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01 |
标题 | 上港集团:关于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2]20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作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你的配偶戴慧群于2022年3月3日买入上港集团股票30,000股,于2022年3月22日卖出上港集团股票30,000股。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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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9-07 |
标题 | 上港集团:关于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王海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2]013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2年7月23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时任副总裁王海建的配偶戴慧群于2022年3月3日买入公司股票30,000股,成交金额为179,700.00元,并于2022年3月22日卖出公司股票30,000股,成交金额为167,700.00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将其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时任副总裁王海建的配偶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其所持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公司公告,本次短线交易合计亏损,并无收益。 |
批复内容 | 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王海建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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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09-14 |
标题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监局[2007]39号 |
批复原因 | 1、公司尚未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公司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公司尚未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4、公司部分房地产权证的转移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
批复内容 | 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从4月30日启动,到6月28日已完成自查阶段工作。在这一阶段,公司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组织力量和时间点,并按照时间点划分了具体工作安排。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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