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02 |
标题 | 中熔电气:关于公司董事个人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2]51号 |
批复原因 | 中熔电气于2022年10月24日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你于2022年10月19日减持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金额3,795,000元。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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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01 |
标题 | 关于对石晓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陕西证监局[2022]51号 |
批复原因 | 你担任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熔电气)董事期间,存在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情形,具体如下:中熔电气于2022年10月24日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你于2022年10月19日减持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金额3,795,000元。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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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1-08 |
标题 | 关于对石晓光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83号 |
批复原因 | 石晓光:
2022 年 10 月 24 日,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熔电气”)披露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 年 10 月 19 日,你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 2 万股中熔电气股票,成交金额 379.50 万
元。
你作为中熔电气的董事, 在中熔电气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前十日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和本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三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同时,我部提醒你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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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11-03 |
标题 | 中熔电气:关于董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22年10月19日,石晓光先生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成交金额为189.75元/股。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对石晓光先生本次违规减持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促其深刻反省并切实采取措施避免此类失误。在此石晓光先生就本次交易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石晓光先生表示今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其本人的证券账户,审慎操作,重视并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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