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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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29
标题康芝药业: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文件批号中(炬)环罚字[2022]004号
批复原因经查,中山爱护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口罩生产等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混合→灌装→包装,生产作业过程有废水产生,废水经由规范排放口、尾水排放口排放。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中山爱护废水和废气进行采样检测显示,废水的氨氮为64.7mg/L,超过《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批复内容对中山爱护处罚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处理人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04
标题康芝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文件批号粤中南朗执罚字[2022]330号
批复原因 2022年06月28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对康大制药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案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康大制药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新区起步区)东二围的办公质检研发楼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于2018年1月竣工,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442000201705190901)和《不动产权证》【粤(201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35737号】,该楼建设工程造价为:21,673,236.15元。该楼报建批复为1幢8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4,448.69平方米。根据该楼的竣工测量平面图(中山火炬开发区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测绘,图纸编号F25ZZG20220150)的数据所示,该楼测量为1幢8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竣工总面积为14,582.54平方米。康大制药存在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经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6月16日出具的《中山市建设项目监督意见书》(业务编号:2640220222060001)所示,该建筑未按已批的报建图纸施工,上述建筑未对周边现状及规划造成较大影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根据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结案后再补办相关规划手续。
批复内容决定对康大制药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300,394.16元。
处理人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9-02
标题关于对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22]8号
批复原因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在持有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公司)5%以上股票期间,名下证券账户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7月14日期间多次交易康芝药业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万股,卖出952.01万股。上述交易存在数次卖出后买入、买入后卖出的情况,相关卖出和买入或买入和卖出行为之间的时间间隔不足六个月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7-20
标题康芝药业: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实施减持计划时因原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由于2022年2月23日高新区集团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过程中,因系统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导致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根据《证券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因以上两次卖出价格均远低 2022 年 2 月 23 日误操作“ 买入” 时价格, 根据以上计算方法, 经高新区集团确认: 因原 2022 年 2 月 23 日误操作导致的此两次短线交易没有产生收益。 截止本公告日, 以上合计三笔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合计 3,400 元, 已全部上 交给公司。 ( 二) 高新区集团原误操作事项未发生在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 内, 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谋求 不当利益的目的。 ( 三) 高新区集团已经深刻认识到误操作的严重性, 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 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承诺杜 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同时高新区集团承诺: 2022年8 月23日前, 高新区集团将不再减持公司股票。 ( 四) 公司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高度重视并认真学习《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21
标题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海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30
标题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4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海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23
标题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海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10
标题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5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海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31
标题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9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海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05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陈湖平)
相关法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14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陈湖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陈湖平知悉厦门盛世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交易的未公开信息 二、陈湖平与其父陈某发共同操作“陈某发”和“傅某城”账户与盛世汇金产品趋同交易的情况
批复内容对陈湖平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30
标题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56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3,200万元;2019年2月27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为2,465万元;2019年4月24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净利润为1,337万元;2019年4月29日披露《2018年度报告》,实际净利润为1,337万元。你公司年报实际净利润与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相比,差异值达1,128万元,差异率为84%,且未及时发布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4条、第11.3.4条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10
标题康芝药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319号
批复原因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319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问询函内容进行了回复说明,并于规定时间内将回函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将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10
标题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346号
批复原因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披露《关于现金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8月10日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及沪众评报字〔2018〕第0374号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作出进一步说明:   1、根据评估报告,中山爱护成立于2011年6月30日,至2018年3月,经历了六次股权变更和一次增资,请详细说明历次股权变更的原因,股权转让的价格,作价依据及合理性。   2、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3月中山爱护股权结构为广州康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胡飞鸿、邹文生分别持股88%,2%,10%,而7月25日公告称,截至7月24日中山爱护股权结构为宏氏投资持股100%。请说明宏氏投资获得中山爱护100%股的时间、支付对价、作价依据以及短期内将中山爱护转让给上市公司的合理性。   3、请说明本次上市公司以高溢价收购中山爱护,是否存在向宏氏投资输送利益、变相为其融资的目的。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13日前将回函以2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03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英强)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2号
批复原因一、廖英强是高收视率证券类品牌节目的嘉宾主持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谈股论金》作为第一财经证券类品牌节目,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表现稳定。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第一财经频道周播节目《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很高。 廖英强通过在电视台主持高收视率的证券类品牌节目积累名气和受众,再辅以互联网各类平台宣传和推广,开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 廖英强承认,“廖英强”账户由其本人控制使用。2015年3月至11月,“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账户等11个证券账户交易廖英强推荐股票时委托使用的MAC地址与“廖英强”账户所使用的MAC地址高度重合。“路某”账户2015年以来进行股票交易使用最多的电脑MAC地址为廖英强办公电脑MAC地址。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张某”账户全部资金来源于廖英强,“路某”账户84.97%的资金来源于廖英强,“刘某钟”账户84.73%的资金来源于并全部流出至廖英强配偶郭某琳;“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的半数收益经由张某转至廖英强的银行账户,“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经委托给廖英强代为操作。 廖英强为股轩文化、上海英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琪文化)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张某为英琪文化原股东;路某为股轩文化股东;韩某为股轩文化员工;股轩文化法定代表人柴某英是廖英强的表姐,柴某玉是柴某英的妹妹;柴某美是廖英强的母亲;廖某杰是廖英强的哥哥;金某是廖某杰妻子的姐姐。上述人员与廖英强具有亲属关系或工作关系。 综上,可以认定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廖英强”“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路某”账户等13个证券账户。 三、廖英强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773.84元。具体如下: 1.2015年3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发集团”(6001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发集团”1,268,233股,买入金额21,327,300.56元,荐股后卖出1,224,734股,卖出金额21,800,324.9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5,573.40元。 2.2015年4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大连国际”(00088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大连国际”1,252,108股,买入金额14,163,392.98元,荐股后卖出1,102,108股,卖出金额13,916,521.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39,421.47元。 3.2015年5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清新环境”(00257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清新环境”1,174,800股,买入金额47,410,670.98元,荐股后卖出906,100股,卖出金额39,007,626.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07,626.64元。 4.2015年5月1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圣阳股份”(002580),并于荐股前买入“圣阳股份”663,080股,买入金额14,277,433.06元,荐股后卖出613,080股,卖出金额13,698,050.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88,680.64元。 5.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全柴动力”(60021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全柴动力”463,000股,买入金额7,004,267.61元,荐股后卖出326,101股,卖出金额5,440,783.4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76,832.67元。 6.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苏常柴A”(0005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苏常柴A”1,113,642股,买入金额12,529,441.10元,荐股后卖出907,042股,卖出金额11,119,048.4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46,415.15元。 7.2015年5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富能源”(60050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富能源”1,135,600股,买入金额15,091,999.00元,荐股后卖出1,135,600股,卖出金额16,838,15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33,528.38元。 8.2015年5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石油济柴”(0006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石油济柴”347,489股,买入金额6,195,597.02元,荐股后卖出347,489股,卖出金额6,894,920.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653,156.71元。 9.2015年6月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渝开发”(00051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渝开发”1,331,879股,买入金额15,222,898.33元,荐股后卖出1,231,879股,卖出金额15,412,189.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31,797.11元。 10.2015年6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复旦复华”(60062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复旦复华”1,025,907股,买入金额25,731,894.90元,荐股后卖出584,492股,卖出金额15,774,834.36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595,950.13元。 11.2015年6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海大集团”(00231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海大集团”1,764,823股,买入金额46,595,268.50元,荐股后卖出1,615,053股,卖出金额45,315,044.5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302,404.35元。 12.2015年7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桐昆股份”(60123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桐昆股份”1,690,143股,买入金额30,391,935.01元,荐股后卖出1,185,106股,卖出金额20,747,564.7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879,249.50元。 13.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东方电子”(00068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东方电子”4,130,092股,买入金额28,330,914.20元,荐股后卖出2,279,900股,卖出金额16,618,911.6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4,725.58元。 14.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红宝利”(002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红宝利”1,516,100股,买入金额12,022,255.00元,荐股后卖出1,420,000股,卖出金额12,463,42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48,283.80元。 15.2015年8月27日、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1,587,300股,买入金额28,428,827.00元,荐股后卖出1,587,300股,卖出金额30,521,011.6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884,814.15元。 16.2015年9月2日、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紫光股份”(00093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紫光股份”38,500股,买入金额1,924,964.00元,荐股后卖出38,500股,卖出金额2,043,71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805.43元。 17.2015年9月2日、7日、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445,610股,买入金额7,117,763.40元,荐股后卖出445,610股,卖出金额8,323,363.7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50,953.57元。 18.2015年9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1,799,028股,买入金额23,672,657.80元,荐股后卖出992,300股,卖出金额14,151,760.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98,153.58元。 19.2015年9月1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399,000股,买入金额5,442,797.00元,荐股后卖出399,000股,卖出金额5,739,067.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56,985.34元。 20.2015年9月15、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瑞仪器”(300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瑞仪器”1,441,000股,买入金额19,645,123.00元,荐股后卖出1,441,000股,卖出金额21,788,845.9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97,632.19元。 21.2015年9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荣之联”(0026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荣之联”871,183股,买入金额24,357,003.85元,荐股后卖出642,983股,卖出金额20,235,923.7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053,262.65元。 22.2015年9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慈星股份”(30030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慈星股份”1,814,819股,买入金额18,676,626.53元,荐股后卖出1,521,258股,卖出金额18,401,702.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445,932.37元。 23.2015年9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星星科技”(30025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星星科技”1,285,051股,买入金额20,491,985.36元,荐股后卖出756,199股,卖出金额12,734,691.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78,307.59元。 24.2015年9月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宏达高科”(00214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宏达高科”1,754,201股,买入金额34,908,197.85元,荐股后卖出1,315,500股,卖出金额27,927,775.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57,926.73元。 25.2015年10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双星新材”(00258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双星新材”1,568,980股,买入金额16,016,329.20元,荐股后卖出1,568,980股,卖出金额17,540,675.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406,134.31元。 26.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华孚色纺”(0020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华孚色纺”3,147,200股,买入金额30,665,744.10元,荐股后卖出2,042,500股,卖出金额21,468,963.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999,627.57元。 27.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宁波华翔”(00204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宁波华翔”607,668股,买入金额9,371,976.19元,荐股后卖出607,668股,卖出金额10,266,985.2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25,825.19元。 28.2015年10月21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闰土股份”(00244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闰土股份”1,319,917股,买入金额24,403,986.59元,荐股后卖出1,092,717股,卖出金额20,938,838.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83,475.49元。 29.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长青股份”(00239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长青股份”2,133,729股,买入金额33,267,400.79元,荐股后卖出1,082,608股,卖出金额17,939,299.8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04,260.64元。 30.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鸿路钢构”(0025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鸿路钢构”691,083股,买入金额11,609,868.74元,荐股后卖出580,311股,卖出金额10,585,46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743,344.09元。 31.2015年10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业银行”(60116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业银行”1,141,300股,买入金额17,260,869.00元,荐股后卖出1,081,300股,卖出金额16,413,29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52,744.18元。 32.2015年11月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嘉寓股份”(3001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嘉寓股份”1,735,450股,买入金额17,112,591.61元,荐股后卖出1,735,450股,卖出金额18,889,274.5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49,788.02元。 33.2015年11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出版传媒”(60199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出版传媒”3,226,089股,买入金额38,828,132.29元,荐股后卖出2,438,224股,卖出金额31,610,572.3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57,532.80元。 34.2015年11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六国化工”(6004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六国化工”2,840,001股,买入金额25,666,884.61元,荐股后卖出2,840,001股,卖出金额27,835,111.8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79,886.13元。 35.2015年11月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新界泵业”(00253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新界泵业”1,310,936股,买入金额19,452,657.15元,荐股后卖出1,310,936股,卖出金额21,354,608.0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758,174.49元。 36.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福能股份”(60048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福能股份”1,191,824股,买入金额22,036,752.50元,荐股后卖出1,191,824股,卖出金额23,513,764.53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16,846.71元。 37.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山东药玻”(60052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山东药玻”884,400股,买入金额16,147,118.02元,荐股后卖出884,400股,卖出金额17,919,676.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52,438.04元。 38.2015年11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林洋电子”(60122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林洋电子”523,901股,买入金额19,963,306.70元,荐股后卖出449,401股,卖出金额18,208,824.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7,528.66元。 39.2015年11月2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风神股份”(60046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风神股份”223,173股,买入金额3,976,634.65元,荐股后卖出223,173股,卖出金额4,162,687.3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57,472.09元。 40.2015年11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川仪股份”(6031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川仪股份”630,502股,买入金额12,584,397.06元,荐股后卖出630,502股,卖出金额12,792,590.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9,269.99元。 41.2015年11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太阳电缆”(0023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太阳电缆”1,625,339股,买入金额19,779,948.79元,荐股后卖出1,228,300股,卖出金额15,136,679.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3,574.63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合同、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银行账户资料、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廖英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中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处86,209,547.68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4-08-18
标题关于对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者“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2014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前,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281.60万元;更正后,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13.71万元。该更正事项导致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了395.31万元,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康芝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第11.3.1条以及第11.3.4条的相关规定。 康芝药业董事长兼总裁洪江游、董事兼副总裁洪江涛、董事兼副总裁洪丽萍、财务总监刘会良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康芝药业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的相关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康芝药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洪江游、洪江涛、洪丽萍、刘会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康芝药业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7-02
标题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14]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康芝药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康芝药业提前确认销售收入,虚增2011年利润1,568,139.83元 (二) 康芝药业应计未计期间费用, 虚增2011年和2012年利润分别为2,384,964.00元和2,307,903.00元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康芝药业给予警告,并处35万元罚款; 二、对洪江游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三、对洪江涛、刘会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5万元罚款; 四、对洪丽萍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五、对李幽泉、洪志慧、陈惠贞、黄淑祥、王小宁、陈燕忠给予警告。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3-11-07
标题关于对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者“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公司2013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及2011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011年半年报告及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2011年半年度报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了953.85万元,与更正前相比下降了43.10%;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30.51万元,与更正前相比下降了36.99%。 康芝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的相关规定。 康芝药业董事长兼总裁洪江游、董事兼副总裁洪江涛、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幽泉、财务总监刘会良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康芝药业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和第16.4条的相关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康芝药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洪江游、洪江涛、李幽泉、刘会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康芝药业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3-07-18
标题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海南证监局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琼证调查通字[1301]号
批复原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决定对本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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