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

- 600180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10-26
标题瑞茂通: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4]3489号
批复原因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或“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工作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回复工作,现就工作函中的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21
标题瑞茂通: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4]0111号
批复原因公司长期借用关联方账户,财务账中未记录流转信息,也未披露相关信息,直至2022年年报才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当年情况,公司财务会计处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完整
批复内容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菊芳、时任财务总监刘建辉、时任财务总监李艾君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07
标题瑞茂通: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4]39号
批复原因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于2015年11月起借用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办理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与境外子公司资金往来结算。公司财务账中直接记录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与境外子公司往来,未记录经该专用账户流转信息。公司也未披露相关信息,直至2022年年报时予以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5-06
标题瑞茂通: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交所下发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4-29
标题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4]39号
批复原因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于2015年11月起借用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办理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与境外子公司资金往来结算。公司财务账中直接记录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与境外子公司往来,未记录经该专用账户流转信息。公司也未披露相关信息,直至2022年年报时予以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22
标题瑞茂通:瑞茂通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572号
批复原因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572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工作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回复工作,现就工作函中的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09
标题瑞茂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664号
批复原因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或“公司”或“CCS”)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64号)。
批复内容根据相关要求,现就《监管工作函》中的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5
标题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669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上证公函[2019]066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23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9-26
标题瑞茂通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1691号
批复原因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送的《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关联方的监管工作函》(编号:上证公函【2015】1691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对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增资入股北京领先创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先创融”)所涉及的盈利预测、补偿机制、风险提示问题进行了问询。
批复内容在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和领先创融及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监管工作函》中所涉及问题作出说明,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7-17
标题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4]005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3年12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4200万元的奖励,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仅在2013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11.12.3条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张菊芳、财务总监李艾君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我部对此予以关注。 希望公司积极整改,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8-08-05
标题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08]34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08]17号
批复原因一、虚假记载 二、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 公司原董事长蒋绍庆为以上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同时,对九发股份未按规定披露与正大物贸关联资金往来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蒋绍庆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九发股份和蒋绍庆上述违反《证券法》的行为情节严重,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我会认定蒋绍庆为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6
标题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问题二:公司在2005年、2006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批复内容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8-06-18
标题关于对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和对公司前董事长蒋绍庆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九发股份前董事长蒋绍庆未能勤勉尽责,在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中,对多数董事提出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重要问题未能做出明确解释,致使董事会未能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8-05-06
标题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到中国证监会济南稽查局立案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08鲁证稽立字1号
批复原因未按规定披露2007年年度报告。
批复内容
处理人证监会济南稽查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7-07-05
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媒体专区关于对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蒋绍庆等公开谴责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九发股份2006年度亏损11,578万元,但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2、九发股份2004年形成大股东占款4,410万元,但公司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06年报才予以披露。 3、九发股份2006年审计报告揭示, 公司2004年财务报告漏记其他应收款18,000万元,短期借款14,000万元,漏记应付票据4,000万元;2005年漏记新增其他应收款34,595万元,漏记应付票据40,905万元,漏记银行存款18,690万元。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
批复内容经审核,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发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2.2、2.3、10.2.4、11.3.1条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蒋绍庆、姜海林、宫云科、袁睁、王龙、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徐爱民,独立董事黄玉荣、李金林、梁仲康、吴育华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3条、3.1.4条、3.1.5条和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声明与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第17.3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九发股份和公司董事蒋绍庆、姜海林、宫云科、袁睁、王龙、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徐爱民,独立董事黄玉荣、李金林、梁仲康、吴育华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7-05-15
标题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到中国证监会济南稽查局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济调查通字07003号
批复原因我公司于2007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济南稽查局《调查通知书》(编号:济调查通字07003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正接受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我公司于2007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济南稽查局《调查通知书》(编号:济调查通字07003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正接受立案调查。
处理人证监会济南稽查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07-01
标题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不规范;个别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不符合现行规定;三会及经理层运作不规范;配股募集资金项目进度披露前后不一致;未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贵局于2004年4月12日至18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6月4日向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接贵局《整改通知书》后,公司于2004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绍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对《整改通知书》逐条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内容,进一步回顾和检查了公司的运行情况,本着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提出了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