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亚药

- 300434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7-15
标题金石亚药: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22]26号
批复原因2019年12月9日起,魏宝康担任金石亚药总经理,2020年11月18日起兼任公司董事长。经查,魏宝康配偶何花萍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通过二人名下证券账户交易“金石亚药”股票。其中何花萍名下证券账户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累计卖出90,300股,卖出金额935,251元,魏宝康名下证券账户于2022年4月26日累计买入1,000股,买入金额7,980元。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魏宝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4-27
标题金石亚药:关于董事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宝康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获悉魏宝康先生及其配偶何花萍女士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1、魏宝康先生已于2022年4月27日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盈利3,020元全部上交公司; 2、经核查了解,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魏宝康先生配偶使用魏宝康先生账户疏忽误操作所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魏宝康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因短线交易带来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表示将汲取本次事件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定的学习,同时管理好股票账户,提高买卖公司股票的谨慎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27
标题关于对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0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01
标题关于对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6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30
标题金石亚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6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30
标题关于对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王守伦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3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41号
批复原因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一季度报告。你的配偶李婧在4月26日卖出公司股票1.6万股,成交金额16万元。李婧未能遵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3月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配偶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你作为公司监事,未能勤勉尽责督促配偶合规买卖公司股票,违反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3月修订)》第3.8.17条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6-26
标题金石东方: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25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对康宁医药进行了飞行检查1。飞行检查中发现康宁医药存在若干缺陷问题需要整改,根据浙江省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7年3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5月19日收回了康宁医药药品GMP证书(并非吊销)。
批复内容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康宁医药飞行检查中发现问题后,康宁医药管理层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并立即组织相关整改。2017年5月27日,康宁医药已经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整改材料。康宁医药针对上述事项正在采取相应整改措施,预计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6月下旬再次对康宁医药进行现场检查。公司将会根据后续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处理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