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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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重庆适时燃具公司、成都华帝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2014年3月1日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分管营销副总裁兼营销总部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同时其又是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的实际控制人,故重庆一能、重庆适时及成都华帝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鉴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已有10余年市场运作经验,熟悉川渝地区的厨卫产品销售情况,目前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且近年来川渝地区市场规模增长迅速,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与公司形成了良好的代理合作关系,便于公司扩展西南地区的市场份额,因此双方之间的交易是必要的,预计未来3年此类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为公司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销售规模覆盖整个川渝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为保证公平原则,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依照公司财务中心的测算,2011年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提货金额(含税)为19,554.02万元(净利润贡献率为13.15%),2012年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提货金额(含税)为30,324.71万元(净利润贡献率为13.88%),2013年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提货金额(含税)为46,853.77万元(净利润贡献率为11.95%)根据对双方合同条款中的营销政策测算,2014年-2015年净利润贡献率与前三年水平相当,因此重庆一能对公司2014年-2015年的销售利润贡献额能够保持稳定,且公司严格按照《经销商授信管理办法》进行授信管理,确保对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的应收款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资产损失。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三年,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首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刘伟先生于2014年3月1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去副总裁职务后,刘伟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且凡涉及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此,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重庆适时燃具公司、成都华帝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2014年3月1日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分管营销副总裁兼营销总部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同时其又是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的实际控制人,故重庆一能、重庆适时及成都华帝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鉴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已有10余年市场运作经验,熟悉川渝地区的厨卫产品销售情况,目前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且近年来川渝地区市场规模增长迅速,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与公司形成了良好的代理合作关系,便于公司扩展西南地区的市场份额,因此双方之间的交易是必要的,预计未来3年此类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为公司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销售规模覆盖整个川渝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为保证公平原则,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依照公司财务中心的测算,2011年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提货金额(含税)为19,554.02万元(净利润贡献率为13.15%),2012年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提货金额(含税)为30,324.71万元(净利润贡献率为13.88%),2013年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提货金额(含税)为46,853.77万元(净利润贡献率为11.95%)根据对双方合同条款中的营销政策测算,2014年-2015年净利润贡献率与前三年水平相当,因此重庆一能对公司2014年-2015年的销售利润贡献额能够保持稳定,且公司严格按照《经销商授信管理办法》进行授信管理,确保对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的应收款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资产损失。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三年,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首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刘伟先生于2014年3月1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去副总裁职务后,刘伟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且凡涉及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此,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68538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9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重庆适时燃具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1、关联交易总额。
公司与关联人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达成了关于签署《2013年度经销合同》的意向,协议总额
为人民币41,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0.31%,依法应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3、2013年公司对关联方的营销政策(以下甲方为中山华帝燃具股份公司,乙方为重庆一能燃具
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1)主营渠道产品销售方面:
①2013年度甲方给予乙方周转货物总金额700万元,乙方保证周转货物全部用于其当年负责经营区域的甲方产品经营。销售年度结束后,乙方需无条件向甲方一次性结清所有周转货物,下一年度1月10日前甲方再给予乙方700万元周转货物。
②销售合同政策打包:
A、乙方2013年实行销售合同政策打包,常规渠道产品合同任务为1.8亿元,均按倒扣综合毛利
率19%供货,当销售任务完成1.8亿元以上超出1.8亿元部分按倒扣综合毛利率17%供货,当销售任
务完成2亿元以上,超出1.8亿元部门按倒扣综合毛利率15%供货。但要求乙方全年必须完成主营渠道产品销售任务2亿元,若不能完成则按全年实际销售任务额度扣回保倒扣综合毛利率19%之间的差
价。乙方2013在甲方乡镇产品按倒扣综合毛利率16%,此类产品部计入月度常规渠道销售任务,但若乙方年度内完成常规渠道销售任务1.8亿元后,乡镇产品可在年底一次性计入总体任务考核,并与常规渠道产品一致享受相关考核、奖励政策;
乙方不再报销广告费、KA费及销售中的各项政策费用;但荣誉奖励类评选活动仍可参与(包括五星级经销商评定、星级导购员奖励等)。
B、乙方代甲方处理品及甲方为拓展市场销售特别指定的产品不受倒扣综合毛利的限制,但需经甲方总裁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此部分计入任务不计毛利考核范围;
C、甲方统一签订的全国性房地产合同、天然气公司合同,若涉及到乙方经销区域,此部分计入任务不计毛利考核范围。
D、甲方统一开展的市场类全国促销活动乙方均按甲方要求执行,但不再给予相关产品降价政策;
甲方在重大节假日开展的全国性媒体宣传,乙方必须按甲方标准予以配合。甲方按全国配比政策配比给乙方,乙方按甲方配比规定执行。执行完毕后,乙方按标准流程核销甲方配比部分金额。
E、合作期间,每季度按甲方系统公布的标准成本核算一次甲方综合毛利:若甲方综合毛利低于
19%,则由乙方补足(若因甲方成本连续两个月计算错误,导致起毛利不足,则乙方不予补足);若高于19%,则将超出19%部分返还给乙方。
F、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因市场变化,导致出现超出本协议内容的政策需要,则须报经甲方董事长审批。
G、乙方业绩公布及排名时按倒扣综合毛利率30%重新核算业绩。
③乙方完成总合同任务的前提下:
A、厨具品类完成合同任务,超出部分给予1%返利。
B、热水器品类完成合同任务,按超出部分给予1%返利;若热水器品类全年完成率达到1亿元以上,则另外追加热水器全年提货额的0.5%作为奖励,考虑到2013年甲方执行“配额任务”及“战略产品”政策的整体规划,为支持乙方热水器品种的持续销售,若热水器品类全年完成达到1亿元以上,则除以上返利以外额外一次性给予80万元作出广告费支持,凭广告发票核销。
④甲方给予乙方实际销售额的1%作为销售合同、政策打包后的补贴。
⑤甲方于乙方每次提货时按提货金额收取2%的市场保证金,甲方开具市场保证金收据。甲方收取的市场保证金一个季度返还一次,每季度的次月10日前双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开具收据给甲方,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转货款至乙方帐上。
⑥A、甲方对全国免费发放的物资及宣传物品按乙方任务实际占全国比例分配,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购买。
B、乙方可同等享受甲方开展的全国政策内市场终端改造工程及专卖店装修项目政策。
C、乙方作为甲方的重点终端试验网点,甲方计划在2013年投入新终端标准在当地试验,相关补贴政策按实际批复执行。
⑦售后:
A、售后服务相关奖励只获荣誉评选,不发奖金。
B、因乙方连续多年被评为华帝售后服务标兵单位、曾被中国质量万里行评为优秀服务单位,为
继续支持乙方对华帝品牌售后服务的投资,甲方延续以往政策,继续给予乙方售后服务品牌建设费
30万。
C、乙方的售后维修费按甲方全国标准执行,按正常流程结算,灶具正常享受提货金额1%的维
修费,其中聚能灶产品追加0.5%延保维修费。
D、由于乙方售后系统与甲方的CRM系统对接问题,甲方不再向乙方在价格内、价格外收取安装
信息费,同时也不再向乙方报销安装信息费,但乙方有义务向甲方CRM系统中录入完整、真是的相关
客户信息,如有发现违反行为,甲方有权取消、扣回售后服务品牌建设费30万元,并作相应处罚。
E、乙方按全国统一标准享受、执行三包维修标准。
(2)电子商务渠道产品销售方面
①乙方2013年电子商务渠道产品销售任务为7200万元,按倒扣综合毛利率19%价格基础上加上
经销商安装费及电子商务渠道红利供货,当销售任务完成7200万元以上超出7200万元部分按倒扣综
合毛利率17%价格基础上加上经销商安装费及电子商务渠道红利供货,当销售任务完成8500万元以
上,超出8500万元部门按倒扣综合毛利率15%价格基础上加上经销商安装费及电子商务渠道红利供
货,当销售任务完成1.2亿元以上,则按超出销售合同任务7200万元部分与实际任务额之间差额全
部按倒扣综合毛利率15%价格基础上加上经销商安装费及电子商务渠道红利供货;
②乙方不再报销电子商务渠道广告费、销售中的各项政策费用;甲方将统一对电子商务渠道的平台操作、运营等作全国统一统筹,如涉及需乙方经营投入项目将由甲方通知乙方具体操作细则,由乙方自行投入,甲方监督执行;
③如有甲方为拓展电子商务渠道市场销售特别指定的产品不受倒扣综合毛利率限制,但须经甲方总裁审核,并报甲方董事长批准后执行,此部分计入任务不计毛利考核范围;在合作期间,每季度按甲方系统公布的标准成本核算一次甲方综合毛利:若甲方综合毛利低于19%,则由乙方补足(若因甲方成本连续两个月计算错误,导致起毛利不足,则乙方不予补足);若高于19%,则将超出19%部分返还给乙方。
(3)舒适热能渠道产品销售方面
①乙方2013年舒适热能产品销售任务为200万元,按倒扣综合毛利率19%价格供货,若不能完
成全年舒适热能产品销售合同任务,则按实际销售任务额度扣回保倒扣综合毛利率30%之间的差额;
②乙方不再报销其他广告费及参与舒适热能销售中的各项政策费用;
③如乙方有特殊的工程项目支持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单独申请,经甲方总裁审核,并报甲方董
事长批准后执行;
④乙方可参加各项荣誉评选,不发放降级及物质性奖励。
(4)橱柜渠道产品销售方面
①乙方2013年橱柜产品销售任务为3000万元,按倒扣综合毛利率19%价格供货,若不能完成全年橱柜产品销售合同任务,则按实际销售任务额度扣回保倒扣综合毛利率30%之间的差额;
②乙方不再报销其他广告费及橱柜销售中的各项政策费用;
③如乙方有特殊的工程项目支持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单独申请,经甲方总裁审核,并报甲方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④乙方可参加各项荣誉评选,不发放降级及物质性奖励。
4、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按照公司平均利润贡献率指标为导向,制定销售价格和返利政策。
5、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除基本授信按照公司《经销商授信管理制度》执行外,其余交易均采用款到发货原则进行,货款结算方式为现款或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6、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拟于近期与重庆一能签署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销售合同,本次
关联交易的合同期限为1年,即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生效。
(5)专卖店展柜方面
鉴于乙方近年都在响应甲方号召,大力发展专卖店建设,由于展柜物资需乙方先行大量购进,造
成资金压力过大,甲方在2013年给予乙方专卖店展柜9折购买的优惠政策支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
工作,可以直接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影响,同时其又是重庆一能、重庆适时的实际控制人,故重庆一能、重庆适时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鉴于重庆一能(包含重庆适时)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已有10余年市场运作经验,熟悉川渝地区的厨卫产品销售情况,目前重庆一能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且川渝地区市场规模一直稳中有
升,重庆一能与公司形成了良好的代理合作关系,便于公司扩展西南地区的市场份额,因此双方之间的交易是必要的,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重庆一能为公司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销售规模覆盖整个川渝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保证公平原则,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依照公司财务中心的测算, 2010年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提货总额为19,454.26万元(净利润
贡献率为12.85%),2011年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提货金额为19,554.02万元(净利润贡献率为13.15%),2012年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提货金额为303,247,062.50元(净利润贡献率为
2.24%),根据双方合同条款中的营销政策测算,净利润贡献率与前三年水平相当,因此重庆一能对公司2012年销售利润贡献额能够保持稳定,且公司严格按照《经销商授信管理办法》进行授信管理,确
保对重庆一能的应收款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资产损失。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三年,重庆一能(包含重庆适时)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首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工作,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对涉及重庆一能的所有营销政策、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等应予以回避表决,凡涉及与重庆一能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此,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9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重庆有适时燃具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3247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9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中山市能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总额
2013年度公司对中山能创的预计采购金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93%。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三)2013年公司对关联方中山能创的采购政策:
公司与中山能创就产品质量、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交货约定、产品验收、结算方式、售后服务、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达成协议。采购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名称以公司确定核价下达采购订单的型号为准,数量按每次下达采购订单的数量为准,价格按协商确认的价格确认单为准。
2、关于产品的质量要求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产品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公司有权要求关联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受,由此所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负责,与公司无关。双方对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各取两件进行封样。
3、关于产品的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关联方负责供货产品的妥善包装且满足正常防护要求,尽可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标准。若公司特别指明需要用环保材料包装的,关联方须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对包装物有回收要求时,公司负责保管,乙方送货时负责自行回运。若超过3天关联方仍不自行回运的,视为关联方同意放弃对包装物的所有权,公司有权处理。
4、交货约定
关联方分批交货,以公司通知为准。公司通过传真的形式向关联方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具体送货数量、型号、送货时间。关联方应在收到公司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天内书面确认签收并回传,否则,视为关联方已收到并接受该通知。若关联方不能按公司要求送货的,应在接到该通知之日起1天内书面通知公司,否则,关联方应按订单金额每日1%的标准向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公司因此所致损失。产品运输期间产生的运杂费及风险由关联方承担。
5、关于产品验收
产品按照产品质量标准验收。关联方交货后,由公司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如产品不合格率达到10%(含10%)时,关联方负责更换不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导致的逾期交货责任,每逾期一天向公司支付1%的违约金;如产品部合格率超过10%的,公司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关联方应向公司支付30%的违约金并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如发现产品不合格时,公司应向关联方发出书面通知,关联方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按要求处理,否则,公司有权拒付关联方货款并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关联方应向公司支付采购合同总费用1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6、关于售后服务约定
关联方负责对提供给公司的产品实行三包,一年内免费保修,滤芯滤网不在保修范围。
(五)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双方以月结的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中山能创在每月月底向公司开具当月供货全额发票,公司在次月25日前以转账方式向中山能创支付全额货款。如中山能创未向公司提供正式有效合法发票的,公司有权延迟
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于近期与中山能创签署2013年交易合同,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期限为1年,即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生效。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9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总额
2013年度公司对取暖电器的预计采购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5%。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三)2013年公司对关联方取暖电器的采购政策:
公司与取暖电器就质量与验收标准、模具制作、订单、价格调整、交货、货物的验收、“产品身份证”及“产品出厂编码”使用约定、质量保证金、结算、产销通报、生产监管、售后服务、知识产权、违约责任及处理等条款达成协议。采购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订单
公司指定取暖电器定牌生产产品的物料编码、产品规格。公司在每月月底通过传真形式向取暖电器下达下个月的《月份外协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向取暖电器下达《优先生产通知单》、《采购订单》。经取暖电器确认后,其按照《月份外协计划》、《优先生产通知单》、《采购订单》供货,若取暖电器不能按照《月份外协计划》、《优先生产通知单》、《采购订单》供货,公司有权要求取暖电器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若取暖电器未按《月份外协计划》生产的,造成库存成品或半成品,公司不负责处理,如带有公司标识的,公司有权没收该标识或者取暖电器自行销毁该标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取暖电器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
2、关于价格调整
取暖电器如需调整供货产品的价格,须将调价申请报告提交公司,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公司办理调价手续。
公司如需调整取暖电器供货价格,由公司与取暖电器进行协商,并由取暖电器根据协商结果重新向公司办理调价手续,如协商不成,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工程投标或团购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取暖电器应该在价格上和时间上全力支持公司。
3、关于交货和货物验货
取暖电器必须根据公司外协计划的要求,每次交货按公司下达的交货数量及规定的交货时间准时交货,并承担货物运输期间产生的运杂费及风险,如未按时交货,公司有权拒收,由此导致的逾期交货责任及损失由取暖电器承担。
取暖电器负责对定牌产品编写详细的产品服务技术手册(含产品原理、说明书、技术特点、参数、
产品分解图、故障维修程序等),并随同产品一起提交给公司。
定牌生产产品可以在公司或者取暖电器验收,由公司派品质人员根据相应的检测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公司按相应程序发放《入库通知书》,作为货物验收合格的凭证。公司对取暖电器提供的货物验收合格后,若用户在使用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索赔的,取暖电器不得以“交货时已通过公司验收合格”为由拒绝承担由此导致的产品质量责任,应以国家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为准。
4、关于质量保证金
取暖电器应向公司就定牌生产产品提供质量保证金50万元,质量保证金最后返还的时间为:双方终止合作关系的第25个月无息返还(无质量事故)。
若取暖电器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应书面通知取暖电器,取暖电器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不回复或不处理的,公司有权先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等费用,公司有权在取暖电器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从取暖电器货款中扣除。
公司在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取暖电器,取暖电器应当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否则,公司有权在取暖电器的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至补足质量保证金。
5、关于知识产权
取暖电器应按商业惯例保守商业秘密、相关协议文件、单据及合作信息,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合同终止后留存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及其复制品等,否则视为违约,取暖电器须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且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根据华帝股份采购核价程序,依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价格核定。
(五)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取暖电器在每月月底向公司提供当月应付总额的增值税发票,公司在收到取暖电器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在次月20日前开具三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不负责贴息。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于近期与取暖电器签署2013年交易合同,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期限为1年,即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生效。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9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总额
2013年度公司对取暖电器的预计采购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5%。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三)2013年公司对关联方取暖电器的采购政策:
公司与取暖电器就质量与验收标准、模具制作、订单、价格调整、交货、货物的验收、“产品身份证”及“产品出厂编码”使用约定、质量保证金、结算、产销通报、生产监管、售后服务、知识产权、违约责任及处理等条款达成协议。采购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订单
公司指定取暖电器定牌生产产品的物料编码、产品规格。公司在每月月底通过传真形式向取暖电器下达下个月的《月份外协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向取暖电器下达《优先生产通知单》、《采购订单》。经取暖电器确认后,其按照《月份外协计划》、《优先生产通知单》、《采购订单》供货,若取暖电器不能按照《月份外协计划》、《优先生产通知单》、《采购订单》供货,公司有权要求取暖电器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若取暖电器未按《月份外协计划》生产的,造成库存成品或半成品,公司不负责处理,如带有公司标识的,公司有权没收该标识或者取暖电器自行销毁该标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取暖电器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
2、关于价格调整
取暖电器如需调整供货产品的价格,须将调价申请报告提交公司,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公司办理调价手续。
公司如需调整取暖电器供货价格,由公司与取暖电器进行协商,并由取暖电器根据协商结果重新向公司办理调价手续,如协商不成,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工程投标或团购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取暖电器应该在价格上和时间上全力支持公司。
3、关于交货和货物验货
取暖电器必须根据公司外协计划的要求,每次交货按公司下达的交货数量及规定的交货时间准时交货,并承担货物运输期间产生的运杂费及风险,如未按时交货,公司有权拒收,由此导致的逾期交货责任及损失由取暖电器承担。
取暖电器负责对定牌产品编写详细的产品服务技术手册(含产品原理、说明书、技术特点、参数、
产品分解图、故障维修程序等),并随同产品一起提交给公司。
定牌生产产品可以在公司或者取暖电器验收,由公司派品质人员根据相应的检测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公司按相应程序发放《入库通知书》,作为货物验收合格的凭证。公司对取暖电器提供的货物验收合格后,若用户在使用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索赔的,取暖电器不得以“交货时已通过公司验收合格”为由拒绝承担由此导致的产品质量责任,应以国家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为准。
4、关于质量保证金
取暖电器应向公司就定牌生产产品提供质量保证金50万元,质量保证金最后返还的时间为:双方终止合作关系的第25个月无息返还(无质量事故)。
若取暖电器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应书面通知取暖电器,取暖电器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不回复或不处理的,公司有权先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等费用,公司有权在取暖电器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从取暖电器货款中扣除。
公司在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取暖电器,取暖电器应当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否则,公司有权在取暖电器的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至补足质量保证金。
5、关于知识产权
取暖电器应按商业惯例保守商业秘密、相关协议文件、单据及合作信息,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合同终止后留存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及其复制品等,否则视为违约,取暖电器须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且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根据华帝股份采购核价程序,依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价格核定。
(五)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取暖电器在每月月底向公司提供当月应付总额的增值税发票,公司在收到取暖电器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在次月20日前开具三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不负责贴息。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于近期与取暖电器签署2013年交易合同,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期限为1年,即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生效。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70602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08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中山奋进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向中山奋进投资有限公司(“奋进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百得厨卫”)100%股权;作为购买该股权的支付对价,公司向奋进投资发行股份4,200万股,支付现金人民币4,862万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百得厨卫100%股权(“标的资产”)。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该事项。 对上市公司的目的和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做大公司主业,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华帝股份作为厨电行业的先锋,在一、二级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尤其是公司上市之后的迅速发展,公司在厨电行业的市场地位已稳居前列。为了实现公司长远的战略目标,公司需要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本次收购百得厨卫100%股权的交易完成后,百得厨卫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以迅速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做大、做强公司主业。 优化产品和市场结构,实现多级市场布局。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全国市场的开拓力度,销售市场已逐步拓展到直辖市、全国各省会城市、其他经济发达的城市,一、二级市场结构已经较为优化。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公司已逐步深入到三、四级城市,但公司主要产品都是中高端产品,符合三、四级市场消费者需求的产品种类较少。本次交易完成后,百得厨卫的产品可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并可利用其三、四级城市的销售渠道,快速实现公司产品和市场的全面覆盖,实现多级市场布局。
发挥协同效应。目前公司和百得厨卫经营状况良好,在不同层级的市场上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华帝股份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较高的品牌认可度;百得厨卫在产品种类、产品结构、产品档次等方面与公司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在成本管理、质量控制、三四级市场的业务开发、海外销售等方面都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明显的优势。两者通过互补协作,能够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产品结构、销售渠道、成本管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竞争力均会有显著的提升。
减少关联交易。2010年、2011年华帝股份与百得厨卫的商品采购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的分别为4.53%、17.47%,主要是百得厨卫为华帝股份提供的代工生产服务。本次交易将消除上市公司与百得厨卫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规范和减少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公司将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在客户管理、产品研发、产能利用、成本控制、营销网络布局等方面形成互补性促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研发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扩大营销网络,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百得厨卫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会有较大幅度增长。
本次交易完成后,百得厨卫的全部资产进入上市公司,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扩大上市公司厨电产品的营销渠道,提高上市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8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2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人重庆一能(含集成厨房公司与重庆适时)达成了关于签署《2012年度经销合同》以及《2012年经销合同补充协议》的意向,协议总额为人民币29,500.00万元(其中厨卫电器预计交易金额26,500.00万元,橱柜预计交易金额3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74%,依法应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相关授权,刘伟先生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在总裁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太阳能业务、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工作,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同时其又是重庆一能、重庆适时的实际控制人,故重庆一能、重庆适时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鉴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已有10余年市场运作经验,熟悉川渝地区的厨卫产品销售情况,目前重庆一能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重庆适时为集成厨房公司的川渝橱柜经销商,且重庆一能、重庆适时在川渝地区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的规模一直稳中有升,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与公司及集成厨房公司形成了良好的代理合作关系,便于公司扩展西南地区的市场份额,因此双方之间的交易是必要的,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重庆一能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重庆适时为集成厨房公司的川渝橱柜经销商,销售范围覆盖整个川渝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保证公平原则,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依照公司财务中心的测算,2011年公司对重庆一能金额的提货金额(不含税)为19,554.02万元,根据双方合同条款中的营销政策测算,净利润贡献率为13.15%,略高于2010年水平(净利润贡献率为12.85%),且重庆一能净利润贡献率处于前五大经销商的净利润贡献率上下限区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润的情形。由于重庆一能在西南地区营销能力的加强,重庆一能对公司销售利润贡献额能够保持稳定,若重庆一能完成2012年任务,能够增加公司整体销售规模约26500万元(含税)和毛利约6794.87万元(按30%毛利率计算)且公司严格按照《经销商授信管理办法》进行授信管理,确保对重庆一能的应收款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资产损失。
同样,集成厨房公司与重庆适时的关联交易是以集成厨房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率为指标确定,为了促进橱柜业务扩张,集成厨房公司拟定3000万元(含税)作为重庆适时的2012年销售任务,鉴于重庆适时经营团队熟悉川渝市场,有着良好的市场口碑,具备完成橱柜业务市场开拓的能力。若重庆适时完成2012年任务,能够增加公司整体销售规模约3000万元(含税)和毛利约769.23万元(按30%毛利率计算)。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三年,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首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太阳能业务、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工作,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对涉及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的所有营销政策、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等应予以回避表决,凡涉及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此,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2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适时燃具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人重庆一能(含集成厨房公司与重庆适时)达成了关于签署《2012年度经销合同》以及《2012年经销合同补充协议》的意向,协议总额为人民币29,500.00万元(其中厨卫电器预计交易金额26,500.00万元,橱柜预计交易金额3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74%,依法应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相关授权,刘伟先生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在总裁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太阳能业务、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工作,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同时其又是重庆一能、重庆适时的实际控制人,故重庆一能、重庆适时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鉴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已有10余年市场运作经验,熟悉川渝地区的厨卫产品销售情况,目前重庆一能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重庆适时为集成厨房公司的川渝橱柜经销商,且重庆一能、重庆适时在川渝地区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的规模一直稳中有升,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与公司及集成厨房公司形成了良好的代理合作关系,便于公司扩展西南地区的市场份额,因此双方之间的交易是必要的,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重庆一能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重庆适时为集成厨房公司的川渝橱柜经销商,销售范围覆盖整个川渝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保证公平原则,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依照公司财务中心的测算,2011年公司对重庆一能金额的提货金额(不含税)为19,554.02万元,根据双方合同条款中的营销政策测算,净利润贡献率为13.15%,略高于2010年水平(净利润贡献率为12.85%),且重庆一能净利润贡献率处于前五大经销商的净利润贡献率上下限区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润的情形。由于重庆一能在西南地区营销能力的加强,重庆一能对公司销售利润贡献额能够保持稳定,若重庆一能完成2012年任务,能够增加公司整体销售规模约26500万元(含税)和毛利约6794.87万元(按30%毛利率计算)且公司严格按照《经销商授信管理办法》进行授信管理,确保对重庆一能的应收款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资产损失。
同样,集成厨房公司与重庆适时的关联交易是以集成厨房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率为指标确定,为了促进橱柜业务扩张,集成厨房公司拟定3000万元(含税)作为重庆适时的2012年销售任务,鉴于重庆适时经营团队熟悉川渝市场,有着良好的市场口碑,具备完成橱柜业务市场开拓的能力。若重庆适时完成2012年任务,能够增加公司整体销售规模约3000万元(含税)和毛利约769.23万元(按30%毛利率计算)。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三年,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首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太阳能业务、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工作,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对涉及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的所有营销政策、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等应予以回避表决,凡涉及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此,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2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1年度向关联方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和重庆适时燃具公司销售厨房电器、橱柜、集成吊顶29,500.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相关授权,刘伟先生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在总裁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太阳能业务、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工作,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同时其又是重庆一能、重庆适时的实际控制人,故重庆一能、重庆适时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鉴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已有10余年市场运作经验,熟悉川渝地区的厨卫产品销售情况,目前重庆一能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重庆适时为集成厨房公司的川渝橱柜经销商,且重庆一能、重庆适时在川渝地区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的规模一直稳中有升,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与公司及集成厨房公司形成了良好的代理合作关系,便于公司扩展西南地区的市场份额,因此双方之间的交易是必要的,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重庆一能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重庆适时为集成厨房公司的川渝橱柜经销商,销售范围覆盖整个川渝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保证公平原则,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依照公司财务中心的测算,2011年公司对重庆一能金额的提货金额(不含税)为19,554.02万元,根据双方合同条款中的营销政策测算,净利润贡献率为13.15%,略高于2010年水平(净利润贡献率为12.85%),且重庆一能净利润贡献率处于前五大经销商的净利润贡献率上下限区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润的情形。由于重庆一能在西南地区营销能力的加强,重庆一能对公司销售利润贡献额能够保持稳定,若重庆一能完成2012年任务,能够增加公司整体销售规模约26500万元(含税)和毛利约6794.87万元(按30%毛利率计算)且公司严格按照《经销商授信管理办法》进行授信管理,确保对重庆一能的应收款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资产损失。
同样,集成厨房公司与重庆适时的关联交易是以集成厨房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率为指标确定,为
了促进橱柜业务扩张,集成厨房公司拟定3000万元(含税)作为重庆适时的2012年销售任务,鉴于重
庆适时经营团队熟悉川渝市场,有着良好的市场口碑,具备完成橱柜业务市场开拓的能力。若重庆适
时完成2012年任务,能够增加公司整体销售规模约3000万元(含税)和毛利约769.23万元(按30%毛
利率计算)。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三年,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首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太阳能业务、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工作,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对涉及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的所有营销政策、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等应予以回避表决,凡涉及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此,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2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适时燃具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1年度向关联方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和重庆适时燃具公司销售厨房电器、橱柜、集成吊顶29,500.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相关授权,刘伟先生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在总裁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太阳能业务、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工作,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同时其又是重庆一能、重庆适时的实际控制人,故重庆一能、重庆适时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鉴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已有10余年市场运作经验,熟悉川渝地区的厨卫产品销售情况,目前重庆一能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重庆适时为集成厨房公司的川渝橱柜经销商,且重庆一能、重庆适时在川渝地区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的规模一直稳中有升,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与公司及集成厨房公司形成了良好的代理合作关系,便于公司扩展西南地区的市场份额,因此双方之间的交易是必要的,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重庆一能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重庆适时为集成厨房公司的川渝橱柜经销商,销售范围覆盖整个川渝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保证公平原则,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依照公司财务中心的测算,2011年公司对重庆一能金额的提货金额(不含税)为19,554.02万元,根据双方合同条款中的营销政策测算,净利润贡献率为13.15%,略高于2010年水平(净利润贡献率为12.85%),且重庆一能净利润贡献率处于前五大经销商的净利润贡献率上下限区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润的情形。由于重庆一能在西南地区营销能力的加强,重庆一能对公司销售利润贡献额能够保持稳定,若重庆一能完成2012年任务,能够增加公司整体销售规模约26500万元(含税)和毛利约6794.87万元(按30%毛利率计算)且公司严格按照《经销商授信管理办法》进行授信管理,确保对重庆一能的应收款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资产损失。
同样,集成厨房公司与重庆适时的关联交易是以集成厨房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率为指标确定,为
了促进橱柜业务扩张,集成厨房公司拟定3000万元(含税)作为重庆适时的2012年销售任务,鉴于重
庆适时经营团队熟悉川渝市场,有着良好的市场口碑,具备完成橱柜业务市场开拓的能力。若重庆适
时完成2012年任务,能够增加公司整体销售规模约3000万元(含税)和毛利约769.23万元(按30%毛
利率计算)。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三年,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首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太阳能业务、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工作,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对涉及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的所有营销政策、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等应予以回避表决,凡涉及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此,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2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度公司对百得厨卫的预计采购金额为30,000.00万元(含税)。2011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22,933.96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基于企业发展方向及对企业生产成本控制的考虑,公司专注于生产中高端灶具和烟机,而将中低端的灶具和烟机外发给外协厂加工制造,百得厨卫具有符合华帝股份产品品质要求的资质和生产能力,能够对公司的产品线形成有利的补充。
百得厨卫(含百得燃气和优加电器)近三年为公司提供灶具、烟机等产品,是公司稳定的供应商,预计未来3年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并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相应的采购金额将随着增长。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百得厨卫具有丰富的厨卫产品制造经验,拥有二十多年的燃气具制造历史,产品质量可靠,先后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长城电工安全认证、3C认证和欧盟CE认证、ISO9001:2000认证、CGC即蓝火苗认证,百得厨卫产能较为强大,能够及时配合公司的销售计划供货。
百得厨卫作为公司稳定的供应商之一,与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百得厨卫能够为公司产品输
出提供强大的支持,并服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不存在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和定价不公允的情形。寻求替代供应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磨合,使之适应公司的制造管理体系、销售体系和品质要求,而且如果新供应商的采购规模太大,不利于降低采购成本,因此公司对百得厨卫的采购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与百得厨卫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按市场原则确定。公司依照核价政策,对原材料价格浮动进行实时调整,有利于公司控制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2012年预计公司全年对百得厨卫的采购金额为30,000.00万元(含税),全年因采购上述货物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30,000.00万元,且上述货物均为畅销品,不会形成积压库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3年,百得厨卫(含百得燃气和优加电器)为公司灶具、烟机主要的供应商,能够对公司产品线的丰富及产品输出提供支持。目前公司对百得厨卫的产品供应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百得厨卫的供应商资格评定符合公司《供应商考核制度》要求,其产品供应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并且百得厨卫能够依据公司《质量保证协议》和《OEM产品质量违约规定》及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公司与百得厨卫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2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度公司对百得厨卫的预计采购金额为30,000.00万元(含税)。2011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22,933.96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基于企业发展方向及对企业生产成本控制的考虑,公司专注于生产中高端灶具和烟机,而将中低端的灶具和烟机外发给外协厂加工制造,百得厨卫具有符合华帝股份产品品质要求的资质和生产能力,能够对公司的产品线形成有利的补充。
百得厨卫(含百得燃气和优加电器)近三年为公司提供灶具、烟机等产品,是公司稳定的供应商,预计未来3年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并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相应的采购金额将随着增长。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百得厨卫具有丰富的厨卫产品制造经验,拥有二十多年的燃气具制造历史,产品质量可靠,先后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长城电工安全认证、3C认证和欧盟CE认证、ISO9001:2000认证、CGC即蓝火苗认证,百得厨卫产能较为强大,能够及时配合公司的销售计划供货。
百得厨卫作为公司稳定的供应商之一,与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百得厨卫能够为公司产品输
出提供强大的支持,并服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不存在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和定价不公允的情形。寻求替代供应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磨合,使之适应公司的制造管理体系、销售体系和品质要求,而且如果新供应商的采购规模太大,不利于降低采购成本,因此公司对百得厨卫的采购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与百得厨卫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按市场原则确定。公司依照核价政策,对原材料价格浮动进行实时调整,有利于公司控制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2012年预计公司全年对百得厨卫的采购金额为30,000.00万元(含税),全年因采购上述货物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30,000.00万元,且上述货物均为畅销品,不会形成积压库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3年,百得厨卫(含百得燃气和优加电器)为公司灶具、烟机主要的供应商,能够对公司产品线的丰富及产品输出提供支持。目前公司对百得厨卫的产品供应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百得厨卫的供应商资格评定符合公司《供应商考核制度》要求,其产品供应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并且百得厨卫能够依据公司《质量保证协议》和《OEM产品质量违约规定》及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公司与百得厨卫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93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2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度公司对取暖电器的预计采购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9%。2011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345.44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专注于灶具、烟机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了提高公司产品对厨卫市场的渗透,公司采取以浴霸、集成吊顶为公司赠品的方式进行推广,而取暖电器一直从事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的生产销售,能够为公司烟机、灶具提供厨卫配套产品,给公司开拓厨卫市场提供补充,已经成为公司稳定的供应商,因此公司与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
鉴于取暖电器已经连续多年稳定为公司提供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且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为实现公司向厨卫市场扩张的目标,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取暖电器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其产品品质、产品品类均能满足公司的需求,且取暖电器的报价已按照公司核价制度和流程进行审核,交易价格公允。另公司对取暖电器的2011采购额约占公司全年对外采购总额的0.26%,异地采购不具有采购规模,因此公司与取暖电器的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而必要发生的。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保证公平原则,公司对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定价经公司核价制度和流程审核后确定。2011年公司采购取暖电器的产品金额合计345.44万元(不含税),公司采购的浴霸等产品用于重大节日促销及组合销售,经查询往年经销数据,赠品促销和组合销售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取暖电器为公司提供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近两年供货金额均在200-400万元之间,公司与取暖电器的交易按照市场交易原则进行,不存在公司依赖取暖电器的情形。取暖电器的供应商资格评定符合公司《供应商考核制度》要求,其产品供应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并且取暖电器能够依据公司《质量保证协议》和《OEM产品质量违约规定》及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公司与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2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度公司对取暖电器的预计采购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9%。2011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345.44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专注于灶具、烟机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了提高公司产品对厨卫市场的渗透,公司采取以浴霸、集成吊顶为公司赠品的方式进行推广,而取暖电器一直从事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的生产销售,能够为公司烟机、灶具提供厨卫配套产品,给公司开拓厨卫市场提供补充,已经成为公司稳定的供应商,因此公司与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
鉴于取暖电器已经连续多年稳定为公司提供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且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为实现公司向厨卫市场扩张的目标,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取暖电器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其产品品质、产品品类均能满足公司的需求,且取暖电器的报价已按照公司核价制度和流程进行审核,交易价格公允。另公司对取暖电器的2011采购额约占公司全年对外采购总额的0.26%,异地采购不具有采购规模,因此公司与取暖电器的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而必要发生的。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保证公平原则,公司对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定价经公司核价制度和流程审核后确定。2011年公司采购取暖电器的产品金额合计345.44万元(不含税),公司采购的浴霸等产品用于重大节日促销及组合销售,经查询往年经销数据,赠品促销和组合销售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取暖电器为公司提供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近两年供货金额均在200-400万元之间,公司与取暖电器的交易按照市场交易原则进行,不存在公司依赖取暖电器的情形。取暖电器的供应商资格评定符合公司《供应商考核制度》要求,其产品供应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并且取暖电器能够依据公司《质量保证协议》和《OEM产品质量违约规定》及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公司与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45.4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3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鉴于重庆一能(含原重庆适时)属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拥有10余年运作经验,且川渝地区市场规模一直稳中有升,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重庆一能为公司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销售规模覆盖整个四川、重庆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重庆一能(含原重庆适时)2009年全年在公司提货金额为12,452.62万元,位列公司当年提货额经销商排名第一。为保证公平原则,公与重庆一能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3年,重庆一能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第1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对涉及重庆一能的所有营销政策、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等应予以回避表决,
凡涉及与重庆一能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03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定价依据以评估价为依据,最终确认转让价格为6,000万元人民币,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山市联动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7.1%股份,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董事何伟坚先生为联动投资公司委派的董事,鉴于交易方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间接持有联动投资公司28.18%的股权,因此,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董事何伟坚先生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中目前除部分租赁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华帝集成厨房有限公司等承租方作办公及厂房使用外,其余部分均处于闲置状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完全让渡旧厂区四宗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的所有权,因而此类交易不具有持续性。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旧厂区所处区域被列入中山市小榄镇镇(区)域经济整体规划,交易方城建总公司作为中山市小榄镇政府下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拥有丰富的项目开发经验及资源,交易价格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交易方履约能力强、交易风险小。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公司预计获得的资产溢价为人民币1630万元,并将计入本期收益,有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供给、改善公司资产结构。 公司现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房屋建筑物等主要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目前均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自用。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充分考虑了资产所在地及周边土地及房屋交易价格的基准水平情况,并依据《评估报告》的基准评估价值双方进行磋商、确认,交易过程中公司的判断、决策行为等均未受到任何干涉,严格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公司独立性未受到任何影响。
5、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资产重组等情形。在土地租赁方面,依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华帝集成厨房有限公司等相关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协议,相关土地及厂房的租赁期限均于2009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与承租方约定:租赁期届满、双方未续约的,相关租赁协议不具有自动延续的效力,经双方同意续约并
签署书面协议后租赁期方可延续。因此,不存在公司拟出售资产的租赁期限同出售期间不一致的情形。
6、关于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同业竞争及相关应对措施的说明(不适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03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依照平等自愿原则,由投资合作双方确定投资比例,同股同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实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28.86%股份。董事黄文枝先生、黄启均先生、邓新华先生、关锡源先生为九洲实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董事黄文枝先生、黄启均先生、邓新华先生、关锡
源先生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不适用)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不适用)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发展或培育优势项目,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资源,增加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九洲实业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公司判断、决策过程未受到任何干涉,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任何影响。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04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适时燃具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鉴于重庆一能(含原重庆适时)属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拥有10余年运作经验,且川渝地区市场规模一直稳中有升,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重庆一能为公司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销售规模覆盖整个四川、重庆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重庆一能(含原重庆适时)2009年全年在公司提货金额为12,452.62万元,位列公司当年提货额经销商排名第一。为保证公平原则,公与重庆一能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3年,重庆一能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第1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对涉及重庆一能的所有营销政策、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等应予以回避表决,
凡涉及与重庆一能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04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鉴于重庆一能(含原重庆适时)属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拥有10余年运作经验,且川渝地区市场规模一直稳中有升,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重庆一能为公司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销售规模覆盖整个四川、重庆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重庆一能(含原重庆适时)2009年全年在公司提货金额为12,452.62万元,位列公司当年提货额经销商排名第一。为保证公平原则,公与重庆一能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3年,重庆一能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第1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对涉及重庆一能的所有营销政策、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等应予以回避表决,
凡涉及与重庆一能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04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适时燃具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鉴于重庆一能(含原重庆适时)属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拥有10余年运作经验,且川渝地区市场规模一直稳中有升,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重庆一能为公司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销售规模覆盖整个四川、重庆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重庆一能(含原重庆适时)2009年全年在公司提货金额为12,452.62万元,位列公司当年提货额经销商排名第一。为保证公平原则,公与重庆一能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3年,重庆一能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第1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对涉及重庆一能的所有营销政策、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等应予以回避表决,
凡涉及与重庆一能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04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鉴于重庆一能(含原重庆适时)属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拥有10余年运作经验,且川渝地区市场规模一直稳中有升,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重庆一能为公司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销售规模覆盖整个四川、重庆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重庆一能(含原重庆适时)2009年全年在公司提货金额为12,452.62万元,位列公司当年提货额经销商排名第一。为保证公平原则,公与重庆一能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3年,重庆一能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第1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对涉及重庆一能的所有营销政策、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等应予以回避表决,
凡涉及与重庆一能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452.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8
甲公司华帝股份
乙公司北京华盈多厨卫销售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依照市场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正原则,与公司所有的经销商销售定价一致,符合公司的销售政策,是公允的。
交易简介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华盈多厨卫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密云县园林路68号,法人代表为仲南,主营业务范围为:销售燃气灶具、家用电器、太阳能热水器等。北京公司是本公司在北京地区的总经销商,日常关联交易一直稳定进行,合作良好、信誉可靠。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的产品;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正原则,与公司所有的经销商销售定价一致,符合公司的销售政策,是公允的;交易结算方式:双方在每笔交易合同中另行商定具体产品名称、价格及支付方式。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北京地区市场份额,提高公司品牌度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销售收入,公司决定继续与北京公司签订经销协议。
公司与北京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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