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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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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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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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7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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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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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8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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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2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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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6311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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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4705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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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6496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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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7921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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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95976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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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6715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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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5373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7953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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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3年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采购零部件及原材料1700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双方以设备净值价格交易。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潍柴重机160/170生产线整体搬迁改造升级项目的进度,节约项目投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着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公司计划购买关联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动力”)加工中心等部分设备资产,购买设备资产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加快公司160/170生产线整体搬迁改造升级项目的进度,节约项目投资,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潍柴重机及附属公司与潍柴动力及附属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签订《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第二补充协议》,由潍柴重机及附属公司向潍柴动力及附属公司继续销售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钢材及废金属等、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并提供劳务及加工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潍柴重机及附属公司与潍柴动力及附属公司签订的《供货框架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潍柴重机及附属公司向潍柴动力及附属公司采购柴油机及配套产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潍柴重机及附属公司与潍柴动力及附属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签订《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六补充协议》,由潍柴重机及附属公司向潍柴动力及附属公司继续采购中速机零部件毛坯、柴油机零部件、备件及相关产品以及劳务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存款服务、融资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
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三)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在满足中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融资、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圳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3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各项金融服务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企业名称: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4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结算、贷款、融资、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
根据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2013年6月30日至2014年6月29日不高于人民币2.10亿元、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29日不高于人民币2.60亿元、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29日不高于人民币3.20亿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连续十二个月内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0.6亿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存款服务、融资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
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三)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最高存款利率;
2、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它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并且不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其资产就上述信贷服务作出抵押;
3、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同期服务费的最低标准;
4、除以上业务外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对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及每日最高存款余额的金额上限作出同意批准后生效,有效期叁年。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旦财务公司出现《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中第十二条款的任何一种情形,财务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应及时与公司召开联席会议,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包括变现多余货币市场资产,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出售原定持有到期的证券,出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申请再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等措施,必要时共同起草文件向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寻求帮助,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潍坊)铸锻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双方以设备净值价格交易。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潍柴重机柴油机关键毛坯件项目的进度,节约项目投资,根据需要,本着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公司计划购买关联方潍柴动力(潍坊)铸锻有限公司(下称“潍柴动力铸锻公司”)冷芯盒制芯机、混砂机等部分设备资产,购买资产总额不超过806万元人民币。2013年3月28日,公司与潍柴动力铸锻公司签署了《资产购买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潍柴动力(潍坊)铸锻有限公司(下称“潍柴动力铸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任兴武
注册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南纸房村土地北、丰华路东
注册资本:4601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灰铁、球铁铸件制造、销售;锻件、冲压件制造、销售及热处理、清理(以上均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及限制、禁止经营项目,涉及后置审批制度的须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法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一)购买设备的计划:公司向潍柴动力铸锻公司提供设备资产购买计划,明确购买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和数量。购买计划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潍柴动力铸锻公司。
(二)购买设备的金额:2012年12月,公司共向潍柴动力铸锻公司购买设备305.91万元。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向潍柴动力铸锻公司购买设备共计将不超过5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双方以设备净值价格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加快公司柴油机关键毛坯件项目的进度,节约项目投资,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潍柴动力铸锻公司累计已发生的购买设备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05.91万元。
公司与潍柴动力铸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故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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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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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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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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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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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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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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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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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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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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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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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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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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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4553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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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9275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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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778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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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5824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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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235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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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629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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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31768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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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9168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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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25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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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5973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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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46573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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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864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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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31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购买框架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第二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签署《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二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签署《供货框架第七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各关联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各关联方续签协议,有效期均为3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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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31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购买框架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第二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签署《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二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签署《供货框架第七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各关联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各关联方续签协议,有效期均为3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8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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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31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购买框架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第二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签署《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二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签署《供货框架第七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各关联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各关联方续签协议,有效期均为3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33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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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31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购买框架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第二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签署《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二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签署《供货框架第七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各关联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各关联方续签协议,有效期均为3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6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31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购买框架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第二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签署《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二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签署《供货框架第七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各关联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各关联方续签协议,有效期均为3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6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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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03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2、授信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12年6月30日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的股份,公司也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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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797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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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8603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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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88599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40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3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33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6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6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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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1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2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3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5485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768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7005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608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695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955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409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4003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1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此次投资主要为了推动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借助财务杠杆作用,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次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财务公司运作中资金管理风险,但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平稳运行,规避上述风险。本公司与各关联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有效借助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有助于公司利用集团资金平台发展自身各项业务,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从而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3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1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此次投资主要为了推动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借助财务杠杆作用,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次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财务公司运作中资金管理风险,但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平稳运行,规避上述风险。本公司与各关联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有效借助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有助于公司利用集团资金平台发展自身各项业务,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从而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1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此次投资主要为了推动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借助财务杠杆作用,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次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财务公司运作中资金管理风险,但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平稳运行,规避上述风险。本公司与各关联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有效借助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有助于公司利用集团资金平台发展自身各项业务,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从而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1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此次投资主要为了推动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借助财务杠杆作用,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次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财务公司运作中资金管理风险,但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平稳运行,规避上述风险。本公司与各关联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有效借助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有助于公司利用集团资金平台发展自身各项业务,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从而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19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此次投资主要为了推动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借助财务杠杆作用,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次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财务公司运作中资金管理风险,但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平稳运行,规避上述风险。本公司与各关联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有效借助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有助于公司利用集团资金平台发展自身各项业务,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从而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24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根据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供货框架第六补充协议》,公司以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柴油发动机。2、在销售类交易中:根据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第一补充协议》,货物和服务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及/或按照公平和合理原则约定,由潍柴动力以现金向潍柴重机支付价款。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潍柴动力为一家在香港、深圳两地上市的公司,现时需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修订相应的关联交易额上限,并对相关的协议有效期进行适当延长;为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公司同步对协议内容进行了相关修订。协议所涉及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定价,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不会造成损害。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8051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24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根据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供货框架第六补充协议》,公司以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柴油发动机。2、在销售类交易中:根据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第一补充协议》,货物和服务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及/或按照公平和合理原则约定,由潍柴动力以现金向潍柴重机支付价款。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潍柴动力为一家在香港、深圳两地上市的公司,现时需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修订相应的关联交易额上限,并对相关的协议有效期进行适当延长;为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公司同步对协议内容进行了相关修订。协议所涉及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定价,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不会造成损害。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9778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50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进出口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00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00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00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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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进出口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70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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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道依茨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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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20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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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40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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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8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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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60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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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庆潍柴的费用(如有)。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2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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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1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 |
定价依据 | 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1)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公司按照生产成本另加不超过20%的溢价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如果按照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相比较低,则公司按照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2)根据《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一补充协议》,公司从潍柴道依茨采购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96.3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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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1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1)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公司按照生产成本另加不超过20%的溢价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如果按照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相比较低,则公司按照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2)根据《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一补充协议》,公司从潍柴道依茨采购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132.2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1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道依茨 |
定价依据 | 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1)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公司按照生产成本另加不超过20%的溢价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如果按照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相比较低,则公司按照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2)根据《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一补充协议》,公司从潍柴道依茨采购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857.4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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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1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1)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公司按照生产成本另加不超过20%的溢价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如果按照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相比较低,则公司按照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2)根据《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一补充协议》,公司从潍柴道依茨采购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96.1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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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1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1)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公司按照生产成本另加不超过20%的溢价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如果按照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相比较低,则公司按照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2)根据《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一补充协议》,公司从潍柴道依茨采购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95.4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1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1)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公司按照生产成本另加不超过20%的溢价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如果按照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相比较低,则公司按照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2)根据《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一补充协议》,公司从潍柴道依茨采购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60.8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1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1)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公司按照生产成本另加不超过20%的溢价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如果按照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相比较低,则公司按照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2)根据《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一补充协议》,公司从潍柴道依茨采购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87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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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14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框架第五补充协议》,公司从潍柴动力采购的发动机,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或按照公平和合理原则约定销售价格;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2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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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1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进出口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进出口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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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道依茨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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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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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7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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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2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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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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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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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柴油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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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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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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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柴油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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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柴油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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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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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柴油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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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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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柴油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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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潍坊柴油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给潍柴厂的发动机零部件价格定价原则为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高,则按市场价销售;重潍柴支付给公司的加工费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江津市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加工类似产品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以前加工类似产品时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加工该种产品的成本价;加工某种产品的价格应当为公司加工该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相当于该实际成本5%的利润;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公司向潍柴厂、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及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采购的进口件等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公司向潍柴厂及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3、潍柴厂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厂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潍柴厂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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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2-13 |
甲公司 | 潍柴重机 |
乙公司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当产品的实际成本构成要素价格由国家统一定价、政策性调价或垄断性行业调价的,从文件规定实行之日相应调整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巨力"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2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及购买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日常经营生产所需,山东巨力将生产的发动机及配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销售给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由其销售给境外用户,并购买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的本公司所需的产品零部件、进口设备。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销售产品及购买产品零部件、进口设备。
发动机为本公司产品,适用于船舶、农业机械、发电机组及配套产品。零部件、进口设备为本公司发动机生产必备零件及设备。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进出口公司签署的《销售及购买框架性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于2007年2月8日签署了《销售及购买框架性协议》,经交易双方协商,本公司将按照进出口公司提出的订货时间、数量等条件向乙方销售产品,产品质量应符合出口标准,并办理出口商检单。
进出口公司按照本公司提出的订货时间、数量等条件向甲方提供零部件、进口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所提出的生产要求、产品规格。
2、定价情况
进出口公司应按照本公司产品供货的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向本公司支付价款。当产品的实际成本构成要素价格由国家统一定价、政策性调价或垄断性行业调价的,从文件规定实行之日相应调整价格。
本公司按照事先确认的价格向进出口公司支付其所供应产品零部件、进口设备价款。
进出口公司因产品和零部件及进口设备销售及购买产生的海运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由进出口公司自行承担,在本省内提货的发动机由本公司承担到本省内各港口的到港运费;在外省提货的发动机由本公司承担到国内各港口的运费。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进出口公司为一家专业进出口公司,有多年进出口业务经验,在海外市场有广泛的销售网络。本次交易将使本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导产品行业,降低非专业领域的经营风险,而且可以使公司借助进出口公司的资源优势,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扩大销售规模,扩建海外市场,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打造海外品牌,快速提高公司的规模效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但不会侵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而且还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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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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