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

- 002849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09
标题威星智能:关于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1]132号
批复原因范慧群: 经查,你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1年11月1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减持完成后,你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低至4.78%。你在持股比例下降至5%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卖出公司股份。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9
标题关于对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范慧群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8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1
标题威星智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1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06
标题威星智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24号
批复原因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8年6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24号)。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经公司认真仔细核查,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书面回复,现作出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