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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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14
甲公司特发信息
乙公司深圳市特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各投标方所做承诺和报价,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确定了为本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和价格。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本公司”、“公司”或“甲方”)为向特发信息港大厦、特发信息光通信产业园等物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公司拟与深圳市特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物业”或“乙方”)签订《特发信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特发物业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三年,物业管理服务总费用约1998万元。
鉴于本公司与特发物业的控股股东均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特发集团持有特发信息45.33%的股权,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发集团持有特发物业98%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与特发物业签订《特发信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五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特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特发信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李明俊、张瑞理两名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因此,实际享有有效表决权的董事为7人,代表的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赞成的7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该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核前,经过公司全部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物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规范、高效运营对物业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需要引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一体化、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上述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物业管理工作的水平,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该交易参照了同类市场价格,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构成损害。该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99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11
甲公司特发信息
乙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发集团将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无偿转让给公司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于2011年9月29日在深圳签署《注册商标转让协议》:特发集团同意将其拥有的类别为9注册号为1610281、类别为38注册号为1623787的“特发信息”注册商标,类别为9注册号为1610282、类别为38注册号为1623785的“SDGI”注册商标(以下统称“标的商标”)专用权无偿转让给公司。
由于特发集团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特发信息49.1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注册商标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11年10月9日召开的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无偿受让特发集团“特发信息”和“SDGI”注册商标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施长跃、张建民两名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因此,实际享有有效表决权的董事为9人,代表的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赞成的9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核前,经过公司全部独立董事的认可。四名独立董事:李黑虎先生、郝珠江先生、潘同文先生及许灵女士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进一步理顺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商标使用权关系,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健康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到目前为止,公司进行中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关联交易的程序性规定。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无偿受让特发集团标的商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商标权的完整及保护,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7
甲公司特发信息
乙公司深圳市特发发展中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深圳市特发发展中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协商同意,按1.498%(2.14%×70%)的优惠收费率计算该工程监理工作的费用,双方商定签订深圳市建筑工 程监理标准合同,没有做另外的约定。该合同需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生效。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即将开始建设特发信息港项目一期工程(关于“特发信息港”详细情况,请见2007年8月18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07-25),拟将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委托深圳市特发
发展中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费规定》内容,该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中准价为2.14%;经协商,特发监理公司承诺,在确保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监理工作服务的前提下,愿意在《规定》中准价的基础上下浮30%计取监理费,即按1.498%(2.14%×70%)的优惠收费率承担该工程的监理工作任务。按目前需监理工程的价值,预计需支付监理费用24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改为直接发包申请表》中规定,公开招标改为直接发包情形包括:“建设单位(业主)自行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该企业有直接控股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可直接发包”。另外参照我市以往的类似案例,如同属统一控股公司的相关企业,经建设开发单位(业主)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改为直接发包。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8-20
甲公司特发信息
乙公司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依据本公司、特发集团与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办公室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获得的补偿金比例分摊特发龙华工业园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费用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特发龙华工业园的整体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已顺利完成(公司已于2月5日发布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9),本公司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5日签订了《关于分摊特发工业园拆迁补偿工作费用协议书》,协议约定:
本公司分摊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成立的“特发龙华工业园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小组”在拆迁补偿工作中支出的工作费用,应由本公司承担的光缆厂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费用为274万元。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90%的股权,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公司承担的费用是按照本公司获得拆迁补偿金数额占特发龙华工业园获得整体拆迁补偿金总数额比例分摊计算的。“特发龙华工业园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小组”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期间的实际费用支出总额为318.43万元,已经由双方财务部门核对确认,并且由深圳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龙华拆迁小组相关费用的专项审核报告》(深金正专审字【2008】第118号)。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本公司光缆厂的拆迁补偿被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办公室纳入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的龙华工业园整体拆迁补偿方案中实施;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办公室只面对特发集团进行拆迁补偿工作,而本公司光缆厂房是其中需拆迁的一部分。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统筹处理其有关轨道交通4号线中的一应拆迁补偿事项。经特发集团协调,由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成立“特发龙华工业园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小组”,负责包括本公司光缆厂在内的特发龙华工业园的整体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经深圳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期间,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龙华拆迁小组实际发生费用合计为318.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费用项目 审核确认金额
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 249.16
房租及管理费 54.01
办公及折旧费用 15.26
合计 318.43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拟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分摊特发工业园拆迁补偿工作费用协议书》。“特发龙华工业园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小组”在工作期间实际发生的工作费用,以经深圳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确认的实际支出账面总额为准。《关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龙华拆迁小组相关费用的专项审核报告》(深金正专审字【2008】第118号)载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特发龙华工业园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小组”在拆迁补偿工作期间共发生费用318.43万元
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公司按照所获得的拆迁补偿金数额的比例分摊上述费用。依据本公司、特发集团与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办公室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本公司共获得182,705,222元补偿金,特发集团共获得29,603,749元补偿金。根据此数额比例,本公司分摊特发龙华工业园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费用274万元。
该协议须经本公司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批准程序完成后方可生效。本公司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并获得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规定应分摊的费用划转给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基于以下历史原因,经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为特发集团)协调,由特发房地产公司成立专职的“特发龙华工业园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小组”,负责包括特发信息光缆厂在内的特发龙华工业园的整体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1、因光缆厂的拆迁补偿被市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办公室纳入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为特发集团)龙华工业园的整体拆迁补偿方案中实施;市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办公室面对特发集团进行拆迁补偿工作,特发信息光缆厂房是其中需拆迁的主要部分。
2、特发房地产公司是特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拥有在房地产方面的专业背景和其他工作资源方面的优势;
3、特发集团授权特发房地产公司统筹处理特发集团有关地铁4号线中的一应拆迁补偿事项;
4、光缆厂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在市国土规划部门的原始登记仍为特发集团;
5、光缆厂厂房建设原由特发地产公司负责开发,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对厂房造价及结算资料较熟悉,特发地产公司较特发信息在对外提供详细的资料、数据等方面更为便捷;
通过“特发龙华工业园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小组”近两年的努力,特发集团、本公司与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办公室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各方对协议内容均认为合理公正;通过签订《关于分摊特发工业园拆迁补偿工作费用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在支付分摊费用后,如遇到本公司光缆厂房拆迁补偿事宜需要同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办公室或其他政府部门进行交涉和联络的情况,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有义务无条件提供协助或代理服务。
有助于本公司顺利解决有关光缆厂房拆迁补偿的相关事宜,有效、合理地组织安排厂房搬迁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本公司光缆厂房搬迁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此次关联交易分摊的274万元拆迁补偿工作费用,将计入搬迁费用成本中。由于政府补偿的搬迁费用是充分的,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2008年年初至今,另有本次关联交易同时进行并公告的本公司为了建设“特发信息”工业园一期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借用建设工程专业人员的关联交易,两项关联交易标的总金额564万元。除此以外,本公司没有于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发生其他交易。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27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8-20
甲公司特发信息
乙公司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同等技术水平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市场中等偏下的工资水准
交易简介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即将开始建设特发信息工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关于“特发信息工业园”详细情况,请见2007年8月18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07-25),2008年8月15日本公司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就特发信息工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借用建设工程专业人员的协议书》,向由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借用建设工程专业人员8名,借用期限3年。并借聘一名建筑结构专业的工程师任本公司基建开发部经理和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参照同等技术水平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市场中等偏下的工资水平,本公司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支付8名借用人员的借用费用共计290万元。

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特发信息工业园一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T305-0019地块,用地面积25563.3平方米,已建建筑面积25046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68000平方米,计容积率面积40000平方米。预计建设期限约三年。
本公司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借用的建设工程专业人员为:项目报建主管1名、报建员1名、土建工程师2名、给排水工程师1名、电汽工程师1名、土建预算工程师1名和安装预算工程师1名。
借用期限为: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参照同等技术水平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市场中等偏下的工资水准,经双方商定,上述8名借用人员的借用费用为290万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就特发工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借用建设工程专业人员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就特发工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借用的8名建设工程专业人员,参照同等技术水平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市场中等偏下的工资水准,在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借用期间,确定借用费用为290万元。同时,本公司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借聘一名建筑结构专业的工程师任本公司的基建开发部经理和项目总技术负责人。
双方约定,本公司支付借用费用后,不再承担借用人员的任何费用,借用人员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借用而改变。借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劳动保险、工伤事故保险、交通费用、通讯费用、劳动补偿等等因雇佣关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自行负责。借用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该协议须经本公司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批准程序完成后方可生效。协议规定本公司分四次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支付总额为290万元的借用费用:
1、 协议生效后7天内,本公司支付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总借用费用的30%,即人民币87万元;
2、 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7天内,本公司支付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总借用费用的30%,即人民币87万元;
3、 项目施工总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本公司支付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总借用费用的20%,即人民币58万元;
4、 项目规划验收和工程结算后7天内,本公司支付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总借用费用的20%,即人民币58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为了保证建设特发信息工业园一期工程的顺利进行,本公司需要一定数量的具有一定专业水准和经验的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人员。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拥有具有建筑工程项目运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曾经成功运作若干建筑工程项目,有多年项目运作积累下来的丰富的工作资源。本公司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本次合作,还便于获得工程竣工后的后续服务。通过本次交易,有助于本公司顺利完成特发信息工业园一期工程的建设,是本公司有计划的引进外部专业技术力量,更加有效处理涉及建筑施工专业领域事务的经营活动。
2008年年初至今,另有本次关联交易同时进行并公告的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分摊特发工业园拆迁补偿工作费用的关联交易,两项关联交易标的总金额564万元。除此以外,本公司没有于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发生其他交易。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9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特发信息
乙公司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为我公司提供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及2000万元的借款担保.本公司支付担保费1,400,000.00元.
交易简介关联方为本公司借款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4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特发信息
乙公司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收取资金占用费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494708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特发信息
乙公司深圳特发泰科有线电视系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收取资金占用费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4523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特发信息
乙公司深圳特发信息阿尔卡特光纤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深圳特发信息阿尔卡特光纤有限公司采购光纤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3478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特发信息
乙公司深圳特发泰科有线电视系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为深圳泰科有线电视系统有限公司提供1578万元的借款担保。
交易简介本公司为关联方借款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578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特发信息
乙公司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收取资金占用费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80022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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