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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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应优于或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应优于或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优于或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2.因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14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相关议案,关联董事王志强先生、李海滨先生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协议约定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每年将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一定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或市场公允价格,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1.房屋租赁 2014年度,公司预计将承租两处关联方房屋。包括: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支出为575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支出为265万元。 公司拟将2014年承租关联方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2014年度,公司预计将向关联方出租公司一处房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首旅集团控股孙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06万元。 公司拟将2014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350万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8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12.0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51.2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76.9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74.64 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28 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00 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76.92 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凡政府有定价的,按“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按“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按“市场价”;没有以上指标的情况下,按“协议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凡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制定;凡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已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及市场价格的,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凡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制定;凡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已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及市场价格的,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下属的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金额进行预计。1.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2012 年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2.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1)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场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33号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6层部分房屋,用于全聚德哈尔滨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115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528万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238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00万元。综上,公司2012年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200万元。预计2012年度公司与首旅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2012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志强先生、王他一先生、李海滨先生在首都集团或其关联单位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
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 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下属的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金额进行预计。1.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2012 年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2.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1)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场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33号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6层部分房屋,用于全聚德哈尔滨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115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528万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238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00万元。综上,公司2012年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200万元。预计2012年度公司与首旅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2012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志强先生、王他一先生、李海滨先生在首都集团或其关联单位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
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 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2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下属的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金额进行预计。1.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2012 年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2.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1)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场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33号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6层部分房屋,用于全聚德哈尔滨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115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528万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238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00万元。综上,公司2012年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200万元。预计2012年度公司与首旅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2012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志强先生、王他一先生、李海滨先生在首都集团或其关联单位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
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 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下属的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金额进行预计。1.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2012 年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2.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1)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场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33号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6层部分房屋,用于全聚德哈尔滨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115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528万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238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00万元。综上,公司2012年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200万元。预计2012年度公司与首旅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2012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志强先生、王他一先生、李海滨先生在首都集团或其关联单位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
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 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3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下属的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金额进行预计。1.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2012 年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2.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1)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场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33号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6层部分房屋,用于全聚德哈尔滨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115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528万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238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00万元。综上,公司2012年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200万元。预计2012年度公司与首旅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2012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志强先生、王他一先生、李海滨先生在首都集团或其关联单位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
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 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下属的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金额进行预计。1.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2012 年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2.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1)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场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33号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6层部分房屋,用于全聚德哈尔滨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115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528万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238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00万元。综上,公司2012年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200万元。预计2012年度公司与首旅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2012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志强先生、王他一先生、李海滨先生在首都集团或其关联单位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
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 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40.8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下属的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金额进行预计。1.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2012 年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2.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1)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场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33号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6层部分房屋,用于全聚德哈尔滨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115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528万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238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00万元。综上,公司2012年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200万元。预计2012年度公司与首旅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2012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志强先生、王他一先生、李海滨先生在首都集团或其关联单位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
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 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2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下属的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金额进行预计。1.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2012 年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2.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1)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场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33号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6层部分房屋,用于全聚德哈尔滨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115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528万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238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00万元。综上,公司2012年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200万元。预计2012年度公司与首旅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2012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志强先生、王他一先生、李海滨先生在首都集团或其关联单位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
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 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12.1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下属的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金额进行预计。1.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2012 年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2.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1)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场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33号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6层部分房屋,用于全聚德哈尔滨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115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528万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238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00万元。综上,公司2012年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200万元。预计2012年度公司与首旅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2012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志强先生、王他一先生、李海滨先生在首都集团或其关联单位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
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 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下属的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金额进行预计。1.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2012 年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2.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1)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场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33号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6层部分房屋,用于全聚德哈尔滨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115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528万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238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本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00万元。综上,公司2012年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200万元。预计2012年度公司与首旅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2012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志强先生、王他一先生、李海滨先生在首都集团或其关联单位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
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 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61.5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和首旅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约定范围内的交易的定价原则,原则的优先级别依次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协议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刊登于2011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1-11号公告。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在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公司与首旅集团在2011年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今年中秋节前首旅集团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对公司月饼的订购增加,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月饼销量增长,使得产品和服务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原先预计金额,截止2011年9月30日,实际发生1414.97万元。公司与首旅集团在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发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未超过原先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
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和首旅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约定范围内的交易的定价原则,原则的优先级别依次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协议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刊登于2011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1-11号公告。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在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公司与首旅集团在2011年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今年中秋节前首旅集团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对公司月饼的订购增加,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月饼销量增长,使得产品和服务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原先预计金额,截止2011年9月30日,实际发生1414.97万元。公司与首旅集团在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发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未超过原先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
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2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和首旅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约定范围内的交易的定价原则,原则的优先级别依次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协议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刊登于2011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1-11号公告。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在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公司与首旅集团在2011年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今年中秋节前首旅集团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对公司月饼的订购增加,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月饼销量增长,使得产品和服务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原先预计金额,截止2011年9月30日,实际发生1414.97万元。公司与首旅集团在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发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未超过原先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
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1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和首旅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约定范围内的交易的定价原则,原则的优先级别依次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协议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刊登于2011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1-11号公告。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在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公司与首旅集团在2011年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今年中秋节前首旅集团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对公司月饼的订购增加,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月饼销量增长,使得产品和服务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原先预计金额,截止2011年9月30日,实际发生1414.97万元。公司与首旅集团在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发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未超过原先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
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和首旅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约定范围内的交易的定价原则,原则的优先级别依次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协议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刊登于2011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1-11号公告。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在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公司与首旅集团在2011年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今年中秋节前首旅集团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对公司月饼的订购增加,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月饼销量增长,使得产品和服务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原先预计金额,截止2011年9月30日,实际发生1414.97万元。公司与首旅集团在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发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未超过原先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
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和首旅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约定范围内的交易的定价原则,原则的优先级别依次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协议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刊登于2011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1-11号公告。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在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公司与首旅集团在2011年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今年中秋节前首旅集团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对公司月饼的订购增加,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月饼销量增长,使得产品和服务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原先预计金额,截止2011年9月30日,实际发生1414.97万元。公司与首旅集团在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发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未超过原先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
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6.9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和首旅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约定范围内的交易的定价原则,原则的优先级别依次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协议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刊登于2011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1-11号公告。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在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公司与首旅集团在2011年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今年中秋节前首旅集团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对公司月饼的订购增加,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月饼销量增长,使得产品和服务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原先预计金额,截止2011年9月30日,实际发生1414.97万元。公司与首旅集团在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发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未超过原先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
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2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和首旅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约定范围内的交易的定价原则,原则的优先级别依次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协议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刊登于2011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1-11号公告。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在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公司与首旅集团在2011年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今年中秋节前首旅集团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对公司月饼的订购增加,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月饼销量增长,使得产品和服务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原先预计金额,截止2011年9月30日,实际发生1414.97万元。公司与首旅集团在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发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未超过原先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
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9.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1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和首旅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约定范围内的交易的定价原则,原则的优先级别依次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协议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刊登于2011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1-11号公告。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在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公司与首旅集团在2011年签订生产销售月饼及相关产品,及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的协议,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今年中秋节前首旅集团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对公司月饼的订购增加,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月饼销量增长,使得产品和服务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原先预计金额,截止2011年9月30日,实际发生1414.97万元。公司与首旅集团在有关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中,预计发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未超过原先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
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公司严格按照2010年3月26日经公司五届五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83.3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0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协议项下房屋租赁的租金制定原则的优先级别依次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加合理利润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在未来三年内,公司的连锁业务将进一步发展,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国内各地拥有的若干位置优越的物业将有更多的合作机会,以满足餐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拟与首旅集团签订《房屋租赁框架协议》,进一步
规范由于房屋租赁所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满足公司发展的要求。2009 公司与
首旅集团发生的房屋租赁的交易金额为571.23万元,分别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
场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
33号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6 层部分房屋,用于全聚德哈尔滨店的经营,2009
年度房屋租金为106.02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继续租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
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2009年度房屋租金为465.21 万元。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作为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其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
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二者业务上的往来合作将为双方带来效益。《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规范了协议期内的相关业务操作规则,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赞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0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协议约定公司和首旅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约定范围内的交易的定价原则,原则的优先级别依次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协议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往良好的产品销售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合作关系,在未来三年内,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首旅集团及其下属的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之间的产品销售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交易预计将更为频繁,公司拟与首旅集团重新签署《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2007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首旅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09 年公司与首旅集团发生的产品和服务交易的金额616.61万元。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作为餐饮企业,与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和互补性,其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
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二者业务上的往来合作将为双方带来效益。《产品和服务安排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规范了协议期内的相关业务操作规则,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赞成影响。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2-27
甲公司全聚德
乙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认为该租赁的价格公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面落实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加快直营连锁事业的发展,拟在哈尔滨市投资组建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聚德哈尔滨公司”)。为开设哈尔滨直营门店,全聚德哈尔滨公司拟租赁位于哈尔滨市传统老商业区石头道街北侧道里区透笼街33号六层(哈尔滨市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六层)作为营业用房。
该房产所有权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龙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公司”),华龙公司已将位于道里区透笼街33号-1-7层的房产整体租赁给其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燕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燕公司”)。华龙公司同意华燕公司将该房产转租。全聚德哈尔滨公司将与华燕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首旅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8.82%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全聚德哈尔滨公司租赁之房产哈尔滨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位于繁华的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该物业所处位置交通便利,商业氛围浓厚,适合公司在此投资建店。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华燕公司和全聚德哈尔滨公司拟于2007年12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为1410平方米,租期为5年。租金为首年租金:人民币2元/平方米/日。第一年,日租金每平米2.00元,月租金为85,775元,年租金为1,029,300元。年租金递增率为每年3%。
全聚德哈尔滨公司在租赁该房产时考虑到其产权明晰,位置商业地段理想,房屋结构比较合理,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同时还比对了周边商业用房的租赁价格,认为该租赁的价格公允。
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之房产哈尔滨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位于繁华的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该物业所处位置交通便利,商业氛围浓厚,适合公司在此投资建店。对公司加快直营连锁事业的发展和公司运营有利。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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