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9-11 |
标题 | 园城3: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24]7号 |
批复原因 | 2021年,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园城黄金”)的子公司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在钢材贸易业务中,对供应商承运、客户自提两种交付方式的部分采购、销售交易按照总额法进行核算,但并未实质上取得货物的控制权,其身份是代理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园城黄金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园城黄金对前述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668.90万元,营业成本3.668.9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7.48%、营业成本的39.38%;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495.18万元、营业成本6,495.1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8.86%,营业成本的29.73%。园城黄金将其员工2021年绩效工资及满勤奖40.13万元由园城黄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集团)承担,园城黄金未进行账务处理,少确认职工薪酬40.13万元,虚增利润40.13万元:园城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派驻被托管企业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套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套峪矿)的2名派驻人员发放2021年工资薪酬,相关薪酬11.97万元由小套峪矿发放,园城黄金未进行账务处理,少确认托管成本11.97万元,虚增利润11.97万元。前述事项导致园城黄金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裁,虚增利润合计52.1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27%。 |
批复内容 | 我局拟决定:
一、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子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二,对徐诚东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三、对徐成义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四、对郭常珍给子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五、对牟赛英给子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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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4-08-01 |
标题 | 退市园城: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145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三)时任总经理未按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意见 |
批复内容 | 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夏珂予以公开谴责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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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4-06-26 |
标题 | 退市园城: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
文件批号 | 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15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二)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三)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
批复内容 | 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牟赛英、时任财务总监潘海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鑫予以公开谴责。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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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21 |
标题 | 退市园城:收到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24]52号 |
批复原因 |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二、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及牟赛英、潘海华、夏珂、张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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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18 |
标题 | 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24]52号 |
批复原因 |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及牟赛英、潘海华、夏珂、张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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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5-01 |
标题 | *ST园城: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4]0456号 |
批复原因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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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4-24 |
标题 | *ST园城: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4]0367号 |
批复原因 |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你公司应当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同时就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风险予以充分提示。如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本所将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依规启动终止上市流程。二、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06号)。2024年4月24日,你公司收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告知函,明确如无法就立案和酒水饮料业务合规性等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将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你公司股票将因此被实施终止上市。目前距离法定的年报披露截止日仅剩数日,你公司应当向市场充分提示终止上市风险。三、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年审机构依规开展审计工作,不得干预年审机构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分歧或应披露事项,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并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四、你公司前期曾发生无视信息披露基本要求,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的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切实整改,全力组织开展年报编制工作,确保年报如期披露,并保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再度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本所将结合前次违规行为予以从重处理。 |
批复内容 | 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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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4-23 |
标题 | *ST园城: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04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04202400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牟赛英女士涉嫌内幕交易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牟赛英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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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4-19 |
标题 | *ST园城:关于*ST园城拟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及审计进展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4]033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拒不说明原因以及年审机构相关说明事项,督促公司进行核实并披露,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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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1-23 |
标题 | *ST园城: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3350号 |
批复原因 | 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现就《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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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23 |
标题 | *ST园城: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3]0248号 |
批复原因 | 一、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年度财务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信息披露不完整,部分信息披露不完整,未披露控股股东以所持公司股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事项。 |
批复内容 | 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成义、财务总监郭常珍、董事会秘书牟赛英、崔翠平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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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11-21 |
标题 | *ST园城: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338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刻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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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14 |
标题 | *ST园城:收到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23]83号 |
批复原因 | 一、2022年财务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退市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三、其他信息披露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园城黄金及徐成义、郭常珍、牟赛英、崔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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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10 |
标题 | 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23]8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黄金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22年财务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一)2022年度财务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退市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三、其他信息披露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园城黄金及徐成义、郭常珍、牟赛英、崔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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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9-06 |
标题 | *ST园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107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10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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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3-09-04 |
标题 | *ST园城: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118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3年1月31日,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20万元至-80万元。2023年2月7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2022年营业收入为51,900.19万元,其中建材贸易收入10,590.86万元、煤炭贸易收入7,400.44万元、燃料油贸易收入33,856.93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为17,991.31万元。 |
批复内容 | 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成义、财务总监郭常珍、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谭少平予以公开谴责,对董事会秘书崔翠平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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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25 |
标题 | *ST园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058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10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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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4-14 |
标题 | 园城黄金: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030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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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2-24 |
标题 | 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丰锦锂能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013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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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1-30 |
标题 | 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007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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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1-17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唐红燕)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黑龙江证监局[2023]1号 |
批复原因 | 唐红燕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卖出并建议他人卖出“*ST园城”股票。 |
批复内容 | 一、对唐红燕内幕交易“*ST园城”股票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869.24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唐红燕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建议他人卖出“*ST园城”股票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黑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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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11-02 |
标题 | 园城黄金: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2]261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10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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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3 |
标题 | *ST园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2]026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复,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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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1-27 |
标题 | *ST园城: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2]007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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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9-09 |
标题 | *ST园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272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于收到本函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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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7-27 |
标题 | *ST园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073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737号。 |
批复内容 |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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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10-28 |
标题 | 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26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立即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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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31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18号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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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12-19 |
标题 | 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徐诚东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2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徐诚东持有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46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8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018年6月19日,徐诚东将其持有的4,264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限为一年。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2%。2019年6月19日,上述业务期限届满,徐诚东与民生证券磋商延期事宜,并于2019年7月4日正式签订延期购回合同。但徐诚东迟至2019年8月5日公证手续办妥后,才将上述延期事宜告知公司,公司于当天对外披露。
另经查明,徐诚东已于2017年10月19日将其持有的2,2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限为一年,并在期限届满前与江海证券协商延期至2018年11月19日,同步对外披露公告。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81%。上述业务期限到期后,徐诚东将回购日期延期至2019年9月18日,但并未及时将延期事项告知公司,导致公司直至2019年8月7日才知悉上述延期事项并对外披露。目前该笔回购业务已再度延期至2019年12月18日。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徐诚东所持股份是否被质押及质押比例大小,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信息。徐诚东应当及时告知公司上述股份延期回购事项,保证上述事项及时对外披露。但徐诚东在对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办理延期回购后,并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且质押股份已涉及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数量较大。徐诚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1.12.7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徐诚东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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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12 |
标题 | 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296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96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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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9-11-07 |
标题 | 园城黄金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19]55号 |
批复原因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査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相关规定,前期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査。
经检査,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10月,你公司与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集团)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入资金,园城集团为你公司关联方,该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同时,你公司2018年年报对关联方资金拆借金额披露错误。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提高自身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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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5 |
标题 | 园城黄金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0654号 |
批复原因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司于2019年5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5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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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13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姚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8]62号 |
批复原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姚磊违反禁止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姚磊提交了陈述申辩材料,并要求听证。应当事人要求,我会组织了听证,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时任方正证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姚磊,系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2014年10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姚磊使用本人手机操作“赵某会060××××563”“赵某会E02××××504”账户交易“安科生物”“广州友谊”“国信证券”“华昌化工”“华胜天成”“江特电机”“经纬纺机”“双塔食品”“先锋新材”“园城黄金”“云南锗业”“中国北车”“中国南车”“中国铁建”“中国一重”“中海集运”“中联重科”等17只股票,累计买入成交413,900股,成交金额3,924,736.00元,累计卖出成交835,200股,成交金额9,015,764.59元,获利878,322.35元。姚磊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及上述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我会决定:责令姚磊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姚磊违法所得878,322.35元,并处以878,322.35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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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01 |
标题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的《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格式准则第2号》、《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0239号、[2015]0270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239号、【2015】0270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指出:
一、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及经营风险
根据公司报表反映,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地产销售、黄金产品销售等,并非来源于下属参股公司;且托管费的收取,亦与托管公司的经营业绩好坏无关。但公司在2014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仅对下属的参股公司及托管公司资源储备、业务开展予以梳理披露,未对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公司的经营模式和风险,请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就下述内容进行补充或更正披露。
(一)关于主营业务分析
请公司着眼于自身经营情况,补充说明公司的主营业务来源和经营情况。
(二)关于受托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乳山金海矿业、辽宁小套峪矿业、威海金滩矿业提供托管经营服务。前述委托方均承诺其托管期间,无论业绩实现情况,均需向公司支付托管费,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该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请公司就如下事项说明并披露。
1、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1)上述托管条款是否存在有失公允或单方输送利益的情形;(2)请核实上述托管事项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协议安排或附加条件,托管方支付托管费是否无任何附加条件;(3)托管方支付托管费是否存在前置条件,如公司承诺进行资产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
2、托管经营工作情况
针对合同项下托管经营具体工作,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1)公司是否根据托管合同的约定,为乳山金海矿业,辽宁小套峪矿业、威海金滩矿业三个托管标的,分别组建了“不少于9人”的托管组,三个托管组人员名单是否存在重合;(2)请公司结合2014年度在职工人数合计仅33名的实际情况,说明公司受托经营矿业公司的业务能力,及报告期内托管经营工作的重要进展;(3)根据乳山金海矿业相关托管合同,公司与委托方约定共同投资扩建生产线等,请说明乳山金海矿业自合同签订至今,实际开展的建设/扩建情况,以及公司截止目前的的投入成本。
3、托管公司经营成果
请公司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三个托管标的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2)乳山金海矿业下属矿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已俞一年,请说明至今仍未办理完成的具体原因及主要障碍;(3)截止目前,辽宁小套峪矿业的证照办理情况;(4)2015年3月,公司与委托方解除关于威海金滩矿业的托管协议,请公司说明前期托管费是否已全额收取。
4、会计师说明。请会计师补充说明(1)公司前述交易条款的商业合理性;(2)公司托管费收入资金来源;(3)说明就公司交易的商业和理性,托管收入资金的来源等事项履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三)关于黄金产品销售业务
1、经营模式。公司2014年度黄金产品销售收入456.86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该项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来源渠道,销售政策。
2、销售人员。根据年报,公司2014年销售人员数量为零,请公司结合报告期内黄金产品销售业务的情况,说明销售人员数量为零的合理性。
3、相关税项。请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黄金产品应缴纳的税费项目及金额。同时,请会计师对公司满足免征增值税条件发表意见,并说明是否已取得税务机关相关认证或批复以及履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4、2014年,公司黄金产品销售业务的毛利率仅为28.47%,角上年同期54.14%的毛利率水平大幅减少了25.64个百分点,请公司结合该项业务的成本构成项目,量化分析2014年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
5、请公司提供2013-2014年度黄金产品销售业务的前五名客户名称,交易金额,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1、增资参股公司事项。公司参股公司烟台园城黄金矿业2014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79.94万元。2014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下属参股公司黄金矿业增资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完成增资1520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1)参股公司黄金矿业的股权结构,并说明相关股东与公司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下的关联关系;(2)2014年公司对下属参股公司黄金矿业完成增资1520万元,公司称增资资金的主要用途为偿还前期借款。请公司补充说明前述还款事项的相关情况,以及借款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兴国矿业股安全转让事项。2014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拟转让兴国矿业100%股权的议案。该股权转让事项实际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2013年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但公司未按照本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的要求,编制并发布出售资产公告。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概述、交易对方的情况、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等,并说明公司将兴国矿业及其持有的喀左县中三家金矿一号金矿体的经营权和相关资产转让给第三方的具体原因。
三、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请公司核实2014年年报关于“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的列示是否存在错误;如错误,请予以修正。
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汇龙湾欠款5076.38万元,帐龄2-4年。公司认为该部分其他应收款已获得收款保证,因此未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说明(1)2014年公司与汇龙湾公司签署《还款协议》。汇龙湾公司统一分两批偿还借款,第一期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偿还1500万元。但截至报告期末,汇龙湾公司仍未能如期偿还该部分借款。请公司说明款项回收进展缓慢的原因及按协议全额收回的可能性;(2)作为还款保证措施,汇龙湾公司统一将其所有的“橡树湾”小区部分代售房产抵押给园城黄金,请公司说明抵押情况及是否已完成相关手续。
3、存货。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科目期末余额为1.08亿元,请公司说明:(1)海阳天创价值8246.97万元的抵债房产是否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相关质押或担保情况。如果未过户,请会计师说明确认存货的具体会计处理依据;(2)报告期末未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4、现金流量表相关信息。请公司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2912.57万往来款的款项明细及具体形成原因;(2)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901.94万往来款的款项明细及具体形成原因。
5、资金账户冻结情况。公司存在多项涉诉事项,请说明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银行账户和资金被查封、冻结的情况。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答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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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3-14 |
标题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0174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3月6日,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黄金”或“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5】0174号《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一、请公司说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进程,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论证、接洽谈判、形成相关意向、做出相关决议,签署相关协议、各中介结构进场及开展相关工作、向各相关部门报批等事项的时间和基本情况。
二、请公司说明截止目前,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中介结构名称,以及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根据公司公告,重组工作至今,公司与澳大利亚矿业部门关于审批事项多次沟通,截止目前尚未取得澳洲相关部门批复。请公司补充披露澳大利亚的相关部门、多次沟通的内容、暂未获批的主要障碍以及公司推进该项报批工作的具体举措。 |
批复内容 | 公司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解析说明。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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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5-13 |
标题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的《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函[2014]0331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函中提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公函【2014】0331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补充部分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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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10-01 |
标题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报告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鲁证监函[2013]127号、128号 |
批复原因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以下事项存在问题:
一、岩丰大厦转让事项
二、与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分行债务偿还事项
三、收到山东佳伟集团判决款事项
四、应收海阳市天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8255.64万元事项
五、对所投资公司出资比例的披露问题
六、未充分披露存货被抵押情况 |
批复内容 | 针对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反馈意见,公司董事长徐诚惠先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经营班子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分头落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将落实情况及整改措施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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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3-08-06 |
标题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调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鲁证调查通字1331号 |
批复原因 | 董事长徐诚惠先生交易股票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董事长徐诚惠先生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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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1-13 |
标题 |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山东监管局[2010]9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 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问题
二、 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
三、 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接到《责令改正决定》后,董事会办公室及时向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汇报。董事长对此非常重视,责成经营班子针对《责令改正决定》中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改。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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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0-27 |
标题 |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山东监管局[2010]9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股东大会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
2、董事会召开方面存在问题。
3、内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4、年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披露公司与园城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未披露公司与鸿源建筑之间的关联交易。
3、未披露公司与惠亿投资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界定不恰当。
2、个别在建工程项目转资不及时。
3、汇龙湾投资“开发成本”核算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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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8 |
标题 |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三会运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2、《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3、全资子公司与大股东之间存在少量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4、公司资产完整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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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2007年12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烟台汇龙湾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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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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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0 |
标题 |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鲁证监公司字[2007]58号 |
批复原因 | 一、三会运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全资子公司与大股东之间存在少量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四、公司资产完整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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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2007年8月13日至16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贵局派检查组对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进行了巡回例行检查,并于2007年9月13日下达了《关于对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整改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07]58号)(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公司对此非常重视,董事长责成总裁召集公司高管人员及相关部门就《整改通知》中提及的问题进行讨论,要求相关人员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逐一分析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落实了责任人员。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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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4-11-25 |
标题 |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罚字[2004]41号 |
批复原因 | 没有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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