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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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12-22
标题生物股份关于内蒙古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文件批号内蒙古监管局[2016]7号
批复原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证监局”)于2016年8月3日至10日期间对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收到《关于对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非常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依照规定于2016年12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16-056号)。对于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决定书》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分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现将公司前期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持续整改计划报告予以披露。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12-03
标题生物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文件批号内蒙古监管局[2016]7号
批复原因2016年12月1日,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对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7号)。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问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6-01
标题关于对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5]0030号
批复原因2014年10月12日、10月30日,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集团或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5年4月28日、4月29日,公司相继披露了关于终止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及补充公告。公告中称,公司与保荐机构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于4月2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撤回申请的书面文件。   经查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15年4月17日就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事项口头达成一致意见,但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撤回申请,公司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迟至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终止审查通知书后,才于4月28日、4月29日对外披露该事项。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张翀宇、董事会秘书李树剑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3-24
标题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并公告(详见公告临2015-005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意见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就相关决议进行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意见的有关要求,公司现对相关决议进行补充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9-16
标题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文件批号内证监上市字[2014]36号
批复原因2014年6月19日至6月27日,内蒙古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4年9月16日向本公司下发了《关于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内证监上市字[2014]36号,提出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 二、信息披露 三、内部控制建设 四、公司财务核算及管理
批复内容公司已经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5-12
标题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0408号
批复原因根据对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融资必要性、存货中开发成本以及收入、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等作进一步解释和说明。
批复内容2014年5月14日,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函》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30
标题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中财务报表附注部分对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情况说明的表格单位披露错误,误将“万元”披露为“元”。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发现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中财务报表附注部分对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情况说明的表格单位披露错误,误将“万元”披露为“元”,特此更正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6-14
标题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2]036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披露2010年年度报告,你作为公司监事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于2011年4月7日卖出公司股票3,000股,构成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禁止交易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第3.1.6条的规定以及你在《监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我部对此表示关注。希望你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在《监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公司及时将此《通知》转给王秀华,引以为戒。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醒他们严格遵守法规,避免违规行为,及时申报持股变动信息,由公司做好披露与监督管理工作。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5-12
标题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0]0422号
批复原因根据对公司2009年年报的事后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控股股东认定问题作进一步说明。
批复内容2010年5月14日,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9-17
标题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内证监函[2009]160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对参与表决的人数、具体的表决情况以及表决结果等内容没有记录。 2、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意识有待加强 3、个别董事辞职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个别条款的规定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 5、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工作条例》个别条款不一致 6、公司尚未建立金融工具相关的管理决策流程。 二、财务核算与管理方面 1、公司未能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会计明细科目 2、《通知》指出: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金宇置地有限公司未及时打印2008 年度财务账簿 3、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理 4、个别长期挂账的款项未及时进行处理
批复内容接到《通知》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了通报。公司于2009 年9 月15 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针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改计划。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整改情况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的整改 二、关于对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分工和专业职能未能得到良好体现和行使问题的整改 三、关于对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尚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四、关于对公司个别董事、监事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公司问题的整改 五、关于对公司董事会个别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问题 六、关于对个别监事会会议存在与董事会合并开会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
批复内容通过开展本次深入推进专项治理自查活动,我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管理层对规范法人治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司日常运作更加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完善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更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使公司治理水平实现“质”的提高,还有赖于外部环境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全体股东的积极配合。今后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不懈、持续地深化公司治理工作,健全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9
标题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内蒙古证监局[2007]第113号
批复原因1、目前公司执行的"三会"议事规则由于制订时间都比较早,因此个别条款现已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不适用公司实际情况。此外,公司需要补充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公司董事会个别会议记录不够规范,存在会议记录人漏签姓名和记录表决结果与公告表决结果不一致的情形。 3、个别监事会会议存在与董事会合并开会的现象。 4、由于对新规则的学习和理解尚不透彻,公司个别董事、监事曾经出现过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现象。
批复内容针对以上所发现的问题,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已召开多次专题会议,通过认真分析问题发生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对整改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调整,并开始予以逐项落实。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5-11-16
标题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关于内蒙古生物药品厂近期发生的禽流感疫苗事件的经过,通报了国家农业部的处罚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内蒙古生物药品厂涉嫌违规生产新支流三联四价疫苗和双流双价疫苗的处理意见。
批复内容
处理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2-09-21
标题对违反会计处理行为做出处罚
相关法规《会计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 
批复内容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01年9月13日至9月30日对我公司执行《会计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重点对公司2000年度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了核查.
处理人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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