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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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01
标题三丰智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31
标题关于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5
标题关于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3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8-30
标题关于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0
标题关于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9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9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4-22
标题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朱汉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湖北证监局[2021]12号
批复原因朱汉梅: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以下事实: 在2015年2月11日前,你持有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智能)16.57%的股份。在2017年3月至2019年6月期间,因三丰智能实施并购重组等事项,你持有三丰智能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了4.95%;2015年2月11日至2020年9月28日期间,你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562.08万股,约占三丰智能总股本的2.46%。上述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导致你持有三丰智能的股份比例变动达7.41%。你在持股比例变动达5%时,未按照规定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0年9月30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4-22
标题湖北证监局关于对陈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湖北证监局[2021]13号
批复原因陈巍: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以下事实: 2018年6月以前,你与陈公岑、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智能)21.51%的股份。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间,因三丰智实施定增、股权激励等事项,你们持有三丰智能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了3.45%。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你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3,300万股,约占三丰智能总股本的3.09%。上述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导致你们持有三丰智能的股份比例变动达6.54%。你在持股比例变动达5%时,未按照规定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0年12月31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01
标题关于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6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27
标题关于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陈巍、陈公岑、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0号
批复原因陈巍系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陈公岑、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陈巍一致行动人。你们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间持有三丰智能股份的比例从21.50%降至14.97%,持股比例变动达到6.53%。其中,因非公开发行以及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被动稀释3.44%、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增加0.01%,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10%。你们在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直至2020年12月31日才补充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时陈巍未按规定停止交易。
批复内容陈巍、陈公岑、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0号。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23
标题关于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朱汉梅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85号
批复原因朱汉梅: 你作为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于2015年2月11日至2020年9月18日期间持有三丰智能股份的比例从16.57%降至9.16%,持股比例变动达到7.41%。其中,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以及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被动稀释比例为5.18%、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减持累计减少比例为2.23%。你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0年9月30日才补充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8.1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第2.3.10条、第5.1.1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17
标题关于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4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9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3
标题三丰智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3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5-07
标题三丰智能:关于董事配偶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陈巍先生持有公司93,675,970股,持股比例为11.78%,陈巍先生配偶崔琴女士于因误操作于2020年4月27日买入三丰智能股票2000股,买入成交均价为7.4元,随后于4月29日全部卖出,卖出均价为7.44元,由此产生收益80元。此交易在公司年报披露前三十日进行股票买卖构成敏感期交易,同时构成短线交易。另外,陈巍先生曾于2019年10月29日卖出三丰智能股票4,900,000股,卖出均价为7.68元,与陈巍先生配偶于2020年4月27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也构成了短线交易,由此产生收益560元。
批复内容陈巍的配偶未参与三丰智能的经营和决策,未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三丰智能的股票,但以上交易行为已违规,陈巍先生及配偶对因此对三丰智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并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六个月不发生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同时将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合计640元全部上交给三丰智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30
标题关于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6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5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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