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向平安资管、新余元保非公开发行27,245,070股A股股票,其中平安资管认购数量为23,745,070股;新余元保认购数量为3,500,000股。2014年10月12日,公司分别与平安资管、新余元保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二)张翀宇为公司董事长、总裁,担任新余元保的普通合伙人,系新余元保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14年10月10日,平安资管受托管理账户合计持有金宇集团4.88%的股权,认购完成后,平安资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超过5%,平安资管及新余元保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