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10 |
标题 | 贵州证监局对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贵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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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7-15 |
标题 | 川恒股份: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文件批号 | (什)应急罚[2019]I-01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4月22日,在对生态科技开展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生态科技“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中,未明确作业票有效期和签审流程,未附上特殊作业票证示样”、“危险化学品罐区巡检通道不畅”和“磷酸罐区旁洗车水收集池、蓄水池两处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隐患,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整改复查意见书等。 |
批复内容 | 决定给予生态科技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什邡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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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7-10 |
标题 | 福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福泉磷矿作出了(福)安监管罚[2016]KS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福)安监管罚[2016]KS01-1号 |
批复原因 | 因福泉磷矿未按要求执行其和小坝磷矿段一、二、三号井工程施工劳务承包方的限期整改方案 |
批复内容 | 对福泉磷矿给予5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福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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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7-10 |
标题 | 福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福)安监管罚[2017]事故第(32)号、第(33)号、第(34)号、第(35)号、第(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福)安监管罚[2017]事故第(32)号、第(33)号、第(34)号、第(35)号、第(36)号 |
批复原因 | 福泉磷矿于2017年1月18日将小坝磷矿三号井采掘劳务承包给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福泉分公司承建,2017年5月3日在井下作业时发生巷道冒顶事故。 |
批复内容 | 福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除了处罚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福泉分公司外,还于2017年7月10日分别对当时福泉磷矿的法定代表人陈建丰、安全生产部长龚元源、安全生产副部长唐晓峰、生产部长李发信、采区负责人韦国贤作出了(福)安监管罚[2017]事故第(32)号、第(33)号、第(34)号、第(35)号、第(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个人予以1万或5000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福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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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25 |
标题 |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对福泉磷矿作出了福环罚字[201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福环罚字[2016]3号 |
批复原因 | (1)福泉磷矿各矿井堆场均未进行雨污分流,堆场淋溶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2)包括小坝磷矿矿井排口在内的5处矿井排口废水排放超标。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处理人 |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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