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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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2
甲公司天龙光电
乙公司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认为恒能光电具有电池片生产的技术和渠道整合能力,对上述资产运营具有稳定的团队;公司充分评估上述资产并结合目前市场情况,拟与恒能光电约定管理费为人民币3600 万元/年,两年共计7200 万元。公司认为该价格公允,公司接受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机构、监管机构的检查。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能光电”)签订《委托经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之前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日”)签订了《合作生产经营协议》,约定上海超日提供全资子公司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公司及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公司的厂房、部分生产设备、技术工艺,公司负责购买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并提供部分流动资金的方式,双方进行为期两年的合作生产经营。现公司拟将与上海超日约定的合作生产权益委托给恒能光电进行太阳能电池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且不限于采购、生产、研发、销售、资金等活动,合作期间生产出的产品所有权均归恒能光电所有。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目前尚无太阳能电池片的运营经验,考虑到恒能光电具有电池片生产运营经验、团队和销售渠道,公司将该合作生产经营权益转给恒能光电,一方面节
省了人力、物力开支,另一方面消除了因生产经营不力而面临亏损的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交易额约占公司2012 年度营业收入的40.90%,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7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甲公司天龙光电
乙公司江苏华盛精细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存在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比照第三方价格交易确定。在不存在第三方交易的情形时,通过市场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定价,且这部分交易金额较小。
交易简介基本概况
2012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姆斯”)、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龙”)、常州天龙光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源”),拟与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能光电)、江苏华盛精细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陶瓷“)签订关联销售协议。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1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交易总计不超过4414.39万元。201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967.62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由于往年恒能光电采购公司单晶炉168台,在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部分非标准化的零配件损耗,且该等零配件无法在市场上采购,故该等零配件需要由公司向恒能光电长期供货,石英坩埚是单晶炉运行过程中的日常易耗品,以往年度恒能光电一直向天龙光源采购石英坩埚,产品质量、价格较为稳定,双方形成了较为优质的供应往来关系。单晶炉在运行中也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维护,且恒能光电的单晶炉均向公司采购,向常州天龙采购炉板、上下炉体、炉盖可以更好的与原设备匹配。石墨热场在单晶炉运行过程中会存在散件损耗,该等石墨散件需要向上海杰姆斯采购。
此外,公司对精细陶瓷出租的厂房为闲置旧厂房,向精细陶瓷采购的陶瓷件也为了就近便利采购,且金额较小。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 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在存在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比照第三方价格交易确定。在不存在第三方交易的情形时,通过市场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定价,且这部分交易金额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相对于公司的销售和采购规模,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数量和金额较小,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甲公司天龙光电
乙公司江苏华盛精细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存在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比照第三方价格交易确定。在不存在第三方交易的情形时,通过市场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定价,且这部分交易金额较小。
交易简介基本概况
2012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姆斯”)、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龙”)、常州天龙光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源”),拟与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能光电)、江苏华盛精细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陶瓷“)签订关联销售协议。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1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交易总计不超过4414.39万元。201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967.62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由于往年恒能光电采购公司单晶炉168台,在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部分非标准化的零配件损耗,且该等零配件无法在市场上采购,故该等零配件需要由公司向恒能光电长期供货,石英坩埚是单晶炉运行过程中的日常易耗品,以往年度恒能光电一直向天龙光源采购石英坩埚,产品质量、价格较为稳定,双方形成了较为优质的供应往来关系。单晶炉在运行中也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维护,且恒能光电的单晶炉均向公司采购,向常州天龙采购炉板、上下炉体、炉盖可以更好的与原设备匹配。石墨热场在单晶炉运行过程中会存在散件损耗,该等石墨散件需要向上海杰姆斯采购。
此外,公司对精细陶瓷出租的厂房为闲置旧厂房,向精细陶瓷采购的陶瓷件也为了就近便利采购,且金额较小。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 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在存在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比照第三方价格交易确定。在不存在第三方交易的情形时,通过市场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定价,且这部分交易金额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相对于公司的销售和采购规模,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数量和金额较小,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甲公司天龙光电
乙公司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存在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比照第三方价格交易确定。在不存在第三方交易的情形时,通过市场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定价,且这部分交易金额较小。
交易简介基本概况
2012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姆斯”)、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龙”)、常州天龙光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源”),拟与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能光电)、江苏华盛精细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陶瓷“)签订关联销售协议。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1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交易总计不超过4414.39万元。201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967.62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由于往年恒能光电采购公司单晶炉168台,在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部分非标准化的零配件损耗,且该等零配件无法在市场上采购,故该等零配件需要由公司向恒能光电长期供货,石英坩埚是单晶炉运行过程中的日常易耗品,以往年度恒能光电一直向天龙光源采购石英坩埚,产品质量、价格较为稳定,双方形成了较为优质的供应往来关系。单晶炉在运行中也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维护,且恒能光电的单晶炉均向公司采购,向常州天龙采购炉板、上下炉体、炉盖可以更好的与原设备匹配。石墨热场在单晶炉运行过程中会存在散件损耗,该等石墨散件需要向上海杰姆斯采购。
此外,公司对精细陶瓷出租的厂房为闲置旧厂房,向精细陶瓷采购的陶瓷件也为了就近便利采购,且金额较小。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 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在存在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比照第三方价格交易确定。在不存在第三方交易的情形时,通过市场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定价,且这部分交易金额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相对于公司的销售和采购规模,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数量和金额较小,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1.4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甲公司天龙光电
乙公司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存在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比照第三方价格交易确定。在不存在第三方交易的情形时,通过市场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定价,且这部分交易金额较小。
交易简介基本概况
2012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姆斯”)、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龙”)、常州天龙光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源”),拟与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能光电)、江苏华盛精细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陶瓷“)签订关联销售协议。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1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交易总计不超过4414.39万元。201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967.62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由于往年恒能光电采购公司单晶炉168台,在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部分非标准化的零配件损耗,且该等零配件无法在市场上采购,故该等零配件需要由公司向恒能光电长期供货,石英坩埚是单晶炉运行过程中的日常易耗品,以往年度恒能光电一直向天龙光源采购石英坩埚,产品质量、价格较为稳定,双方形成了较为优质的供应往来关系。单晶炉在运行中也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维护,且恒能光电的单晶炉均向公司采购,向常州天龙采购炉板、上下炉体、炉盖可以更好的与原设备匹配。石墨热场在单晶炉运行过程中会存在散件损耗,该等石墨散件需要向上海杰姆斯采购。
此外,公司对精细陶瓷出租的厂房为闲置旧厂房,向精细陶瓷采购的陶瓷件也为了就近便利采购,且金额较小。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 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在存在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比照第三方价格交易确定。在不存在第三方交易的情形时,通过市场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定价,且这部分交易金额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相对于公司的销售和采购规模,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数量和金额较小,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甲公司天龙光电
乙公司江苏华盛精细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存在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比照第三方价格交易确定。在不存在第三方交易的情形时,通过市场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定价,且这部分交易金额较小。
交易简介基本概况
2012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姆斯”)、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龙”)、常州天龙光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源”),拟与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能光电)、江苏华盛精细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陶瓷“)签订关联销售协议。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1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交易总计不超过4414.39万元。201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967.62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由于往年恒能光电采购公司单晶炉168台,在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部分非标准化的零配件损耗,且该等零配件无法在市场上采购,故该等零配件需要由公司向恒能光电长期供货,石英坩埚是单晶炉运行过程中的日常易耗品,以往年度恒能光电一直向天龙光源采购石英坩埚,产品质量、价格较为稳定,双方形成了较为优质的供应往来关系。单晶炉在运行中也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维护,且恒能光电的单晶炉均向公司采购,向常州天龙采购炉板、上下炉体、炉盖可以更好的与原设备匹配。石墨热场在单晶炉运行过程中会存在散件损耗,该等石墨散件需要向上海杰姆斯采购。
此外,公司对精细陶瓷出租的厂房为闲置旧厂房,向精细陶瓷采购的陶瓷件也为了就近便利采购,且金额较小。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 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在存在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比照第三方价格交易确定。在不存在第三方交易的情形时,通过市场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定价,且这部分交易金额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相对于公司的销售和采购规模,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数量和金额较小,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13
甲公司天龙光电
乙公司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和公司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同时期同类产品交易价格一致的原则确定,并接受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机构、监管机构的检查。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是天龙光电的主要产品,是下游单晶硅片生产企业的必备设备,天龙光电向恒能光电销售DRF95 直拉式单晶硅为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交易额约占公司2009 年营业收入的15 %,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3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9
甲公司天龙光电
乙公司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和公司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同时期同类产品交易价格一致的原则确定,并接受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机构、监管机构的检查。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是天龙光电的主要产品,是下游单晶硅片生产企业的必备设备,天龙光电向恒能光电销售单晶硅生长炉、切断机、切方机为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交易额约占公司2009 年营业收入的13.4%,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8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9
甲公司天龙光电
乙公司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和公司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同时期同类产品交易价格一致的原则确定,并接受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机构、监管机构的检查。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是天龙光电的主要产品,是下游单晶硅片生产企业的必备设备,天龙光电向恒能光电销售单晶硅生长炉、切断机、切方机为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交易额约占公司2009 年营业收入的13.4%,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9
甲公司天龙光电
乙公司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和公司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同时期同类产品交易价格一致的原则确定,并接受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机构、监管机构的检查。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是天龙光电的主要产品,是下游单晶硅片生产企业的必备设备,天龙光电向恒能光电销售单晶硅生长炉、切断机、切方机为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交易额约占公司2009 年营业收入的13.4%,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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