建设具备承接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和实力。定价政策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36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8-0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7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绿筑住宅”)将委托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世纪”)、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筑系统”)进行工程建设,并于2007年7月31日草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墨澜亭”工程施工合同》。因精工世纪、上海绿筑系统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前述两项安排均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浙江绿筑住宅拟兴建的绿筑-水墨澜亭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等的总包工程,以及超轻钢住宅体系的设计和制作的分包工程,根据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预计合同价款分别为12000万元人民币、65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浙江绿筑住宅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浙江绿筑住宅拟兴建的绿筑-水墨澜亭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等的总包工程,以及超轻钢住宅体系的设计和制作的分包工程。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分别为12000万元人民币、65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18500万元人民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子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的正常发包行为,精工世纪具备承接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和实力,上海绿筑系统多年从事新型住宅钢结构体系(超轻钢住宅体系)的研发,提供的超轻钢住宅体系的设计和制作符合浙江绿筑住宅的建设要求。定价政策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8-0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7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绿筑住宅”)将委托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世纪”)、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筑系统”)进行工程建设,并于2007年7月31日草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墨澜亭”工程施工合同》。因精工世纪、上海绿筑系统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前述两项安排均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浙江绿筑住宅拟兴建的绿筑-水墨澜亭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等的总包工程,以及超轻钢住宅体系的设计和制作的分包工程,根据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预计合同价款分别为12000万元人民币、65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浙江绿筑住宅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浙江绿筑住宅拟兴建的绿筑-水墨澜亭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等的总包工程,以及超轻钢住宅体系的设计和制作的分包工程。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分别为12000万元人民币、65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18500万元人民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子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的正常发包行为,精工世纪具备承接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和实力,上海绿筑系统多年从事新型住宅钢结构体系(超轻钢住宅体系)的研发,提供的超轻钢住宅体系的设计和制作符合浙江绿筑住宅的建设要求。定价政策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6-20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绍兴县精工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6,300元/吨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钢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绍兴县精工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钢结构部件加工的议案》。因绍兴县精工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绍兴县精工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达成的上述部件加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接的绍兴县精工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钢结构部件加工,合同总金额暂定为630.00万元(大写:陆佰叁拾万元整,含税)。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绍兴县精工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接的绍兴县精工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钢结构部件加工。
3、定价政策和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加工价格为6,300元/吨。
4、交易结算方式:
①绍兴县精工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两天内付149.60万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陆仟元整)作为预付款,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收足预付款后开始备料制作。
②货款按批支付,发货金额每达到150.00万元支付一次,第一次于提货后15日内支付,以后每批出货后5日内支付,依此类推,预付款在最后两批中抵销。
③支付方式:电汇或汇票。
5、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延续至双方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止(包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
6、关联交易金额:暂定为630.00万元(大写:陆佰叁拾万元整,含税)。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项目承接,有利于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10-30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承接关联方工程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接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建筑钢结构制作工程,并草签了《钢结构制作合同》。因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的上述工程承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为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制作的2000吨建筑用钢结构,预计合同价款12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为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制作的2000吨建筑用钢结构。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2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预计1200万元人民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工程承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7-15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安徽六安新皖西宾馆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404万元人民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6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议案》。公司拟承接安徽六安新皖西宾馆发展有限公司"新皖西宾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并草签了《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因安徽六安新皖西宾馆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的上述工程承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新皖西宾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建筑面积:20280平方米,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404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本公司与安徽六安新皖西宾馆发展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新皖西宾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404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预计1404万元人民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工程承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0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2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6年4月10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空间特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购销事项的《关联交易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精工钢构集团及其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各类购销事项进行了安排,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与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关于购销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2800万元人民币,超出2800万元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请审议。因精工建设产业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就各类购销事项进行的上述安排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200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协议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主要条款:本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价格、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授权、交易的履行及支付、协议期限、协议的变更、争议之解决、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其它等条款。
2、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空间特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
3、交易标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200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
4、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5、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用量计算,并每月结算一次,原则上以转帐方式结算。各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6、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
7、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协议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使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间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各类购销事项进一步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2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6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1#楼及2#楼顶棚部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精工钢构”)拟承接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并与发包方浙江精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草签了《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因浙江精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上述工程承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1#楼及2#楼顶棚部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建筑面积:32500平方米,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37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精工钢构与浙江精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1#楼及2#楼顶棚部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37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预计3700万元人民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工程承建,有利于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12-29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议案》。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精工钢构")拟承接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并与发包方浙江精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草签了《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3楼、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5楼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建筑面积为66000平方米,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394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精工钢构与浙江精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3楼、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5楼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394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预计3940万元人民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工程承建,有利于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9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12-1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钢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05年12月12日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工程建设的议案》、《关于承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总装车间工程建设的议案》。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纺机分公司新建装配车间的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绍兴杨汛桥镇,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3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轻钢公司与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总金额预计为3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工程承建,有利于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12-1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钢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05年12月12日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工程建设的议案》、《关于承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总装车间工程建设的议案》。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一期工程总装车间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武汉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10627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65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交易标的: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纺机分公司新建装配车间的工程项目、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一期工程总装车间工程项目。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总金额预计为65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工程承建,有利于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8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钢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承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因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工程承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发展区内的液压车间钢结构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预计为13,431平方米,工程建设总金额预计为726.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贰拾陆万元整)。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发展区内的液压车间钢结构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预计为13,431平方米。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工程建设总金额预计为726.00万元(大最终需写:人民币柒佰贰拾陆万元整),进行工程决算审定。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交易生效时间及期限:本次关联交易经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方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经交易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延续至双方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止(包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
6、关联交易金额:预计726.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贰拾陆万元整)。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工程承建,有利于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控股子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2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1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预计本公司2005年向关联方采购板材金额为500万元.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主要为原料———板材及钢结构机械设备,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公司向关联方出售钢结构系列产品,属公司正常销售行为。预计公司2005年度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出发,公司本着就近采购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多家供户进行采购。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1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预计本公司2005年向关联方采购钢结构机械设备金额为1000万元.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主要为原料———板材及钢结构机械设备,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公司向关联方出售钢结构系列产品,属公司正常销售行为。预计公司2005年度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出发,公司本着就近采购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多家供户进行采购。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0-27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通过参与招投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轻钢工程公司”)与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精工科技”)就拟承接精工科技部分工程建设达成意向,此次拟承接的工程建设总金额约3,00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40,000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办公场所、后勤设施等,预计工程建设完工期限为2005年12月31日前。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精工科技拟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轻钢工程公司进行的工程建设总金额约3,000万元人民币,建设地点为浙江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通过参与招投标,双方就拟承接精工科技部分工程建设达成如下意向:此次拟承接工程建设总金额约3,00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40,000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办公场所、后勤设施等,预计工程建设完工期限为2005年12月31日前。双方还议定稍迟就工程承接的具体事宜签署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影响,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8-2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8月20日,安徽长江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长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空间特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工钢构集团”)及其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购销事项的《关联交易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精工钢构集团及其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各类购销事项进行了安排,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与精工钢构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关于购销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超出5500万元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请审议。因精工钢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精工钢构集团及其子公司就各类购销事项进行的上述安排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精工钢构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200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协议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主要条款:本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价格、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授权、交易的履行及支付、协议期限、协议的变更、争议之解决、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其它等条款。
2、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长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空间特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
3、交易标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精工钢构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200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
4、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5、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用量计算,并每月结算一次,原则上以转帐方式结算。各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6、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
7、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协议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使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精工钢构集团及其子公司间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各类购销事项进一步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7-2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中国轻纺城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拟承接绍兴中国轻纺城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金额约380万元人民币厂房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并督促双方按照公允的作价原则处理相关工程承接事宜。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7-24
甲公司精工钢构
乙公司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7月22日,安徽长江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长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精工科技”)签署了关于购销事项的《关联交易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精工科技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各类购销事项进行了安排,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于精工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850万元人民币,超出850万元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请审议。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精工科技签订200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协议金额不超过85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主要条款:本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价格、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授权、交易的履行及支付、协议期限、协议的变更、争议之解决、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其它等条款。
2、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长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与精工科技。
3、交易标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精工科技签订200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
4、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5、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用量计算,并每月结算一次,原则上以转帐方式结算。各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6、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精工科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
7、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协议金额不超过85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使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精工科技间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各类购销事项进一步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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