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4-12-31 |
标题 | 鲁北化工:关于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宋莉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1条、第3.4.11条、第13.2.1条、第13.2.2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4]028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4年11月20日,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宋莉的配偶史某光在2022年3月31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行为。其中,在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9,380元,累计卖出1,000股,成交金额9,470元;在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金额13,840元,累计卖出2,000股,成交金额13,880元;在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3,400股,成交金额89,509元,累计卖出12,900股,成交金额90,045元。截至前述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产生相关收益已上缴公司。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将其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宋莉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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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12-31 |
标题 | 关于对宋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24]132号 |
批复原因 | 宋莉:经查,你担任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化工)独立董事期间,你的配偶史曙光于2022年3月31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间存在将持有的鲁北化工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累计买入16,400股,累计卖出15,900股,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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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11-20 |
标题 | 鲁北化工: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史曙光先生在2022年3月31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宋莉女士及其配偶史曙光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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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无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棣)安监管罚告[2017]SYLB7-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安监管罚告[2017]SYLB7-1号 |
批复原因 | ①未按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带班制度,单位负责人带班档案不完善,带班领导未签字,有代签的现象;②酸解车间二楼仅一台洗眼器,保护半径不足;③冷冻结晶车间、水洗车间未提供设备巡查记录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105,000元 |
处理人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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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棣综执罚决字[2018]82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综执罚决字[2018]825号 |
批复原因 | 厂区内相关建设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批复内容 | 罚款2万元。 |
处理人 | 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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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无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棣)安监罚[2017]SG1-1.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安监罚[2017]SG1-1.1号 |
批复原因 | 金海钛业委托的施工方在厂区进行碱喷淋塔及相关附属管道的现场制作过程中,发生一起吊装作业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金海钛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490,000 元 |
处理人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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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无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棣)安监罚[2017]SXC9-2.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安监罚[2017]SXC9-2.1号 |
批复原因 | ①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不符合要求,没有包含工会代表和从业人员代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安全总监和安全科副科长;②员工高血压调岗未复查,只进行调岗,新岗位仍存在高温作业;③噪音职业危害未治理。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30,000 |
处理人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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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滨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滨)安监罚告[2017]A-3-2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滨)安监罚告[2017]A-3-20号 |
批复原因 | 地下槽液下泵液位计、硫酸地下槽液位计不符合安全标准规范;硫酸装置缺少危险告知标识牌、第四b换热器三氧化硫管线无流向标识。 |
批复内容 | 罚款2万元。 |
处理人 | 滨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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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无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棣)安监罚当[2017]12-13-1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安监罚当[2017]12-13-15号 |
批复原因 | 职业卫生专项培训未覆盖全体在岗员工 |
批复内容 | 警告 |
处理人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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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滨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滨)安监罚告[2018]A-1-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滨)安监罚告[2018]A-1-4号 |
批复原因 |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发生变化未进行变更申报。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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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无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棣)安监现决[2018]钛业1-1号、(棣)安监现决[2018]钛业2-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安监现决[2018]钛业1-1号、(棣)安监现决[2018]钛业2-1号 |
批复原因 | 100Kt/a金红石型钛白粉建设项目(二期5万吨)试生产时,建设单位未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擅自进行试生产 |
批复内容 | 责令金海钛业100Kt/a金红石型钛白粉建设项目(二期5万吨)暂时停产停业 |
处理人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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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处罚棣环罚字[2017]第16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环罚字[2017]第169号 |
批复原因 | 处罚原因:100Kt/a金红石钛白粉项目吹填库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使用。 |
批复内容 | 具体处罚:①责令立即停止建设;②处以罚款176,000元。
金海钛业已缴纳罚款,并取得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出具的《关于山东金海钛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泥浆吹填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棣环发【2018】66号)和《证明》,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棣环罚字【2017】第169号)所涉处罚已整改完毕。 |
处理人 |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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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无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棣)安监罚[2018]大队鲁11-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安监罚[2018]大队鲁11-1号 |
批复原因 | 金海钛业钛矿粉车间、粉磨车间缺少《职业危害检测告知》,车间东侧配电室灭器配备数量不足,硫酸管路部分法兰防喷溅护罩缺失,硫酸罐区硫酸储罐避雷针接地引下线设置不规范,维修间内灭火器简体锈蚀严重,车间各楼层均未配备灭火器等。 |
批复内容 | 给予警告并处18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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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处罚棣环罚字[2017]第22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环罚字[2017]第220号 |
批复原因 | 处罚原因:100Kt/a金红石钛白粉项目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擅自改变排污去向,违法排放污染物。 |
批复内容 | 具体处罚:①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②处以罚款31,623元。 |
处理人 |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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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无棣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棣公(消)行罚决字[2018]001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公(消)行罚决字[2018]0019号 |
批复原因 | 10万吨钛白粉二期浓缩厂房、一洗车间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施工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 元 |
处理人 | 无棣县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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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处罚棣环罚字[2018]第09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环罚字[2018]第093号 |
批复原因 | 处罚原因:吹填库项目已建设,但未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并擅自投入使用。 |
批复内容 | 具体处罚:①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②处以罚款200,000元。 |
处理人 |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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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处罚棣环罚字[2018]第10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环罚字[2018]第107号 |
批复原因 | 处罚原因:吹填库项目未如实反映重启时间 |
批复内容 | 具体处罚:①责令改正违法行为;②处以罚款50000元。 |
处理人 |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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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滨环罚字[2019]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滨环罚字[2019]2号 |
批复原因 | 处罚原因:在排污口处采样,经检测出水氨氮浓度为11.5mg/L,超标0.15倍。 |
批复内容 | 具体处罚:处以罚款100,000元。 |
处理人 |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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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金海钛业收到无棣县应急管理局处罚(棣)安监管罚[2017]4-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棣)安监管罚[2017]4-1号 |
批复原因 | 处罚原因:未按规定组织酸解车间操作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
批复内容 | 具体处罚:①处以罚款50,000元。 |
处理人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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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29 |
标题 | 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30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02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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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3-28 |
标题 | 鲁北化工关于从关联方购入银行承兑汇票事项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6年度从关联方购入银行承兌汇票发生在2016年1-5月份,购入银行承兌汇票涉及的票面金额合计123,539,075.59元,获得差额收入2,315,767.48元。公司上述业务仅涉及票据的流通环节。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按照市场价格向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购入银行承兑汇票,购入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支付方式交换成另一种支付方式。公司购入的银行承兑汇票正常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支付,没有造成公司支付能力的降低或经营流动性的不足。公司从关联方购买的银行承兑汇票属于钱票两清业务。 |
批复内容 | 2016年5月,公司有关人员与贵所人员沟通汇报后,公司立即终止了从关联方购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监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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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6-08-12 |
标题 | 关于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山东监管局[2016]47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在报告期内你公司利用闲置流动资金向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购入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达1.27亿元。该关联交易已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条件,但你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引以为戒,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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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6-08-12 |
标题 | 关于对陈树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山东监管局[2016]48号 |
批复原因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化工)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在报告期内鲁北化工利用闲置流动资金向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购入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达1.27亿元。该关联交易已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条件,但鲁北化工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为鲁北化工董事长,你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引以为戒,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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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9 |
标题 | 鲁北化工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484号 |
批复原因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二、买卖承兑汇票业务
三、其他” |
批复内容 | 根据函件要求,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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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3 |
标题 | 鲁北化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484号 |
批复原因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二、买卖承兑汇票业务
三、其他” |
批复内容 |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间要求,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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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3 |
标题 | 鲁北化工关于停复牌事项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325号 |
批复原因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6年4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停复牌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25号)。
问题一:公告显示,截至目前,鲁北集团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事项与你公司无关。但同时又称,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构成影响,鲁北集团的整体估值中涉及鲁北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价值将以公司股票停牌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请补充披露:(1)上述与你公司无关的事项可能对你公司股价构成影响的依据,以及你公司上述表述是否互相矛盾;(2)你公司申请本次连续停牌的具体原因、必要性及依据,是否存在滥用停牌的情况。
问题二:根据公告,鲁北集团决定以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又与你公司无关,不存在涉及你公司的上述重大事项。请补充披露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事项,是否涉及鲁北集团股权结构变动、对你公司的权益变动等,是否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三:2016年4月2日,你公司披露,鲁北集团持有的你公司60,253,904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于2016年3月31日被司法冻结,并于次日解冻。请补充披露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与解冻事项的形成原因,是否与前述鲁北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公司申请停复牌有关。 |
批复内容 | 经公司向大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北集团”)进一步核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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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 公告日期:2015-02-04 |
标题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 |
批复内容 | 经慎重研究,并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的一致同意,本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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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 公告日期:2014-09-10 |
标题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审核暨复牌提示性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 |
批复内容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被暂停审核。目前,公司未收到对上市公司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公司经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其他有关方面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证券服务机构等问询,均表示未收到调查通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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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5-10 |
标题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4]0261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进行了事后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指出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存在相关问题,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回复。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就审核意见进行了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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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6-05 |
标题 | 关于山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整改报告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关于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2]6号) |
批复原因 | 一、财务信息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
批复内容 | 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2]6 号)(以下简称“责令决定”)中提到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专项会议,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逐条对《责令决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梳理,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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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2-05-23 |
标题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11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12]3号 |
批复原因 | 一、2007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
(一)重大关联交易未予及时披露
(二)鲁北化工合成氨资产停产事项信息披露虚假
(三)短期借款余款未如实披露
二、2008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
(一)重大关联交易未予及时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热电厂发电机组关停事项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责令鲁北化工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时任鲁北化工董事长的冯久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鲁北化工总经理的袁金亮、时任鲁北化工财务总监兼董事的吴玉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鲁北化工董事会秘书的田玉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五)、对时任鲁北化工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刘金亭、时任鲁北化工董事的冯怡深、时任鲁北化工副董事长的刘希岗、时任鲁北化工副总经理的冯立田、翟洪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 六)、对时任鲁北化工监事的吴宗文、时任鲁北化工职工监事的佘洪华、时任鲁北化工独立董事的李德周、范本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另,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一)、认定时任鲁北化工董事长的冯久田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起,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认定时任鲁北化工总经理的袁金亮、时任鲁北化工财务总监兼董事的吴玉瑞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三)、认定时任鲁北化工董事会秘书的田玉新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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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5-12 |
标题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公司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6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财务信息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收回存在虚假入账问题。
(二)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一)三会运作不规范。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备。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要求公司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研究,针对上述问题和要求,尽快形成整改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并按规定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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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0-04-29 |
标题 | 关于给予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久田等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字[2010]21号 |
批复原因 | 一、鲁北集团及其附属公司2008年度与鲁北化工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累计98,890万元,且2008年期末余额23,403.97万元,上述行为属于无偿拆借上市公司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行为。
二、2009年2月11日,鲁北集团(经鲁北化工口头授权)与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将鲁北化工5台热电机组计12万千瓦以96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预计将产生9600万元收益,对公司2009年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2009年11月股价发生大幅异动。经本所两次发函问询并督促,公司方于2009年12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并于2009年12月14日进行披露。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17.3条、17.4条的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给予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久田、董事刘希岗、吴玉瑞、冯怡深、李德周、范本强、总经理袁金亮、副总经理冯立田、翟洪轩、监事会召集人李世泽、监事吴宗文、佘洪华、董事会秘书田玉新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惩戒,本所将抄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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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9-06-13 |
标题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到中国证监会济南稽查局立案调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济调查通字0905号文 |
批复原因 |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
批复内容 | 我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南稽查局《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济调查通字090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南稽查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证监会济南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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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8-26 |
标题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整改通知 |
相关法规 |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关联交易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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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1-18 |
标题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方案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鲁证监公司字[2004]60号 |
批复原因 | 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不符合规定;五分开不彻底,上市公司独立性差;未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三会运作不规范;法人治理不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不完善;财务核算不规范;募集资金项目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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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山东监管局于2004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对公司进行了检查,并以鲁证监公司字[2004]60号文,向公司发出了《限期整改并给予内部批评的通知》。对此公司董事会引起了高度重视,为此公司根据山东监管局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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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12-31 |
标题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限期整改并给予内部批评的通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鲁证监公司字[2004]60号 |
批复原因 | 未能及时批露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 |
批复内容 | 山东证监局于2004年11月16日对公司进行了检查,就公司存在的问题出具了鲁证监公司字(2004)60号文《关于限期整改并给予内部批评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并对通知中提到的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彻底清查。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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