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
甲公司 | 金花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年利率10% |
交易简介 | 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好转,部分闲置资金目前主要存放在银行,通过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获得收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公司拟与西安银行雁塔路支行、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银行向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10%,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贷款机构: 西安银行雁塔路支行
3、借款人: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4、委托贷款金额:3000万元
5、委托期限:1年
6、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0%
7、担保方:本次委托贷款由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有部分闲置资金,主要存放在银行,通过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获得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可以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
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良好,新球场于2013年5月开业后,营业收入和利润都将实现大幅增长,具备还款能力。本次委托贷款由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委托贷款按时归还,资金安全得到保证。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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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4 |
甲公司 | 金花股份 |
乙公司 | 金花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抵偿占用公司资金,同时公司与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委托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两年,在委托经营期间,每一会计年度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实现盈利时,则利润全部归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有;若发生亏损时,亏损额全部由金花投资有限公司补足。
鉴于上述协议约定的委托经营期将于2008年5月到期,同时经预测,金花大酒店2008年仍将亏损,为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经营业绩不受影响,经与金花投资协商,双方拟签署协议,继续委托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委托经营期两年,至2010年5月,在委托经营期间,每一会计年度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实现盈利时,则利润全部归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有;若发生亏损时,亏损额全部由金花投资有限公司补足。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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