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09 |
标题 |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滁应急罚[2022]2-16号 |
批复原因 | 2021年4月7日9时47分许,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电厂脱硫制浆罐顶进行焊接堵漏作业时发生一起闪爆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事故处置应急响应,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
批复内容 | 本次事故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公司自备电厂安全管理不到位,对电石渣脱硫工艺和装置的危险性及安全技术特性了解掌握不够,危险因素辨识存在疏漏,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8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安徽省滁州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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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10 |
标题 | 水泥分公司受到定远县应急管理局处罚((定)应急罚[2020]8号) |
相关法规 | 《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定)应急罚[2020]8号 |
批复原因 | 水泥分公司辅料库发生一起坠落事故,致一名员工受伤,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
批复内容 | 决定给予罚款34.9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定远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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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无为华塑收到无为县环境保护局出具无环罚字〔2017〕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无环罚字[2017]04号 |
批复原因 | 采场区保留的石料破碎站露天加工,无收尘、防尘、抑尘措施,破碎站石料贮存点露天堆放 |
批复内容 | 罚款金额10万元 |
处理人 | 无为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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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无为华塑收到无为县环境保护局出具无环罚字〔2017〕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无环罚字[2017]08号 |
批复原因 | 1、活性石灰生产线回转窑尾气中NDx超标排放;2、厂界噪声监测点,分贝超标 |
批复内容 | 罚款金额11万元 |
处理人 | 无为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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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无为华塑收到无为县环境保护局出具无环罚字〔2018〕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无环罚字[2018]03号 |
批复原因 | 1、水泥2#、3#锤破车间收尘器排放管道未完全密闭,排放口标志牌设置不规范;2、中控系统的1#回转窑窑尾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在线检测数据发生掉线,2#回转窑窑尾污染物在线数据无法显示 |
批复内容 | 罚款金额4万元 |
处理人 | 无为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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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无为华塑收到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编号为(无)市监罚字〔2018〕2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无)市监罚字[2018]245号 |
批复原因 | 因正在使用的5台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未能提供有效合格检验报告 |
批复内容 | 处以15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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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华塑股份收到定远县应急管理局出具了(定)应急罚[202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定)应急罚[2020]8号 |
批复原因 | 2020年2月19日,水泥分公司辅料库发生一起坠落事故,致一名员工受伤,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
批复内容 | 给予罚款34.9 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定远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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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华塑股份收到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滁)安监罚〔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滁)安监罚[2]号 |
批复原因 | 在原氮气生产装置区新增2台2000㎡/h氮气生产装置,未及时申请变更,现有氮气生产装置产能与安全生产许可产能不符 |
批复内容 | 处罚金额2.9万元 |
处理人 | 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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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无为华塑收到无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无)安监罚〔2017〕非煤-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无)安监罚[2017]非煤-01号 |
批复原因 |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 |
批复内容 | 处罚金额2万元 |
处理人 | 无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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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无为华塑收到无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无)安监职罚〔2017〕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无)安监职罚[2017]01号 |
批复原因 | 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但未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变更申报 |
批复内容 | 处罚金额0.9万元 |
处理人 | 无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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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华塑股份收到定远县环境保护局出具定环罚字〔2017〕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定环罚字[2017]22号 |
批复原因 | 1、水泥分公司电石渣库向外环境排放粉尘,粉尘扬散严重,配套的湿式除尘设施停用;2、将少量废油漆桶(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体废物中存放在危废库旁的垃圾池中;3、热电厂专用储煤场部分区域未设置严密围挡,也未覆盖 |
批复内容 | 罚款金额12万元 |
处理人 | 定远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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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华塑股份收到定远县环境保护局出具定环罚字〔2017〕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定环罚字[2017]1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西北角电石渣堆场未密闭,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批复内容 | 罚款金额6万元 |
处理人 | 定远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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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华塑股份收到定远县环境保护局出具定环罚字〔2016〕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定环罚字[2016]51号 |
批复原因 | 1、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行为;2、危险废物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处理,擅自进行废弃矿井回填 |
批复内容 | 罚款金额12万元 |
处理人 | 定远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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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1-13 |
标题 | 华塑股份:关于公司收到定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定)安监罚[2018]31号、(定)安监罚[2018]32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8月17日省级市际互查合肥市安全生产互查组,对公司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发现公司存在液氯装车液位控制与现场操作规程不符。以及发现公司存在液氯库房门未全部设置自动关闭装置。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第15号令)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令)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第15号令)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令)第八十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定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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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17 |
标题 | 华塑股份:关于收到定远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定环罚字[2017]79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9月8日,定远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进行现查调查,发现有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定远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
处理人 | 定远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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