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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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25
标题中炬高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969号
批复原因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96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相关股东,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落实函件要求,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护投资合法权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13
标题中炬高新: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888号
批复原因今日有媒体报道称,你公司发布声明表示近期实名举报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等事项。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相关股东,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落实函件要求,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12
标题关于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5-20
标题中炬高新: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被留置调查进展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炬高新)于2月17日晚收到中山市监察委员会的两份《留置通知书》(中山留置通【2023】3号、4号),公司副总经理张卫华、朱洪滨因涉嫌严重违法,经广东省监察委员会批准,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对两人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详见公司2023年2月20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被留置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号)。
批复内容近日,公司获悉张卫华、朱洪滨因涉嫌违法犯罪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处理人中山市监察委员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13
标题中炬高新: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300号
批复原因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300号,
批复内容现公司就《工作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2-21
标题中炬高新:关于公司副总被留置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山留置通[2023]3号、4号
批复原因公司副总经理张卫华、朱洪滨因涉嫌严重违法
批复内容经广东省监察委员会批准,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对两人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处理人中山市监察委员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1
标题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16
标题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司法拍卖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司法拍卖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司法拍卖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8-26
标题中炬高新:关于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114号
批复原因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于2021年6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公告同时披露,中山润田拟在未来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的公告显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中山润田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7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未完成增持计划的主要原因是中山润田及其关联方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公司控股股东面向全市场披露增持股份计划,是其作出的公开承诺,是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未按计划履行增持承诺,增持计划的完成率仅为8%,与其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不一致
批复内容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08-12
标题中炬高新:关于董事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2年8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通知。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黄烤先生因个人原因,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处理人有关部门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7-20
标题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2]93号
批复原因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于2021年6月23日通过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于2021年6月22日增持公司股份67万股,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但截至2022年6月22日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中山润田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中山润田未按公开承诺完成中炬高新股份增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八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11
标题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就公司资产受限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01
标题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304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就公司资产受限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8
标题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就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及质押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23
标题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2768号
批复原因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对公司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26
标题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417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10日,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届满,截止目前换届工作仍未完成。同时,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曹红文、谢勇、钱逢胜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超6年,不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希望你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于2017年12月1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26
标题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644号
批复原因2018年11月16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经事后审核,现明确如下工作要求: 一、请你公司结合主要股东持股比例、董事席位构成,核实并说明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姚振华是否实际控制上市公司,若否,请充分说明原因和合理性。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不得无故隐瞒或拖延。
批复内容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并于2018年11月21日之前,就核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1-07-26
标题关于约见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相关方谈话的通知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谈话制度实施规程》
文件批号上证公证公函[2019]0321号
批复原因2019年3月5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原董秘彭海泓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职,公司董秘一职暂由董事长陈琳代行;同日,公司报送候选董秘,董事会推荐邹卫东担任新一任董秘。此外,结合目前公司股权结构及董事会成员构成,前期我部已就公司控制权相关信息披露事项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但截至目前,公司仍未落实监管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谈话制度实施规程》的规定,为进一步了解情况,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督促公司依法合规运行,我部决定约见你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批复内容谈话对象应于本通知发出的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部是否按通知确定的时间进行谈话。如谈话对象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谈话,应由谈话对象书面申请延期谈话或者委托代理人进行谈话,我部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你公司的申请。谈话对象应为本次约见谈话准备相关书面材料。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26
标题中炬高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口头警示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则》、《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8年7月以来,公司存在如下操作事项违规:2018年7月12日,未及时确认权益分派及送转股业务操作;2018年9月7日,未及时提交信息披露申清单,导致开闸;2019年3月20日,未及时提交信息披露申请单,导致开闸。信息披露的操作事项属于公司信息披露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公司多次未及时、审慎办理信息披露的操作事项,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则》第2.1条、第3.2.2条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经讨论,我部决定对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彭海泓、时任董事会秘书邹卫东给予口头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26
标题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2770号
批复原因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报披露,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98,520,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2%,已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8.84%。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比例较高,可能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现就有关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控股股东审慎评估资信情况和质押风险,明确为解决股权质押问题、防范信用危机已采取及拟采取的举措安排,例如补充质押、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股份质押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注意资金安全,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应当审慎评估高比例质押对公司的影响,核实该风险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并提出稳定控制权的相关措施。 三、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核实是否存在不当交易、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批复内容请公司控股股东认真落实前述要求,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26
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对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邹卫东给予口头警示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0年1月以来,公司存在如下操作事项违规:2020年1月31日,公司债券连续停复牌操作闭环未及时确认;5月6日,公司权益分派闭环未及时确认;6月29日,公司未及时预约定期报告披露日期。信息披露的操作事项属于公司信息披露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公司未及时、审慎办理信息披露的操作事项,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经讨论,決定对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邹卫东给予口头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7-26
标题中炬高新: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78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780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5-09
标题关于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琳、陈超强、张卫华、彭海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61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0]61号
批复原因2018年12月5日,中炬高新控股子公司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味鲜)与关联方曲水朗天慧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天慧德)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拟以3.4亿元人民币收购朗天慧德持有的美味鲜控股子公司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厨邦食品)20%股权。2018年12月17日,美味鲜与朗天慧德正式签署有关收购厨邦食品2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但中炬高新未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直到2019年3月才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琳、陈超强、张卫华、彭海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22
标题关于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彭海泓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9]003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或公司)持有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厨邦公司)80%股权,曲水朗天慧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天慧德)持有厨邦公司剩余20%股权。厨邦公司是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朗天慧德作为厨邦公司持股10%以上的法人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2018年12月17日,公司与关联方朗天慧德签署了《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公司以3.4亿元收购持有的厨邦公司剩余20%股权。上述《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已依法成立。同时,《协议》约定待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公司收购少数股东股权,达到了关联交易的披露标准,是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形成决议或有关各方签署协议的孰早时点,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项。公司理应在签署相关《协议》时,及时对外披露收购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但公司并未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直至2019年3月5日才召开董事会、3月20日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收购子公司股权的《协议》,并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7.3条、第10.2.5条等相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彭海泓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彭海泓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05
标题中炬高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308号
批复原因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9】0308号《关于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3月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7-26
标题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监管局[2011]23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方面 二、公司内部控制方面 三、信息披露管理方面 四、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于2011 年7 月22 日召开了七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针对告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逐项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1
标题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07]563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高管人员人事档案未由公司自行保管,公司独立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公司部分股东会记录不完整,经理办公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三)公司贷款卡信息不准确,会计档案不完整; (四)公司公众评议电子邮箱与证券事务代表个人邮箱合一,未专门设置; (五)公司章程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的要求制订制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制度,未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章程部分条款需进一步完善。
批复内容通过本次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找出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不足,经过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做好投资者服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构筑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4-01-31
标题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证监罚字[2003]33号
批复原因披露的信息有虚假;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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