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贷款的利率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与财务成都分公司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2014年度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晓彬先生每年累计新增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单笔银行借款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财务成都分公司”)办理贷款业务。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2014年,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选择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申请办理贷款业务,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角度出发,以为公司长远发展寻求可靠的资金支持。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成都分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当期产品市场均价为依据,在相同区域、相同期间、相同产品类型、相同营销模式等相同市场条件下,以不低于其他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经协商后合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本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分公司”)购买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料——天然气。西南分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是四川省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西南分公司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上的关联交易使公司的天然气稳定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德科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与公司长期保持合作关系,公司选择与德科公司作为交易方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提升营销实力,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45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德科农购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当期产品市场均价为依据,在相同区域、相同期间、相同产品类型、相同营销模式等相同市场条件下,以不低于其他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经协商后合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本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分公司”)购买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料——天然气。西南分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是四川省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西南分公司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上的关联交易使公司的天然气稳定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德科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与公司长期保持合作关系,公司选择与德科公司作为交易方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提升营销实力,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138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当期产品市场均价为依据,在相同区域、相同期间、相同产品类型、相同营销模式等相同市场条件下,以不低于其他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经协商后合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本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分公司”)购买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料——天然气。西南分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是四川省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西南分公司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上的关联交易使公司的天然气稳定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德科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与公司长期保持合作关系,公司选择与德科公司作为交易方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提升营销实力,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德科农购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当期产品市场均价为依据,在相同区域、相同期间、相同产品类型、相同营销模式等相同市场条件下,以不低于其他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经协商后合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本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分公司”)购买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料——天然气。西南分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是四川省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西南分公司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上的关联交易使公司的天然气稳定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德科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与公司长期保持合作关系,公司选择与德科公司作为交易方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提升营销实力,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10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该项共同对外投资之关联交易不涉及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问题。 |
交易简介 |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四川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阆中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四川省天然气川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双瑞能源以自有资金现金投资人民币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四川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阆中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在四川省天然气川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成立后,双瑞能源拟与四川省天然气川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暂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双瑞能源以自有资金现金投资人民币1,0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四川省天然气川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17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2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化四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拟与中国石化四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液化天然气技
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合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中国石化四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共同设立
合资公司的方式,共同建设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双方同
意合资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为 12,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
6,120 万元,持合资公司 51%的股权;中国石化四川天然气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金额为 5,880 万元,持合资公司 49%的股权。
中国石化四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
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石化四川
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法人关系。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该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1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贷款的利率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与财务成都分公司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公司董事会同意 2013 年度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晓彬先生
每年累计新增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单笔银行借款额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成都分公司”)办理贷款业务。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财务公司签订流动
资金贷款合同,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2013 年在 6 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向财
务公司进行贷款为基础,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一年期流动资金
贷款基准利率 6%预测,公司 2013 年度在财务成都分公司贷款的累计应
计利息预计最高不超过 3600 万元,低于公司 201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 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
该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供方根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即时公布的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计算;或在国家或地方政策允许时,按照双方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天然气价格依据地方物价局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甘肃千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均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均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德科农购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均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供方根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即时公布的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计算;或在国家或地方政策允许时,按照双方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40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天然气价格依据地方物价局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73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甘肃千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均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846.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均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9.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德科农购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均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16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14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甘肃千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当期产品的市场均价为依据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刘化)的控股子公司甘肃千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千帆)购买尿素;公司射洪分公司向甘肃刘化出售塑料编织袋。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甘肃刘化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持有其45%的股份,其与公司长期保持合作关系,公司选择甘肃刘化作为交易方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提升营销实力,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2.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14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当期产品市场均价和对方对产品的具体要求为依据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刘化)的控股子公司甘肃千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千帆)购买尿素;公司射洪分公司向甘肃刘化出售塑料编织袋。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甘肃刘化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持有其45%的股份,其与公司长期保持合作关系,公司选择甘肃刘化作为交易方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提升营销实力,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2.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即时公布的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计算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本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分公司”)和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公司”)购买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料——天然气。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和原因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华星公司是四川省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上的关联交易使公司的天然气稳定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2.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即时公布的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计算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本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分公司”)和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公司”)购买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料——天然气。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和原因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华星公司是四川省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上的关联交易使公司的天然气稳定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2.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166,187,244.4200元。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618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天然气74,995,518元。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4995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158,029,597.1元。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803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美青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298,200元。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8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美青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680,795.00元。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8079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641,772元。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4177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美青氰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本公司向关联销售商品4,954,994.3100元。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95499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美青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22,397,045元。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39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美青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85,397,954元。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39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允价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贵州美丰27.78%的股权转让给刘化集团。
对公司的影响
缓解原材料单一带来的成本压力,调整销售布局,增强该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做强做大化肥主业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及参、控股子公司的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6294.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2005]2765号文件、发改电
[2007]301号文件规定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以及川价电发[1997]10号文中对供方管输费的相关规定及双方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预计共采购天然气的金额17,000万元。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旌能公司、华星公司是四川省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的关联交易使公司在天然气稳定供应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2005]2765号文件、发改电
[2007]301号文件规定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以及川价电发[1997]10号文中对供方管输费的相关规定及双方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公司2008年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购天然气15,803万元。
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旌能公司、华星公司是四川省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的关联交易使公司在天然气稳定供应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8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2005]2765号文件、发改电
[2007]301号文件规定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以及川价电发[1997]10号文中对供方管输费的相关规定及双方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公司2009年向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天然气10,345.8351万元。
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旌能公司、华星公司是四川省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的关联交易使公司在天然气稳定供应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34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2005]2765号文件、发改电
[2007]301号文件规定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以及川价电发[1997]10号文中对供方管输费的相关规定及双方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公司2008年向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天然气10,346万元。
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旌能公司、华星公司是四川省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的关联交易使公司在天然气稳定供应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3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2005]2765号文件、发改电
[2007]301号文件规定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以及川价电发[1997]10号文中对供方管输费的相关规定及双方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公司2009预计向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7,500万元。
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旌能公司、华星公司是四川省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的关联交易使公司在天然气稳定供应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2005]2765号文件、发改电
[2007]301号文件规定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以及川价电发[1997]10号文中对供方管输费的相关规定及双方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公司2008年实际向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6,826万元。
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旌能公司、华星公司是四川省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的关联交易使公司在天然气稳定供应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82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美青氰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美丰农资向氰胺公司销售尿素,根据市场和季节变化情况,随行就市,不低于当时美丰农资向其他独立第三方销售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向氰胺公司销售。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09年预计向四川美青氰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尿素285.0998万元。
美丰农资向氰胺公司销售尿素,将采用市场定价的统一原则进行,以体现公允性的原则,不损害公司的利益,属正常销售行为。公司由此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将促进双方发展,公司与氰胺公司销售的尿素只占公司年销售量的3%左右,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5.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美青氰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美丰农资向氰胺公司销售尿素,根据市场和季节变化情况,随行就市,不低于当时美丰农资向其他独立第三方销售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向氰胺公司销售。 |
交易简介 | 公司2008年实际向四川美青氰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尿素5,333万元。
美丰农资向氰胺公司销售尿素,将采用市场定价的统一原则进行,以体现公允性的原则,不损害公司的利益,属正常销售行为。司由此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将促进双方发展,公司与氰胺公司销售的尿素只占公司年销售量的3%左右,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3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2-04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市场和季节变化情况,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2-04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市场和季节变化情况,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2-04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市场和季节变化情况,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31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31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00 |
货币代码 |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31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 |
货币代码 |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31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00 |
货币代码 |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31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美青氰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9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工业用天然气市场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工业用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1.14元。 |
交易简介 | 预计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占公
关联交 按产品或劳务 预计总 2005年的
关联人 司同类交
易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金额 总金额
易的比例
采购原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
销售尿素 12,000 20% 0
材料 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公司)于1996年成立,属中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敬树;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住所:成都市金牛区平福路149号,主要经营范围:销售天然气,石油天然气开发输送设备、器材及配件等。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星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华星公司是四川省的天然气主要供应单位之一,中石化集团将把在四川德阳等地区新增产量由华星公司销售。华星公司将是我公司稳定的生产原料供应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对对方的履约能力本公司表示信任。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2006年度计划向华星公司购买天然气1亿立方米,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20%左右。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天然气的定价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参照工业用天然气市场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工业用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1.14元。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华星公司是四川省的天然气主要供应单位之一,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华星公司向本公司供应天然气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本项交易将有利于本公司充分发挥装置生产能力,提高尿素产量,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公司利润稳定增长。
2.此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与华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晓彬、李锡都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允、赵昌文、杨天均先生对公司与华星公司200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与华星公司200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4)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中正常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益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1)交易价格:1.14元/立方米,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价执行。
(2)结算依据及办法:在双方商定的15日为一个结算期,以天然气交接点计量值为气款结算依据。本公司须向供方支付一个结算期的工业用气款作为合同的气款定金,并在合同生效后十天内向供方支付。
(3)生效条件和日期:合同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4)合同有效期: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美青氰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2005]2765 号文件规定的天然气
出厂基准价、川价电发[1997]10 号文中对供方管输费的相关规定及双方
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价执行。
根据市场和季节变化情况,随行就市,不低于当时美丰农资向其他
独立第三方销售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向氰胺公司销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2005]2765 号文件规定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川价电发[1997]10 号文中对供方管输费的相关规定及双方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价执行。根据市场和季节变化情况,随行就市,不低于当时美丰农资向其他独立第三方销售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向氰胺公司销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2005]2765 号文件规定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川价电发[1997]10 号文中对供方管输费的相关规定及双方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价执行。根据市场和季节变化情况,随行就市,不低于当时美丰农资向其他独立第三方销售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向氰胺公司销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国务院[国发(1994)26号文件]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39号《国家计委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工(2002)18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务院[国发(1994)26号文件]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39号《国家计委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工(2002)18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川价函(2002)89号文件《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新星西南分公司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双方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价执行。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天能公司分别是四川省德阳市、绵阳市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的关联交易使公司在天然气稳定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2.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国务院[国发(1994)26号文件]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39号《国家计委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工(2002)18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务院[国发(1994)26号文件]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39号《国家计委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工(2002)18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川价函(2002)89号文件《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新星西南分公司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双方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价执行。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天能公司分别是四川省德阳市、绵阳市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已持续多年,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天然气采购的关联交易使公司在天然气稳定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保证,确保了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2.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四川美丰氰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不低于向其他独立第三方销售的尿素市场平均价格向氰胺公司销售。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务院[国发(1994)26号文件]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39号《国家计委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工(2002)18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川价函(2002)89号文件《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新星西南分公司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双方协商确定,若遇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则从调价之日起按新价执行。
公司尿素以不低于向其他独立第三方销售的尿素市场平均价格向氰胺公司销售。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公司向氰胺公司销售尿素,将采用市场定价的统一原则进行,以体现公允性的原则,不损害公司的利益,属正常销售行为。公司由此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将促进双方发展,公司与氰胺公司销售的尿素只占公司年销售量的5%左右,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3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江西东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江西省同类型发电机组平均成本及委托运营单位实际发电成本水平制定委托运营单价。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平等公允的原则签署相关协议。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定价原则为:
(1)结算电费以国家规定为准;
(2)委托运营费用,根据江西省同类型发电机组平均成本及委托运营单位实际发电成本水平制定委托运营单价;
(3)劳务及租赁费用,根据国家和政府部门指导价,或可比市场价格确定。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按照我国现行电力体制,公司作为发电企业,所生产的电力必须全部销售给国家电网在江西省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由此导致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江西省电力公司发生大量关联交易,该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且将长期持续;
2、本公司委托江西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东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发电机组和水电厂,一方面保证了公司发电机组和水电厂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公司节省了大量经营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整体效益的提高;
3、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在充分考虑历史原因的基础上,选择萍乡湘源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所属萍乡发电厂提供安全保障、生活服务等后勤保障,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公司的投资和成本支出,有利于公司所属萍乡发电厂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7-20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能公司)向本公司绵阳分公司供应天然气。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天能公司签署《天然气供用合同》,由天能公司向绵阳分公司供应天然气,天然气输供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之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约方的法定名称
供方: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用方: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2、关联交易及其目的的简要说明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天能公司是四川省绵阳市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之一。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天能公司的天然气资源,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快公司发展,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天能公司向本公司绵阳分公司供应天然气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3、交易标准及数量
天然气输供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之规定。
年供气量为18,250万m3左右;日供气约50万m3。
4、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004年天然气结算价格为0.67元/m3,以后每年以补充协议方式决定当年天然气结算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相关部门对天然气商品价格进行调整时亦按其规定做相应调整。
5、结算依据及办法
天然气供应量结算以供方配气站的测量值为准。用方有权核实、查阅积算资料,并向供方收集当日供气量。当用方对供方的气量测量值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向供方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原因之前,仍按供方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正常结算和正常供气。若供方的气量测量值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在次月结算中进行抵扣。出现计量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请国家计量管理部门仲裁。
6、合同有效期:2004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天能公司的天然气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系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交易执行了国家有关政策,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内容和条款,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4-05 |
甲公司 | 四川美丰 |
乙公司 | 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3年4月2日与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2003年度天然气供用合同》,合同规定由天能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向本公司绵阳分公司供应天然气。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约方的法定名称
供方: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用方: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03年4月2日。
3、关联交易及其目的的简要说明
天然气是本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天能公司是四川省绵阳市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单位之一。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天能公司的天然气资源,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快公司的发展,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天能公司向本公司绵阳分公司供应天然气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4、交易标准及数量
天然气输供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之规定。
年供气量为不超过14750万m3;日供气约40.5万m3。
5、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
天然气的定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供气结算价格为0.636元/m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相关部门对天然气商品价格进行调整时亦按其规定做相应调整。
6、结算依据及办法
气量结算以供方配气站的测量值为准。用方有权核实、查阅积算资料,并向供方收集当日供气量。当用方对供方的气量测量值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向供方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原因之前,仍按供方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正常结算和正常供气。若供方的气量测量值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在次月结算中进行抵扣。出现计量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请国家计量管理部门仲裁。
7、合同有效期: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
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购买天能公司的天然气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系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交易执行了国家有关政策,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内容和条款,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