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飞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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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11-16
标题音飞储存:关于原董事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核查,公司原董事吴淑萍女士的女儿孙欣璐女士于2022年5月13日和2022年5月16日买卖公司股票,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1、吴淑萍女士已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监督义务深表自责,特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公司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12
标题音飞储存: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589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2】0589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1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李超)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1]5号
批复原因 当事人:李超 (一)李超知悉内幕信息。 (二)李超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利用配偶账户买卖“音飞储存”股票。 李超作为音飞储存收购华德仓储和终止收购华德仓储两项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收购事项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利用他人账户买入“音飞储存”,在终止收购事项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卖出此前买入的“音飞储存”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李超处以8万元罚款。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5
标题音飞储存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767号
批复原因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6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时对外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6月6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8
标题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532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3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5月25日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预案作相应的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7-18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7]24号
批复原因近日,我局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对你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全资控股公司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2月9日期间,存在将4000万元募集资金与日常经营资金混合使用的情形;全资控股公司南京音飞货架有限公司在2015年9月29日至2016年7月6日期间,存在将4000万元募集资金与日常经营资金混合使用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2017年4月15日两次披露《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均未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你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出现。 二、加强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你公司应于收到我局警示函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25
标题音飞储存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193号
批复原因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音飞储存设备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予以披露,以书面形式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批复内容现就问询内容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23
标题音飞储存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193号
批复原因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音飞储存设备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在2017年2月2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问询,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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