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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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0.7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869.1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3.7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74.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6.5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一、关联关系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1.2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15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发布的拍卖公告,本次股权拍卖价格以经江苏中天评估的截至2013年3月31日转让股权对应的常隆化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转让参考价格为15294.6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竞拍价格为准。
交易简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
根据常州市产权交易所发布的GQ2013079号《关于公开征集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15%国有股权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的公告》,拟公开挂牌转让常州工贸持有的常隆化工15%国有股权,该国有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州市国资委”)以常国资[2013]55号《关于同意常州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有股权上市交易的批复》同意。挂牌起始日期为2013年8月6日,终止日期为2013年9月2日。
为实现行业内优质资产整合,公司拟参与市场竞拍,收购常州工贸持有常隆化工15%股权。
本次收购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由于常隆化工目前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2.5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控制的公司,且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做出了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交易的审批情况
2013年8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关联人卢柏强先生、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本次收购资产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常隆化工是国内工艺技术成熟的大中型原药企业,位列中国原药企业10强,产品品类齐全,具有不可多得的光气资源优势。双方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可快速响应市场,满足上下游产业链的产品需求,在产品供应、成本节减、利润保证等方面获得极大的优势。公司通过投资常隆化工获取投资回报,并可通过常隆化工进军原药领域,从而提升公司在农药行业里的核心竞争力和地位,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 若公司本次能够取得常隆化工15%的股权,公司拟计划在合适的时机并严格履行相关的程序,逐步收购融信南方、永农化工及架桥投资所持有常隆化工的股权,达到控股常隆化工。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5294.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78.6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91.2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8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19.0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5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0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补充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201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年初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2年5月11日召开的2011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年初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详见2012年4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三亚中信达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中信达”)201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2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三亚中信达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中信达”)201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2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三亚中信达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中信达”)201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2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三亚中信达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中信达”)201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2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三亚中信达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交易简介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益化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农化”)、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绿邦”)、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三亚中信达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中信达”)201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2012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年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卢丽红
定价依据本次增资以陕西标正截至2011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并确定享有的权益比例。
交易简介 2011年8月8日,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2009年度非公开增发项目“山东10,000吨/年除草剂项目”实施变更,将该项目一部分资金7,570万元投入为“西北生产基地10000吨/年环保型农药制剂(除草剂)项目”,此项目由控股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标正”)实施。本次投入以公司增资方式进行,公司单方增资7,570万元,陕西标正另外一名股东卢丽红同意放弃本次增资。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757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常德邦达绿色植物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6.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
交易简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常德邦达绿色植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邦达”)、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邦化工”)、湖北勤快人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勤快人”)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并已经2010 年3 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年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所产生关联交易,主要是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
交易简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常德邦达绿色植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邦达”)、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邦化工”)、湖北勤快人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勤快人”)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并已经2010 年3 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年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所产生关联交易,主要是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常德邦达绿色植物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
交易简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常德邦达绿色植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邦达”)、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邦化工”)、湖北勤快人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勤快人”)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并已经2010 年3 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年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所产生关联交易,主要是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
交易简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常德邦达绿色植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邦达”)、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邦化工”)、湖北勤快人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勤快人”)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并已经2010 年3 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年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所产生关联交易,主要是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
交易简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常德邦达绿色植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邦达”)、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邦化工”)、湖北勤快人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勤快人”)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并已经2010 年3 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年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所产生关联交易,主要是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湖北勤快人农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
交易简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常德邦达绿色植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邦达”)、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方”)、济南绿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邦化工”)、湖北勤快人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勤快人”)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并已经2010 年3 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年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所产生关联交易,主要是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0-26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产生关联交易,主要是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0-26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常德邦达绿色植物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产生关联交易,主要是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13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卢柏强
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09年8月1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7.35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人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09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控股股东卢柏强先生承诺以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现金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期望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从资本市场获得支持,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优化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减少财务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
能力,增强公司未来发展潜力,进而促使公司保持快速发展、巩固行业地位、提高资本实力、实现规模扩张。
公司控股股东卢柏强先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表明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好,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8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卢翠珠
定价依据三方同意,目标股权的定价依据为经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评估的目标股权在基准日的评估值。经评估,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380.00万元,所对应的目标股权评估值为1,380.00万元。 依据上述定价依据,经三方协商,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380.00万元。
交易简介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诺普信”、“本公司”和 “公司”)拟以东莞市施普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施普旺”或“目标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作价依据,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翠珠、卢丽红持有的施普旺100%的股权(下称“目标股权”),根据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施普旺在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的评估报告书列示,卢翠珠、卢丽红持有的施普旺100%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381.55万元。
经三方协商一致,本公司与卢翠珠、卢丽红于2009年4月7日在深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价款为1,380.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卢翠珠、卢丽红不再持有施普旺股权。
施普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翠珠、卢丽红控股的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的生物科技公司。已经形成有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质水溶肥料、有机质肥料、大量元素滴灌冲施肥料、单质中微量元素肥料、活体生物菌肥等7个系列产品,共80多个品规,拥有发明专利2项,商标20多项。本次收购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规范经营,使收购完成后的诺普信成为集农化产品、微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将进一步稳固其国内农药制剂行业的领先地位。
卢翠珠和卢丽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卢柏强先生的妹妹,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构成了关联交易。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
1. 转让价款及定价依据
三方同意,目标股权的定价依据为经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的目标股权在基准日的评估值。经评估,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380.00万元,所对应的目标股权评估值为1,380.00万元。
依据上述定价依据,经三方协商,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380.00万元。
2.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经三方协商,诺普信以现金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3. 交割先决条件及交割日
交割先决条件:
1) 卢翠珠、卢丽红股东会通过决议,批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事宜;
2) 诺普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事宜;
上述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成就之日为交割先决条件成就日。
三方应在交割先决条件成就日后2 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目标股权过户给诺普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为交割日。
自交割日起,施普旺经营产生的可分配利润及亏损由诺普信享有和承担。
自交割日起,卢翠珠、卢丽红作为持有目标股权的股东在施普旺与目标股权对
应的权利和义务转由诺普信享有和承担。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目标股权对应的股东会表决权、施普旺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资,参与剩余财产分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和赋予的其他任何权利,以及目标股权项下的全部义务。
4. 过渡期间的安排
目标股权在过渡期间发生的损益由诺普信享有或承担。
5. 协议的生效时间
本协议于 2009 年4月7日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规范经营,使收购完成后的诺普信成为集农化产品、微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将进一步稳固其国内农药制剂行业的领先地位。
1.完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率施普旺产品情况及市场前景施普旺公司是以发展水溶肥料为主导,已经形成有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质水溶肥料、有机质肥料、大量元素滴灌冲施肥料、单质中微量元素肥料、活体生物菌肥等7个系列产品,共80多个品规。2008年国家农业部的多个文件和指示表明,国家将大力发展高效、节水、节肥、精确的现代化农业,水溶肥料是发展此项事业的必备产品,国家也在鼓励该项产业的快速发展。施普旺已经具备了技术、生产和市场基础,在大环境的发展下,必将可以快速发展。
2. 减少关联交易
2008年诺普信与施普旺之间存在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施普旺生产的产品,2008年度累计采购金额685.3万元。
收购完成后,施普旺将成为诺普信的全资子公司,财务成果和经营业绩将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从而可以减少合并范围之外的关联交易,消除该部分关联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9
甲公司诺普信
乙公司卢丽红
定价依据三方同意,目标股权的定价依据为经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评估的目标股权在基准日的评估值。经评估,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380.00万元,所对应的目标股权评估值为1,380.00万元。 依据上述定价依据,经三方协商,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380.00万元。
交易简介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诺普信”、“本公司”和 “公司”)拟以东莞市施普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施普旺”或“目标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作价依据,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翠珠、卢丽红持有的施普旺100%的股权(下称“目标股权”),根据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施普旺在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的评估报告书列示,卢翠珠、卢丽红持有的施普旺100%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381.55万元。
经三方协商一致,本公司与卢翠珠、卢丽红于2009年4月7日在深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价款为1,380.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卢翠珠、卢丽红不再持有施普旺股权。
施普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翠珠、卢丽红控股的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的生物科技公司。已经形成有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质水溶肥料、有机质肥料、大量元素滴灌冲施肥料、单质中微量元素肥料、活体生物菌肥等7个系列产品,共80多个品规,拥有发明专利2项,商标20多项。本次收购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规范经营,使收购完成后的诺普信成为集农化产品、微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将进一步稳固其国内农药制剂行业的领先地位。
卢翠珠和卢丽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卢柏强先生的妹妹,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构成了关联交易。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
1. 转让价款及定价依据
三方同意,目标股权的定价依据为经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的目标股权在基准日的评估值。经评估,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380.00万元,所对应的目标股权评估值为1,380.00万元。
依据上述定价依据,经三方协商,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380.00万元。
2.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经三方协商,诺普信以现金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3. 交割先决条件及交割日
交割先决条件:
1) 卢翠珠、卢丽红股东会通过决议,批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事宜;
2) 诺普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事宜;
上述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成就之日为交割先决条件成就日。
三方应在交割先决条件成就日后2 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目标股权过户给诺普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为交割日。
自交割日起,施普旺经营产生的可分配利润及亏损由诺普信享有和承担。
自交割日起,卢翠珠、卢丽红作为持有目标股权的股东在施普旺与目标股权对
应的权利和义务转由诺普信享有和承担。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目标股权对应的股东会表决权、施普旺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资,参与剩余财产分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和赋予的其他任何权利,以及目标股权项下的全部义务。
4. 过渡期间的安排
目标股权在过渡期间发生的损益由诺普信享有或承担。
5. 协议的生效时间
本协议于 2009 年4月7日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规范经营,使收购完成后的诺普信成为集农化产品、微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将进一步稳固其国内农药制剂行业的领先地位。
1.完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率施普旺产品情况及市场前景施普旺公司是以发展水溶肥料为主导,已经形成有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质水溶肥料、有机质肥料、大量元素滴灌冲施肥料、单质中微量元素肥料、活体生物菌肥等7个系列产品,共80多个品规。2008年国家农业部的多个文件和指示表明,国家将大力发展高效、节水、节肥、精确的现代化农业,水溶肥料是发展此项事业的必备产品,国家也在鼓励该项产业的快速发展。施普旺已经具备了技术、生产和市场基础,在大环境的发展下,必将可以快速发展。
2. 减少关联交易
2008年诺普信与施普旺之间存在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施普旺生产的产品,2008年度累计采购金额685.3万元。
收购完成后,施普旺将成为诺普信的全资子公司,财务成果和经营业绩将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从而可以减少合并范围之外的关联交易,消除该部分关联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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