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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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番茄为二十四团的主要种植作物,历年来一直为公司主要供应商,前期均能较好地执行采购合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九团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以往年度未收购二十九团的籽棉,受新疆棉花直补政策的影响,冠农棉业二十八团轧花厂将二十九团种植的籽棉纳入了本年收购范围,以扩大生产,提高设备利用率,增加收益。二十九团棉花种植历史悠久,籽棉产量高,品质佳,可以满足本次合同采购量。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九团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以往年度未收购二十九团的籽棉,受新疆棉花直补政策的影响,冠农棉业二十八团轧花厂将二十九团种植的籽棉纳入了本年收购范围,以扩大生产,提高设备利用率,增加收益。二十九团棉花种植历史悠久,籽棉产量高,品质佳,可以满足本次合同采购量。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
定价依据采购价格是以实际收购时的市场价为依据确定。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4年1月27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其中关联董事黄学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张磊先生、杨有陆先生、姜方基先生对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照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同等对待,定价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对此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受新疆棉花直补政策的影响,冠农棉业二十八团轧花厂将二十九团种植的籽棉纳入了本年收购范围,且二十九团棉花种植历史悠久,籽棉产量高,品质佳,供应冠农棉业二十八团轧花厂的生产,可以扩大其生产产量,增加收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702.7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
定价依据采购价格是以实际收购时的市场价为依据确定。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4年1月27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其中关联董事黄学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张磊先生、杨有陆先生、姜方基先生对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照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同等对待,定价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对此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受新疆棉花直补政策的影响,冠农棉业二十八团轧花厂将二十九团种植的籽棉纳入了本年收购范围,且二十九团棉花种植历史悠久,籽棉产量高,品质佳,供应冠农棉业二十八团轧花厂的生产,可以扩大其生产产量,增加收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33.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九团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确定,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4年1月27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其中关联董事黄学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张磊先生、杨有陆先生、姜方基先生对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照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同等对待,定价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对此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受新疆棉花直补政策的影响,冠农棉业二十八团轧花厂将二十九团种植的籽棉纳入了本年收购范围,且二十九团棉花种植历史悠久,籽棉产量高,品质佳,供应冠农棉业二十八团轧花厂的生产,可以扩大其生产产量,增加收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九团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确定,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4年1月27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其中关联董事黄学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张磊先生、杨有陆先生、姜方基先生对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照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同等对待,定价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对此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受新疆棉花直补政策的影响,冠农棉业二十八团轧花厂将二十九团种植的籽棉纳入了本年收购范围,且二十九团棉花种植历史悠久,籽棉产量高,品质佳,供应冠农棉业二十八团轧花厂的生产,可以扩大其生产产量,增加收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冠农天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以华夏金信对截至2013年6月30日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249.05亩工业用地及地面上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评估价值及其特别事项说明为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已不再适合在市区进行生产加工,公司决定将其整体搬迁,其所占用的249.05亩土地的使用权已转让给天府房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农鹿丰租用冠农果蔬的厂房进行干果生产加工,本次一并搬迁。就该项土地所涉及到的拆迁补偿等,公司聘请了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信”)对该项土地所涉及的拆迁补偿等进行了评估,以评估价值及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为依据,经冠农果蔬、冠农鹿丰与天府房产、新疆绿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原投资”)进行协商,各方于2013年12月31日签订了《新疆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工业园拆迁补偿协议》和《新疆冠农鹿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补偿协议》,其中绿原投资为两份协议的清偿做连带责任担保。协议约定的补偿价格分别为9,380万元和188万元。
因天府房产是绿原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绿原投资持有公司44.32%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故天府房产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该协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天府房产未发生过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该补偿协议的签订,可使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的249.05亩土地获得拆迁补偿款9,568万元,既保证了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整体搬迁的顺利实施,而且对该土地及地面上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均按照评估价值进行了补偿,该项补偿将使公司获得约5,000万元的补偿收益。
(二)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搬迁后,可恢复其现有设备的生产能力,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95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
定价依据采购价格是依据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955.9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
定价依据采购价格是依据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92.7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
定价依据采购价格是依据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393.3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
定价依据采购价格是依据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35.4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
定价依据采购价格是依据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7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
定价依据采购价格是依据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
定价依据采购价格是依据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32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
定价依据采购价格是依据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12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八团
定价依据双方以现金形式对冠农棉业进行增资,增资扩股后,冠农棉业的注册资本由3,683.57万元增至5,223.57万元,增资后,双方股权比例为:公司出资总额3,854.47万元,持有其73.79%的股权;二十八团出资总额1369.10万元,持有其26.21%的股权。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棉业”)是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八团(以下简称“二十八团”)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拟暂用自有资金对其增资。本次投资总额1,54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136.36万元,二十八团出资403.64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冠农棉业的注册资本金将达到5,223.57万元,公司仍将持有其73.79%的股份,二十八团持有其26.21%的股份。此次增资全部用于冠农棉业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13年6月5日与二十八团签署《关于对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出资协议书》,双方按原出资比例对冠农棉业进行增资。
3、公司已于2013年7月11日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二十八团之间无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张磊、杨有陆、姜方基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认为:根据我们的调查了解,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增资,主要用于补充该公司原料收购资金,解决其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其运营能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冠农棉业签署的《关于对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出资协议书》。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冠农棉业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公司本次对其实施增资,目的是增强冠农棉业的营运能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冠农棉业实施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二十八团共同协商确定的,是为增强冠农棉业的营运能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共同增资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冠农棉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12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绿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已于2013年7月2日与绿原投资、冠农地产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以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信”)对冠农地产2012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价值为依据。依据资产评估结果,双方确定股权转让的总价格为7,550万元(大写:柒仟伍佰伍拾万元)。冠农绿原糖业已于2013年7月2日与绿原投资、环宇建设签订了《合作开发项目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以华夏金信出具的项目价值咨询报告为依据。依据咨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近期启动了再融资项目,为保证本次再融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以下股权和项目: 1、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新疆冠农天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地产”)100%的股权,转让给新疆绿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原投资”)。公司已于2013年7月2日与绿原投资、冠农地产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以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信”)对冠农地产2012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价值为依据。依据资产评估结果,双方确定股权转让的总价格为7,550万元(大写:柒仟伍佰伍拾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4,444.58万元,溢价率143.12%。 2、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绿原糖业”)拟将其与新疆环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建设”)共同委托巴州锦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的绿原小区高层住宅楼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转让给绿原投资。冠农绿原糖业已于2013年7月2日与绿原投资、环宇建设签订了《合作开发项目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以华夏金信出具的项目价值咨询报告为依据。依据咨询报告结果,双方确定合作开发项目转让的价格为评估增值的60%,即304万元。 公司已于2013年7月11日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刘德明先生回避表决。 绿原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绿原投资之间无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785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
定价依据收购基准价400元/吨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39.8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
定价依据收购基准价480元/吨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28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
定价依据收购基准价400元/吨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
定价依据收购基准价480元/吨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875.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14
甲公司冠农股份
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二十二团
定价依据原料的采购价格依据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果蔬”)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番茄”)拟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二十二团(以下简称“二十二团”)签订《番茄原料收购合同》,全资子公司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糖业”)拟与二十二团签订《甜菜原料收购合同》1、冠农番茄拟向二十二团采购番茄原料2012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农果蔬的控股子公司冠农番茄拟与二十二团签订番茄原料收购合同:计划收购番茄原料71,376吨;预计收购总额2,780万元。2、冠农糖业拟向二十二团采购甜菜原料2012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农糖业拟与二十二团签订甜菜原料收购合同:计划收购甜菜原料120,000吨,预计收购总额6,000万元。3、二十二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为公司白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7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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