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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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9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公司法》组建;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按股比现金出资,其中:中水物资公司现金出资510万元人民币,占51%;公司现金出资490万元,占49%。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目前,公司发电资产分布广西、四川、山东、贵州、湖北等地,水电、火电、风电电厂的技改、检修维护及项目建设是保证公司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为规范物资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更好为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的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提供便捷、高效、经济、可靠的物资保障和优质服务,实现公司发电企业总体效益最大化,公司拟与中水物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广西大唐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水物资公司出资510万元人民币,占51%;公司出资490万元,占49%。
(二)2014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物资公司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4名董事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本议案涉及的公司出资金额490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且以现金出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不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物资公司成立后,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现有资源,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平台采购,在公司所属企业的地区联合构建集约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物资供应保障体系,为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的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提供便捷、高效、经济、可靠的物资保障和优质服务,实现公司发电企业总体效益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1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比质、比价、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按不高于合同签订时的广西市场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合山公司现有装机133万千瓦,根据公司2014年度下达的火电发电量计划67亿千瓦时和考核的煤耗指标,预计需原煤消耗量为300万吨(根据全年入炉煤平均热值4600大卡/公斤测算消耗的原煤)。因本地煤、贵州煤含硫量相对高(St,ad>4.8%),发热量也不高(动力煤基本在3000-5200大卡/公斤左右),不能满足日趋严格的排放要求,采购部分低硫高热值的下水煤来掺配,满足环保达标排放,节约燃料成本。同时,大唐燃料资金雄厚,可以减少合山公司资金压力,减少财务费用。
本次合山公司拟与大唐燃料签订发电采购用煤协议的价格按不高于合同签订时的广西市场价格执行。合山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要,按满足环保达标排放,节约燃料成本的原则择时签约采购。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合山公司根据发电计划用煤,在充分考虑了国内、国际电煤采购价格、运输成本、电煤指标等条件提出的,有利于合山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平抑煤价,在采购同品质、同等数量情况下,可节约燃料成本和财务费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1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内,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以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存款利率水平,以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贷款利率水平提供贷款等各项金融服务。因财务公司资金归集等业务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规模效益,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2014-201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利用财务公司的融资与资金结算平台,为公司提供非独家方式的金融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的控股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通过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同时可以获得财务公司提供的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6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大唐集团广西聚源电力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本部)与聚源公司年租金16,188,120元,大化水电总厂与聚源公司年租金16,188,120元,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聚源公司年租金16,188,120元,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聚源公司年租金16,188,120元。租赁期限3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2月25日,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及直属企业、部分控股子公司拟签订龙滩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大化水电总厂、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拟与大唐集团广西聚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源公司”)签订龙滩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租赁总面积22,622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2013-2015年办公用房。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租赁属于公司经营所需,特别是子控股公司经营资产所在地分散,电厂与注册地距离较远的情况下,集中办公也便于公司系统的集中管控;租金水平客观、合理;费用由租赁方按租赁面积各自承担;不构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3295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山公司”;公司占83.24%股比)拟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滩公司”) 委托贷款5.1亿元,用与流动资金周转和置换到期贷款;贷款期限10年;执行利率按同档期银行基准利率下浮5%,并根据国家利率变动政策相应进行调整;无担保。这是合山公司首次接受龙滩公司的委托贷款,不构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山公司”;公司占83.24%股比)拟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滩公司”) 委托贷款5.1亿元,用与流动资金周转和置换到期贷款;贷款期限10年;执行利率按同档期银行基准利率下浮5%,并根据国家利率变动政策相应进行调整;无担保。这是合山公司首次接受龙滩公司的委托贷款,不构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不高于合同签订时的广西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山公司”;公司占83.24%股比)与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燃料”)签订发电用煤购买协议,购买发电用煤500,000吨(4,500-5,500千卡/公斤煤煤炭);合同金额为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合计约为人民币3.5亿元;本次协议购煤数量约占合山公司全年预计发电用煤的17%,不构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不高于合同签订时的广西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山公司”;公司占83.24%股比)与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燃料”)签订发电用煤购买协议,购买发电用煤500,000吨(4,500-5,500千卡/公斤煤煤炭);合同金额为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合计约为人民币3.5亿元;本次协议购煤数量约占合山公司全年预计发电用煤的17%,不构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5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评估而作出的评估结果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数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和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上述主体分别持有的分立后存续的龙滩公司55.25%、25.50%、4.25%的股权(本次交易所涉的龙滩
公司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5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评估而作出的评估结果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数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和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上述主体分别持有的分立后存续的龙滩公司55.25%、25.50%、4.25%的股权(本次交易所涉的龙滩
公司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5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评估而作出的评估结果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数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和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上述主体分别持有的分立后存续的龙滩公司55.25%、25.50%、4.25%的股权(本次交易所涉的龙滩
公司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21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目前防城港煤炭现货价格(5,500大卡/千克舱底含税价)为890元/吨,根据比质、比价的采购原则,经与大唐燃料多次协商,最终选择期货交易,2012年元月份交货到港(防城港或钦洲港)舱底含税价为810元/吨。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12月20日,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拟签订发电用煤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山公司”;公司占83.24%股比)为保证火力发电用煤需求,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燃料”)签订发电用煤购买协议,采购海外热值为5,500大卡的发电用煤130,000吨;单价:到港(防城港或钦洲港)舱底含税价810元/吨;合同总金额:10,53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
目前,广西已进入枯水季节,合山公司发电用煤需求将逐渐增加,受前期合山煤矿安全事故影响,合山本地电煤的采购在供应、热值、价格上难以满足正常燃烧配比要求,加之国内北方及贵州的电煤价格高企和运输渠道限制,为降低发电成本,做好冬季电煤储备,保证火力发电的正常运行,合山公司拟与大唐燃料签订发电用煤购买协议,采购海外发电用煤。目前,合山公司电厂从贵州采购的到厂电煤折为标煤的价格为1,184元/吨;国内同等热值标煤(秦皇岛5,500大卡/千克)到厂采购的价格约为1,318元/吨,本次合山公司拟与大唐燃料签订发电用煤折为同等热值标煤到厂价格为1,168元/吨。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合山公司根据发电计划用煤,在充分考虑了国内、国际电煤采购价格、运输成本、电煤指标等条件提出的,有利于合山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在同等用煤量情况下,与合山公司在防城港采购现货进口煤相比,预计可节约电煤成本1,040万元。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105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3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中国大唐集团财务公司所有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向财务公司共同增资6亿元。按此方案,公司拟向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持股比例2.5%维持不变。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3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通过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利用财务公司的融资与资金结算平台,办理存款、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保险代理业务,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在内的金融服务;资金统一结算业务;综合授信业务(2010-2012年度,财务公司给予公司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之内的用款、提款,财务公司将不再单项审批,直接办理相关用款、提款手续);咨询与培训服务,财务公司将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按需定制的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服务等。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9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考虑公司取得的上述项目开发权价格和相关工作成本,协商定价。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5年10月28日通过举牌竞买方式取得了四川广元市朝天区辖区内嘉陵江上游太白滩、八庙沟、飞仙关三个梯级电站的项目开发权,取得价格为718万元(不含佣金14.36万元)。并于2005年12月31日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签订《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辖区内嘉陵江电源开发合同》。
  目前公司对该项目未实质性开展项目开发工作。根据公司开展的该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继续对嘉陵江电源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工作,拟将嘉陵江电源项目开发权移交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四川分公司")。大唐四川分公司愿意承接该项目开发权并完成收购项目最终合同谈判,进行项目开发。
  公司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大唐四川分公司在广元市就嘉陵江朝天段梯级电站开发权交接有关事宜进行商谈,达成共识。朝天区人民政府同意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内部调整,嘉陵江朝天段梯级电站开发权由公司移交给大唐四川分公司;大唐四川分公司同意接受该项目并负责前期的后续相关工作,向公司支付前期工作成本1,066万元(未经审计,最终以专项审计结果为准)。拟由公司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大唐四川分公司签订四川省嘉陵江朝天辖区嘉陵江电源开发补充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辖区内嘉陵江电源开发补充协议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组建于2002年12月29日,2003年4月9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53.937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翟若愚。主营业务范围: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电力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电力物资、煤炭、环保等电力相关业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经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截至2008年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8,242.027万千瓦,资产总额为4,120亿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是公司于2005年10月28日通过举牌竞买方式取得了四川广元市朝天区辖区内嘉陵江上游太白滩、八庙沟、飞仙关三个梯级电站的项目开发权,取得价格为718万元(不含佣金14.36万元)。
  (二)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净资产5%且3,000万元以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于2005年10月28日通过举牌竞买方式取得的四川广元市朝天区辖区内嘉陵江上游太白滩、八庙沟、飞仙关三个梯级电站的项目开发权,移交给大唐四川分公司;大唐四川分公司同意接受该项目并负责前期的后续相关工作,向公司支付前期工作成本1,066万元(未经审计,最终以专项审计结果为准)。
  之前, 公司取得的项目开发权价格为718万元(不含佣金14.36万元), 目前公司对该项目未实质性开展项目开发工作。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考虑公司取得的上述项目开发权价格和相关工作成本,协商定价。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人力、物力优先做好现有项目,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项目资源的配置,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71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01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国家现行政策,上网电价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配套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或其转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1年10月10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广西电力草签了关于2002年《购电合同》,合同规定广西电力2002年计划接收本公司27.56亿千瓦时的电量,上网电价按《电力法》及配套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鉴于广西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西电力于1998年5月26日由广西电力工业局改制而成,注册资本37.83亿元,是国家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业务范围包括电力建设、电力生产、电网经营、电力购销、电力投资、电力修配、电力方面的咨询业务、物资购销。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广西电力根据广西电网的用电负荷和水情等情况接收本公司上网电量,若全网水力发电不能或超额完成全年水电发电计划,则按比例调整合同的计划上网电量。广西电力2002年计划接收本公司下属的大化水电厂、百龙滩水电厂的27.56亿千瓦时的电量,上网电价按《电力法》及配套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合同中规定合同期满之前,若合同双方均未提出修改或终止合同,则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四、交易定价政策、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定价政策:根据国家现行政策,上网电价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配套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或其转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二)交易价格:电价由本公司提出方案,经与广西电力协商后,由本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或其转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自2000年7月1日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字〖2000〗276、277号文,公司大化、百龙滩两水电厂,分别执行216.56元/兆瓦时(含税价)、335元/兆瓦时(含税价)的上网电价。
  (三)支付方式:在用户不欠电费的情况下,广西电力每月在收到抄表单(无违约电量)或违约电量核对签字(有违约电量)后30天内,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计算金额,并在该金额中扣除本公司的违约电量和使用广西电力的电力电量电费后,向本公司支付电费。若存在欠费,本公司需要按比例负担欠费金额。
  五、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并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定的,不会对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10-12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2002年计划接收本公司27.56亿千瓦时的电量。
交易简介购电合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桂冠电力
乙公司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结算方式为现付,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价格为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向广西电力有限公司销售电量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7864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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