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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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8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1、按国家定价;2、如无国家定价或国家定价不适用,则按行业定价;3、如无行业定价或行业定价不适用,则按市场价;4、如无市场价或市场价不适用,则按成本加税金加利润率的原则定价。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上述合同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根据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本公司2015年至2017年的业务及产能规模及电力、能源、运输、人力资源、土地等价格趋势,本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修订并签署了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新三项关联交易协议及确定其交易限额。
由于江铜集团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0.4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A股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与江铜集团签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将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公司本次拟向江铜集团租用土地的使用面积共计51,636,341.87平方米。本公司租赁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而应支付给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的租金总额首年为人民币16,669万元,实际租金按照实际租赁面积计算。经本公司及江铜集团协商同意可参照土地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单位面积租金,具体的调整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调整幅度不超过上年单位面积租金的10%。
上述协议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部分办公用楼、厂房等由于历史原因,建在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土地上,本公司向江西铜业集团公司采取土地租赁的方式,有利于本公司降低投资。
本公司与关联各方订立上述三个关联交易合同,与本公司此前订立的关联交易基本类似,因此不会增加本公司额外负担。此外,有利于合同各方的现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并可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和发展,避免了本公司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综合效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666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8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1、按国家定价;2、如无国家定价或国家定价不适用,则按行业定价;3、如无行业定价或行业定价不适用,则按市场价;4、如无市场价或市场价不适用,则按成本加税金加利润率的原则定价。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上述合同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根据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本公司2015年至2017年的业务及产能规模及电力、能源、运输、人力资源、土地等价格趋势,本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修订并签署了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新三项关联交易协议及确定其交易限额。
由于江铜集团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0.4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A股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与江铜集团签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将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
本公司随着产能的增加,原料需求随之增长,利用江铜集团现有的市场资源,公司可以低成本建立销售和外购铜原材料的网络,并可获得一个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为进行正常经营,由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各种支持性综合服务,包括维修服务及施工服务,将有利于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可将本公司安排人员提供维修服务及提供施工服务的费用减至最低。
(二)《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
本公司向江铜集团供应若干产品可提高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利用率,及增加本公司的收入,减低处理该等废料的成本,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此外,向江铜集团提供服务和供应若干产品和废料对本公司的经营亦无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规模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2014年度(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剩余年度)、2015年、2016年依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每日贷款余额)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160,000万元、160,000万元 (“年度上限”)。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为充分利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的专业优势,2014年3月25日,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署了《财务资助协议》,协议期限自财务资助协议生效当天起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2014年度(自本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剩余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不含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以下称“江铜集团”)将在金融机构的部分存款和部分贷款按市场原则转入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其中转入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且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转入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转入贷款提供联合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2、鉴于财务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江铜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铜集团将净存款转入财务公司,对财务公司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补充财
务公司可运用财务资源,提高财务公司获利能力,进而提高本公司获利能力。财务公司及本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足以保证财务公司及本公司资产不因该项关联交易而受损失,对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有利。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6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8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1、按国家定价;2、如无国家定价或国家定价不适用,则按行业定价;3、如无行业定价或行业定价不适用,则按市场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双方分别于1997年、2007年及2008年签订了三个《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由于1997年以来,土地租赁市场发生较大变化,1997年签署的协议定价与目前政府指导价及市场公允交易价格相差太大,以及2007年及2008年《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租赁期已于2011年届满;为了公允定价,保障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正常经营,本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署了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并同意当新的协议生效时, 自动终止双方于1997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新协议的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本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署的新《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与本公司此前订立的关联交易基本类似,因此不会增加本公司额外负担。此外,有利于合同各方的现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并可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和发展,避免了本公司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综合效益。
(二)《金融服务协议》
成立并经营财务公司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为中国集团公司的惯例。财务公司已有优良的管理经验,在财务业务方面亦已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为江铜集团旗下优良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将有助本公司以较低的信贷风险,更有效运用盈余资金,对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有利。另外,本公司发展完善的金融服务,也将有助本公司分散业务风险。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66686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10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1、按国家定价;2、如无国家定价或国家定价不适用,则按行业定价;3、如无行业定价或行业定价不适用,则按市场价;4、如无市场价或市场价不适用,则按成本加税金加利润率的原则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1月14日,本公司与江铜集团就原材料、燃料、动力、产品、废旧物资供应,以及提供代理购销、劳务、后勤管理、期货经纪、金融服务等持续性关联交易,签订了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金融服务协议》(下称“2009年合同”)。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
本公司随着产能的增加,原料需求随之增长,利用江铜集团现有的市场资源,公司可以低成本建立销售和外购铜原材料的网络,并可获得一个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为进行正常经营,由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各种支持性综合服务,包括维修服务及施工服务,将有利于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可将本公司安排人员提供维修服务及提供施工服务的费用减至最低。
(二)《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
本公司向江铜集团供应若干产品可提高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利用率,及增加本公司的收入,减低处理该等废料的成本,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此外,向江铜集团提供服务和供应若干产品和废料对本公司的经营亦无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规模效益。
本公司与关联各方订立上述关联交易合同,与本公司此前订立的关联交易基本类似,因此不会增加本公司额外负担。此外,有利于合同各方的现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并可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和发展,避免了本公司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综合效益。
(三)《金融服务协议》
成立并经营财务公司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为中国集团公司的惯例。财务公司已有优良的管理经验,在财务业务方面亦已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为江铜集团旗下优良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将有助本公司以较低的信贷风险,更有效运用盈余资金,对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有利。另外,本公司发展完善的金融服务,也将有助本公司分散业务风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交易的主要内容及遵循的定价方式如下: a. 江铜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如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不适用,应不可高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其 它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用社,但不包括除财务公司外的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业务利率水平,同时亦不可高于财务公司提供予其它独立第三方存款者之存款利率。 b. 对于财务公司代江铜集团向第三方支付的结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 2008 年 9 月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债时融资收购了江铜集团大部分
经营性资产,其中包括江铜所持有的财务公司的控制股权,因此,本公司成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财务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就财务公司拟向江铜集团提供若干金融服务曾于2009 年 1 月 14 日订立了一份金融服务协议,但没有获得于 2009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该协议不能生效及执行。为满足经营业务的需要,在原签订协议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交易额度及风险控制条款后,财务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24 日与江铜重新签订了新修改的《金融服务协议》,拟根据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江铜集团提供金融服务,期限为获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经修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除原金融服务协议项下载列的条款外,双方进一步约定,财务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借贷及融资服务的总结余不得超过来自
江铜集团的存款总额,若出现违约,则财务公司有权动用该等存款以抵销江铜集团的借款。江铜亦同意就所有向江铜集团提供的借贷及融资服务向财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金融服务协议》的当事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 由于江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42.4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持有及实际控制财务公司 80%的股权,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A 股上市规则”)及香港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H 股上市规则”)(合称“相关上市规则”),财务公司与江铜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经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服务
协议》及其各年的交易限额。公司 11 名董事,其中三名关联董事(李贻煌先生、李保民先生、龙子平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及其各年的交易限额,将提呈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寻求独立股东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江铜集团将放弃对该等议
案的投票权。于股东大会获得独立股东批准后,《金融服务协议》方可生效并实施。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1-15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 、《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金融服务合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7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与江铜集团就相互提供原料、材料、燃料、动力
购销;相互提供产品、商品购销;相互提供产品加工及代理销售;相互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持续性关联交易,签订了有效期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综合供应合同》、《综合工业服务合同》及《综合其它服务合同》(以下合称“2007 年合同”)由于本公司于 2008 年 9 月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债时融资收购了江铜集团大部分经营性资产(其中包括江铜集团所持有的财务公司的控制股权),本公司的业务范围扩大,与江铜集团之间的交易种类及方向均发生了较大改变,另外,本公司也由此成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财务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金融服务,构成新增的关联交易。因此,为如实反映实际变化情况,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本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修订并签署了有效期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及其交易限额,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签订了《金融服务合同》及其交易限额。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1-25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11月16日,本公司与江铜集团就相互提供原材料、燃料、动力购销;相互提供产品、商品购销;相互提供产品加工及代理销售、相互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持续性关联交易,签订了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的原《综合供应协议》、《综合工业服务协议》及《综合其它服务协议》。(下称"2004年协议")
由于本公司业务增长需要及产品价格、原料价格等持续不断上涨,经独立股东批准的2004年协议规定的2007年财政年度的最高限额,已不能满足本公司2007年财政年度的新的实际需求。
此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江铜集团,及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过往签署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均已于2006年12月31日期满。
因此,本公司根据2005年度及2006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本公司2007年至2009年的业务及产能的扩大及电力、能源、运输、人力资源等价格趋势,本公司重新修订并签署了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的新五项关联交易协议及其交易限额。该五项关联交易协议及其于2007年、2008年、2009年三个财政年度的交易限额如下:
交易限额人民币千元
协议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综合供应协议》 8,361,217 11,844,362 11,937,821
《综合工业服务协议》 635,603 768,779 776,518
《综合其它服务协议》 314,384 331,816 347,409
《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Ⅰ》 504,329 498,829 498,829
《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Ⅱ》 78,022 83,522 83,522
《综合供应协议》、《综合工业服务协议》及《综合其它服务协议》的当事人为本公司和江铜集团。
《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Ⅰ》的当事人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铜材公司和铜合金公司)。
《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Ⅱ》的当事人为铜材公司及铜合金公司和江铜集团。
由于江铜集团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2.3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由于江铜集团及本公司均分别持有铜材公司及铜合金公司已发行股本的60%和40%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与江铜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1、《综合供应协议》
根据综合供应协议,江铜集团将于本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向本公司供应以下主要物料和工业加工服务:
a. 供应铜精矿及铜精矿中所含的金、银及硫;
b. 供应杂铜、粗铜以及杂铜、粗铜所含的金、银;
c. 供应阳极铜板和黑铜板及阳极铜板、黑铜板所含的金、银;
d. 供应其它含铜、含金、含银物料;
e. 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的辅助材料;
f. 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备件及加工件;
g. 代理加工销售废气服务;
h. 代理加工销售钼精矿服务;及
i. 提供阳极铜板和黑铜板加工服务。
根据综合供应协议,本公司将于本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向江铜集团供应以下主要物料和工业加工服务:
a. 供应阴极铜;
b. 供应铜杆线;
c. 供应硫酸及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等副产品粗硫酸铜及其它废料;
d. 供应辅助材料、燃料及备件;及
e. 提供阴极铜加工服务。
就江铜集团向本公司供应原材料、辅助材料及备件而言,综合供应协议的主要条款(倘适用)将不低于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条款,且本公司将有权选择从独立三方获取原材料、辅助材料及备件。
上述综合供应服务协议的履行责任和义务,将分别由本公司及江铜集团的成员公司承担。
该协议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2007年、2008年、2009年依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836,121.7万元、1,184,436.2万元、1,193,782.1万元。
2、《综合工业服务协议》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协议,江铜集团将于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向本公司提供下列服务:
a.铁路运输服务;
b.汽车运输服务;
c. 机器及电子设备维修服务;
d. 汽车修理服务;
e. 施工服务;及
f. 供水服务。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协议,本公司将于本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向江铜集团提供下列服务
A. 供应电力
B. 供应工业用水和蒸汽。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协议,江铜集团就工业服务提供的主要条款(倘适用)将不低于独立第三方就类似工业服务所提供的条款。此外,倘独立第三方就类似工业服务提供的条款经比较后符合本公司的利益,则本公司有权选择从独立第三方获取工业服务。
上述综合工业服务协议的履行责任和义务,将分别由本公司及江铜集团的成员公司承担。
该协议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2007年、2008年、2009年依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63,560.3万元、76,877.9万元及77,651.8万元。
3、《综合其它服务协议》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协议,江铜集团将于本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向本公司提供以下其它服务:
a. 共享公共设施
b. 社会生活服务
c. 代缴养老统筹保险金
d. 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
e. 教育服务
f. 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g. 环境监测服务
h. 驻外机构信息服务
i. 行政管理服务
j. 期货代理服务
k. 进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及
l. 办公场地租赁
根据综合服务协议,本公司将于本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向江铜集团提供如下服务:
a. 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b. 江铜集团与本公司之间的办公场地租赁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协议,江铜集团就综合其它服务协议项下服务提供的条款(倘适用)将不低于独立第三方就类似服务所提供的条款。此外,倘独立第三方就类似服务提供的条款经比较后符合本公司的利益,则本公司有权选择从独立第三方获取服务。
上述综合其他服务协议的履行责任和义务,将分别由本公司及江铜集团的成员公司承担。
该协议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2007年、2008年、2009年依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1,438.4万元、33,181.6万元、34,740.9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江铜集团订立的《综合供应协议》、《综合工业服务协议》、《综合其他服务协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江铜集团订立的《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以及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订立的《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主要遵循以下定价原则及定价顺序:
1.按国家定价;
2.如无国家定价或国家定价不适用,则按行业定价;
3.如无行业定价或其不适用,则按市场价;
4、如无市场价或市场价不适用,则按成本加税金加利润率。
(一)、《综合供应协议》
(1) 由江铜集团提供的物料及工业加工服务
A. 供应铜精矿及铜精矿中所含的金、银及硫
由江铜集团向本公司供应的铜精矿及铜精矿中所含的金、银及硫的定价为不低于本公司可另行从市场上获得的购买价,此外,江铜集团授予本公司向江铜集团购买铜精矿的优先权。
B. 供应杂铜、粗铜及杂铜、粗铜中所含的金、银
由江铜集团向本公司供应的杂铜和粗铜的价格按江铜集团向独立第三方的供货商支付的实际每吨杂铜和粗铜购买价,另加每吨杂铜和粗铜采购费用(为江铜集团所支付的费用,其中包括财务费用、运输费用、行政费用及其它费用)计算。
由江铜集团向本公司供应杂铜和粗铜中所含的金、银及粗铜,供应价格按江铜集团实际支付予供货商的实际购买价确定。
C. 供应阳极铜板和黑铜板及阳极铜板、黑铜板所含的金、银
由江铜集团向本公司供应阳极铜板和黑铜板及其所含的金、银,供应价格按下列基准计算:
1.阳极铜板和黑铜板供应价格 = 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报阴极铜当月平均结算价格 + 加工费(加工费将参考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确定,倘无有关市场价或该市场价并不适用或不合适,则会参考其成本价加相关税金和利润率计算加工费)。
2.阳极铜板和黑铜板所含金价格 =(上海黄金交易所于交收日的每克黄金结算价 - 国内行业惯例每克金扣减调整数) × 对应含金品位计价系数
3.阳极铜板和黑铜板所含银价格=(本公司上月银的平均售价 -国内行业惯例每克银扣减调整数) × 对应含银品位计价系数
D. 供应其它含铜、含金、含银物料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供应的其它含铜、含金、含银物料,如金精矿、银精矿、阳极泥及合质金银及铜(包括但不限于海绵铜、冰铜)等的供应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1. 金精矿、银精矿及阳极泥的含金供应价格 =(上海黄金交易所2号金价格 -国内行业惯例每克金扣减调整数)× 对应含金品位计价系数。
2. 其它物料(除金精矿、银精矿、阳极泥外)含金的供应价格按上海黄金交易所所报的价格扣除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加工费计算;
3. 金精矿、银精矿及阳极泥及其它物料的含银供应价格按本公司给予独立第三方同品质的银市场价计算;
4. 其他物料含铜的供应价格按合约双方参照市场惯例商定的市场平均价计算。
E. 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的辅助材料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供应的主要辅助材料,如钢球、选药剂、编制袋、黄药、乳化剂、电线及电缆、铜粉;以及其它辅助材料,如乳化剂、碎石、石灰、竹竿围栏及钢材等,其供应价格按该物料市价计算;如无市价或市价不适用,则按以下次序参考定价,(i)江铜集团向其成员公司的定价;及(ii)成本加有关税金。
F. 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备件和加工件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供应的备件和加工件,如工矿备件、高锰钢铸件、铸铁件、钢铸件、冷焊构造件及非标准品种,供应价格按该物料的市价计算;如无市价或市价不适用,则按以下次序参考定价, (i)行业定价;(ii)江铜集团向其成员的定价;及(iii)成本加有关税金。
G. 代理加工销售废气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加工及代理销售本公司冶炼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如氧气、氩气、氮气等)等收取的加工及代理销售的费用为这些废气的销售收入的25%(不含税)。
H. 代理加工和销售钼精矿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钼精矿的代理加工和销售服务的价格参照实际加工成本加相关税金和同行业的利润率计算。
I. 提供阳极铜板和黑铜板的加工服务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粗铜、杂铜、小铜锭加工成阳极铜板的加工费将参考独立第三方的加工粗铜和杂铜的市场价计算。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倾动炉渣加工成阳极铜板和黑铜板的加工费将参考实际加工成本及有关税金及同行业的加工利润率计算。
(2)由本公司供应的物料及提供的工业加工服务
A. 供应阴极铜及铜杆线
本公司向江铜集团供应阴极铜及铜杆线,供应价格按下列基准计算:
1.阴极铜供应价格=(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月平均结算价+每吨阴极铜升水(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的A级阴极铜高于标准铜价的市场价)- 本公司生产厂到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运输费的50%。
2.铜杆线供应价格= 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月平均结算价 + 本公司向铜材公司支付的铜杆线加工费。
B. 供应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及其它废料
本公司向江铜集团的供应硫酸、粗硫酸铜等副产品及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它废品和废料(如白烟尘、粗硒及黑铜泥等)等副产品的供应价格按下列基准计算:
1.粗硫酸铜含铜价格= 上海金属交易所当月平均铜价 × 对应含铜品位计价系数。
2. 硫酸及其他产品供应价格将参照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确定。
3. 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它废料(如白烟尘、粗硒及黑铜泥)的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确定。倘无有关市场价或该市场价并不适用,则按成本加相关税金及同行业利润率计算。
C. 供应辅助材料、燃料及备件
本公司向江铜集团供应的辅助材料、燃料及备件(如有色金属材料、化学物料、柴油、钢材、水泥、电线及电缆等)的供应价格按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计算。
D. 加工粗铜、杂铜为阴极铜
本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的粗铜及∕或杂铜加工为阴极铜的加工费将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收取质量相类似的阴极铜的加工费确定。
(二)、《综合工业服务协议》
(1)江铜集团将向本公司提供的工业服务
A. 铁路运输服务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自香屯至泗洲的铁路运输服务,其收费标准如下:
铁路运费=运量×[上年单位成本+(物料消耗成本×国家公布的工业品物价上涨指数)×(1+行业平均利润率)]÷(1-综合税率)
B. 汽车运输服务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生产现场运输服务及生产用特种车辆运输的收费参照上述铁路运费收费定价公司确定。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员工上下班服务及物资外运服务的收费标准将参考国家定价确定。如无国家定价或国家定价不适用,则按以下次序参考定价, (i)行业定价;(ii)江铜集团向其成员公司的收费;及(iii)成本加有关税金计算。
C. 机器及电器设备维修服务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机器及电子设备的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将参考国家定价确定;如无上述定价或上述定价不适用,则按以下次序参考定价, (i)行业定价;(ii)江铜集团向其成员公司的收费;及(iii)成本加有关税金计算。
D. 汽车修理服务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汽车修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将参考国家定价确定;如无上述定价或上述定价不适用,则按以下次序参考定价,(i)行业定价;(ii)江铜集团向其成员公司的收费;及(iii)成本加有关税金计算。
E. 施工服务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施工服务(如工厂、办公楼宇的施工、地下管道的施工及机器设备的安装等)的收费标准将参考国家定价确定;如均无上述定价或上述定价不适用,则按以下次序参考定价, (i)行业定价;(ii)江铜集团向其成员公司的收费;及(iii)成本加有关税金计算。
F. 供水服务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所属德兴铜矿提供的工业用水的收费标准按成本加有关税金计算确定。
(2)本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的工业服务
水电蒸汽供应服务
本公司向江铜集团供应电力及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蒸气的其收费标准按实际成本加有关税金计算确定。
(三)、《综合其它服务协议》
(1)由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其它服务
A. 共享公共设施
江铜集团同意本公司使用其生活区及生产厂区内的公共设施。为此,本公司同意按员工人数比例向江铜集团补偿该等公共设施的实际运营费用;对生产厂区内的设施,双方同意将由江铜集团及本公司支付各自生产使用设施的实际成本;对本公司与江铜集团共同使用的生产厂区内的公用设施,本公司同意按各自的资产价值比例分摊计算并向江铜集团补偿其实际运营费用。
实际运营费用是指江铜集团运营该公共设施的折旧、维护、房地产税、土地税及其它相关成本及费用;
B. 社会生活服务
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员工提供社会生活服务,其中包括员工福利及医疗服务、员工子女学前教育、儿童保育服务、供水、供电及供气(不包括膳食服务),社会生活服务费标准为本公司全体员工工资总额的 18% 。包括(i)相当于国家规定的本公司全体员工工资总额的17%的福利费,加(ii)本公司全体员工工资总额的1%,作为江铜集团餐厅提供予本公司员工的饮食服务费用(该比例乃根据过往费用厘定)。
C. 代缴统筹养老保险金
江铜集团同意继续将本公司的员工纳入江西省政府实施的统筹养老保险金计划。为此,本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支付一笔年金,该年金将根据国家及江西省政府规定的缴纳标准计算。目前国家及江西省政府的政策规定为本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20%。
D. 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
江铜集团同意提供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如生活区公路及住宅楼宇和其它公共场所的卫生服务及各项绿化服务等。本公司同意按人数比例向江铜集团支付该环境卫生和绿化的实际营运费用。
E. 教育服务
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员工及其子女提供教育服务,其中包括初等及中等普及教育、职员教育及技术培训课程。该服务由江铜集团提供,其收费标准如下:
a. 初等及中等普及教育 - 本公司将按人数比例就该普及教育支付学费(扣除所收取的学费);及
b. 员工教育--江铜集团及本公司将共同拨款作为员工教育基金,拨款金额为按国家规定的各自员工工资总额的1.5%。倘该笔金额不足以支付员工教育的所有费用,则江铜集团及本公司将须按人数比例增加拨款。
F. 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电信及互联网服务,如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维护与开发、互联网维护、长途电话及国际电话业务服务等。除长途电话及国际电话业务服务的费用将由江铜集团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向本公司收取外,其它服务的费用将由江铜集团参照各自的资产价值比例分摊计算及向本公司收取。
G. 环境监测服务
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环境监测服务,如环境标准监控装置、安全监控装置及其它试验装置等。本公司同意按各自资产价值比例分摊计算支付江铜集团提供该服务的实际费用,如员工薪酬、奖金、津贴、培训、折旧及其它行政费用等。
H. 驻外机构信息服务
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其驻外机构信息服务,该服务包括与各地方主管机关进行联络、文件传递及其它信息交流等。本公司同意按各自资产价值比例分摊计算支付江铜集团提供该服务的实际费用, 如员工薪酬、奖金、津贴、培训、折旧及其它行政费用等。
I. 行政管理服务
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行政管理服务,该服务包括党群服务、消防、安全、外事、小车、质量保证管理、文档管理、代缴土地使用税及其它各项行政事务等。
除代缴土地使用税的费用将由江铜集团按其实际代缴的费用向本公司全额收取外,其它费用将由江铜集团按人数比例向本公司收取。
J. 期货代理服务
江铜集团同意根据国内现行规章制度的规定,代理本公司从事国内外期货交易及套期保值业务。本公司同意按现行市价与江铜集团收取其成员的费用孰低的收费标准向江铜集团支付该代理服务的费用。
K. 进出口货运代理服务
江铜集团同意代理本公司的进出口业务,该服务包括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接货、装卸、仓储、短拨、还箱、发货、公路或铁路运输等与货物流动有关的全部过程的业务。本公司将补偿江铜集团就提供上述服务所实际垫付的费用,及参考现行市价确定其代理费(已包括关税、运输费用及仓储费用等),一并支付予江铜集团。
(2)由本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的其它服务
A. 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本公司同意向江铜集团武山分公司提供电信及互联网服务,如长途电话及国际电话业务服务、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维护与开发及互联网维护等。除长途电话及国际电话业务服务的费用将由本公司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向江铜集团收取外,其它服务的费用将由本公司按照实际费用参照江铜集团武山分公司所占用的电话数量分摊计算向江铜集团收取。
B. 办公场地租赁
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出租若干办公场地(「江铜集团租赁」),同时本公司同意向江铜集团出租武山分公司的办公场地(「公司租赁」,合称为「租赁服务」)。根据该办公场地租赁协议,按年租赁费的收费标准将参考该出租物业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购买成本、折旧、税金、利息支出、保险费、维修费等)支付予江铜集团。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公司现时的阴极铜产能规模较2004年有大幅增长。二零零六年,本公司年产阴极铜实际超过44万吨,二零零七年预计可达55万吨,二零零八年预计将超过70万吨。同时,于2004年后,随国内经济增长,本公司产品、原料、电力能源、运输、人力资源等价格亦不断上涨,因此,2004年协议规定的交易限额已不能反映本公司2007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此外,铜材公司、同合金公司与江铜集团、本公司与铜材公司、铜合金公司于此之前签署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均已于2006年12月31日期满。
因此,为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为便于关联交易的分类管理和监控,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本公司现重新合并分类修订上述五项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与关联各方订立上述五项新的关联交易协议,与本公司此前订立的关联交易基本类似,因此不会增加本公司额外负担。此外,有利于协议各方的现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并可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和发展,降低了本公司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综合效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1-25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铜材公司")、江西铜业铜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铜合金公司"),就提供原材料、燃料、备件、能源及动力;及接受铜杆线加工服务等持续性关联交易,签订了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的《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下称《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I》)"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Ⅰ》
根据本协议,本公司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向铜合金公司、铜材公司供应以下主要物料:
1. 燃料、电力、水、液化石油气
2. 供应材料、备件、保护性气体
根据本协议,铜合金公司、铜材公司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向本公司提供各种规格型号的铜杆线产品加工服务。
根据本协议,本公司向供应燃料、电力、水、燃气、材料、备件、保护性气体等物料,以及铜合金公司、铜材公司提供铜杆线产品加工服务的主要条款将不低于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材料及加工服务的条款。
该协议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2007年、2008年、2009年依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50,432.9万元、49,882.9万元、49,882.9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Ⅰ》
(1)本公司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供应燃料、电力、水、燃气、材料及备件
本公司同意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供应氧气、液化氧、氮气、液化氮、液化石油气、水、电力、材料及备件(如化工原料、机械、电器备件、各种生产工具、包装工具等)。
本公司供应液化氧、物料及备件收取的费用将参照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确定。本公司供应液化石油气收取的费用将参照支付予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及其储存及行政费用,并在结算日参照独立第三方收取的市场价格作出调整计算。供电将根据实际成本收取费用,而供水将根据其实际成本加向中国政府应付的有关税金计算。
(2)由铜合金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加工服务
本公司同意向铜合金公司提供不超过220,000吨阴极铜,供其加工成各种型号的铜合金杆线,而铜合金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数量相等的铜合金杆线。铜合金公司同意只向本公司提供铜杆线加工服务,不会向本公司购买阴极铜。
铜合金公司就加工每吨阴极铜成铜合金杆线收取的加工费将参照铜合金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予以确定。
3)由铜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加工服务
本公司同意向铜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0吨阴极铜,供其加工成各种型号的铜杆线,而铜材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数量相等的铜杆线。铜材公司同意只向本公司提供加工服务,不会向本公司购买阴极铜。
铜材公司就加工每吨阴极铜成铜杆线收取的加工费将参照铜材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确定。
三)、《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Ⅱ》
1)由铜合金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加工服务
江铜集团将向铜合金公司供应阴极铜,供其加工成不同型号的铜杆线(直径2.0-8.0毫米)。铜合金公司同意只向江铜集团提供加工服务,不会向江铜集团购买阴极铜。
铜合金公司就加工每吨阴极铜成铜杆线收取的加工费将参照铜合金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确定。
2)由铜材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加工服务
江铜集团将向铜材公司提供阴极铜,供其加工成铜杆线。铜材公司同意只向江铜集团提供加工服务,不会向江铜集团购买阴极铜。
铜材公司就加工每吨阴极铜成铜杆线收取的加工费将参照铜材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确定。
3)由铜材公司向江铜集团供应铜废料
铜材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铜废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陀、铜钯废料及其它铜废料)。该铜废料已污染超标,但含铜量与阴极铜相近。
协议双方同意以江铜集团向本公司购买阴极铜的计价基准 (参见《综合供应协议》)作为购买铜废料的定价标准。
4)由铜材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管理服务
铜材公司同意向江铜提供经营管理服务(但不包括财务管理及审计服务)。铜材公司收取的管理服务收费将根据铜材公司实际管理费用及为江铜集团提供的实际服务工时比例分摊计算。
5)由江铜集团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设备及设施维修服务、零部件加工服务及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出租办公室
江铜集团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提供的工业服务,主要包括原材料、回收物料、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生产现场运输服务及产品的外部运输服务、设备及设施维修服务、零部件加工服务及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出租办公室。
控股子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支付其提供内部运输服务产生的成本费用加税金计算。
江铜集团就外部运输服务收取的费用将参照本地运输服务的市价确定。设备及设施维修服务及零部件加工服务的费用将按行业定价确定。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出租办公室的租金将根据铜材公司及铜合金公司占用办公场地的实际面积,并参考江铜集团所产生的物业实际成本(包括折旧、税金、保险、维修费)计算。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公司现时的阴极铜产能规模较2004年有大幅增长。二零零六年,本公司年产阴极铜实际超过44万吨,二零零七年预计可达55万吨,二零零八年预计将超过70万吨。同时,于2004年后,随国内经济增长,本公司产品、原料、电力能源、运输、人力资源等价格亦不断上涨,因此,2004年协议规定的交易限额已不能反映本公司2007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此外,铜材公司、同合金公司与江铜集团、本公司与铜材公司、铜合金公司于此之前签署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均已于2006年12月31日期满。
因此,为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为便于关联交易的分类管理和监控,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本公司现重新合并分类修订上述五项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与关联各方订立上述五项新的关联交易协议,与本公司此前订立的关联交易基本类似,因此不会增加本公司额外负担。此外,有利于协议各方的现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并可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和发展,降低了本公司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综合效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1-25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铜材公司及铜合金公司与江铜集团,就铜杆线加工服务、废品废料购销、经营管理服务;及接受运输服务、设备维修服务、零部件加工服务、办公室租赁等持续性关联交易,签订了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的《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下称《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II》)"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Ⅱ》
根据本协议:铜合金公司、铜材公司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向江铜集团提供以下物料供应及加工服务;
1. 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各种规格型号的铜杆线产品加工服务;
2. 铜材公司向江铜集团供应铜废料及提供经营管理服务;
根据本协议:江铜集团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向铜合金公司、铜材公司提供以下物料供应及工业服务;
1. 提供生产场地内的原材料、半成品等生产物料运输服务及产品外运长途货物运输服务
2. 提供设备及设施维修服务、零部件加工服务及办公楼租赁出租服务。
根据本协议,控股子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的废料及铜杆线加工服务的主要条款及江铜集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辅助工业服务的主要条款将不低于独立第三方就类似物料及工业服务所提供的主要条款。
根据本协议的履行责任和义务,将分别由铜材公司、铜合金公司及江铜集团承担。
该协议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2007年、2008年、2009年依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7,802.2万元、8,352.2万元、8,352.2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Ⅱ》
1)由铜合金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加工服务
江铜集团将向铜合金公司供应阴极铜,供其加工成不同型号的铜杆线(直径2.0-8.0毫米)。铜合金公司同意只向江铜集团提供加工服务,不会向江铜集团购买阴极铜。
铜合金公司就加工每吨阴极铜成铜杆线收取的加工费将参照铜合金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确定。
2)由铜材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加工服务
江铜集团将向铜材公司提供阴极铜,供其加工成铜杆线。铜材公司同意只向江铜集团提供加工服务,不会向江铜集团购买阴极铜。
铜材公司就加工每吨阴极铜成铜杆线收取的加工费将参照铜材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确定。
3)由铜材公司向江铜集团供应铜废料
铜材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铜废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陀、铜钯废料及其它铜废料)。该铜废料已污染超标,但含铜量与阴极铜相近。
协议双方同意以江铜集团向本公司购买阴极铜的计价基准 (参见《综合供应协议》)作为购买铜废料的定价标准。
4)由铜材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管理服务
铜材公司同意向江铜提供经营管理服务(但不包括财务管理及审计服务)。铜材公司收取的管理服务收费将根据铜材公司实际管理费用及为江铜集团提供的实际服务工时比例分摊计算。
5)由江铜集团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设备及设施维修服务、零部件加工服务及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出租办公室
江铜集团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提供的工业服务,主要包括原材料、回收物料、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生产现场运输服务及产品的外部运输服务、设备及设施维修服务、零部件加工服务及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出租办公室。
控股子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支付其提供内部运输服务产生的成本费用加税金计算。
江铜集团就外部运输服务收取的费用将参照本地运输服务的市价确定。设备及设施维修服务及零部件加工服务的费用将按行业定价确定。向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出租办公室的租金将根据铜材公司及铜合金公司占用办公场地的实际面积,并参考江铜集团所产生的物业实际成本(包括折旧、税金、保险、维修费)计算。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公司现时的阴极铜产能规模较2004年有大幅增长。二零零六年,本公司年产阴极铜实际超过44万吨,二零零七年预计可达55万吨,二零零八年预计将超过70万吨。同时,于2004年后,随国内经济增长,本公司产品、原料、电力能源、运输、人力资源等价格亦不断上涨,因此,2004年协议规定的交易限额已不能反映本公司2007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此外,铜材公司、同合金公司与江铜集团、本公司与铜材公司、铜合金公司于此之前签署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均已于2006年12月31日期满。
因此,为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为便于关联交易的分类管理和监控,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本公司现重新合并分类修订上述五项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与关联各方订立上述五项新的关联交易协议,与本公司此前订立的关联交易基本类似,因此不会增加本公司额外负担。此外,有利于协议各方的现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并可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和发展,降低了本公司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综合效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12-07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内容: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铜材公司")及江西铜业铜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铜合金公司")拟签订《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为区别起见,下称《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A》);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A》
根据本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
1) 本公司向铜合金公司供应燃料、电力、液化石油气、各种材料及备件,本公司每年将向铜合金公司发生的交易额不会超过26,100,000元。
2) 本公司委托铜合金公司加工各种型号铜杆线产品,每年不超过100,000吨,交易额不会超过91,000,000元。
3) 本公司委托铜材公司加工各种型号铜杆线产品,每年不超过65,000吨,交易额不会超过59,000,000元。
本协议期限至2006年12月31日,预计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总额约为176,100,000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董事长何昌明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代表铜材公司及铜合金公司的龙子平先生于2006年12月5日签署了《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A》。
1)根据本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本公司就供应燃料、电力、液化石油气、材料及备件收取的费用标准参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但就液化石油气收取的费用须另加本公司因提供仓储、管理等服务而可能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向铜合金公司供应燃料、电力、液化石油气、材料及备件是按上述价格现金支付按月结算。
2)根据本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铜合金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加工服务,铜合金公司就每吨阴极铜加工成铜合金杆收取的加工费将介于630元至930元之间(视加工的铜合金杆型号而定),该加工费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并按议定的加工费及实际加工銅杆的数量以现金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3)根据集团内部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由铜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加工服务,铜材公司就每吨阴极铜加工成铜杆收取的加工费将介于630元至930元之间(视加工的铜杆型号而定),该加工费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并按议定的加工费及实际加工銅杆的数量以现金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项下的交易均为本公司新增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向铜合金公司供应燃料、液化石油气、材料及备件有助于铜合金公司的运营及生产,同时可降低本公司采购成本;本公司委托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加工铜杆,以及江铜集团委托铜合金公司加工銅杆,是出于本公司整合市场份额及充分利用自身强大销售网络的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本关联交易额和同业竞争。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12-07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铜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内容: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铜材公司")及江西铜业铜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铜合金公司")拟签订《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为区别起见,下称《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A》);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A》
根据本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
1) 本公司向铜合金公司供应燃料、电力、液化石油气、各种材料及备件,本公司每年将向铜合金公司发生的交易额不会超过26,100,000元。
2) 本公司委托铜合金公司加工各种型号铜杆线产品,每年不超过100,000吨,交易额不会超过91,000,000元。
3) 本公司委托铜材公司加工各种型号铜杆线产品,每年不超过65,000吨,交易额不会超过59,000,000元。
本协议期限至2006年12月31日,预计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总额约为176,100,000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董事长何昌明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代表铜材公司及铜合金公司的龙子平先生于2006年12月5日签署了《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A》。
1)根据本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本公司就供应燃料、电力、液化石油气、材料及备件收取的费用标准参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但就液化石油气收取的费用须另加本公司因提供仓储、管理等服务而可能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向铜合金公司供应燃料、电力、液化石油气、材料及备件是按上述价格现金支付按月结算。
2)根据本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铜合金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加工服务,铜合金公司就每吨阴极铜加工成铜合金杆收取的加工费将介于630元至930元之间(视加工的铜合金杆型号而定),该加工费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并按议定的加工费及实际加工銅杆的数量以现金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3)根据集团内部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由铜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加工服务,铜材公司就每吨阴极铜加工成铜杆收取的加工费将介于630元至930元之间(视加工的铜杆型号而定),该加工费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并按议定的加工费及实际加工銅杆的数量以现金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项下的交易均为本公司新增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向铜合金公司供应燃料、液化石油气、材料及备件有助于铜合金公司的运营及生产,同时可降低本公司采购成本;本公司委托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加工铜杆,以及江铜集团委托铜合金公司加工銅杆,是出于本公司整合市场份额及充分利用自身强大销售网络的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本关联交易额和同业竞争。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12-07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铜合金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包括其附属子公司,下称"江铜集团")拟签订《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为区别起见,下称《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B》)。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B》
根据本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江铜集团委托铜合金公司加工各种型号铜杆线产品,每年不超过16,500吨,交易额不超过15,000,000元。本协议期限至2006年12月31日,预计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总额约为15,000,000元。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有关协议方的日常业务过程中持续进行,属持续关联交易,因此,本公司将就上述持续关连交易遵守有关要求向香港联合联交所申请一般豁免;同时,尽管本次关联交易并不构成须予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第10.2.12-10.2.13条的披露程序,但为与本公司因遵循H股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保持一致,本公司亦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程序进行披露。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江铜集团总经理何昌明先生与代表铜合金公司的龙子平先生于2006年12月5日签署了《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B》。
根据本协议,江铜集团将委托铜合金公司加工直径2.0-8.0毫米规格不等的铜杆,合同期内的委托加工数量不超过16,500吨。铜合金公司加工每吨铜杆收取的加工费介于630元至930元之间(视加工的铜杆型号而定),该加工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并按议定的加工费及实际加工銅杆的数量以现金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项下的交易均为本公司新增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向铜合金公司供应燃料、液化石油气、材料及备件有助于铜合金公司的运营及生产,同时可降低本公司采购成本;本公司委托铜合金公司及铜材公司加工铜杆,以及江铜集团委托铜合金公司加工銅杆,是出于本公司整合市场份额及充分利用自身强大销售网络的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本关联交易额和同业竞争。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1-17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江铜集团曾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订立并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执行的《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综合供应合同》、《综合其它服务合同》(合称“二零零一协议”)将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限届满;因此,本公司拟将进行更新及修订;本公司亦藉此将本公司与江铜集团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六日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签订的《废料、洗净残渣及黑铜泥销售合同》、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签订的《氧气、氮气、氩气等委托代理开发、销售合同》、《粗硫酸铜购销合同》、《金银物料购销合同》,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签订的《粗铜购销协议》、《粗(杂)铜加工合同》(合称“其他供应和服务合同“)一并予以更新修订,以便本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协议能够统一集中管理。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签订《综合工业服务合同》: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江铜集团将向本公司提供铁路运输服务、汽车运输服务、机电维修服务、汽车修理服务、工程建筑安装服务及向本公司德兴铜矿提供工业用水服务;本公司亦同意向江铜集团提供转供电服务及本公司贵溪冶炼厂、永平铜矿、武山铜矿向江铜集团成员提供供水服务。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的条款,本公司及江铜集团的具体履行责任将分别由本公司及江铜集团的下属成员公司履行。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合同,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本公司与江铜集团每年所发生的交易金额,预计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52850万元、56851万元、62583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董事杜新民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何昌明先生代表江铜集团的于2004年11月16日签署了《综合工业服务合同》。
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的主要项目:
服务供应方———江铜集团
-铁路运输服务
-汽车运输服务
-设备维修服务
-汽车修理服务
-建筑安装服务
-供水服务
服务供应方———本公司
-动力服务。
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的主要项目的内容及定价详情如下:
1)运输服务
(1)铁路运输服务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自香屯站至泗洲站的铁路运输服务,其收费标准为:
(其中:A=上一年的实际成本费用;B=营运成本的物料消耗成本;C=工业品的消费物价指数;D=国家公布的有关行业平均利润率;E=相关应付税率)
铁路运费根据上一年的实际成本费用计算并按有关营运成本的物料消耗的消费物价指数进行调整,以保证本公司的实际支付的成本费用与该等物料消耗的现行实际成本一致或相若。系数「(1 + 国家公布的有关行业平均利润率)」旨在保证由本公司支付的铁路运输服务的利润率与有关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一致。
(2)汽车运输服务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各种汽车运输服务(包括员工上下班服务、本公司物资外运服务及生产工艺用特种车辆运输及生产现场运输服务)。
生产工艺用特种车辆运输及生产现场运输服务的收费按上述铁路运费的计价公司确定。
员工上下班服务及本公司物资外运服务的收费参考国家定价确定,如无国家定价或国家定价不存在或不适合,则依次参照以下定价标准确定,即行业市场价格、江铜集团向其成员公司的收费加有关税金及成本加有关税金定价。
2)维修及工程建筑安装服务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机器及电子设备的维修服务、汽车修理服务以及建筑安装施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办公楼的建筑施工及管道安装施工和机器设备安装)。
上述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定价确定;如国家指导定价不存在或不适用,则依次参照以下定价标准确定,即行业市场价格、江铜集团向其成员公司的收费加有关税金及成本加有关税金。
3)供水服务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德兴铜矿提供工业用水,供水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成本费用加有关税金计算。
4)动力服务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的条款,本公司同意向江铜集团提供转供电服务及向位于贵溪冶炼厂、永平铜矿、武山铜矿的江铜集团附属公司提供用水服务(合称“动力服务”)。
动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所供应的电力及供水的实际购买价加有关税金计算。
根据综合工业服务合同,本公司预计其各类交易的累计交易金额将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综合工业服务合同》”)。因此,本公司须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本合同项下各类交易须予以披露并获得独立股东批准。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各种辅助生产服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服务、维修及建筑安装、供水服务需要江铜集团提供支持。董事认为,通过江铜集团提供综合工业服务合同所载列的各项服务将有利于促进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可将本公司的成本费用削减至最低限度,其中包括建造铁路、安排人员/人手提供维修服务及其它工业设施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另一方面,本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的动力服务可促进江铜集团的生产营运,对本公司的运作没有不良影响。
《综合工业服务合同》项下各项服务的定价乃经合同双方公平磋商后确定,其条款将不逊于本公司可另行在市场上获得的条款。董事认为,《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的条款就独立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该合同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利益的。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1-17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江铜集团曾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订立并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执行的《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综合供应合同》、《综合其它服务合同》(合称“二零零一协议”)将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限届满;因此,本公司拟将进行更新及修订;本公司亦藉此将本公司与江铜集团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六日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签订的《废料、洗净残渣及黑铜泥销售合同》、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签订的《氧气、氮气、氩气等委托代理开发、销售合同》、《粗硫酸铜购销合同》、《金银物料购销合同》,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签订的《粗铜购销协议》、《粗(杂)铜加工合同》(合称“其他供应和服务合同“)一并予以更新修订,以便本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协议能够统一集中管理。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签订《综合供应合同》: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江铜集团将向本公司供应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铜、金、银、硫原料及辅助材料、备件、加工件及为本公司提供气体开发和销售代理服务;本公司亦同意向江铜集团提供江铜集团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辅助材料及备件及接受江铜集团的粗(杂)铜加工服务。
根据综合供应服务合同的条款,本公司及江铜集团的具体履行责任将分别由本公司及江铜集团的下属成员公司履行。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本公司与江铜集团每年所发生的交易金额,预计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566640万元、679308万元、6,884,565,000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董事杜新民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何昌明先生代表江铜集团的于2004年11月16日签署了《综合供应合同》。
综合供应服务合同的主要项目:
服务供应方———江铜集团
- 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原料
- 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材料、备件及加工件
- 代理开发销售气体服务
服务供应方———本公司
- 加工粗(杂)铜
- 供应本公司生产产品及废料
- 供应辅助材料、燃料及备件
综合供应服务合同主要项目的内容及定价详情如下:
1)由江铜集团提供的原料、辅助材料、备件、加工件及气体代理服务
(1)供应铜精矿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并按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铜精矿市场价供应铜精矿。此外,江铜集团授予本公司向江铜集团购买铜精矿的优先权,所提供的价格为不逊于本公司可另行从市场上获得的购买价。
(2)供应铜精矿中所含的金、银及硫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按市场价向本公司供应铜精矿中所附含的金、银及硫。
(3)供应粗铜、杂铜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粗铜和杂铜。供应价格按江铜集团向独立第三方的供货商支付的实际每吨粗铜、杂铜购买价及采购费用(包括财务费用、运输费用、行政费用及其它费用)计算。
(4)供应粗铜中所附含的金、银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供应粗铜中所附含的金、银,供应价格按江铜集团实际支付予独立第三方的供货商的购买价确定。
(6)供应含金银的物料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供应含金、含银物料,包括金精矿、银精矿、阳极泥及合质金等。金银物料供应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a)金精矿、银精矿及阳极泥含金每公斤价格=(F-G)xH
(其中:F=上海黄金交易所2号金价格;G=按市况调整价;H=对应品位系数)
b)金精矿、银精矿及阳极泥含银的价格,按本公司给予独立第三方同品质的含银市场价计算。
c)合质金的价格,按上海黄金交易所金价扣除市场加工费计算。
(7)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的辅助材料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内有关供应材料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供应本公司生所需的辅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球、选矿药剂、编制袋、黄药、乳化剂、电线、电缆。供应价格按该等材料的市场价格计算;如无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不适用,则依次参照以下定价标准确定,即江铜集团向其成员公司的收费加有关税金及成本加有关税金。
(8)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备件、加工件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供应备件、加工件,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如工矿备件、高锰钢铸件、铸铁件、钢铸件、冷焊构造件及其它零部件及附加部件(非标准品种),该等备件、加工件的价格按该等备件及加工件的市场价计算,如无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不适用,则依次参照以下定价标准确定,即江铜集团向其成员公司的收费加有关税金及成本加有关税金。
(9)代理服务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代理本公司开发和销售本公司冶炼过程中产生的若干废气(包括氧气、氩气、氮气等)。江铜集团将收取该等气体销售收入的25%(不含税)作为代理费。
2)由本公司提供的加工服务及供应的物料
(1)加工粗(杂)铜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有关条款,本公司同意接受委托,为江铜集团加工粗铜及/或杂铜服务。本公司向江铜集团支付的加工费价格将参照本公司给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加工费价格确定。
此外,江铜集团亦已同意向本公司出售上述加工粗铜中所附含的的金、银物料。供应价格按江铜集团实际支付予独立第三方的供货商的实际购买价确定。
(2)供应物料
根据综合供应合同的条款,本公司同意向江铜集团供应本公司生产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阴极铜、硫酸、粗硫酸铜)及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它废料(包括但不限于白烟尘、粗栖及黑铜泥等)及其他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有色金属材料、化学物料、汽油、柴油、钢材、水泥、电线及电缆,机械、电子设备的备件。各项物料供应价格分别按以下公式确定:
a)阴极铜供应价格
阴极铜每吨售价=J+K-L
(其中:J=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阴极铜平均结算价;K=阴极铜升水;L=本公司生产仓库到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运输费的50%。
b)粗硫酸铜供应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其中:M=粗硫酸铜含铜的历史基准价,每吨9700元;N=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阴极铜平均结算价;P=粗硫酸铜含铜的历史基准价所对应的阴极铜的历史基准价,每吨16000元。)
c)本公司向江铜集团供应的其他物料(包括硫酸、辅助材料、燃料、备件及其它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按照市场价格计算。
根据综合供应服务合同,本公司预计其各类交易的累计交易金额将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综合供应服务合同》”)。因此,本公司须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本合同项下各类交易须予以披露并获得独立股东批准。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原料、材料、备件、加工件及气体代理服务
本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阴极铜40万吨,自产铜精矿原料为15万吨,因此本公司生产所需原料需要外购。董事认为,通过订立《综合供应合同》有利于本公司获得另一稳定的各种原材料的供应渠道,同时通过订立综合供应合同项下的辅助材料、备件、加工件对本公司的生产及业务经营亦至关重要。此外,通过委任江铜集团代理本公司进一步开发和销售本公司加工过程中视为废气的气体(如氧气、氩气、氮气等),本公司可获得充分利用此废气的收益。
2)本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本公司生产产品、废料、粗(杂)铜工及其他材料、备件供应服务
通过订立《综合供应合同》,本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本公司生产产品,稳定了本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同时由于双方生产设施相互靠近,节省了运输等销售费用,通过订立综合供应合同,向江铜集团提供粗(杂)铜加工服务,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一致,为本公司提供了稳定的加工费收入来源。此外,向江铜集团提供本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若干废料服务,提高了本公司废品综合利用率,有利于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并增加了本公司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辅助材料、备件服务亦可促进江铜集团的生产营运。
董事亦已确认,《综合供应合同》的条款是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后达成,其条款将不逊于本公司在市场上获得的其它条款或不会令本公司的业务经营蒙受不利影响。董事认为综合供应合同的条款就独立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该合同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利益的。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1-17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江铜集团曾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订立并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执行的《综合工业服务合同》、《综合供应合同》、《综合其它服务合同》(合称“二零零一协议”)将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限届满;因此,本公司拟将进行更新及修订;本公司亦藉此将本公司与江铜集团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六日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签订的《废料、洗净残渣及黑铜泥销售合同》、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签订的《氧气、氮气、氩气等委托代理开发、销售合同》、《粗硫酸铜购销合同》、《金银物料购销合同》,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签订的《粗铜购销协议》、《粗(杂)铜加工合同》(合称“其他供应和服务合同“)一并予以更新修订,以便本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协议能够统一集中管理。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与何昌明先生代表江铜集团的于2004年11月16日签署了《综合其它服务合同》。
根据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江铜集团将向本公司提供生活福利、统筹退休养老保险、环境卫生及绿化、生活及生产设施、教育、电讯及互联网服务、环境监测、驻外机构信息、行政管理、期货代理、进出口货运代理及办公楼租赁服务;本公司亦同意向江铜集团提供生产设施、武山铜矿办公楼租赁、电讯及互联网服务。
根据综合其他服务合同的条款,本公司及江铜集团的具体履行责任将分别由本公司及江铜集团的下属成员公司履行。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本公司与江铜集团每年所发生的交易金额,预计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3246万元、35590万元、38517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综合其他服务合同的主要项目:
服务供应方———江铜集团
-公共设施服务
-社会生活服务
-代缴养老统筹保险金
-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
-教育服务
-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环境监测服务
-驻外机构信息服务
-行政管理服务
-期货代理服务
-进出口货运代理服务
-办公楼租赁服务
服务供应方———本公司
-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武山铜矿办公楼租赁
综合其他服务合同主要项目的内容及定价详情如下:
1)由江铜集团提供的服务
(1)公共设施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本公司使用其生活区公共设施及生产厂区内的生产设施。服务费定价分别如下:
就生活区内的设施而言,本公司同意按人数比例向江铜集团补偿上述公共设施的实际运营成本费用,其中包括江铜集团运营的公共设施的折旧、维护、房地产税、土地税及其它相关成本及费用。
就生产厂区内的设施而言,双方同意将由江铜集团及本公司支付各自生产使用设施的实际成本成本费用。就本公司与江铜集团共同使用的生产厂区内的公用设施而言,本公司同意按各自的资产价值比例分摊计算并向江铜集团补偿其实际运营成本费用。
(2)社会生活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员工提供社会生活服务,其中包括员工福利及医疗服务、员工子女学前教育、儿童保育服务、供水、供电及供气服务,及向本公司员工提供工作场所的餐厅饮食服务。
社会生活收费标准按(i)相当于国家规定的本公司全体员工工资总额的17%,加(ii)本公司全体员工工资总额的1%(根据该服务的实际成本费用核定并协商一致达成的比例),合共18%。
(3)代缴统筹养老保险金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继续将本公司的员工纳入江西省政府实施的统筹养老保险金计划。为此,本公司须向江铜集团支付统筹养老保险金。该养老保险金缴交比例按现时国家及江西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员工工资总额的20%。
(4)环境卫生、绿化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区公路及住宅楼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卫生服务及各项绿化服务。本公司同意按人数比例向江铜集团支付上述环境卫生和绿化的实际营运费用。
(5)教育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员工及其子女提供教育服务,其中包括中小学教育、职员教育及技术培训。其收费标准如下:
a)中小学教育:本公司将按员工人数比例支付中小学教育经费;
b)职工教育及技术培训:江铜集团及本公司将共同拨款作为职工教育基金,拨款金额为按国家规定的各自员工工资总额的1.5%。如该笔金额不足以支付职工教育的所有费用,则江铜集团及本公司须按人数比例增加拨款。
(6)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电信及互联网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维护与开发、互联网维护、长途电话及国际电话业务服务。除长途电话及国际电话业务服务的费用将由江铜集团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向本公司收取外,其它服务的费用将由江铜集团参照各自的资产价值比例分摊计算及向本公司收取。
(7)环境、计量监测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环境监测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标准监控装置、安全监控装置及其它试验装置。本公司同意按各自资产价值比例分摊计算支付江铜集团提供该等服务的实际费用。
(8)驻外机构信息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其驻外机构信息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与中国境内各地方主管机关进行联络、文件传递及其他信息交流。本公司同意按各自资产价值比例分摊计算支付江铜集团提供该等服务的实际费用。
(9)行政管理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行政管理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党群服务、消防、安全、外事、小车、 质量保证管理、文档管理、代缴土地使用税及其它各项行政事务。除代缴土地使用税的费用将由江铜集团按其实际代缴的费用向本公司全额收取外,其它费用将由江铜集团按人数比例向本公司收取。
(10)期货代理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代理本公司从事国内期货交易及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中国现行规章制度的规定,仅持牌代表可参与期货交易)。本公司同意按现行市价与江铜集团收取其成员的费用的较低收费标准向江铜集团支付该等期货代理服务的费用
(11)进出口货运代理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代理本公司的货物进出口业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货物在上海之报关、报验、接货、装卸、仓储、短拨、还箱、发货、公路或铁路运输等与货物流动有关的全部过程的业务。本公司将补偿江铜集团就提供上述服务所实际垫付的费用,及参考现行市价确定其代理费,一并支付予江铜集团。
(12)办公楼租赁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出租若干办公楼服务。该等办公楼的租赁收费标准如下:
(其中:M=年折旧额,N=房地产税,P=保险费,Q=办公楼维护费,R=办公楼净资产值,S=江铜集团非流动资产,T=长期负债,U=三年期贷款贷款利率,V=租赁面积,W=办公楼总建筑面积,Y=相关应付税率)
2)由本公司提供的服务
(1)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本公司同意向江铜集团部分分公司提供电信及互联网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长途电话及国际电话业务服务、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维护与开发及互联网维护。除长途电话及国际电话业务服务的费用将由本公司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向江铜集团收取外,其它服务的费用将由本公司按其实际发生的营运费用及参照各自的资产价值比例进行分摊。
(2)武山铜矿办公楼租赁服务
根据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本公司同意向江铜集团武山分公司出租本公司的武山铜矿办公楼。该等办公楼的租赁收费标准按上述江铜集团向本公司出租办公楼租赁费收费标准定价。
根据综合其他服务合同,本公司预计其各类交易的累计交易金额将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生活后勤及通讯等各项其它服务
订立综合其它服务合同项下的公司所需的生活后勤及通讯等各项其它服务,旨在促进本公司的稳定生产和经营。董事认为,通过订立综合其他服务合同项下的公司所需的各项其它服务,可节省本公司的管理费用及其他一般行政事务开支。
2)本公司武山铜矿向江铜集团提供的通讯等其它服务
通过订立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由本公司武山铜矿向江铜集团提供其所需的通讯等服务,旨在促进江铜集团的经营运作。亦可为本公司增加额外收入。
3)办公楼租赁服务
由于本公司与江铜集团的经营设施邻近,故透过江铜集团租赁办公楼将促进本公司管理。董事亦确认于本公司附近地区并无类似的办公楼,故倘本集团不从江铜集团租入办公楼,则需自行建造。但虑及自行建造办公楼的现行造价及额外购买土地和现金投入等,董事认为本公司从江铜集团租入办公楼更为有利。
同理,透过向江铜集团武山分公司出租本公司武山铜矿办公楼,可为本公司增加额外收入并充分利用其现有办公楼和促进江铜集团的经营运作。
综合其它服务合同项下各项服务的定价是经合同双方的公平磋商后确定,其条款将不逊于本集团可另行在市场上获得的条款。董事认为,综合其它服务合同的条款就独立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该合同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利益的。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5-27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1)就每吨铜精矿、粗铜及废杂铜加工成阴极铜收取的加工费标准将分别参照本公司前六个月内与独立第三方签订的同类交易的平均加工费;(2)本公司代理江铜销售该等加工后的阴极铜,将向江铜集团收取每吨4美元的代销
交易简介《铜精矿、粗铜、废杂铜加工协议》:
本公司为江铜集团提供加工及代销服务,预计合同期内每年交易额最高不超过27,000万元;
  本公司董事李贻煌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代表江铜集团的何昌明先生于2004年5月25日签署了《铜精矿、粗铜、废杂铜加工协议》,协议期限自协议订立之日起至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据协议,江铜将其国家配额进口的铜精矿、粗铜及废杂铜全部委托本公司加工成阴极铜并全权代理销售。根据协议条款,江铜于二〇〇四年进口铜精矿将不超过160,000吨的、粗铜不超过20,000吨的及废杂铜不超过16,000吨;而对于二〇〇五年及二〇〇六年的上述铜原料的加工本公司享有全权酌情决定权。
  关于加工费及代销费的定价:(1)就每吨铜精矿、粗铜及废杂铜加工成阴极铜收取的加工费标准将分别参照本公司前六个月内与独立第三方签订的同类交易的平均加工费;(2)本公司代理江铜销售该等加工后的阴极铜,将向江铜集团收取每吨4美元的代销费,该代销费的定价是根据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计算确定的。
  根据A股和H股上市规则(合称“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依据《铜精矿、粗铜、废杂铜加工协议》拟提供的加工和代销售服务,须经临时股东大会的独立股东批准。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7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5-27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阴极铜供应协议》:
本公司代江铜集团向铜材公司销售加工阴极铜,预计合同期内每年交易额最高不超过125,000万元;
  本公司董事李贻煌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代表江铜集团的何昌明先生及代表铜材公司的龙子平先生于2004年5月25日签署了《阴极铜供应协议》。
  根据阴极铜供应协议,江铜同意委托本公司向铜材公司出售每年最多不超过50,000吨的加工阴极铜,协议期限自阴极铜供应协议订立之日起至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阴极铜的供应价格按如下计算:
  每吨阴极铜销售价=A+B+C
  其中:A=于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每吨阴极铜平均报价;
  B=每吨人民币110元高于标准阴极铜价的差额(即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的A级铜高于标准铜价的市场价,亦称“升水”,而本公司所生产的阴极铜属A级铜标准);及
  C=所节省的每吨人民币50元的运输费用,原因是江铜集团无须将阴极铜售予上海期货交易所或铜材公司必须从上海交易所购买所需阴极铜,双方均可节省销售或采购的运费,故节省的运费按50%分享。
  按铜材公司每年通过本公司向江铜采购50,000吨阴极铜计算,预计该项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1,250,000,000元(含税),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阴极铜供应协议须获得股东大会独立股东审议批准。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5-27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材料、备件供应协议》:
本公司向铜材公司提供其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的机械、电器备件及劳保、工具等供应与服务, 预计合同期内每年交易额最高不超过1,7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何昌明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代表铜材公司的龙子平先生于2004年5月25日签署了《材料、备件供应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向铜材公司供应其生产所需的各种材料备件,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原料、设备的机械、电器备件及劳动保护用品、各种生产工具、包装工具及质量保证工具。协议期限自协议订立之日起至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据协议条款,材料备件供应价格是参照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采购相关材料及备件的价格并附加采购价格的0.5%的服务费来确定。该代理服务费是按本公司为铜材公司采购相关材料和备件所预计的采购费用(如差旅费等)为依据确定的。根据协议,该项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大约人民币17,000,000元(含税)的金额。
  根据H股上市规则,就材料备件供应协议项下的交易,本公司将以协议期内每年总金额不会超过人民币17,000,000元的建议上限,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豁免,以期毋须于协议期内严格遵守H上市规则的有关披露规定。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5-27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设备维护及机械加工协议》:
江铜集团向铜材公司提供设备检修及机械加工服务,预计合同期内年度交易发生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何昌明先生代表江铜集团与代表铜材公司的龙子平先生于2004年5月25日签署了《设备维护及机械加工协议》。
  根据协议条款,江铜集团向铜材公司提供设备维护及机械加工服务,期限协议订立之日起至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据协议,设备维护服务费及机械加工费将参照《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的标准收费率或成本补偿原则收取。董事会及铜材公司管理层预计,依据协议所发生的相应的设备维护服务费及机械加工费每年最高不会超出人民币5,000,000元。
  根据H股上市规则,就设备维护及机械加工协议项下的交易,本公司将以协议期内每年总金额不会超过人民币5,000,000元的建议上限,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豁免,以期毋须于协议期内严格遵守H上市规则的有关披露规定。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5-27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运输服务协议》:
江铜集团向铜材公司提供公路运输服务,预计合同期内每年交易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何昌明先生代表江铜集团与代表铜材公司的龙子平先生于2004年5月25日签署了《运输服务协议》。
  根据运输服务协议,江铜集团向铜材公司提供每年运输不超过20,000吨铜杆线的服务,期限自协议订立之日起至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据协议条款,江铜集团提供运输服务的收费标准将参照铜材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支付的同类运费来确定。根据协议,董事会及铜材公司管理层预计,该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5,000,000元。
  根据H股上市规则,就运输服务协议项下的交易,本公司将以协议期内每年总金额不会超过人民币5,000,000元的建议上限,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豁免,以期毋须于协议期内严格遵守H上市规则的有关披露规定。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2-01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向江铜集团购买粗铜,如果粗铜的购买价按每吨人民币16,310元(为上海期货交易所2003年1至9月阴极铜三个月期货平均收盘价格及人民币110元的升水减加工费每吨人民币1,100元)(包括税项)计算,并基于本公司每年将向江铜集团购入上限为70,000吨粗铜,根据粗铜购销协议,本公司购买粗铜应支付的货款总额约为人民币982,991,000元(不包括税项)。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82991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2-01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粗(杂)铜加工服务,如果本公司每年把粗铜及/或废杂铜加工成为阴极铜的数量合共为7,500吨,加工费为按每吨人民币1,100元(包括税项)计算,本公司就粗(杂)铜加工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将收取的加工费总额约为人民币7,051,000元(不包括税项)。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051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2-01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向铜材公司出售阴极铜产品及燃料、气体,如果本公司每年向铜材公司销售150,000吨阴极铜,及铜材公司按综合供应协议所议定的最高数量向本公司购入燃料和气体,本公司每年将向铜材公司销售阴极铜总额约为人民币2,225,641,000元(不包括税项)及销售燃料和气体总额约为人民币为19,943,000元(不包括税项)。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4558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2-01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铜材公司向江铜集团出售铜杆线及/或为其提供加工铜杆线服务,如果(i)铜材公司向江铜集团销售15,000吨铜杆线及(ii)铜材公司全面投产,铜材公司每年根据综合供应和服务协议应收或应付的金额估计如下:1.销售铜杆线及/或加工阴极铜为铜杆线之较高价者233,846千元;2.电力供应23,590千元;3.经营管理服务2,700千元;4.运输服务1,800千元。根据综合供应和服务协议拟进行的铜杆线购销及将阴极铜加工为铜杆线,须经独立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由江铜集团向铜材公司供应电力和提供运输服务以及铜材公司向江铜集团提供经营管理服务须按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61936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4-04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依据《粗硫酸铜购销合同》,本公司同意按以下方式厘定的销售价格出售而江铜集团也同意向本公司购入粗硫酸铜:
1)当铜价(含税)≤16000元/吨时,粗硫酸铜含铜结算价为9700元/吨(含税);
2)当铜价(含税)>16000元/吨时,粗硫酸铜含铜结算价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A-16000)
销售价格=9700+(A-16000)×——————
16000
(注:A为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月阴极铜之月均结算价)
在本项关联交易中,江铜集团依照其所持该附属子公司股权比例占关联交易权益比重为37.95%。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4-04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依据《金银物料购销合同》,本公司同意以下列价格购入而江铜集团也同意出售一定数量的金银物料:
金:销售价格=(B-C)×D
(注:B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月2号金的结算价月均价;C为市场调整价,根据市场交易情况自发形成;D为金银物料中金品位对应计价系数)
若低于合同规定最低标准,按对应系数价格降低一档结算。
银:销售价格(含税)=E×F
(注:E为交货日上月本公司卖给第三方的白银市场价格的月均价;F为金银物料中银品位对应计价系数)
在本项关联交易中,江铜集团依照其所持该附属子公司股权比例占关联交易的权益比重为37.95%。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4-04
甲公司江西铜业
乙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依据《氧气、氩气、氮气等气体委托代理开发、销售合同》,本公司委托江铜集团或其附属子公司代为开发和销售富余气体,本公司同意支付不超过实际销售收入(不含税)25%的代理费给江铜集团或其附属子公司。
在本项关联交易中,江铜集团依照其所持该附属子公司股权比例占关联交易权益比重为62.77%。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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