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传媒

- 002343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09
标题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西证监局[2024]2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2022年年报未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准确披露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数据。二、公司2022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606.59万元,系分别持有灵河影视制作(上海)有限公司20%股权、成都泛娱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0%股权。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但公司未在2022年末评估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三、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披露存在瑕疵。其中,涉及交易性金融资产100.31万元、债权投资711.80万元、合同负债2,725.46万元存在报表项目列示不准确的情况,其他应收款、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应付款报表附注明细披露不准确。四、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一人担任总监票人,由股东代表一人担任大会计票人,律师见证。上述参与监票、计票的人员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慈文传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1-09
标题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21
标题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7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7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10
标题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01号
批复原因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11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会计师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3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15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68号
批复原因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慈文传媒”)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6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现将公司对问询函提出问题的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2-16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69号
批复原因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慈文传媒”)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核查及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19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9号
批复原因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慈文传媒”)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现将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的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1-26
标题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丁违规减持股份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21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丁违规减持股份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11-17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王丁违规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王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3,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70%。2018年11月15日,王丁先生以平均13.23元/股的价格通过集合竞价方式违规减持公司股份405,42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1.12%,占公司总股本的0.0854%。本次减持后,王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7,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6%。
批复内容1、公司获知上述信息后,立即与王丁先生核实,其因工作繁忙,近日由于家庭资金需求而减持股份,疏忽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实施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导致本次减持违反了《减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王丁先生认识到本次减持属违规行为后,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恳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谅解!王丁先生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勤勉履行自身义务,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减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经公司核查,王丁先生股票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王丁先生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同时将再次提醒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2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19号
批复原因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慈文传媒”)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现将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的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13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60号
批复原因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慈文传媒”)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60号,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现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3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41号
批复原因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慈文传媒”)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现将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回复内容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1-12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号
批复原因2017年1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号),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变动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公司按照关注函的要求,积极落实离任董事及高管的工作交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12-22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203号
批复原因2016年12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合同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203号),指出了公司合同相关信息披露滞后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组织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了《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落实改进后续工作管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12-19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16]36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就其投资摄制的电视剧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签订了《电视剧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合同总金额为2.58亿元,占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总收入的30.14%,但是你公司未披露该重大经营合同。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作出如下整改: 一、立即披露公司签订的上述重大经营合同。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此外,你公司应及时披露本决定书,并于完成整改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12-12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16]136号
批复原因2016年12月12日,浙江证监局向公司下发了《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2016】13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指出了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财务方面、公司治理方面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关注函》中指出的问题,按照《关注函》的要求,在信息披露管理流程、财务制度管理、公司治理、内幕信息登记人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落实了整改,并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1-06
标题禾欣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20号
批复原因近日,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9-02
标题慈文传媒: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15号
批复原因2015年9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15号),就公司停牌事项进行了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报送了《关于对深交所中小板关注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7-20
标题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章程》《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监管培训试行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三会运作方面 (二)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方面 (三)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批复内容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工作,为此,公司将继续加强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切实贯彻好本次活动中建立的长效机制,更好的推动公司的发展。 2、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基础之上,继续探索与强化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运作的作用,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 3、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切实提升广大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 通过此次公司治理自查活动和监管部门的帮助和指导,公司找到了自身的不足,明确了整改的方向,进一步增强了对完善公司治理重要性的认识。今后,公司将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部门依法规范经营的意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努力建立科学的“三会”协调运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司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环境下规范运作,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社会、回报股东。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