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9-30 |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条 |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4]12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尹美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09年5月1日至2023年11月6日,尹美波先后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营销人员、经纪人。2013年12月23日至2023年6月9日、2017年9月21日至2021年5月20日期间,尹美波通过所在营业部电脑、个人电脑及手机等设备分别使用“黎某某”“尹某某”证券账户持有、买卖“北元集团”“波导股份”等多只股票,截至2023年6月9日累计亏损636,928.44元,期末仍持有“永鼎股份”“荣盛石化”“迅游科技”3只股票。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9月6日、2021年5月10日至2023年4月24日、2020年6月17日至2021年3月30日期间,尹美波私下接受客户王某某、潘某某、林某某的委托,利用营业部电脑、个人电脑及手机等设备操作上述客户证券账户交易“华工科技”“东方财富”“飞龙股份”等多只股票,收取客户支付的报酬共计10.70万元。 |
| 批复内容 | 一、就违法持有、买卖股票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尹美波处以10万元罚款。二、就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对尹美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70万元,并处以11万元罚款。综上,我局决定对尹美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70万元,并处以21万元罚款。 |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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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3-31 |
| 标题 | 东方财富:关于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 |
| 文件批号 | 西藏证监局[2023]3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东方财富证券在2023年3月21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信息系统升级论证测试不充分、未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的问题。 |
| 批复内容 | 西藏证监局决定对东方财富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责令东方财富证券对此次事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妥善处置此次事件引发的投资者诉求。 |
| 处理人 | 西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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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11-13 |
| 标题 | 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其实先生于2021年11月11日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均价35.15元/股,成交金额35.15万元,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0.0001%,本次交易后,其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26,501,568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20.51%。本次交易行为未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 批复内容 |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切实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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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8 |
| 标题 | 同信久恒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受到当地消防部门行政处罚(沪浦(公)消行罚决字[2017]1130号)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沪浦(公)消行罚决字[2017]1130号 |
| 批复原因 | 占用疏散通道 |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00元 |
| 处理人 | 当地消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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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8 |
| 标题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岳路证券营业部受到当地税务局行政处罚(夏思地税简罚[2017]64号)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夏思地税简罚[2017]64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 批复内容 | 罚款750.00元 |
| 处理人 | 当地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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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8 |
| 标题 | 东方财富证券郑州未来路证券营业部收到当地税务局处罚(金水税简罚[2019]180605号、金水税简罚[2019]180603号)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金水税简罚[2019]180605号、金水税简罚[2019]180603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0元,310.00元 |
| 处理人 | 当地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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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8 |
| 标题 | 东方财富证券扬州京华城路证券营业部收到当地税务局处罚(扬邗税一简罚[2019]217350号)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扬邗税一简罚[2019]217350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元 |
| 处理人 | 当地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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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11-18 |
| 标题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收到沪证监决[2018]153号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18]153号 |
| 批复原因 | 天天基金在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问题:(1)公募基金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基金的历史业绩;(2)以投资者教育活动名义向购买特定基金的投资者奖励货币基金份额。鉴于此,上海证监局要求天天基金落实整改,进一步梳理相关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合规守法意识,并在2019年1月15日前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
| 批复内容 | 天天基金进行了整改并于2019年1月11日出具了《关于就贵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规范事项的整改报告》(基金核字(2019)第001号),将相关事项的整改进度及整改结果向上海证监局进行了报告。 |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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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09 |
| 标题 | 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东方财富证券东营东三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地税稽罚[2017]48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文件批号 | 东地税稽罚[2017]48号 |
| 批复原因 | 该营业部应扣未扣的2015年度个人所得税6,115元、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6,372.77元 |
| 批复内容 | 罚款金额为6,243.89元。 |
| 处理人 | 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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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6-12 |
| 标题 | 关于对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街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云南证监局[2017]15号 |
| 批复原因 | 1.东方财富证券的昆明南屏街营业部存在聘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证券经纪人的情况。鉴于此,云南证监局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该营业部投资顾问服务方式不规范。鉴于此,云南证监局要求营业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经纪人管理工作,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 批复内容 | 东方财富证券进行了整改并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了《关于<关于对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街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整改报告》。 |
| 处理人 | 云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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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4-21 |
| 标题 | 拉萨市国家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对东方财富证券拉萨察古大道第二证券营业部(现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国税柳罚[2017]44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文件批号 | 拉国税柳罚[2017]44号 |
| 批复原因 | 该营业部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元。 |
| 处理人 | 拉萨市国家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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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1-10 |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西藏东方财富证券陶然亭路营业部) |
| 相关法规 |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 |
| 文件批号 |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76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营业部于2016年11月已迁址并营业,但未在新营业场所开业前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12条的规定,反映出你营业部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 |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责令你营业部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每六个月对营业部相关报告及备案事项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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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告 公告日期:2016-12-13 |
| 标题 |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做出处罚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东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未在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
| 批复内容 | 处以责令改正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
| 处理人 |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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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0-12 |
| 标题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方财富证券温州车站大道证券营业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字[2016]第117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 文件批号 | 温市监处字[2016]第117号 |
| 批复原因 | 该营业部发布的理财广告中无风险提示 |
| 批复内容 | 对该营业部发布的理财广告中无风险提示的行为作出处罚:一、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2,000元;对该营业部在其微信公众号功能介绍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行为作如下处罚: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处以罚款50,000元。 |
| 处理人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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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20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对东方财富证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经开区国税简罚[2016]82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文件批号 | 经开区国税简罚[2016]82号 |
| 批复原因 | 营业部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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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20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对东方财富证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经开区国税简罚[2016]84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文件批号 | 经开区国税简罚[2016]84号 |
| 批复原因 | 营业部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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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19 |
| 标题 | 拉萨市国家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对东方财富证券拉萨察古大道第二证券营业部(现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拉国税柳简罚[2016]124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文件批号 | 拉国税柳简罚[2016]124号 |
| 批复原因 | 该营业部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 批复内容 | 罚款50元。 |
| 处理人 | 拉萨市国家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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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1-19 |
| 标题 |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对东方财富证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藏国税直简罚[2016]3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 文件批号 | 藏国税直简罚[2016]3号 |
| 批复原因 | 东方财富证券丢失一张废/退票 |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 处理人 |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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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1-09 |
| 标题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14]1号、沪证监决[2014]2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在销售部分基金产品过程中,在官方网站及相关互联网资料中存在“活动年化总收益10%”、“欲购从速”、“100%有保证”等不当用语,且未充分揭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风险。 |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天天基金限期整改。
同时,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决[2014]2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天天基金总经理陶涛限期落实整改工作并书面报告。
天天基金将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与报告。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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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1-11 |
| 标题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公司字[2010]299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虽已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但尚未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有效性有待增强。 |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以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通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切实提高公司质量,塑造业绩优良、诚信运作上市公司,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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