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6-13 |
标题 | ST爱康: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1120240018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19号 |
批复原因 | 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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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6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邹承慧、田野:
你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ST风险”提问时,直接回复“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风险”,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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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5 |
标题 | ST爱康: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浙江证监局[2024]115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ST风险”提问时,直接回复“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风险”,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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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6-04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105号 |
批复原因 | 2024年6月4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15号)(以下简称《措施决定书》)。《措施决定书》显示,你公司前期在本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ST风险”的提问时,直接回复“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风险”,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你公司董事长邹承慧(代行董事会秘书)、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田野对相关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最后,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积极组织进行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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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25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8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8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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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1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2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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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2-18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近日获悉公司独立董事胡希荣先生之子胡海宇先生,于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16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规定,胡海宇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鉴于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胡海宇先生没有可上缴的收益。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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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2-06 |
标题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孙家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3]15号 |
批复原因 | 2021年12月12日,苏亚金诚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苏亚金诚承接爱康科技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爱康科技于2022年4月14日公告苏亚金诚出具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22〕536号)。你于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买卖爱康科技股票,买入1300股,卖出1300股。你作为项目组成员,在苏亚金诚接受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五日内,买卖爱康科技股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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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31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9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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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02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3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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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7-06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0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7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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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18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8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4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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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7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6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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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10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威辰光)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4号 |
批复原因 | 中威辰光于2021年3月28日接受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开展评估业务,并于2021年4月7日出具《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涉及的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威评报字〔2021〕第2006号)。该行为属于《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以下简称《备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证券服务业务。公司未按照《备案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
批复内容 | 对中威辰光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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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11-08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批复内容 | 一、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承慧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袁源,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易美怀,财务总监李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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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09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8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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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11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9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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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19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0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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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16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8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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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11-05 |
标题 | 【行政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0]102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我局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对你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
2017-2019年度,你公司及子公司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爱康,于2019年5月转让股权)、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向供应商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铝材)、江阴市振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货款的形式,间接向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属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同时,2018-2019年度爱康实业亦存在为你公司提供部分财务资助的情形,亦属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你公司应在2017-2019年年度报告、2017年、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你公司未予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披露对东华铝材的财务资助
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你公司及子公司南通爱康以预付货款的名义对东华铝材提供财务资助。你公司未对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亦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一是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全面排查关联交易,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东华铝材限期清偿对公司的欠款,如实披露相关信息;二是应严肃认真吸取教训,全面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上述事件的再次发生。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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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11-05 |
标题 | 【行政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0]103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2017-2019年度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转让股权)、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向供应商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振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货款的形式,间接向你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属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爱康科技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作为爱康科技的控股股东,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并配合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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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02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1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1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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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9-21 |
标题 | 【行政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0]81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2020年6月1日至8日,你公司在未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爱康科技股份40,660,000股。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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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10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8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9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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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11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5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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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6-30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6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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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8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3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6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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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9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8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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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2-15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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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1-16 |
标题 | 【行政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0]8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于2018年10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预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你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对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进行调整,其中回购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高于30,000万元。你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4日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19年10月24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你公司尚未回购任何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预案存在严重差异,且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终止回购方案。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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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20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2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215号。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董事会制定回购方案时未能审慎论证、判断和决策回购股份的有关事项,在回购期内未进行回购的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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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06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7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71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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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25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答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58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58号)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对如下事项表示关注,要求公司进行书面说明。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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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2-19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78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78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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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21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33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3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待核实以及未明确事项的,请提供相关方出具的书面确认意见,并在2018年9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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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7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3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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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6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07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07号),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对如下事项表示关注,要求公司进行书面说明。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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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3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389第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389第号),对公司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与徐州政府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司拟与徐州政府下属江苏徐州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北京水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徐州慧康国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以股权和实业的形式投资于能源优化、能效控制等项目,基金总规模90,000万元,表示关注,要求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以下简称“《备忘录12号》”)的要求对该问题进行自查并说明。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就上述事项展开回复工作,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 公司现予以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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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30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4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4号),对公司2018年1月11日午间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能源研究院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暨开展区块链业务的公告》和1月12日披露《关于公司区块链业务开展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对该问题进行自查并说明。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就上述事项展开回复工作,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公司答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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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7-17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17号 |
批复原因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6年年报审核中关注到,报告期内你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为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慧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爱康绿色家园科技有限公司代付社保公积金累计9.1万元。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的规定,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2.12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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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7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18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问询函的主要内容及问题回复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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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4-29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8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8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接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就该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就有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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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2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41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41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此高度关注,现对问询问题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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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0-16 |
标题 | 爱康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65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65号):
1、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决策过程,包括提议人、协商时间、协商参与人、协商内容等;
2、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合规性;
3、公司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和违约处理措施(如有)。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与分析,现就关注函所提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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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09 |
标题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44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询问以下问题:
1、你公司2014年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请详细说明公司推出高比例送转利润分配方案的原因以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的匹配性。
2、报告期内,你公司与关联方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发生采购金额3.44亿元,同比增加743.33%;发生销售金额1.37亿元,同比增加1128.76%。请详细说明你公司与苏州盛康的合作模式、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额增幅较大的原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苏州盛康的债权债务及期后收付款情况、公司对苏州盛康担保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
3、你公司连续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达到-50%以上,请详细说明原因。
4、你公司最近三年应收账款余额持续上涨,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降,请结合收入确认模式和信用政策详细说明原因。
5、报告期内,你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50万套太阳能电池边框扩建项目”和“年产2220万平方米EVA太阳能电池胶膜扩建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请详细说明以上募投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以及你公司采取的措施。
6、请详细说明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所有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个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装机容量、建设施工进度、已投入资金金额和来源、预计并网时间,以及是否与原预计并网时间一致等。
7、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具体模式、主要风险以及会计核算方法。
8、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5.07亿元,同比增加229.54%,请详细说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性质及增幅较大的原因。
9、报告期末,你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1.31亿元,同比增加1626.57%,请详细说明预收款项增幅较大的原因。 |
批复内容 | 公司根据问询函的内容给予回复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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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1-05 |
标题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238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12月25日,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23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中提到:截至2014年12月20日,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79亿元,占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0.82%。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 |
批复内容 | 接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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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10-29 |
标题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15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函中提到:公司在2011年年报中披露,收到如皋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土地返还款3,736万元,再借给如皋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经查,公司实际并未收到相关返还款,只是与如皋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签订了借款协议,将相关款项借给如皋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公司披露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
批复内容 | 因公司疏忽,公司对2011年年报中对于应收如皋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土地返还款事项描述存在歧义。财务部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严肃对待,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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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0-11 |
标题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苏证监函[2013]297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提出以下问题:
1、三会运作需规范
2、信息披露工作需规范
3、财务工作有待加强
4、其他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关注函》所关注事项高度重视,收函后第一时间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及时组织证券部、财务部门、总经办等部门对《关注函》所关注的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对《关注函》所提及的关注点逐项进行明确,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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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5-15 |
标题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71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2月25日,公司披露2011年度业绩快报,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6,299.94万元。2012年4月21日,公司披露2011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1年净利润修正为20,031.92万元。2012年4月24日,公司披露2011年度报告,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9,726.39万元。公司在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的2011年净利润,较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低17.37%,二者存在较大差异。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后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措施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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