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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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5-14
标题诺普信: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获悉莫谋钧先生的父亲莫怡海先生和母亲梁少琼女士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5月7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莫怡海先生、梁少琼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收益为27,981元(收益计算方法:收益=卖出股票合计成交金额-买入股票合计成交金额),该部分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关于对莫谋钧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证券法》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9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你的母亲梁少琼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31日买入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股票16,700股、1,300股,买入金额合计141,357元,于2024年5月7日卖出诺普信股票18,000股,卖出金额160,200元。你的父亲莫怡海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31日买入诺普信股票7,000股、1,400股,买入金额合计65,538元,于2024年5月7日卖出诺普信股票8,400股,卖出金额74,676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莫谋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4]93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担任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董事会秘书期间,你的父母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买入诺普信股票26,400股,累计卖出诺普信股票26,400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28
标题诺普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98号
批复原因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98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分析,具体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18
标题关于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20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2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4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20
标题诺普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09号
批复原因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问询函的内容,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严密的展开核查及分析工作。现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4
标题诺普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63号
批复原因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问询函的内容,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严密的展开核查及分析工作。现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3
标题诺普信: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10号
批复原因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普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10号)。 问题:一、截至目前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化工”)股东的具体情况; 二、融信南方对常隆化工投资的具体情况,以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融信南方对常隆化工担保的具体情况; 三、请结合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常隆化工的担保情况及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质押情况等,说明报道事项对你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四、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现就《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4-26
标题诺普信:关于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7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75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现就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0-29
标题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证监局公司字[2008]108号
批复原因(一)制度建设方面 (二)“三会”运作方面 (三)内部审计工作方面 (四)投资者接待方面 (五)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方面
批复内容通过本次开展的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使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提升。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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