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9-27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1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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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03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7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23年7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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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0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0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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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31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9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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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29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7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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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11-25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1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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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08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1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9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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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02 |
标题 | *ST御银: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1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1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2年9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较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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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21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54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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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1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4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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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9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83号 |
批复原因 | 若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则将触及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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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11 |
标题 | 御银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7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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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23 |
标题 | 御银股份:关于对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23号 |
批复原因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23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深交所问询函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现就深交所的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说明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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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05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留胜)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徐留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徐留胜控制并使用本人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连续交易、大额封涨停等手法操纵“天瑞仪器”等33只股票
二、徐留胜控制并使用本人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连续交易、拉抬股价等手法操纵“四维图新”等4只股票 |
批复内容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徐留胜违法所得37,017,025.78元,并处以74,034,051.56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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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4 |
标题 | 御银股份: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53号 |
批复原因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53号)(下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深交所问询函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现就深交所的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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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9-13 |
标题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12]31号 |
批复原因 | 一、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公司三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
(一)是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落实不到位。
(二)公司财务管理不完善。
三、关于会计工作方面的问题:公司对融资租赁项目的内含利率计算不严谨。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对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本着严肃认真、规范高效、及时整改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告知书》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分析,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措施的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形成了整改方案。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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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5 |
标题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未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职权有待加强;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记录参会人员的发言要点,也未对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书面记录;
三、公司章程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的要求制定制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制度,未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亟待进一步完善;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以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小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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