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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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8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西部新时代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亿兆华盛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亿兆华盛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额度混用,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为2,000万,期限一年;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8,000万,期限6个月;敞口部分总计6,000万。本公司为该笔授信敞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 西部新时代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亦是关联方,公司持有其35%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份。西部新时代拟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一年期15,000万元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本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
本次为亿兆华盛、西部新时代提供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因亿兆华盛负债率为71.55%,西部新时代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3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为年利率6.6%。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F15A一号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通过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联营公司亿利冀东提供期限一年,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为年利率6.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持有亿利冀东41%股权,为公司的联营公司,同时因公司董事长田继生兼任亿利冀东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张军强兼任亿利冀东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项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未向亿利冀东提供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完成后,累计向亿利冀东提供委托贷款1笔,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由于本次委托贷款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亿利冀东为公司的联营公司,本次委托贷款用于亿利冀东的日常经营活动,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战略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28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11)第06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总计约人民币2.69亿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27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亿利能源”)在北京市凯晨世贸中心东座六层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与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威建设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向金威建设集团出售所持有的内蒙古亿利恒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利建设”或“目标公司”)95%的股权及本公司享有的恒利建设全部债权。交易价格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11)第06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总计约人民币2.69亿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部分资产质量不高,持续盈利空间不大的资产从公司剥离出去,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同时,公司也将逐步从市政工程施工行业退出,有利于公司资产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营业务也更加突出,也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做大做强能源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不断增强公司能源化工整体规模和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定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69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15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亿利资源集团目前正在筹备成立财务公司,为集团下属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经与财务公司协商,在不损害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以同等条件财务公司优先、公司有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开展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以及结算等金融业务往来。财务公司确保存入资金的安全。《关于与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尚未获得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目前财务公司仍处于开业筹建阶段,因此,服务协议的签署必须符合下述两个条件: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财务公司获开业许可暨取得金融许可证。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各项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加速本公司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也持有财务公司30%的股份,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3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依据确定的转让价款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即以自筹资金先行收购亿利资源集团持有的东博煤炭剩余14%的股权,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事宜顺利完成,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东博煤炭100%股权作价不变,仍为165,920.99万元,其中亿利资源集团持有的东博煤炭14%股权作价23,228.94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经拥有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并形成了以PVC生产为核心,向煤电能源及水泥、无机化工等上下游产业延伸的以PVC为主体的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煤炭板块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煤—煤矸石—发电—聚氯乙烯(PVC)、离子膜烧碱—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水泥”的一体化大循环产业模式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并通过循环经济产业链的传导作用,进一步降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成本,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盈利空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公司能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进一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3228.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7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内蒙古亿利恒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利建设") 与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威建设集团")签署关于乌审召工业园区至嘎鲁图公路路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恒利建设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恒利建设95%股权;公司董事王文治先生系本次交易方金威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持有金威建设集团的股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韩淑芳、潘新民的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0 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因为此议案内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尹成国、田继生、张立君、王文治履行回避表决。现公司 7 名董事,关联董事4名,因此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联方介绍
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文治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2002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杭锦旗锡尼镇阿斯汉南路第17栋
注册号: 152700000002330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经营生产)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文治持有金威建设集团49.40%的股权,为金威建设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但尚未达到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项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时间
2010年12月16日,恒利建设与金威建设集团签署了《乌审召工业园区至嘎鲁图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施工合同》。
2、关联交易项目主要内容
发包人金威建设集团与承包人恒利建设关于乌审召工业园区至嘎鲁图公路路基工程项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项目主线全长28公里、起终点桩号为K24+000至K52+000。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及防护工程等。
(2)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玖佰柒拾捌万肆仟肆佰玖拾壹元整(¥229,784,491)。
(3)工程质量: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优良标准。
(4)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210 日历天。
(5)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利建设与关联方金威建设集团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合同各方经过遵循市场化的原则最终确定了合同的服务范围和价格。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本次签署工程施工合同而形成的关联交易,符合恒利建设的经营目标,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29784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7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以1元/股为基准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12月16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亿利能源")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购买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利煤炭公司")20%的股权。交易价格以各股东原始出资,即1元/股为基准,其中北京亿徳智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徳智邦")持有亿利煤炭公司15%的股权1,500万元、王占珍持有亿利煤炭公司3%的股权300万元、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威建设集团") 持有亿利煤炭公司2%的股权200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王文治先生系本次交易方金威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持有金威建设集团的股权,王占珍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韩淑芳、潘新民的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0 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因为此议案内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尹成国、田继生、张立君、王文治履行回避表决。现公司 7 名董事,关联董事4名,因此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概述
1、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文治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2002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杭锦旗锡尼镇阿斯汉南路第17栋
注册号: 152700000002330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经营生产)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文治持有金威建设集团49.40%的股权,为金威建设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王占珍,男,57岁,亿利煤炭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持有亿利煤炭公司3%股权。
(二)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数额
到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上述两个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成立时间:2009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亿徳智邦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王占珍以货币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金威建设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法定代表人:王文治
注册地址: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2010年12月31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截止2010年10月31日,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30,792.90万元,负债总额20,673.58万元,净资产10,119.33万元,2010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39,312.40万元,利润总额3,763.31万元,净利润3,245.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时间
2010年11月11日,公司与亿徳智邦、金威建设集团、王占珍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标的
亿徳智邦持有亿利煤炭公司15%的股权、王占珍持有亿利煤炭公司3%的股权300万元、金威建设集团持有亿利煤炭公司3%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以1元/股为基准,其中亿徳智邦持有亿利煤炭公司15%的股权1500万元、王占珍持有亿利煤炭公司3%的股权300万元、金威建设集团持有亿利煤炭公司2%的股权200万元。
2、支付方式:
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本次购买股权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的延伸和完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7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王占珍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12月16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亿利能源")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购买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利煤炭公司")20%的股权。交易价格以各股东原始出资,即1元/股为基准,其中北京亿徳智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徳智邦")持有亿利煤炭公司15%的股权1,500万元、王占珍持有亿利煤炭公司3%的股权300万元、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威建设集团") 持有亿利煤炭公司2%的股权200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王文治先生系本次交易方金威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持有金威建设集团的股权,王占珍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韩淑芳、潘新民的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0 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因为此议案内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尹成国、田继生、张立君、王文治履行回避表决。现公司 7 名董事,关联董事4名,因此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概述
1、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文治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2002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杭锦旗锡尼镇阿斯汉南路第17栋
注册号: 152700000002330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经营生产)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文治持有金威建设集团49.40%的股权,为金威建设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王占珍,男,57岁,亿利煤炭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持有亿利煤炭公司3%股权。
(二)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数额
到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上述两个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成立时间:2009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亿徳智邦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王占珍以货币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金威建设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法定代表人:王文治
注册地址: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2010年12月31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截止2010年10月31日,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30,792.90万元,负债总额20,673.58万元,净资产10,119.33万元,2010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39,312.40万元,利润总额3,763.31万元,净利润3,245.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时间
2010年11月11日,公司与亿徳智邦、金威建设集团、王占珍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标的
亿徳智邦持有亿利煤炭公司15%的股权、王占珍持有亿利煤炭公司3%的股权300万元、金威建设集团持有亿利煤炭公司3%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以1元/股为基准,其中亿徳智邦持有亿利煤炭公司15%的股权1500万元、王占珍持有亿利煤炭公司3%的股权300万元、金威建设集团持有亿利煤炭公司2%的股权200万元。
2、支付方式:
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本次购买股权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的延伸和完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1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资产评估")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3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10月19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亿利能源")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05,000万元,并以部分募集资金购买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亿利资源集团")持有的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以下简称"东博煤炭"或"标的股权")。交易双方签署了《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资产评估")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3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确定。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7,848.64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亿利资源集团持有本公司85.2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韩淑芳、潘新民的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因为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尹成国、田继生、张立君、王文治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现公司7名董事,关联董事4名,因此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需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概述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文彪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2002年2月26日
注册资本: 12,331万元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注册号: 152700000004204
税务登记证号码: 152726116933283
经营范围主要为投资与科技开发;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物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煤炭销售(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0 年12月31日);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矿产资源和煤炭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
(二)亿利资源集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2007-2009年度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07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总资产 873,446.48 1,739,513.28 2,141,326.38
净资产 336,556.02 858,024.21 881,726.24
2007年度 2008年度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268,342.25 453,491.95 1,023,983.26
营业利润 42,064.71 36,721.47 132,176.52
净利润 40,988.45 29,204.60 110,649.70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亿利资源集团持有公司768,735,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3%,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文彪先生持有亿利资源集团15.82%的股权,王文治先生持有亿利资源集团10.54%的股权,王文彪先生与王文治先生为兄弟关系,系一致行动人,两人合计持有亿利资源集团26.36%的股权,故王文彪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本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关联交易数额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本公司曾与亿利资源集团发生4项重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共计53.2亿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的关联交易数额已经达到3,000万元且已达到公司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伊旗阿镇电力街西
法定代表人:马思克
注册资本:1亿元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
东博煤炭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152728000011968),成立于2005年1月19日,是投资、建设、运营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矿的项目公司。2010年1月,亿利资源集团受让神木县地利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利矿业")持有的东博煤炭65%股权,2010年2月,亿利资源集团和地利矿业按持股比例对东博煤炭增资9,450万元,增资完成后,东博煤炭注册资本增加至1亿元。
截止目前,东博煤炭有2名股东,其中亿利资源集团出资6,500万元,占东博煤炭注册资本的65%,地利矿业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本公司已分别与亿利资源集团、地利矿业签署《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权转让协议》,分别收购亿利资源集团和地利矿业持有的东博煤炭65%股权和35%股权。
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为东博煤炭担保、委托东博煤炭理财,以及东博煤炭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资产情况
东博煤炭现拥有东博煤矿,东博煤矿位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神东矿区东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08]1304号)批准的鄂尔多斯神东矿区东胜矿区小煤矿整合开采区内。东博煤矿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于伊金霍洛旗新庙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整合资源的意见》(内煤局字[2007]18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整合资源的意见》(内国土资字[2007]732号),对东博煤炭整合闲置资源进行了批复,同意进行资源整合。2007年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文《转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整合闲置资源批办意见的函》(内国土资字[2007]802号)给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东博煤炭进行资源整合。东博煤炭的矿区范围面积为10.2994平方公里。根据内蒙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准格尔召-新庙矿区东博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内国土资储备字[2008]77号),东博煤矿的煤炭资源保有储量为6,220万吨。东博煤炭现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的C1500002010051120064456号《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
东博煤矿已经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20Mt/a)整合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截至目前,东博煤矿土地使用权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东博煤矿以亮煤为主,夹暗煤、镜煤条带,丝炭含量相对较少。本矿区的煤炭发热量高,是优质的动力用煤及民用燃料,适用于各种工业锅炉、火力发电等用途。目前,东博煤矿正在建设当中,预计将在2011年建成并达产。
(三)东博煤炭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京都天华出具的京都天华审字(2010)第1371号《审计报告》,东博煤炭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年9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7,852.07 0.00
固定资产 815.38 0.00
在建工程 11,432.26 0.00
无形资产 4,248.87 4,248.87
资产总计 24,348.58 4,248.87
流动负债 13,041.55 3,698.87
负债合计 13,041.55 3,698.87
股东权益 11,307.02 550.00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年1-9月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0.14 0.00
利润总额 -34.85 0.00
净利润 -34.85 0.00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年1-9月 200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61.59 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42.09 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5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69.47 0.00
(四)东博煤炭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京都天华出具的京都天华专字(2010)第1689号《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10-2011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东博煤炭盈利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年度 2011年度预测数
1-9月已审实现数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营业收入 - - - 36,000.00
营业利润 -0.14 -27.50 -27.64 21,292.34
利润总额 -34.85 -27.50 -62.35 21,292.34
净利润 -34.85 -27.50 -62.35 15,969.25
(五)项目发展前景
我国的煤炭需求与国民经济增长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由于我国经济增长强劲,钢铁、电力、化工及建材等行业对煤炭的消费量比较大,引发了煤炭需求量的快速增长,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并且煤炭需求旺盛的势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同时,我国经济已进入电力、钢铁及建材等行业迅速发展的时期,经济高速发展、消费结构迅速升级及城市化进程加快,将为煤炭行业发展创造巨大的市场需求。
随着我国煤炭行业资源整合行动的迅速展开以及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即将出台,未来几年,我国煤炭行业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本项目的煤炭产品是良好的动力用煤及民用燃料,受益于良好的市场大环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六)评估情况
1、东博煤炭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
评估报告名称及编号:《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39号)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
东博煤炭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10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如下:
评估前账面资产总计24,348.58万元,评估价值178,962.54万元;账面负债总计13,041.55万元,评估价值13,041.55万元;账面净资产11,307.03万元,评估价值165,920.99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B C=B-A D=(B-A)/A
流动资产 7,852.07 7,852.07 - -
非流动资产 16,496.51 171,110.47 154,613.96 937.25
其中:固定资产 815.38 862.47 47.09 5.78
在建工程 11,432.26 11,380.69 -51.56 -0.45
无形资产 4,248.87 158,867.31 154,618.44 3,639.05
其中:采矿权 4,248.87 158,867.31 154,618.44 3,639.05
资产总计 24,348.58 178,962.54 154,613.96 635.00
流动负债 13,041.55 13,041.55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13,041.55 13,041.55 - -
净资产 11,307.03 165,920.99 154,613.96 1,367.41
截至2010年9月30日,东博煤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1,307.03万元,评估价值为165,920.99万元,增值额为154,613.96万元,增值率为1,367.41%。评估增值率较高的资产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为采矿权,增值原因是东博煤炭采矿权账面价值为其所支付的采矿权资源价款,成本较低,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博资源")采用了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方法、主要评估参数的具体情况详见下文),体现了采矿权当前的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针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和流动负债,立信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东博煤炭采矿权评估情况
根据地博资源出具的地博评报字(2010)第1003号《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东博煤炭采矿权的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资产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资产的地质研究程度较高,具有一定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初步设计方案提供的技术经济参数详尽,可供评估参考利用,现有资料、数据基本齐全、可靠,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要求。因此,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
(2)主要评估参数:
生产规模120.00 万吨/年原煤,评估计算年限23.33 年,其中生产服务年限23.11 年,动用可采储量3,604.67 万吨,采选单位原煤生产成本96.94元/吨,单位原煤经营成本77.05 元/吨,评估设定的产品方案为原煤,原煤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取值294.06 元/吨,折现率取值9%。
(3)评估结果
根据地博资源评估的评估结果,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东博煤炭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58,867.31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时间
2010年10月19日,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签署了《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标的
亿利资源集团持有的东博煤炭65%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
经交易双方同意,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的总价款为: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3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7,848.64万元。
2、支付方式:
公司应于标的股权交割后3个工作日内将按上述定价依据确定的转让价款付至亿利资源集团指定帐户。
(四)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协议经公司、亿利资源集团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成立,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生效: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已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划入亿利能源专用账户且办理完毕验资手续。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经拥有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并形成了以PVC生产为核心,向煤电能源及水泥、无机化工等上下游产业延伸的以PVC为主体的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拥有东博煤炭100%股权(公司将同时收购神木县地利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东博煤炭35%的股权),并将在参股黄玉川煤矿的基础上,进一步拥有保有储量6,220万吨的煤炭资源,以及120万吨/年的煤炭产能,公司煤炭板块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煤-煤矸石-发电-离子膜烧碱、聚氯乙烯(PVC)-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水泥"的一体化大循环产业模式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并通过循环经济产业链的传导作用,进一步降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成本,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盈利空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公司能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进一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784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20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8月19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亿利能源")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内蒙古利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川化工")83.50%的股权。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总计约人民币3,430.85万元,该交易价格由以下部分组成:
(1)本公司所持利川化工83.50%股权所对应的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2,438.63万元(2,920.52万元*83.50%);
(2)由本公司按权益数享有的目标资产自本次资产评估其准日至本次目标资产出售的资产交割日期间实现的全部损益约50万元(最终以资产交割日确认的数据为准)。
(3)本公司对目标公司的债权942.22万元,由亿利资源集团承接。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亿利资源集团持有本公司85.23%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韩淑芳、潘新民的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0 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因为此议案内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尹成国、田继生、张立君、王文治履行回避表决。现公司 7 名董事,关联董事4名,因此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文彪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2002年2月26日
注册资本: 111,655,000元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注册号: 152700000004204
税务登记证号码: 152726116933283
经营范围:投资与科技开发;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物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煤炭销售(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矿产资源和煤炭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
(二)亿利资源集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2007-2009年度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7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总资产 873,446.48 1,739,513.28 2,141,326.38
净资产 336,556.02 858,024.21 881,726.24
营业收入 268,342.25 453,491.95 1,023,983.26
营业利润 42,064.71 36,721.47 132,176.52
净利润 40,988.45 29,204.60 110,649.70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亿利资源集团,持有本公司85.23%的股权,王文彪持有亿利资源集团19.50%的股权,为单一持股最多的自然人股东。王文彪与亿利资源集团另一自然人股东王文治(持有亿利资源集团13%的股权)为兄弟关系,系一致行动人,两人合计持有亿利资源集团32.50%的股权,故王文彪为亿利资源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本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关联交易数额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本公司曾与亿利资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1、公司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07年8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20元/股),向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发行股份42,749万股,购买其持有的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的相关股权资产,其中包括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1%的股权及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1%的股权。
2、2010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内蒙古杭锦旗富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5%的股权、亿利能源富水化工分公司全部净资产及本公司享有的富水化工全部债权转让给亿利资源集团,交易价格总计约人民币4.5亿元
公司本次与亿利资源集团的关联交易数额达到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利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21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镇东升路1号;
经营范围:无机化学品、工业硫化钠(俗称硫化碱)、硫酸钡、焦粉、焦油生产、销售;机修加工、农机铸造、包装加工、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钢管对焊,无缝管材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性技术的出口业务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碎配件及相关的进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利川化工资产总额6,702.37万元,负债总额4,171.90万元,净资产2,530.47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4,055.95万元,利润总额-86.09万元,净利润-87.86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83.50%的股权,利川化工其他方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利川化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09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如下:
评估前资产账面总额6,702.37万元,评估价值7,092.42万元,增值390.05万元,增值率5.82%;负债账面总额4,171.90万元,评估价值4,171.90万元;净资产2,530.47万元,评估价值2,920.52万元,增值390.05万元,增值率15.41%。
资产评估结果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时间
2010年8月19日,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标的
本公司持有的利川化工83.50%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总计约人民币3,430.85万元,该交易价格由以下部分组成:
(1)本公司所持利川化工83.50%股权所对应的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2,438.63万元(2,920.52万元*83.50%);
(2)由本公司按权益数享有的目标资产自本次资产评估其准日至本次目标资产出售的资产交割日期间实现的全部损益约50万元(最终以资产交割日确认的数据为准)。
(3)本公司对目标公司的债权942.22万元,由亿利资源集团承接。
2、支付方式: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由甲方自本《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四)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部分资产质量不高,持续盈利空间不大的资产从公司剥离出去,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同时,公司也将逐步从硫化碱、元明粉等科技含量及附加值低、环保要求高的行业退出,有利于公司资产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营业务也更加突出,也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做大做强已经成型的"煤-煤矸石发电-电石-离子膜烧碱-聚氯乙烯(PVC)-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水泥"的能源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定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430.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31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同意,转让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的总价款为: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7月30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亿利能源”)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购买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威煤炭运销”)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969,774.75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金威煤炭运销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王文治先生,同时,王文治先生持有本次交易方金威煤炭运销股东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威建设集团”)、鄂尔多斯市金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威房地产”)股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韩淑芳、潘新民的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0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因为此议案内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尹成国、田继生、张立君、王文治履行回避表决。现公司7名董事,关联董事4名,因此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概述
  1、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文治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2002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
  156,500,000元
  注册地址:
  杭锦旗锡尼镇阿斯汉南路第17栋
  注册号:
  152700000002330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经营生产)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威建设集团持有金威煤炭运销70%的股权,王文治持有金威建设集团49.40%的股权,为金威建设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鄂尔多斯市金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鄂尔多斯市金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折双军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2000年6月3日
  注册资本:
  50,000,000元
  注册地址:
  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注册号:
  15270000001967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平专项审批证件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威房地产持有金威煤炭运销30%的股权,金威建设集团持有金威房地产54%的股权,为金威房地产的控股股东;王文治持有金威房地产45.90%的股权、持有金威建设集团49.40%的股权,故王文治为金威房地产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数额
  到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上述两个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概述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文治
  注册地址:乌拉特前旗招商局;
  经营范围:煤炭运销(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2013年4月30日)、储存。(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6月30日,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0,825,604.94元,负债总额20,855,830.19元,净资产9,969,774.75元,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处于筹建阶段,未生产经营,未实现利润。
  (二)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
  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10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如下:
  评估前账面资产总计3,082.56万元,评估价值3,082.56万元;账面负债总计2,085.58万元,评估价值2,085.58万元;账面净资产996.98万元,评估价值996.98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A
  B
  C=B-A
  D=(B-A)/A
  流动资产
  2,618.94
  2,618.94
  -
  非流动资产
  463.62
  463.62
  -
  -
  在建工程
  463.62
  463.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总计
  3,082.56
  3,082.56
  0.00
  -
  流动负债
  2,085.58
  2,085.58
  -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总计
  2,085.58
  2,085.58
  -
  -
  净资产
  996.98
  996.98
  0.00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时间
  2010年7月30日,公司与金威建设集团、金威房地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标的
  金威建设集团持有的金威煤炭运销70%股权、金威房地产持有的金威煤炭运销30%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
  经交易双方同意,转让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的总价款为: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969,774.75元。
  2、支付方式:
  (1)在金威煤炭运销股权自工商局变更至公司名下后向金威建设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即人民币6,978,842.33元。
  (2)在金威煤炭运销股权自工商局变更至公司名下后向金威房地产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即人民币2,990,932.42元。
  (四)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收购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公司股权,可以避免与关联方的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煤炭运销业务的统一经营管理,使公司已经成型的“煤—煤矸石发电—电石—离子膜烧碱—聚氯乙烯(PVC)—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水泥”的能源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更加完善和闭合,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定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697884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31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鄂尔多斯市金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同意,转让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的总价款为: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7月30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亿利能源”)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购买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威煤炭运销”)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969,774.75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金威煤炭运销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王文治先生,同时,王文治先生持有本次交易方金威煤炭运销股东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威建设集团”)、鄂尔多斯市金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威房地产”)股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韩淑芳、潘新民的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0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因为此议案内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尹成国、田继生、张立君、王文治履行回避表决。现公司7名董事,关联董事4名,因此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概述
  1、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文治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2002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
  156,500,000元
  注册地址:
  杭锦旗锡尼镇阿斯汉南路第17栋
  注册号:
  152700000002330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经营生产)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威建设集团持有金威煤炭运销70%的股权,王文治持有金威建设集团49.40%的股权,为金威建设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鄂尔多斯市金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鄂尔多斯市金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折双军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2000年6月3日
  注册资本:
  50,000,000元
  注册地址:
  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注册号:
  15270000001967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平专项审批证件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威房地产持有金威煤炭运销30%的股权,金威建设集团持有金威房地产54%的股权,为金威房地产的控股股东;王文治持有金威房地产45.90%的股权、持有金威建设集团49.40%的股权,故王文治为金威房地产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数额
  到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上述两个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概述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文治
  注册地址:乌拉特前旗招商局;
  经营范围:煤炭运销(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2013年4月30日)、储存。(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6月30日,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0,825,604.94元,负债总额20,855,830.19元,净资产9,969,774.75元,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处于筹建阶段,未生产经营,未实现利润。
  (二)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
  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10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如下:
  评估前账面资产总计3,082.56万元,评估价值3,082.56万元;账面负债总计2,085.58万元,评估价值2,085.58万元;账面净资产996.98万元,评估价值996.98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A
  B
  C=B-A
  D=(B-A)/A
  流动资产
  2,618.94
  2,618.94
  -
  非流动资产
  463.62
  463.62
  -
  -
  在建工程
  463.62
  463.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总计
  3,082.56
  3,082.56
  0.00
  -
  流动负债
  2,085.58
  2,085.58
  -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总计
  2,085.58
  2,085.58
  -
  -
  净资产
  996.98
  996.98
  0.00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时间
  2010年7月30日,公司与金威建设集团、金威房地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标的
  金威建设集团持有的金威煤炭运销70%股权、金威房地产持有的金威煤炭运销30%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
  经交易双方同意,转让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的总价款为: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969,774.75元。
  2、支付方式:
  (1)在金威煤炭运销股权自工商局变更至公司名下后向金威建设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即人民币6,978,842.33元。
  (2)在金威煤炭运销股权自工商局变更至公司名下后向金威房地产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即人民币2,990,932.42元。
  (四)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收购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公司股权,可以避免与关联方的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煤炭运销业务的统一经营管理,使公司已经成型的“煤—煤矸石发电—电石—离子膜烧碱—聚氯乙烯(PVC)—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水泥”的能源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更加完善和闭合,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定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99093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25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内蒙古杭锦旗富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5%的股权、亿利能源富水化工分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及本公司享有的富水化工全部债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10号、第01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约人民币4.5亿元。其中富水化工分公司资产出售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5-14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北京亿徳智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徳智邦")、王占珍、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威建设")共同出资设立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利煤炭公司")。拟设立的亿利煤炭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亿徳智邦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王占珍以货币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金威建设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金威建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09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在董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过程中,王瑞丰、王文彪、张立君3名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投票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尚需在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公司设立登记备案并取得营业执照后正式成立。
  二、关联方介绍
  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治
  注册地址:杭锦旗悉尼镇阿斯汉南路第17栋
  主营业务:公路工程施工
  关联关系:金威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亿利资源集团持有其67%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亿徳智邦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王占珍以货币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金威建设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经营范围为:煤炭的采购、存储及销售。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亿徳智邦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王占珍以货币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金威建设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2、出资方式:亿利煤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由全体股东分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各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该公司主要从事煤炭采购、存储及销售业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的上游产业链条,保障原料供应充足,降低煤炭等原材料市场波动风险,完善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伊克昭盟亿利化工建材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本公司5064.4万元短期借款、361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50644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伊克昭盟亿利化工建材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协议约定
交易简介支付土地租金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90996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伊克昭盟亿利化工建材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协议约定土
交易简介支付办公室租金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伊克昭盟亿利化工建材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市价
交易简介支付暖气供应费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伊克昭盟亿利化工建材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30元/月人
交易简介支付集体宿舍服务费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8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亿利洁能
乙公司伊克昭盟亿利化工建材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2吨/月,市价
交易简介支付包装袋费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18171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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