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22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22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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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12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4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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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2-03-02 |
标题 | 关于对朱明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朱明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3月,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在线”)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朱明、王小川等持有的上海晨之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之科”)80%股权。根据中文在线与朱明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协议》),朱明承诺晨之科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不低于26,4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晨之科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朱明应当于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文在线支付补偿。
中文在线已于2020年4月28日向朱明发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通知书》《限期解除股份冻结通知书》,并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已就现金补偿提起诉讼。截至目前,朱明26,984.54万元业绩补偿义务未履行,违反了其作出的承诺。 |
批复内容 | 对朱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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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2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6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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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7-30 |
标题 | 中文在线: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5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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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26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王腾)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王腾内幕交易“中文在线”。 |
批复内容 | 没收王腾违法所得54,880.52元,并处以50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大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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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9-24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朱明)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0]148号 |
批复原因 |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在线)于2018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了上海晨之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之科)8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你与中文在线签订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承诺晨之科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亿元、2.20亿元和2.64亿元。如利润未达承诺数,需补偿股份及现金。根据中文在线披露的2017年至2019年年报数据,晨之科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148.82万元、-8,903.93万元、-27,575.44万元,2018年和2019年均未达到当年的业绩承诺及收购时资产评估报告相关预测金额的50%,2017年至2019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30.55万元,与业绩承诺的63,400万元存在较大差距。截至目前,你未向中文在线支付2019年度的业绩补偿款,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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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8-25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0]138号 |
批复原因 |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2018年收购的上海晨之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之科)2018年、2019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未达到当年的业绩承诺及收购时资产评估报告相关预测金额的50%;2017年至2019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30.55万元,与业绩承诺的63,400万元存在较大差距。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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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04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21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8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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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16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35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7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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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0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71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特此函告。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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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11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8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20年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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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10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4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4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3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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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2-04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9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9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2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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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30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30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20年1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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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2-17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32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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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7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51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5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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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31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55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5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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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25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4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4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及补充披露,并在8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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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03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胡志平)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文件批号 | 福建监管局[2017]3号 |
批复原因 | 胡志平操作其岳母彭某某开立于浙商证券深圳福华一路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招商汇智之恒健远志计划”买入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胡志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福建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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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6-11-21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宋洁)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宋洁(370602********0427)任职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时公告未持有公司股票,却于2015年10月20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2,000股,减持金额251,600元。你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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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6-01-29 |
标题 |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洁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宋洁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15年10月16日,宋洁被聘任为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在线”)副总经理,10月20日其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中文在线股票2,000股,减持金额251,600元。宋洁的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8号公告中有关“自中有关“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
宋洁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3.8.1条、第3.8.17条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宋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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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5-10-22 |
标题 | 中文在线:关于高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5年10月16日,宋洁被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截至该日,宋洁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由于持有该等股票系在其本人不知悉的情况下由其亲属操作,故与此前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中“宋洁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不符。
自宋洁于2015年10月16日被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至今,其证券账户发生如下交易:
2015年10月20日,其证券账户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均价125.8元,交易金额251,600元。上述交易系在本人不知悉的情况下由其亲属操作。以上交易的发生主要由于宋洁女士为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其本人及其亲属均尚未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指引。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1、宋洁女士本人对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深刻反省,并约束其家属股票交易行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对其做出警告处分;
2、公司董事会将依法收回宋洁女士本次交易差价金额所得。宋洁女士所得收益为:(卖出均价125.8元/股—买入均价88.269元/股)×2,000股=75,062元;
宋洁女士对发生此次违规交易行为深表歉意,并愿意接受公司做出的上述处理决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洁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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