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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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6-06
标题敦煌种业:关于对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7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财务报告差错更正 (二)购买大额理财产品未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对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马宗海、时任总经理张绍平、时任财务总监周秀华、时任董事会秘书顾生明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3
标题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26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10
标题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甘肃证监局监管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
文件批号甘肃证监局[2021]7号、[2021]8号
批复原因经查,2020年10月至11月,敦煌种业控股子公司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26亿元,达到公司2019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净资产的41%。敦煌种业未根据《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十六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甘肃证监局决定对敦煌种业及董事长马宗海、总经理张绍平、财务总监周秀华、董事会秘书顾生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甘肃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1-08
标题关于对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成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7]007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7年8月29日,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煌种业或公司)董事王成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分别以8.65元、8.64元、8.63元价格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累计买入3000股,成交金额合计25,920元。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王成基在2017年8月29日买入公司股票,违反了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成基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18
标题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334号
批复原因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5】0334号《关于对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品种研发:有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是种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补充披露公司主要产品、研发能力等相关信息。 二、关于种植加工:行业内由于新品种的不断面世,种植面积仍呈现每年递增态势,掌握稳定的种植基地和加工产能是公司的又一竞争力,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一)制种基地 (二)产能利用 (三)代繁业务 (四)种植计划经营风险 (五)影响种植加工的自然灾害风险 三、关于存储:玉米种子供大于求已成市场常态,2015年市场玉米种子库存仍旧在10亿公斤以上,去库存压力成为拖累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原因,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一)期末库存的合理性 (二)高库存导致的经营风险 (三)存货减值 四、关于销售:种业公司一般采取向经销商销售,但允许经销商在销售季节结束后就当年未销售的种子进行退货处理,并在结算时予以反利,同时配以促销、广告、售后服务等营销方式抢占市场占有率,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一)营销策略 (二)销售收入的确认和结算 (三)关于收入和成本的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作出了回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审核意见及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24
标题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相关内容披露有误: 一、《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以及《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三、管理层讨论分析”中“主要会计数据”营性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总资产数据;“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经营性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数据错误;“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表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数据错误。 二、《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一、财务报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非流动负债科目串行。 三、《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附注--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1、子公司情况中甘肃省敦煌种业油脂有限公司名称及表决比例错误”。
批复内容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现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2-11-29
标题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文件批号甘农(种子)告[2012]05号
批复原因敦种先锋2010年在宁夏分公司巴浪湖农场生产先玉420玉米杂交种期间,误将先玉508的父本当做先玉420的父本安排生产,导致生产的15.4万公斤先玉420玉米杂交种实际为先玉508玉米杂交种。
批复内容甘肃省农牧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对敦种先锋公司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264,494.33元; 2、处违法所得5倍计1,322,471.65元的罚款。
处理人甘肃省农牧厅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7-16
标题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甘肃监管局[2012]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甘证监函字[2012]134号
批复原因根据《上市公司检查办法》(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规定,我局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9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和年报编制等事项,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函告你公司,请公司按照监管函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2年8月31日前报告我局。 一、主要问题 (一)公司治理方面 (二)信息披露 (三)募集资金
批复内容根据《监管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甘肃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2-07-04
标题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甘肃监管局[2012]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批复原因2012年7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出具的[2012]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的问题: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所属酒泉棉蛋白油脂有限公司、新疆玛纳斯油脂有限公司、棉花营销分公司和瓜州棉花分公司分别设立期货交易账户和棉花电子撮合系统账户开展期货投资和电子撮合投资业务。2011年,酒泉棉蛋白有限公司在中原期货公司的期货账户亏损885万元,新疆玛纳斯油脂有限公司在万达期货公司的期货账户亏损2732万元,棉花营销分公司两个期货账户和电子撮合账户亏损共247万元,瓜州棉花分公司电子撮合系统亏损1096万元,上述亏损金额合计达4960万元。你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069万元,上述亏损单笔或累计计算,金额达到“重大”标准,但你公司在亏损形成时未及时披露,直至2012年3月15日才予以临时披露。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上述行为提出警示,要求你公司切实提高认识,建立上市公司重大信息的归集、传递和报告制度,确保公司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你公司须将整改情况于2012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必要时将组织检查验收。 公司根据《警示函》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处理人甘肃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7
标题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应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公司运行质量,切实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同时建议公司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合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批复内容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公司管理者和员工的法人治理意识普遍增强,公司运作的独立性、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推动公司治理更快更好的发展,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处理人甘肃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12-21
标题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甘肃省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文件批号证监发[2003]56号
批复原因公司上市后,总股本增加,并变更了营业执照,但公司章程修改未经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董事长兼任大股东现代农业公司法人代表,与有关规定不符;“三会”运作不规范;2003年年报与2004年中报披露本期和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数据统计有误;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发生变更,但没有履行变更程序;
批复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于2004年9月15日至9月17日对本公司进行了例行检查,并于2004年9月30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本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查,逐项落实。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意见,并在最近召开的董事会上通过和落实了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处理人甘肃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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