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8-03 |
标题 | 关于对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6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8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02 |
标题 | 关于对彭澎、彭澍、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32号 |
批复原因 | 彭澎、彭澍、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你们及其他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科技”)100%股份,交易对价合计210,000万元。富临精工2022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补偿义务人业绩补偿进展公告》显示,因升华科技未完成业绩承诺,你们合计应履行68,025,357股股份补偿义务并支付37,323.24万元现金补偿款,其中股份补偿义务已于2019年9月完成,现金补偿金额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付清,但截至目前尚余2,097.58万元现金补偿款及782.32万元逾期利息未偿还。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8.6.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7.4.1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作出的承诺,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6-07 |
标题 | 富临精工:关于公司监事配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胡国英女士的配偶谢运先生于2022年4月27日卖出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6日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经核查了解,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谢运先生操作失误导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胡国英女士及其配偶谢运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声明将引以为戒,今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02 |
标题 | 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91号 |
批复原因 |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你公司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1-5月,你公司先后与关联方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汽车零部件基地(二期)项目的厂房建设施工、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厂房建设施工等关联交易,发生额分别为9,266.80万元、951.24万元、10,794.94万元,占合同签订时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0%、0.58%、5.19%,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7月20日才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22 |
标题 | 富临精工: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21]4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你公司关联方,你公司未识别该关联关系,未在2018、2019及2020年报中准确披露该关联关系。2018年以来,截至2021年5月,你公司与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合同金额为2018年9267万元,2019年951.24万元,2021年1.08亿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30%、0.58%、5.19%。上述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直至2021年8月5日,你公司才对该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完成补充审议及披露程序。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13 |
标题 | 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8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21 |
标题 | 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0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0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7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27 |
标题 | 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0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8 |
标题 | 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5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0 |
标题 | 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71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7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2-01 |
标题 | 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9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9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将书面说明材料于2月14日前报送我部,同时抄报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11-11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黄平、张毅)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6]120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8月25日尾市前,“富临精工”股价下跌10%,尾市期间上涨22%。尾市期间账户组进行了5笔大额买入委托申报,其中4笔买入委托申报价格较前一刻成交价格上涨22%,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量占同期市场申买量比例、买入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分别为99.85%和99.99%。其中在尾市集合竞价阶段,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为100%,收盘价较集合竞价前一刻成交价上涨22%,当日股价上涨9.8%。账户组拉抬后次日卖出60,000股,金额合计4,383,458.00元,盈利667,261.37元。
创势翔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黄平为创势翔实际控制人,公司投资决策最终确定者,是公司控制使用账户组操纵“辉丰股份”等6只股票的主要策划实施者,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毅系创势翔交易主管,是公司交易下单具体执行责任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没收创势翔违法所得20,738,393.32元,并处以62,215,179.96元罚款。
二、对黄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三、对张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8-10 |
标题 | 富临精工:关于四川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川证监公司[2016]第63号 |
批复原因 |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富临精工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监管关注函》(川证监公司[2016]第63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收到监管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监管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回复和说明。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22 |
标题 | 富临精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91号 |
批复原因 |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根据要求,对《问询函》关注问题逐一核查。现将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1 |
标题 | 富临精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9号 |
批复原因 |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回复和补充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