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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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6
甲公司光正眼科
乙公司光正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基于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以及不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上述待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格为6,080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双方
出让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光正置业有限公司
光正投资持有光正集团31.81% 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光正置业为光正投资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8.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的两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以及部分实物资产。
3、签署的地点和日期
《土地使用权及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于2014年9月12日在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上海路105号公司会议室签订。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
关联交易的目的:鉴于目前国内宏观经济发展增速依旧缓慢,在面对生产经
营环境不佳,资金链紧张等多重压力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坚决深入推进战略转型和业务转型,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通过紧缩及优化现有钢结构业务,进一步拓展天然气业务,本次关联交易正是公司紧缩钢结构业务向天然气业务转型的最重要步骤。
该项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公司集中资金实现业务转型,进一步拓展天然气业务;
2、此次交易如果顺利完成,公司预计税前盈利约 3,431.6万元,税后利润
2,412.6万元, 占2013年净利润的263%,将对公司2014年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60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甲公司光正眼科
乙公司新疆恒盛源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控股子公司”或“光正燃气”)于2013年4月10日与关联公司“新疆恒盛源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盛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合同,2014年8月公司增补孙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年9月公司控股光正燃气,孙烨先生及其关联公司与光正燃气形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形成关联交易,公司预计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延续至2014年将不超过2500万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烨(注: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孙烨为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其余8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符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是2500万元,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方恒盛源公司为光正燃气提供工程施工,工程的合同价款与公司其他工程合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一致。双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控股子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光正燃气2014年预计与关联方恒盛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对公司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2014年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3、履约能力分析:
  恒盛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3
甲公司光正眼科
乙公司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及成本法。
交易简介1、交易双方
出让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光正投资持有光正集团31.81%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的15,638.95平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乌国用2008第0024555号)及5,553.9平米地上建筑(权属证书编号: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2008335786号)。
3、签署的地点和日期
本协议与2013年12月9日在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上海路105号公司会议室签订。
4、交易决策概述
公司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冯新先生、孙烨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光正投资及新疆新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光正集团向光正投资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68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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