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6 |
甲公司 | 天健集团 |
乙公司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定价依据 |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日期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根据实际到账时间相应调整),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利益转移。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向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日期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根据实际到账时间相应调整),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深圳市国资委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拓展,保证资金周转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利,符合投资者利益。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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