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6-01 |
标题 | 万向德农: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4]057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公司发送的《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就《工作函》相关问题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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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12 |
标题 | 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7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6月19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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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9 |
标题 | 万向德农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49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91号), 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公司涉诉事项计提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
二、关于公司新品种
三、关于种植加工及生产经营
四、关于公司库存
五、关于财务信息披露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公司及时组织回复, 现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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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3 |
标题 | 万向德农关于收到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49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91号), 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公司涉诉事项计提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
二、关于公司新品种
三、关于种植加工及生产经营
四、关于公司库存
五、关于财务信息披露 |
批复内容 |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正组织相关部门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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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6 |
标题 |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还没有设立
(2)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3)信息披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4)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已达56.85%,在选举董事时,公司没有采取过累积投票制
(5)部分高管薪酬没经过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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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本次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不但找出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对规范运作的认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提高规范性运作水平。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和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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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黑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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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9-08 |
标题 |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巡检整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治理运作的规范性方面、信息披露方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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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省证监局于2005年7月5日至13日对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进行了例行巡检,并于2005年8月11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明确指出了公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接到《通知书》后非常重视,根据《通知书》的精神和要求,比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对要求整改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研究,本着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制定了整改方案。公司根据《通知书》中的整改意见制定的具体整改方案,同时,我公司还将加强自检自查,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顺利的不断发展。 |
处理人 | 黑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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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4-07-30 |
标题 | 关于对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付华廷、董事于艳杰、王卫中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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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9-11 |
标题 |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会计估计不够谨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过长;法定公益金提取政策不恰当;司章程及有关议事规则中有些条款不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缓;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哈尔滨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3年7月14日至20日对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8月3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明确指出了公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接到《通知书》后非常重视,针对《通知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对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对要求整改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研究,本着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经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处理人 | 哈尔滨特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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