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24 |
标题 | 关于对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张建松和珠海隆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5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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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18 |
标题 | 关于对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4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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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7-16 |
标题 | 关于对江淦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94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0]94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3月20日前,你与柯建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索菲亚12000万股,占索菲亚总股本的56.07%。因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17日期间,你与柯建生合计持有索菲亚股份的比例减少5.28%;2013年3月至2017年12月18日期间,你与柯建生合计持有索菲亚股份的比例减少15.27%。你在与柯建生合计持有索菲亚股份的比例变动达到5%和15%时,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报告期限内也未停止卖出索菲亚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三条等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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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7-16 |
标题 | 关于对柯建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95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0]95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3月20日前,你与江淦钧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索菲亚12000万股,占索菲亚总股本的56.07%。因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2013年3月至2015年8月15日期间,你与江淦钧合计持有索菲亚股份的比例减少10.59%。你在与江淦钧合计持有索菲亚股份的比例变动达到10%时,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报告期限内也未停止卖出索菲亚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三条等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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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7-09 |
标题 |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广东监管局[2012]42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三会”运作需进一步规范
二、公司管理与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公司关联交易超出年初预计金额未及时进行审议。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已经公司2013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整改方案》,公司进行了整改并形成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2013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至此,公司就广东监管局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待改进问题的整改工作暂告一段落。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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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1-29 |
标题 |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方案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广东监管局[2012]42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三会”运作需进一步规范。
二、公司管理与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公司关联交易超出年初预计金额未及时进行审议。 |
批复内容 | 此次广东证监局对本公司进行的现场检查,对公司提升治理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公司将切实按照方案认真整改,进一步深化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推进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从而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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