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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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独立董事对补充审议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通过与各关联方的交易能提高交易产品的销售量、降低销售和采购成本、维持客户稳定。交易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无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此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维护客户的稳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成原来是关联方广东中成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广东中成地处广东东莞贸易口岸,做出口贸易比较便利,长期以来湖南中成的保险粉大多经广东中成向国外客户销售,而且这些客户都是长期合作客户,为保持客户的稳定性,目前公司仍需继续维持这样的经营模式。
湖南中成与湖南桂成生产区相距很近,同在一个循环工业区内,公司鹿寨双氧水地处柳州市鹿寨县工业园区内,与氯碱公司毗邻。公司选择与湖南桂成、氯碱公司进行相关交易是必要的,一方面,货源有保障且可以实现零库存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输费用,减少成本支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持客户稳定,增加市场占有率。上半年,虽然公司保险粉产品大多通过广东中成进行销售,但是保险粉通过关联方实现的营业收入仅为17,444.01万元(无税),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2.11%。下半年,公司将加紧与客户沟通,着力改变保险粉的经营模式,努力减少此类交易,预计保险粉产品通过关联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3,600万元(无税),较上半年下降22.04%,交易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将有所下降。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影响不大,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的存在不影响公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13.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独立董事对补充审议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通过与各关联方的交易能提高交易产品的销售量、降低销售和采购成本、维持客户稳定。交易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无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此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维护客户的稳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成原来是关联方广东中成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广东中成地处广东东莞贸易口岸,做出口贸易比较便利,长期以来湖南中成的保险粉大多经广东中成向国外客户销售,而且这些客户都是长期合作客户,为保持客户的稳定性,目前公司仍需继续维持这样的经营模式。
湖南中成与湖南桂成生产区相距很近,同在一个循环工业区内,公司鹿寨双氧水地处柳州市鹿寨县工业园区内,与氯碱公司毗邻。公司选择与湖南桂成、氯碱公司进行相关交易是必要的,一方面,货源有保障且可以实现零库存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输费用,减少成本支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持客户稳定,增加市场占有率。上半年,虽然公司保险粉产品大多通过广东中成进行销售,但是保险粉通过关联方实现的营业收入仅为17,444.01万元(无税),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2.11%。下半年,公司将加紧与客户沟通,着力改变保险粉的经营模式,努力减少此类交易,预计保险粉产品通过关联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3,600万元(无税),较上半年下降22.04%,交易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将有所下降。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影响不大,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的存在不影响公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110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独立董事对补充审议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通过与各关联方的交易能提高交易产品的销售量、降低销售和采购成本、维持客户稳定。交易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无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此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维护客户的稳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成原来是关联方广东中成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广东中成地处广东东莞贸易口岸,做出口贸易比较便利,长期以来湖南中成的保险粉大多经广东中成向国外客户销售,而且这些客户都是长期合作客户,为保持客户的稳定性,目前公司仍需继续维持这样的经营模式。
湖南中成与湖南桂成生产区相距很近,同在一个循环工业区内,公司鹿寨双氧水地处柳州市鹿寨县工业园区内,与氯碱公司毗邻。公司选择与湖南桂成、氯碱公司进行相关交易是必要的,一方面,货源有保障且可以实现零库存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输费用,减少成本支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持客户稳定,增加市场占有率。上半年,虽然公司保险粉产品大多通过广东中成进行销售,但是保险粉通过关联方实现的营业收入仅为17,444.01万元(无税),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2.11%。下半年,公司将加紧与客户沟通,着力改变保险粉的经营模式,努力减少此类交易,预计保险粉产品通过关联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3,600万元(无税),较上半年下降22.04%,交易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将有所下降。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影响不大,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的存在不影响公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913.0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独立董事对补充审议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通过与各关联方的交易能提高交易产品的销售量、降低销售和采购成本、维持客户稳定。交易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无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此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维护客户的稳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成原来是关联方广东中成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广东中成地处广东东莞贸易口岸,做出口贸易比较便利,长期以来湖南中成的保险粉大多经广东中成向国外客户销售,而且这些客户都是长期合作客户,为保持客户的稳定性,目前公司仍需继续维持这样的经营模式。
湖南中成与湖南桂成生产区相距很近,同在一个循环工业区内,公司鹿寨双氧水地处柳州市鹿寨县工业园区内,与氯碱公司毗邻。公司选择与湖南桂成、氯碱公司进行相关交易是必要的,一方面,货源有保障且可以实现零库存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输费用,减少成本支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持客户稳定,增加市场占有率。上半年,虽然公司保险粉产品大多通过广东中成进行销售,但是保险粉通过关联方实现的营业收入仅为17,444.01万元(无税),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2.11%。下半年,公司将加紧与客户沟通,着力改变保险粉的经营模式,努力减少此类交易,预计保险粉产品通过关联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3,600万元(无税),较上半年下降22.04%,交易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将有所下降。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影响不大,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的存在不影响公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51.2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独立董事对补充审议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通过与各关联方的交易能提高交易产品的销售量、降低销售和采购成本、维持客户稳定。交易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无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此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维护客户的稳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成原来是关联方广东中成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广东中成地处广东东莞贸易口岸,做出口贸易比较便利,长期以来湖南中成的保险粉大多经广东中成向国外客户销售,而且这些客户都是长期合作客户,为保持客户的稳定性,目前公司仍需继续维持这样的经营模式。
湖南中成与湖南桂成生产区相距很近,同在一个循环工业区内,公司鹿寨双氧水地处柳州市鹿寨县工业园区内,与氯碱公司毗邻。公司选择与湖南桂成、氯碱公司进行相关交易是必要的,一方面,货源有保障且可以实现零库存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输费用,减少成本支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持客户稳定,增加市场占有率。上半年,虽然公司保险粉产品大多通过广东中成进行销售,但是保险粉通过关联方实现的营业收入仅为17,444.01万元(无税),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2.11%。下半年,公司将加紧与客户沟通,着力改变保险粉的经营模式,努力减少此类交易,预计保险粉产品通过关联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3,600万元(无税),较上半年下降22.04%,交易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将有所下降。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影响不大,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的存在不影响公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395.3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独立董事对补充审议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通过与各关联方的交易能提高交易产品的销售量、降低销售和采购成本、维持客户稳定。交易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无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此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维护客户的稳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成原来是关联方广东中成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广东中成地处广东东莞贸易口岸,做出口贸易比较便利,长期以来湖南中成的保险粉大多经广东中成向国外客户销售,而且这些客户都是长期合作客户,为保持客户的稳定性,目前公司仍需继续维持这样的经营模式。
湖南中成与湖南桂成生产区相距很近,同在一个循环工业区内,公司鹿寨双氧水地处柳州市鹿寨县工业园区内,与氯碱公司毗邻。公司选择与湖南桂成、氯碱公司进行相关交易是必要的,一方面,货源有保障且可以实现零库存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输费用,减少成本支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持客户稳定,增加市场占有率。上半年,虽然公司保险粉产品大多通过广东中成进行销售,但是保险粉通过关联方实现的营业收入仅为17,444.01万元(无税),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2.11%。下半年,公司将加紧与客户沟通,着力改变保险粉的经营模式,努力减少此类交易,预计保险粉产品通过关联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3,600万元(无税),较上半年下降22.04%,交易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将有所下降。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影响不大,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的存在不影响公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71.4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
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独立董事对补充审议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通过与各关联方的交易能提高交易产品的销售量、降低销售和采购成本、维持客户稳定。交易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无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此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维护客户的稳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成原来是关联方广东中成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广东中成地处广东东莞贸易口岸,做出口贸易比较便利,长期以来湖南中成的保险粉大多经广东中成向国外客户销售,而且这些客户都是长期合作客户,为保持客户的稳定性,目前公司仍需继续维持这样的经营模式。
湖南中成与湖南桂成生产区相距很近,同在一个循环工业区内,公司鹿寨双氧水地处柳州市鹿寨县工业园区内,与氯碱公司毗邻。公司选择与湖南桂成、氯碱公司进行相关交易是必要的,一方面,货源有保障且可以实现零库存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输费用,减少成本支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持客户稳定,增加市场占有率。上半年,虽然公司保险粉产品大多通过广东中成进行销售,但是保险粉通过关联方实现的营业收入仅为17,444.01万元(无税),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2.11%。下半年,公司将加紧与客户沟通,着力改变保险粉的经营模式,努力减少此类交易,预计保险粉产品通过关联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3,600万元(无税),较上半年下降22.04%,交易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将有所下降。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影响不大,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的存在不影响公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独立董事对补充审议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通过与各关联方的交易能提高交易产品的销售量、降低销售和采购成本、维持客户稳定。交易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无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此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维护客户的稳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成原来是关联方广东中成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广东中成地处广东东莞贸易口岸,做出口贸易比较便利,长期以来湖南中成的保险粉大多经广东中成向国外客户销售,而且这些客户都是长期合作客户,为保持客户的稳定性,目前公司仍需继续维持这样的经营模式。
湖南中成与湖南桂成生产区相距很近,同在一个循环工业区内,公司鹿寨双氧水地处柳州市鹿寨县工业园区内,与氯碱公司毗邻。公司选择与湖南桂成、氯碱公司进行相关交易是必要的,一方面,货源有保障且可以实现零库存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输费用,减少成本支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持客户稳定,增加市场占有率。上半年,虽然公司保险粉产品大多通过广东中成进行销售,但是保险粉通过关联方实现的营业收入仅为17,444.01万元(无税),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2.11%。下半年,公司将加紧与客户沟通,着力改变保险粉的经营模式,努力减少此类交易,预计保险粉产品通过关联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3,600万元(无税),较上半年下降22.04%,交易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将有所下降。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影响不大,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的存在不影响公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32.0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独立董事对补充审议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通过与各关联方的交易能提高交易产品的销售量、降低销售和采购成本、维持客户稳定。交易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无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此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维护客户的稳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成原来是关联方广东中成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广东中成地处广东东莞贸易口岸,做出口贸易比较便利,长期以来湖南中成的保险粉大多经广东中成向国外客户销售,而且这些客户都是长期合作客户,为保持客户的稳定性,目前公司仍需继续维持这样的经营模式。
湖南中成与湖南桂成生产区相距很近,同在一个循环工业区内,公司鹿寨双氧水地处柳州市鹿寨县工业园区内,与氯碱公司毗邻。公司选择与湖南桂成、氯碱公司进行相关交易是必要的,一方面,货源有保障且可以实现零库存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输费用,减少成本支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持客户稳定,增加市场占有率。上半年,虽然公司保险粉产品大多通过广东中成进行销售,但是保险粉通过关联方实现的营业收入仅为17,444.01万元(无税),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2.11%。下半年,公司将加紧与客户沟通,着力改变保险粉的经营模式,努力减少此类交易,预计保险粉产品通过关联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3,600万元(无税),较上半年下降22.04%,交易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将有所下降。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影响不大,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的存在不影响公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14.4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廖能成、苏东升、覃永强、袁志刚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廖能成、苏东升、覃永强、袁志刚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廖能成、苏东升、覃永强、袁志刚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7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东莞振华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廖能成、苏东升、覃永强、袁志刚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廖能成、苏东升、覃永强、袁志刚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廖能成、苏东升、覃永强、袁志刚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9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廖能成、苏东升、覃永强、袁志刚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廖能成、苏东升、覃永强、袁志刚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廖能成、苏东升、覃永强、袁志刚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以相应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确定交易价格。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京信评报字(2013)第200号、第227号评估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9月30日,湖南中成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为24,139.13万元,95.5%的股权对应的资产净值为23,052.87万元;振华实业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为4,908.49万元,95%的股权对应的资产净值为4,663.07万元。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公司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集团”)基于市场控制的考虑,收购了广东中成及其下属相关企业资产,由于广东中成及其下属企业双氧水等产品与公司重叠,由此形成了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关系。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以现金27,715.94万元收购广东中成所持湖南中成95.5%的股权及其所持振华实业95%的股权。本次交易对方广东中成是公司控股股东柳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此次收购整合广东中成相关资产,主要目的有三个:一是解决同业竞争;二是减少关联交易;三是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公司收购广东中成所持湖南中成95.5%的股权以及所持振华实业95%的股权,公司的经营现金减少,公司保险粉和双氧水产能规模扩大,同时增加雕白块、氧化锌、甲酸钠等产品种类,产品规模的扩大、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能够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赢利能力。
本次收购完成后,湖南中成、振华实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该新增的两个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和委托理财等情况。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7679.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5.7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690.0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642.4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东莞振华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9.3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84.1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395.7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45.0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348.4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419.9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公司向关联方——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额为1190.08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190.0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东莞振华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公司向关联方——东莞振华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额为9.37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3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劳务或销售产品等,交易均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执行,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公司关联方——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设备维修及工程安装,关联交易额为608.19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08.1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将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双方协商共同定价。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公司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集团”)基于市场控制的考虑,收购了广东中成及其下属相关企业资产,由于广东中成及其下属企业双氧水等产品与公司重叠,由此形成了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关系。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收购广东中成所持湖南中成95.5%的股权、所持柳州中成39%的股权以及所持振华实业95%的股权。本次交易价格尚需待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出来后才能确定。 本次交易对方广东中成是公司控股股东柳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因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广东中成)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990.67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066.21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此次收购整合广东中成相关资产,主要目的有三个:一是解决同业竞争;二是减少关联交易;三是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收购在项目正式实施之前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影响。收购完成后,公司保险粉和双氧水产能规模扩大,同时增加雕白块、氧化锌、甲酸钠等产品种类,产品规模的扩大、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能够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赢利能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8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10年,公司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了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成”)及其下属相关企业资产,由于广东中成及其下属企业双氧水等产品与公司重叠,由此形成了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关系。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广东中成部分资产进行并购整合。 拟整合的资产范围包括: 1、收购广东中成所持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95.5%的股权; 2、收购广东中成所持广西柳州中成化工有限公司39%的股权; 3、收购广东中成所持东莞振华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5%的股权。
经初步测算,本次对广东中成相关资产的整合所涉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合计均未占到柳化股份2012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50%,上一会计年度相关资产实现的收入也未达到柳化股份201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50%,因此整合没有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交易属于同一方控制(广东中成是柳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整合资产均在广东中成合并范围之内)且属于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和审计,待评估和审计结果出来后,双方拟定交易价格,并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再将整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整合广东中成相关资产有三个方面的目的,一是解决同业竞争;二是减少关联交易;三是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东莞振华特种包装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6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6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1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9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东莞振华特种包装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将按定价在报告期内采用银行存款结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08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气体厂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以评估后的资产净值2,084.97万元为定价依据,交易标的成交价格为2,066.21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柳州市大力气体厂(以下简称“气体厂”)持有的柳州市柳化复混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肥公司”)99.1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2,066.21万元。2013年1月7日在广西柳州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此次向气体厂收购复肥公司99.10%的股权暨发生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复肥公司每年都会从公司购买尿素、氯化铵等产品作为其生产用原材料,公司与复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2011年为6,576.20万元(经审计),2012年为3,353.44万元(未经审计)。公司收购复肥公司的股权后,可以消除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整合资源,延伸公司的产业链,增加公司潜在的未来价值,有利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提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本次交易后,复肥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复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066.2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0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购销材料,关联交易额为45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0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购销产品、材料等,关联交易额为39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9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0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购销产品、材料等,关联交易额为9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0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东莞振华特种包装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东莞振华特种包装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额为1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05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以评估后的资产净值5,232.44万元为定价依据,扣减基准日后至交易日期间资产折旧及加上交易产生的税款后,双方商定交易价格为4990.67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柳州中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中成”)计划购买关联方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成”)部分保险粉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990.67万元,2012年12月3日在广西柳州双方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此次向广东中成购买保险粉资产暨发生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是有利于公司发展的。一方面,广西中成根据其发展需要,计划在广西鹿寨县鹿寨镇建中西路100号建设一套5万吨的保险粉生产装置,如果从市场购买全新的装置,投资较大且见效慢,此次购买现成的生产装置,能够有效地减少投资,加快项目建设速度,使项目可以早投产早见效;另一方面,广东中成的保险粉装置采用的是其自主创新研制并已取得国家专利的第三代甲酸钠法技术进行保险粉的生产,技术在能耗、物耗、综合利用方面优于日本、德国等同类装置,生产的产品质量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通过选择与广东中成发生交易,可以有效地利用广东中成保险粉核心生产技术,提高广西中成保险粉技术的先进性。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完成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加公司产品的多元化水平,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990.6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17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企业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成”)共同投资设立广西柳州中成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广西中成”)。新公司广西中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东中成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广东中成为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次对外投资成立新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新公司未来拟将从事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等化工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
2、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今年的经营业绩。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供应产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的,参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预计 2012 年与关联方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成)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对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201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的补充审议,具体关联交易内容如下:由于广东中成计划实施战略产业转型升级,不再生产双氧水产品,为了满足原有客户的需要,保证已签合同的如期履行,广东中成拟以市场价格向公司采购双氧水产品,预计2012年全年公司与广东中成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8%。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8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8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1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8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6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8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8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8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8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8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按“成本+税金+合理利润”方式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8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柳化复混肥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26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价格,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柳州盛强化工 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以200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盛强化工的资产评 估值为:总资产23,237.22万元,净资产10,061.14万元,负债13,176.08元。
交易简介本公司以货币资金3,923.85万元,购买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柳州盛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强公司”)39%的股权,至此公司将持有盛强公司99%的股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923.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与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与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7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与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包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工贸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1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化复混肥料总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包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工贸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化复混肥料总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7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09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8-04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平等互利和等价有偿原则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本公司生产经营用地一直向柳化集团租赁使用,为此本公司与柳化集团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本公司租赁使用柳化集团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柳国用(2001公)字第03704、03705、03706、03707、03708号等五宗土地,面积合计202,557.30平方米,租期二十年,第一个五年的土地租金价格租金总额120万元/年,折5.924元/平方米*年。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增加租用柳化集团拥有的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证号为柳国用(2001公)字第03709号(该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2051年5月11日)的部分土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核准的面积为准)。

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本公司与柳化集团签署的《土地租赁之补充协议》,本公司将增加租用柳化集团土地使用证号为柳国用(2001公)字第03709号的部分土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核准的面积为准)。补充协议所涉及土地的租赁期限为二十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除补充协议另有规定的外,有关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本次交易关联价格:按照平等互利和等价有偿原则,以评估的土地价格为基础、并考虑到租赁时柳州市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前次《土地租赁协议》租金水平一致,第一个五年的土地租金价格为5.924元/平方米*年,租金总额约90万元/年,以后每隔五年可根据当时的物价水平、基准地价及经济宏观政策等因素对租金进行调整。

进行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将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土地资源,保持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2-16
甲公司柳化股份
乙公司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的产品品类,以市场价格确定装卸服务的收费标准。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签署的《装卸服务协议》的标的为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产品装卸(灌装)服务。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本公司与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签署的《装卸服务协议》,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根据本公司的货物品类、运量和运输特点合理地配备人力和装卸机械,提供装卸(灌装)服务,本公司在装卸(灌装)业务完结之日后30天内,向柳州市大力服务公司支付该笔业务款项。协议期限为二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关联价格:根据本公司的产品品类,以市场价格确定装卸服务的收费标准。关联交易价格与向客户收取的标准一致。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将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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