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5.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东鑫电子(安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1.2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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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广东江裕中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2.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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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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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施密特汽车管件(安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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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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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6.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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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18.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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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置业(广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66.8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2.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施密特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2.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动力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8.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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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5.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84.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9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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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0.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新鼎减振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19.4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无锡威孚施密特动力系统零部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3.3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4.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588.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3.3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5.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东鑫电子(安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6.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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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广东江裕中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9.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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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施密特汽车管件(安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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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84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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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置业(广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32.0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4.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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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0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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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施密特汽车管件(安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4.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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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动力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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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7.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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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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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856.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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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6.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3.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新鼎减振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77.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无锡威孚施密特动力系统零部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5.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1.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3年4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3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5,756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8%。
2、201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598.9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1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持有参股子公司安徽中鼎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动力”)5%的股权、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持有中鼎动力70%股权、优化劳斯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化劳斯”)持有中鼎动力25%股权,因中鼎动力实施“OPOC”发动机项目的需要,根据中鼎动力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鼎动力注册资本由原来20000万元,增加到80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6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分期到位。此次增资中,中鼎集团认缴注册资本56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87.5%;中鼎股份认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6.25%;优化劳斯本次不再增资,出资额仍为5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6.25%。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中鼎动力是美国EcoMotors系列发动机研发、制造和销售伙伴,中鼎动力首批生产的一部分发动机将交付给EcoMotors,由EcoMotors直接向其客户销售。 2、新型节能环保型发动机项目属于国家“十二五”重点支持发展的新兴产业,节能环保型发动机是世界汽车行业发展的方向,本次对中鼎动力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发展前景广阔。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6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08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动力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按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净资产确定,截至2013年3月31日,中鼎动力净资产为18,487.05万元,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最终确定为924.3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为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响应环保号召,本公司拟收购安徽中鼎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动力”)5%的股权。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3)第1830号],中鼎动力净资产18,487.05万元,5%的股权作价924.35万元,公司将全部采取现金方式支付。因本公司与中鼎动力同受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制度,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5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夏鼎湖先生、马小鹏先生、夏迎松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孙昌兴先生、马有海先生、胡迁林先生认为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中鼎动力股权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1、中鼎动力是美国EcoMotors系列发动机研发、制造和销售伙伴,中鼎动力首批生产的一部分发动机将交付给EcoMotors,由EcoMotors直接向其客户销售。2、新型节能环保型发动机项目属于国家“十二五”重点支持发展的新兴产业,节能环保型发动机是世界汽车行业发展的方向,本次收购中鼎动力股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广阔。3、新型节能环保发动机是世界汽车未来发展的方向,本次交易将推动公司向新型环保发动机领域拓展,积极改善公司的产品结构,降低橡胶密封件产品在收入中的比重,延伸产业链,是公司今后发展的利润增长点。 独立董事的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股权收购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孙昌兴先生、马有海先生、胡迁林先生认为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中鼎动力股权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924.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69.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7.2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翠亨村休闲中心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东鑫电子(安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广东江裕中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韩国泰克密封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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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7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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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施密特汽车管件(安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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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742.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置业(广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70.3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0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23.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翠亨村休闲中心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置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9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5.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21.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新鼎减振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2.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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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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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韩国泰克密封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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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3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88万元。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D.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119.6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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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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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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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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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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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广东江裕中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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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广东江裕中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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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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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施密特汽车管件(安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施密特汽车管件(安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施密特汽车管件(安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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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施密特汽车管件(安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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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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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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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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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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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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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广东江裕中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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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广东江裕中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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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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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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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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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新鼎减振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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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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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新鼎减振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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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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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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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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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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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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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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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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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销售产品 中鼎橡塑 ≤8,900 主要为代理部分外销及内销
2 销售半产品 中鼎橡塑、江裕中鼎 ≤740 混炼胶
3 销售材料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2,840 包括模具、包装物、骨架、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原材料等
安徽施密特、广德中鼎
4 提供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集团 ≤200 包括受托加工、制作、计量
检测、销售代理等
5 提供能源动力 中鼎集团 ≤10 供电部门不能分别开票,由公司
与中鼎集团结算
合 计 ≤12,690
2. 从关联企业采购货物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2012年度 备注
预计金额
1 采购产品 中鼎橡塑 ≤4,800 美国中鼎代理销售等
2 采购材料 中鼎橡塑、广德中鼎、 ≤7,00 骨架、模具等材料
中鼎集团
3采购加工服务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7,00 加工制作、计量检测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施密特
4采购能源动力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50 中鼎飞彩为中鼎精工提供电力
5 接受服务 中鼎集团、中鼎橡塑、 ≤3,200 接受环保、生活等服务
中鼎飞彩
6 其他 中鼎橡塑、中鼎飞彩、 ≤1,850 固定资产转让、租赁费用等
中鼎集团、江裕中鼎、
安徽斯密特、上海新鼎
合 计 ≤11,400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9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 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 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鼎减震、中鼎泰克)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D. 中鼎精工与中鼎飞彩均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中鼎飞彩人员较多,为便于管理,由中鼎飞彩向中鼎精工提供能源供应、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与中鼎飞彩在这些方面存在关联交易。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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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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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9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出售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依据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皖国信评报字(2011)第187号]所确定的评估值确定;本次出售的厂房拆除后的残值价格依据实际出售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土地及房屋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次日公告。根据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皖国信评报字(2011)第187号],安徽中鼎泰克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泰克”)原有土地面积19,103.48m2 评估值为563.55万元、原有厂房的残余价值为107.31万元,土地、厂房合计金额 670.86万元。受让方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橡塑”)全部采取现金方式支付。
鉴于中鼎泰克原厂房实际拆除后残余价值为441.24万元,较之前的评估值增值了333.93万元,为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故将此项交易金额增加333.93 万元。
因本公司与中鼎橡塑同受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制度,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出售土地及房屋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关联董事夏鼎湖先生、马小鹏先生、夏迎松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孙昌兴先生、马有海先生、胡迁林先生认为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鉴于中鼎泰克新的土地厂房已经投入使用,原土地厂房距离较远,造成资产闲置。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有利于保证公司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未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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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047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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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双方产品的采购或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1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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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双方产品的采购或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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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中鼎采埃孚橡胶金属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双方产品的采购或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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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中鼎采埃孚橡胶金属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双方产品的采购或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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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泰克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双方产品的采购或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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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宁国中鼎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双方产品的采购或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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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双方产品的采购或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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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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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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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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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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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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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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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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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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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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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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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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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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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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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3-23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于二○○四年三月十九日签署了二○○四年度购买原材料的采购合同。该合同主要内容为:在二○○四年度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向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钢材44000吨,总采购金额不超过24000万元。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所需的钢材,主要包括角钢、圆钢、冷弯型钢、冷轧板卷、热轧薄板、热轧板卷等,其明细表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计划采购数量 计划价格 计划采购金额
(元/吨) (万元)
1 角钢 3000 4200 1260
2 圆钢 2500 5000 1250
3 焊接钢管 13000 4700 6110
4 热轧薄板 3000 5200 1560
5 热轧板卷 8500 5000 4250
6 冷轧板卷 8000 5800 4640
7 冷弯型钢 3000 5300 1590
8 其它 3000 5500 1650
合计 44000 — 22310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此项交易合同于2004年3月19日在安徽省宣城市签署,合同的标的为公司生产所需的钢材,交易价格根据材料办理入库手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结算方式为:材料办理完入库手续后支付六个月承兑汇票。
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1000万股,持股比例为69.77%。
交易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立即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004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结束,考虑到实际采购数量较计划采购数量可能有所差异,加上钢材价格波动较大,合同确定本关联交易的全年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
此项交易的定价政策为,依据材料供货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同质同价为原则确定。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大钢厂的经销单位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为其他公司统一采购钢材,批量大,价格低,供货有保障。公司向其采购钢材而且可以节约人力物力,降低成本,保证供应,同时可以降低钢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完全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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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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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3-22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钢材57600吨,计划采购金额为16324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324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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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601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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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皖南机动车辆厂配件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8000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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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宣城飞彩拖拉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441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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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中鼎股份 |
乙公司 | 安徽飞彩集团安吉车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589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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