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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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甲公司西藏药业
乙公司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关联交易为双方自2008年以来市场化商业合作的延续,根据前期双方合作情况,经过双方在认真协商的基础上,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与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康哲”)签订《新活素独家代理总经销协议》,授权深圳康哲作为我公司产品新活素的全国总代理经销商,负责新活素在全国的销售;同时我公司委托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诺迪康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5%的股份),与受深圳康哲委托的推广商——常德康哲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推广商”或“常德康哲”)签订《推广服务协议》,推广产品新活素。 深圳康哲和常德康哲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我公司关联方,故本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康哲从2008年起开始独家代理销售我公司产品新活素,近年来该产品的销售量逐年上升,深圳康哲对该产品已形成较为完善、专业的销售推广渠道。公司与深圳康哲的原总代理经销合同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后,经公司慎重考虑,并与深圳康哲友好协商后认为,继续与深圳康哲合作,有利于新活素销售的稳步提升,促进公司利润的增长。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甲公司西藏药业
乙公司常德康哲医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关联交易为双方自2008年以来市场化商业合作的延续,根据前期双方合作情况,经过双方在认真协商的基础上,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与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康哲”)签订《新活素独家代理总经销协议》,授权深圳康哲作为我公司产品新活素的全国总代理经销商,负责新活素在全国的销售;同时我公司委托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诺迪康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5%的股份),与受深圳康哲委托的推广商——常德康哲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推广商”或“常德康哲”)签订《推广服务协议》,推广产品新活素。 深圳康哲和常德康哲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我公司关联方,故本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康哲从2008年起开始独家代理销售我公司产品新活素,近年来该产品的销售量逐年上升,深圳康哲对该产品已形成较为完善、专业的销售推广渠道。公司与深圳康哲的原总代理经销合同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后,经公司慎重考虑,并与深圳康哲友好协商后认为,继续与深圳康哲合作,有利于新活素销售的稳步提升,促进公司利润的增长。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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