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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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08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福州东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经与关联方共同协商,原股东周少文、张青承诺放弃本次增资认购,上海蓝帆资产和东泽医疗以现金出资方式向上海透析增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1、2014年9月30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资产”)、公司关联方福州东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泽医疗”)与上海透析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透析”或“标的公司”)、周少文、张青签署了《关于上海透析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标的公司本次增资1,849.62万元,其中上海蓝帆资产对标的公司现金增资992.477万元,全部进入注册资本;东泽医疗对标的公司现金增资857.143万元,全部进入注册资本。
上述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849.62万元,即注册资本由原150.38万元增至2,000万元。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1)上海透析拟开展血液透析相关业务,上海透析的关联公司东泽医疗目前主要从事血液净化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血液净化产品的经销,拥有血液透析的市场、设备、资源等优势,上海透析也将充分整合上述资源,积极推进透析业务的开展。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蓝帆资产看好血液净化产业的市场前景,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往医疗领域转型,先后通过增资参股了东泽医疗、上海透析、阳和投资。本次继续增资上海透析,有利于血液净化有关项目的实施,并确立上海蓝帆资产的控股股东地位,更好地实现公司在医疗领域的发展战略。
(3)未来公司将通过整合标的公司的相关资源和项目,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发展契机,符合全体股东中长期利益要求。
2、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蓝帆医疗目前主要从事健康防护耗材的生产和销售,进入医疗器械领域时间较短,尚缺乏在医疗器械领域的成熟运营经验,市场开拓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进入新业务领域的风险。
(2)上海透析拟开展透析相关业务,市场的开拓、资源的整合以及合作方的确定等,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能否实现预期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目标尚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3)公司增资上海透析后,若上海透析的业绩达不到预期,将对公司2014年下半年的业绩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849.6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08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福州东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了评估,根据闽中兴评字(2014)第6014号评估报告,经采用收益法评估,珠海大生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312.61万元。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以目标公司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并由交易各方公平协商确定,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300万元(大写:壹仟叁佰万元)。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1、2014年9月30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资产”)、公司关联方福州东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泽医疗”)与LIMING MEDICAL SUPPLIES LIMITED(利明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明医疗”)、赵鲁、吴丽贤签署了《关于珠海保税区大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利明医疗将其持有的珠海保税区大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珠海大生”)66.5%的股权转让给上海蓝帆资产,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33.5%的股权转让给东泽医疗,其中上海蓝帆资产向利明医疗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864.50万元,东泽医疗向利明医疗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35.5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海蓝帆资产及东泽医疗按所持股权比例向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上海蓝帆资产向珠海大生增资人民币332.50万元,东泽医疗向珠海大生增资人民币167.50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东泽医疗持有目标公司33.5%的股权,上海蓝帆资产持有目标公司66.5%的股权,将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收购暨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对收购暨增资的目的
(1)珠海大生生产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产品系列,拥有该产品的相关证照,且在生产、技术、资源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收购该公司能够为本公司快速进入血液净化领域提供相关的配套产品,有利于公司组建并完善产业链;
(2)蓝帆医疗拟在本部投资建设相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设备(详见《关于山东蓝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体外循环管路以及血液净化治疗装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收购珠海大生,不仅可为该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后的生产运营提供宝贵的经验,而且可在该项目的筹建期为公司的医疗产业提供产品支撑;
(3)未来本公司将通过整合标的公司的相关资源和项目,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发展契机,符合全体股东中长期利益要求。公司还将积极在血液净化域领进一步的寻找并购与发展机会,深化完善血液净化布局。
2、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需经珠海大生主管商务部门批准,珠海大生是否能顺利通过主管商务部门的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蓝帆医疗主要从事健康防护耗材的生产和销售,进入医疗器械领域时间较短,目前尚缺乏在医疗器械领域的成熟运营经验,市场开拓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进入新业务领域的风险。
(3)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因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的差异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对此,公司将建立健全目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
(4)若收购后的珠海大生业绩达不到预期或产生亏损,对本公司2014年下半年的业绩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5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增塑剂产品,共计发生费用71,268,449.0600元。
2013年12月27日和2014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齐鲁增塑剂采购增塑剂产品不超过26,0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1,200万元;向上海蓝帆采购TXIB不超过2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40万元。具体请详见2013年12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12684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5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TXIB产品,共计发生费用881,880.3400元。
2013年12月27日和2014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齐鲁增塑剂采购增塑剂产品不超过26,0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1,200万元;向上海蓝帆采购TXIB不超过2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40万元。具体请详见2013年12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8188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5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山东齐鲁增塑剂有限公司增塑剂产品,共计发生费用41,928,784.01元。
2013年12月27日和2014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齐鲁增塑剂采购增塑剂产品不超过26,0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1,200万元;向上海蓝帆采购TXIB不超过2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40万元。具体请详见2013年12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19288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2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采购条件优于上述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蓝帆新材料有权向第三方采购。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拟在2014年下半年(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从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晖石化”)采购不超过12,500吨糊树脂产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鉴于公司拟向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出售朗晖石化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朗晖石化将成为公司关联方,故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吴强先生、王相武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该项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原因、目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生产PVC手套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糊树脂产品,公司出售朗晖石化100%股权后,从朗晖石化可以就近采购原材料,具有运输便利性,加之当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对糊树脂产品的需求量较大,完全依托外部非关联方供给,会对公司采购原料时的议价能力和采购的及时性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仍需在一定时间内与朗晖石化发生关联交易。
适当从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不仅可以降低原材料供应压力,同时还具有提高对外采购时的议价能力,节省运输成本,可以保证公司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等优势,因此公司计划2014年及以后年度从关联方朗晖石化采购糊树脂产品。
2、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价格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该项交易是公允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2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12年8月,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全资子公司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晖石化”)在筹建“6万吨/年特种糊树脂项目”过程中,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石化支行(以下简称“齐鲁石化支行”)申请项目建设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将视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为六年。
2012年8月20日和2012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朗晖石化申请贷款授信并由公司为朗晖石化的该项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六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013年1月,齐鲁石化支行批复朗晖石化授信额度26,000万元。截至2013年9月17日,朗晖石化从齐鲁石化支行实际取得银行贷款共计15,336.01万元(其后未再发生新的贷款),该项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8年10月9日)后两年止。
2、鉴于公司拟向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出售朗晖石化100%的股权,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蓝帆化工将持有朗晖石化10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集团”,持有公司52.50%的股份)同时持有蓝帆化工75%的股权,因此公司向朗晖石化继续提供上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需要重新审议。
3、201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朗晖石化的上述银行贷款15,336.01万元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8年10月9日)后两年止。本次交易完成后,蓝帆化工、蓝帆集团将督促并保证朗晖石化不再依据公司已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继续申请贷款授信额度内尚未发生的齐鲁石化支行贷款。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吴强先生、王相武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3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58%,且构成关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应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担保原因和影响
1、关联担保原因
(1)朗晖石化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保证朗晖石化的项目资金需求,公司为朗晖石化的授信进行了担保。现公司向蓝帆化工出售朗晖石化100%的股权,为保证银行授信的连续性,公司将继续为朗晖石化进行担保。
(2)为了保证公司出售朗晖石化100%股权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需继续为朗晖石化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宜和出售股权事宜互为条件,共同进行。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蓝帆化工为本次关联担保事宜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朗晖石化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533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2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4】第3-00492号,朗晖石化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12,321.59万元人民币。以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661万元。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公司拟将从事糊树脂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朗晖石化100%股权出售给蓝帆化工。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4】第3-00492号审计报告,以2014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朗晖石化经审计净资产为12,321.59万元,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在淄博与蓝帆化工、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集团”)签署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661万元(大写:壹万叁仟陆佰陆拾壹万元)。
2、蓝帆集团持有公司52.50%的股份,持有蓝帆化工75%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4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吴强先生、王相武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1)公司战略转型的需要
基于加快公司业务转型和经营结构调整、推进公司在医疗行业发展之需要,本次转让朗晖石化的100%股权,将糊树脂业务从公司剥离,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整合资源,更好地实施公司战略转型的计划。
(2)基于对糊树脂发展情况的判断
鉴于目前糊树脂行情比较低迷,未来的预期也不容乐观,公司转让朗晖石化100%股权,能够更好地维护股东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整体、长远发展。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交易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母公司个别报表确认投资损失1,339万元,从而减少本期损益1,138万元,导致母公司资产总额同步减少1,339万元;由于净资产溢价转让,导致合并报表净资产增加1,540万元。上述数据及影响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后,将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业务结构,加快向医疗行业转型,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对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减少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有积极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366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8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采购条件优于上述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蓝帆新材料有权向第三方采购。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拟在2014年度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合计采购不超过26,000吨增塑剂产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200万元;向蓝帆化工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采购TXIB(2、2、4-三甲基1、3-戊二醇双异丁酸酯,塑料助剂的一种)不超过2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4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总数量不超过26,200吨,总金额不超过31,540万元。
鉴于蓝帆化工为公司关联方,故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吴强先生、刘延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该项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价格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该项交易是公允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1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8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采购条件优于上述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蓝帆新材料有权向第三方采购。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拟在2014年度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合计采购不超过26,000吨增塑剂产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200万元;向蓝帆化工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采购TXIB(2、2、4-三甲基1、3-戊二醇双异丁酸酯,塑料助剂的一种)不超过2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4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总数量不超过26,200吨,总金额不超过31,540万元。
鉴于蓝帆化工为公司关联方,故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吴强先生、刘延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该项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价格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该项交易是公允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6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租赁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拥有的楼房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总面积为1067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该楼房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东侧,南邻齐鲁石化研究院,北邻齐鲁石化测量计量中心。租赁交易标的为房屋一处及附属的停车位20个。
2、鉴于齐鲁增塑剂为公司关联方,故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吴强先生、刘延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审批权限,该项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租赁交易标的为齐鲁增塑剂拥有的房屋一处及附属的停车位20个,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东侧,南邻齐鲁石化研究院,北邻齐鲁石化测量计量中心,租赁总面积为10675平方米。
2、租赁期限:2013年11月1日至2033年10月31日,共计20年。
3、租赁费用:前5年按照60万元/年支付,第6年后双方以市场价为依据协商调整。租金每年分2次支付,公司于每年的1月、7月各支付30万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采购条件优于上述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蓝帆新材料有权向第三方采购。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拟在2013年度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合计采购不超过28,000吨增塑剂产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300万元,向蓝帆化工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采购TXIB(2、2、4-三甲基1、3-戊二醇双异丁酸酯,塑料助剂的一种)不超过2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40万元。鉴于蓝帆化工为公司关联方,故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振平先生、刘文静女士、刘延华先生、吴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该项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原因、目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生产PVC手套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增塑剂系列产品,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齐鲁增塑剂是国内规模大、品种全的增塑剂生产企业,蓝帆化工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蓝帆是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TXIB产品在华的三家指定销售商之一。当前,随着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大,201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对增塑剂及TXIB产品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大,而这些原料的外部非关联方的市场供应没有太大的增量,依托外部非关联方供给,对公司生产的保障不足。另外,公司生产原来所用的增塑剂原材料目前已由更具环保特性的特种增塑剂部分代替,而蓝帆化工是国内该种特种增塑剂的最大生产企业。适当加大从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比例不仅可以降低原材料供应压力,同时还具有节省运输成本、以美元结算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可以保证公司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等优势,因此公司计划2013年度继续从关联方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增塑剂产品。 2、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价格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该项交易是公允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280.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采购条件优于上述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蓝帆新材料有权向第三方采购。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拟在2013年度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合计采购不超过28,000吨增塑剂产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300万元,向蓝帆化工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采购TXIB(2、2、4-三甲基1、3-戊二醇双异丁酸酯,塑料助剂的一种)不超过2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40万元。鉴于蓝帆化工为公司关联方,故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振平先生、刘文静女士、刘延华先生、吴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该项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原因、目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生产PVC手套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增塑剂系列产品,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齐鲁增塑剂是国内规模大、品种全的增塑剂生产企业,蓝帆化工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蓝帆是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TXIB产品在华的三家指定销售商之一。当前,随着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大,201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对增塑剂及TXIB产品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大,而这些原料的外部非关联方的市场供应没有太大的增量,依托外部非关联方供给,对公司生产的保障不足。另外,公司生产原来所用的增塑剂原材料目前已由更具环保特性的特种增塑剂部分代替,而蓝帆化工是国内该种特种增塑剂的最大生产企业。适当加大从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比例不仅可以降低原材料供应压力,同时还具有节省运输成本、以美元结算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可以保证公司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等优势,因此公司计划2013年度继续从关联方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增塑剂产品。 2、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价格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该项交易是公允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227.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采购条件优于上述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蓝帆新材料有权向第三方采购。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拟在2013年度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合计采购不超过28,000吨增塑剂产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300万元,向蓝帆化工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采购TXIB(2、2、4-三甲基1、3-戊二醇双异丁酸酯,塑料助剂的一种)不超过2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40万元。鉴于蓝帆化工为公司关联方,故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振平先生、刘文静女士、刘延华先生、吴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该项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原因、目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生产PVC手套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增塑剂系列产品,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齐鲁增塑剂是国内规模大、品种全的增塑剂生产企业,蓝帆化工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蓝帆是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TXIB产品在华的三家指定销售商之一。当前,随着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大,201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对增塑剂及TXIB产品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大,而这些原料的外部非关联方的市场供应没有太大的增量,依托外部非关联方供给,对公司生产的保障不足。另外,公司生产原来所用的增塑剂原材料目前已由更具环保特性的特种增塑剂部分代替,而蓝帆化工是国内该种特种增塑剂的最大生产企业。适当加大从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比例不仅可以降低原材料供应压力,同时还具有节省运输成本、以美元结算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可以保证公司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等优势,因此公司计划2013年度继续从关联方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增塑剂产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27.0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1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拟在2012年度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合计采购不超过28,500吨增塑剂产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2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交易价格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该项交易是公允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4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1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向蓝帆化工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采购TXIB(2、2、4-三甲基1、3-戊二醇双异丁酸酯,塑料助剂的一种)不超过24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350万元。鉴于蓝帆化工为公司关联方,故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交易价格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该项交易是公允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30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 年度拟
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采购不超过2300 吨且总价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的特种增塑剂(包含此前已经采购的710 吨)。鉴于蓝帆化工为公司关联方,故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0 年度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振平先生、李彪先生、刘文静女士、刘延华先生、吴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审批权限,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 年度拟在此前预计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采购2300 吨特种
增塑剂的基础上,再增加采购3500 吨,即2010 年全年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山东
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从蓝帆化工采购特种增塑剂5800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30
甲公司蓝帆医疗
乙公司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75291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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