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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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02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顺利推进电站建设进度,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及其指定公司拟与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达成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意向用于公司在建或拟建的太阳能电站。
  苏州盛康与公司的大股东同为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国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2、为公司电站建设的顺利进行,苏州中康及其指定方拟与爱康实业签订总额不超过3400万元的机电安装合作协议。
  爱康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2.67%的股权),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太阳能电站建设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的主要领域,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在建或拟建的光伏电站的部分需求。爱康实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苏州盛康为本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履约纪录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应产能,且预测年底组件将出现卖方市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2014年度光伏电站业务目标的实现。苏州盛康、爱康实业与本公司同处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的优势有利于及时沟通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02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顺利推进电站建设进度,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及其指定公司拟与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达成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意向用于公司在建或拟建的太阳能电站。
  苏州盛康与公司的大股东同为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国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2、为公司电站建设的顺利进行,苏州中康及其指定方拟与爱康实业签订总额不超过3400万元的机电安装合作协议。
  爱康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2.67%的股权),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太阳能电站建设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的主要领域,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在建或拟建的光伏电站的部分需求。爱康实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苏州盛康为本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履约纪录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应产能,且预测年底组件将出现卖方市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2014年度光伏电站业务目标的实现。苏州盛康、爱康实业与本公司同处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的优势有利于及时沟通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02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定价依据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顺利推进电站建设进度,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及其指定公司拟与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达成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意向用于公司在建或拟建的太阳能电站。
  苏州盛康与公司的大股东同为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国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2、为公司电站建设的顺利进行,苏州中康及其指定方拟与爱康实业签订总额不超过3400万元的机电安装合作协议。
  爱康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2.67%的股权),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太阳能电站建设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的主要领域,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在建或拟建的光伏电站的部分需求。爱康实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苏州盛康为本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履约纪录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应产能,且预测年底组件将出现卖方市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2014年度光伏电站业务目标的实现。苏州盛康、爱康实业与本公司同处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的优势有利于及时沟通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租赁
交易金额553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02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定价依据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顺利推进电站建设进度,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及其指定公司拟与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达成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意向用于公司在建或拟建的太阳能电站。
  苏州盛康与公司的大股东同为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国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2、为公司电站建设的顺利进行,苏州中康及其指定方拟与爱康实业签订总额不超过3400万元的机电安装合作协议。
  爱康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2.67%的股权),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太阳能电站建设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的主要领域,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在建或拟建的光伏电站的部分需求。爱康实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苏州盛康为本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履约纪录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应产能,且预测年底组件将出现卖方市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2014年度光伏电站业务目标的实现。苏州盛康、爱康实业与本公司同处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的优势有利于及时沟通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10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30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顺利推进公司光伏电站建设,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苏州中康”)与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达成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意向。
本次交易的交易双方苏州盛康和爱康科技的大股东同为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国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太阳能电站建设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的主要领域,公司对于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需求是持续的。苏州盛康为本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履约纪录良好。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在建的光伏电站的部分需求,苏州盛康同本公司同处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的优势有利于及时沟通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5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经营的需要,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金属”)达成总额不超过4800万元的太阳能安装支架采购意向。
爱康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2.67%的股权),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执行董事,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爱康实业已获得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其有采购太阳能安装支架的内在需求,公司向其出售太阳能安装支架产品能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5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79177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5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租赁
交易金额38222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14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邹承慧
定价依据本次发行如出现无其他投资者报价的情况,则乙方的认购价格为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每股7.78元人民币)。具体认购价格将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2013年12月20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签署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合同约定:认购人邹承慧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邹承慧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额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详见2013年12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76)
目前,公司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受理。为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公司与邹承慧签署补充合同。
2、关联关系
截至2014年5月10日,邹承慧直接持有公司1%的股份,并通过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43.63%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应予以回避,该议案应由出席会议非关联的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影响
为更好的把握行业发遇和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赣州地区10MW、无锡地区40MW和苏州地区3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市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本次补充合同是在原《认购合同》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邹承慧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的确认方式,更加有利于认购合同的执行。本次发行完成后,邹承慧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有利于保持公司主要股东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体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所募集资金也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本支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8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同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苏州爱康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研究院”)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销售、物业出租、农副产品的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爱康实业、爱康农业、苏州盛康、爱康研究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等关联方累计销售太阳能配件产品1174万元,累计向爱康农业、苏州盛康采购农副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等4202万元,累计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出租房产222万元。
爱康农业专业提供农副产品,在本公司绿化工程、盆景摆放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的服务,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厂房、仓库、办公场所有部分闲置,将其出租给关联方使用,能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公司太阳能配件产品的客户为光伏组件厂商,苏州盛康2013年组件产能300MW,2014年有较大的扩能计划,公司向其出售配件产品能增加2014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8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同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苏州爱康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研究院”)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销售、物业出租、农副产品的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爱康实业、爱康农业、苏州盛康、爱康研究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等关联方累计销售太阳能配件产品1174万元,累计向爱康农业、苏州盛康采购农副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等4202万元,累计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出租房产222万元。
爱康农业专业提供农副产品,在本公司绿化工程、盆景摆放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的服务,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厂房、仓库、办公场所有部分闲置,将其出租给关联方使用,能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公司太阳能配件产品的客户为光伏组件厂商,苏州盛康2013年组件产能300MW,2014年有较大的扩能计划,公司向其出售配件产品能增加2014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19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8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同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苏州爱康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研究院”)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销售、物业出租、农副产品的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爱康实业、爱康农业、苏州盛康、爱康研究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等关联方累计销售太阳能配件产品1174万元,累计向爱康农业、苏州盛康采购农副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等4202万元,累计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出租房产222万元。
爱康农业专业提供农副产品,在本公司绿化工程、盆景摆放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的服务,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厂房、仓库、办公场所有部分闲置,将其出租给关联方使用,能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公司太阳能配件产品的客户为光伏组件厂商,苏州盛康2013年组件产能300MW,2014年有较大的扩能计划,公司向其出售配件产品能增加2014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9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8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同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苏州爱康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研究院”)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销售、物业出租、农副产品的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爱康实业、爱康农业、苏州盛康、爱康研究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等关联方累计销售太阳能配件产品1174万元,累计向爱康农业、苏州盛康采购农副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等4202万元,累计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出租房产222万元。
爱康农业专业提供农副产品,在本公司绿化工程、盆景摆放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的服务,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厂房、仓库、办公场所有部分闲置,将其出租给关联方使用,能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公司太阳能配件产品的客户为光伏组件厂商,苏州盛康2013年组件产能300MW,2014年有较大的扩能计划,公司向其出售配件产品能增加2014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103.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8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同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苏州爱康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研究院”)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销售、物业出租、农副产品的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爱康实业、爱康农业、苏州盛康、爱康研究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等关联方累计销售太阳能配件产品1174万元,累计向爱康农业、苏州盛康采购农副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等4202万元,累计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出租房产222万元。
爱康农业专业提供农副产品,在本公司绿化工程、盆景摆放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的服务,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厂房、仓库、办公场所有部分闲置,将其出租给关联方使用,能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公司太阳能配件产品的客户为光伏组件厂商,苏州盛康2013年组件产能300MW,2014年有较大的扩能计划,公司向其出售配件产品能增加2014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4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8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同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苏州爱康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研究院”)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销售、物业出租、农副产品的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爱康实业、爱康农业、苏州盛康、爱康研究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等关联方累计销售太阳能配件产品1174万元,累计向爱康农业、苏州盛康采购农副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等4202万元,累计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出租房产222万元。
爱康农业专业提供农副产品,在本公司绿化工程、盆景摆放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的服务,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厂房、仓库、办公场所有部分闲置,将其出租给关联方使用,能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公司太阳能配件产品的客户为光伏组件厂商,苏州盛康2013年组件产能300MW,2014年有较大的扩能计划,公司向其出售配件产品能增加2014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8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同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苏州爱康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研究院”)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销售、物业出租、农副产品的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爱康实业、爱康农业、苏州盛康、爱康研究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等关联方累计销售太阳能配件产品1174万元,累计向爱康农业、苏州盛康采购农副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等4202万元,累计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出租房产222万元。
爱康农业专业提供农副产品,在本公司绿化工程、盆景摆放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的服务,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厂房、仓库、办公场所有部分闲置,将其出租给关联方使用,能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公司太阳能配件产品的客户为光伏组件厂商,苏州盛康2013年组件产能300MW,2014年有较大的扩能计划,公司向其出售配件产品能增加2014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8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苏州爱康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同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苏州爱康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研究院”)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销售、物业出租、农副产品的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爱康实业、爱康农业、苏州盛康、爱康研究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等关联方累计销售太阳能配件产品1174万元,累计向爱康农业、苏州盛康采购农副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等4202万元,累计向爱康实业、苏州盛康出租房产222万元。
爱康农业专业提供农副产品,在本公司绿化工程、盆景摆放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的服务,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厂房、仓库、办公场所有部分闲置,将其出租给关联方使用,能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公司太阳能配件产品的客户为光伏组件厂商,苏州盛康2013年组件产能300MW,2014年有较大的扩能计划,公司向其出售配件产品能增加2014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3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邹承慧
定价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每股7.78元人民币)。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等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邹承慧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额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影响
为更好的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和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赣州地区10MW、无锡地区40MW和苏州地区3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市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每股7.78元人民币)。邹承慧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1.25亿股,邹承慧先生认购实际发行数量的5%计算,邹承慧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2.18%,爱康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16.00%,爱康国际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13.41%,江阴爱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1.38%,邹承慧先生合计控制公司32.97%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有利于保持公司主要股东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体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所募集资金也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本支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86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0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的公允价值,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价格基本一致。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分布式电站建设,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
康科技”或“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与关联方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达成总额不超过48826537.5元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意向,首期签署8.25MW采购合同,总金额为33826537.5元。
本次交易的交易双方苏州盛康和爱康科技的大股东同为江苏爱康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国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太阳能电站建设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的主要领域,公司对于太阳能电池组件
的需求是持续的。苏州盛康为本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履约纪录良好。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在建的分布式电站的需求,交期较紧,苏州盛康同本公司同处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的优势有利于及时沟通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88265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27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江苏爱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爱康科技与爱康能源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的公允价值,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价格基本一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苏爱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能源”)签署总额不超过435万元的LED路灯及室内照明的建设与改造项目的框架协议。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爱康能源为爱康科技大股东江苏爱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能源消耗将成为公司重要的运营成本,为有效降低电费支出,同时树立新能源企业节能减排的良好形象。公司拟进行路灯及室内照明的LED节能设备改造。经论证,该改造项目周期较短,改造完成后设备照度充分,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按初步估算,改造完成后每盏灯每年节约支出约人民币45元。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43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甲公司爱康科技
乙公司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爱康科技与爱康农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的公允价值,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价格基本一致。
交易简介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的良性发展,根据公司2012 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2011 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实际使用情况, 对本公司201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12 年预计全年发生分类别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0.00 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600万元。201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安装系统有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爱康太阳能器材有限公司均需进行较大规模的厂区建设,对于厂区绿化工程和盆景有较大需求。 爱康农业经营地址距本公司较近,同时具有实施绿化工程的能力。另因良好的合作关系,能较为便捷优质地提供服务。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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