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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03-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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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2004-03-31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二轻工业总公司制皂厂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98.4319 万元 |
案件描述 |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1992年5月8日为三门峡市湖滨区二轻工业总公司制皂厂向建设银行三门峡市市区办事处借入1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不可撤消担保,1996年1月3日制皂厂以其评估价为172.47万元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对冶炼厂提供反担保。因制皂厂未按期归还借款建行将制皂厂及冶炼厂列为被告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6年3月12日法院判令制皂厂偿付建行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449,502.27元,冶炼厂承担代为履行责任。1997年12月法院对冶炼厂强制执行了上述款项及罚息共计1,984,318.66元。目前公司已向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制皂厂偿付担保借款1,984,318.66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目前正在立案审理中。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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