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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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30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以经顺义区国资委核准的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认的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经交易双方协商,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556.87万元人民币。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北京顺丽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丽鑫”)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9.4万元,本公司持有顺丽鑫51%的股权,北京顺义高丽营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以下简称“高丽营”)持有顺丽鑫49%的股权。
(二)2014年9月24日,本公司与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在北京顺义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以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顺义区国资委”)核准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顺丽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4)第0760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认的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由顺鑫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1,556.87万元收购顺鑫农业持有顺丽鑫51%的股权。高丽营放弃此次对顺丽鑫优先受让的权利。此次交易完成后,顺鑫集团持有顺丽鑫51%的股权,高丽营持有顺丽鑫49%的股权。
(三)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22,429,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四)关于本次顺鑫农业与顺鑫集团达成的对顺丽鑫进行股权转让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北京顺丽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泽先生、郭妨军先生和李晓勇先生进行了回避。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五)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经顺义区国资委批准。
二、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为了进一步明晰顺鑫农业主营业务,优化顺鑫农业产业结构,集中人力、资金等资源向主营业务集聚,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556.8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以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定价依据。根据《资产评 估报告书》,顺鑫明珠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284.92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280.16万元,评估减值额为4.76万元,减值率0.14%。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一)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明珠”)为北京顺
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顺鑫明珠6.4%的股权,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持有顺鑫明珠93.6%的股权。
(二)2014年3月21日,本公司与顺鑫集团在北京顺义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同意,以《北京顺鑫天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4)第007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由顺鑫集团出资349.88万元收购顺鑫农业持有顺鑫明珠6.4%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毕后,顺鑫集团持有顺鑫明珠100%股权,顺鑫明珠成为顺鑫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4,854,0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9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49.8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5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顺鑫天河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3284.91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3280.15 万元,折合人民币1312.06万元。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北京顺鑫天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天河”)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顺鑫农业”)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顺鑫天河6.4%的股权,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持有顺鑫天河53.6%的股权,陕西天河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天河”)持有顺鑫天河40%的股权。
(二)2014年2月24日,本公司与顺鑫集团及陕西天河在北京顺义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经三方协商同意,以北京明鉴仁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顺鑫天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需要整体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明鉴评报字【2013】第041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由顺鑫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1312.06万元人民币收购陕西天河持有顺鑫天河40%的股权,鉴于顺鑫天河主要从事文化产业,不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定位,因此,本公司放弃此次对顺鑫天河的优先购买的权利。此次交易完成后,顺鑫集团持有顺鑫天河93.6%的股权,顺鑫农业持有顺鑫天河6.4%的股权。
(三)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4,854,0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9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次与顺鑫集团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陕西天河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次与陕西天河发生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四)关于本次公司与顺鑫集团及陕西天河达成的对顺鑫天河股权转让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股权转让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泽先生、郭妨军先生和李晓勇先生进行了回避。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五)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5号—放弃权利》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董事会认为:若公司购买陕西天河持有顺鑫天河40%的股权,需出资1312.06万元,考虑到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此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公司仍参股顺鑫天河,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312.0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2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相互提供服务,包括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项目,总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013年本公司与顺鑫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26.97万元。
(二)截至目前,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4,854,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9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是基于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36.9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2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相互提供服务,包括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项目,总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013年本公司与顺鑫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26.97万元。
(二)截至目前,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4,854,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9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是基于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2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相互提供服务,包括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项目,总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013年本公司与顺鑫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26.97万元。
(二)截至目前,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4,854,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9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是基于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90.0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2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相互提供服务,包括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项目,总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013年本公司与顺鑫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26.97万元。
(二)截至目前,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4,854,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9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是基于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8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以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定价依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顺鑫佳宇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5,778.96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19,336.17万元,评估增值13,557.21万元,增值率234.60%。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于2013年11月22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在北京顺义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 646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书”)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由顺鑫农业出资773.4468万元收购顺鑫集团持有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佳宇”)4%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毕后,顺鑫农业持有顺鑫佳宇100%股权,顺鑫佳宇成为顺鑫农业的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效保证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了顺鑫佳宇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顺鑫佳宇成为顺鑫农业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773.44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5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18元/股)的90%,即不低于11.86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于2013年9月23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在北京顺义区签署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696.96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顺鑫集团以不少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价款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认购股份的数量最终由公司根据市场发行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截至《认购协议书》签署日,顺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4,854,0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9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公司与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免予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泽先生、郭妨军先生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对该项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7430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16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以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定价依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香顺地产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898.51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1,703.23万元,评估增值804.73万元,增值率89.56%。
交易简介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佳宇”)于2013年8月13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在北京顺义区签署了《海南香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书》”)。
顺鑫集团是海南香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顺地产”)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双方签署的《增资协议书》中约定:1、双方同意香顺地产公司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香顺地产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增资,顺鑫集团放弃此次增资认购。
顺鑫佳宇增资认购4000万股,折合现金出资6812.92万元人民币,其中:4000万元人民币计入香顺地产的实收注册资本,其余2812.92万元计入香顺地产资本公积。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03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以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定价依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腾飞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344.03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1,443.64万元,评估增值99.61万元,增值率7.41%。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于2013年3月20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在北京顺义区签署了《北京顺鑫腾飞纸制品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书》”)。顺鑫农业和顺鑫集团为北京顺鑫腾飞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飞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80%和20%。双方签署的《增资协议书》中约定:1、双方同意腾飞公司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32.237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腾飞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200万元。2、本次增资,顺鑫集团放弃此次增资认购。本公司增加认购732.2375万股,折合现金出资2259.6849万元人民币,其中:732.2375万元人民币计入腾飞公司的实收注册资本,其余1527.4474万元进入腾飞公司资本公积。

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腾飞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没有不良影响。此次增资有利于提高腾飞公司的资质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腾飞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259.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7-25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对1998年5月22日与泰丰中心签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和2002年12月20日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有关内容需要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约定:公司租用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土地554,867平方米,年租赁费用645,300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1998年5月22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现改制为集团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公司向其租赁4宗土地使用权,原租赁期限为50年,租赁土地总面积为145,613平方米,年租金总额为19.26万元。双方于2003年5月对原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将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改为20年。
2.2002年12月20日,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4宗土地使用权,原租赁期限为50年,租赁土地总面积为409,254平方米,年租金总额为45.27万元。双方于2003年5月对原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改为20年。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此次综合服务和土地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从近三年交易情况看交易金额较小,定价均依据相应的合同和协议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职工就餐、供暖等综合服务
2002年度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交易金额(元) 791,500.00 874,678.68 874,678.68
定价方式 根据协议确定
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
项目 租赁集团公司(原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的土地
2002年度 2001年度 2000年度
租赁土地面积(平方米) 554,867 145,613 145,613
交易金额(元) 645,300.00 192,600.00 192,600.00
定价方式 根据协议确定
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在公司生产经营中所占相关比重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645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7-25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顺鑫集团在2003年增加了向公司出租温室、大棚及相关设施等综合服务内容,双方补充修订原2002年12月20日签订的《综合服务合同》。补充修订的《综合服务合同》中约定: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每年支付给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费用2,336,500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02年12月20日,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合同》,由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职工就餐、备用粮库及配电室出租等综合服务,合同有效期暂定三年,原费用总额为每年27.97万元。由于在2003年增加了出租温室、大棚及相关设施等综合服务内容,双方于2003年5月补充修订了《综合服务合同》,从2003年起上述综合服务费用总额约定为每年233.65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此次综合服务和土地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从近三年交易情况看交易金额较小,定价均依据相应的合同和协议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职工就餐、供暖等综合服务
2002年度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交易金额(元) 791,500.00 874,678.68 874,678.68
定价方式 根据协议确定
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
项目 租赁集团公司(原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的土地
2002年度 2001年度 2000年度
租赁土地面积(平方米) 554,867 145,613 145,613
交易金额(元) 645,300.00 192,600.00 192,600.00
定价方式 根据协议确定
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在公司生产经营中所占相关比重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3365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2-28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与控股股东原签署的《综合服务合同》已到期,现签订了新的《综合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职工就餐,向公司租赁部分经营性资产,年费用279,700元,期限3年。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79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2-28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与控股股东原签署的《综合服务合同》已到期,现签订了新的《综合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职工就餐,向公司租赁部分经营性资产,年费用279,700元,期限3年。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79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2-28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由于发展的需要,需向控股股东租赁部分国有土地,年租赁费用452,700元,租赁期限50年。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52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由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购买活猪18230头,价值10,118,907.00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1189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向我公司提供了职工就餐、供暖等相关服务,按综合服务合同规定,综合服务费于年底前一次性支付。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顺鑫农业
乙公司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租用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土地145613平方米,按合同规定,租赁费用于年底前一次支付。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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