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10 |
标题 | 广西立劲受到靖西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靖)应急罚[2023]工贸0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靖)应急罚[2023]工贸04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7月,广西立劲锰酸锂车间在进行5#窑炉倒钵卸料平台故障消除作业时发生一人死亡的机械伤害事故。 |
批复内容 | 决定给予广西立劲人民币伍拾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靖西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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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4-15 |
标题 | 湘潭电化:关于公司董事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张浩舟:经查,你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或“公司”)董事,你配偶王娟于2022年2月16日买入公司股票8,200股,成交金额93,070元,又于2022年2月24日卖出公司股票8,200股,成交金额108,814元。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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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2-26 |
标题 | 湘潭电化: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浩舟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张浩舟先生的配偶王娟女士于2022年2月16日、2022年2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上述规定,王娟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公司。
2、经张浩舟先生确认,其事先并不知晓王娟女士本次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交易前后亦未告知王娟女士有关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王娟女士也未就买卖公司股票事项征询张浩舟先生意见,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系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张浩舟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其本人及其配偶王娟女士已深刻意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张浩舟先生和王娟女士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同时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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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27 |
标题 | 靖西电化受到百色市应急管理局处罚((百)安监管罚[2018]5030号) |
相关法规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文件批号 | (百)安监管罚[2018]5030号 |
批复原因 | 靖西电化尾渣库尾渣排放超过尾渣库设计最终标高,且未主动实施闭库 |
批复内容 | 对靖西电化处以3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百色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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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2 |
标题 | 湘潭电化: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近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落实,现就所涉问题进行回复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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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13 |
标题 | 靖西市国土资源局对靖西电化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靖国土资罚字[2017]6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靖国土资罚字[2017]65号 |
批复原因 | 靖西电化违法占用靖西市岳圩镇四明村布透屯集体土地兴建尾渣库 |
批复内容 | 责令靖西电化退还违法占用岳圩镇四明村布透屯集体土地70亩(46,666.90平方米),并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罚款合计233,335.00元。 |
处理人 | 靖西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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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5 |
标题 | 湘潭电化: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近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落实,现就所涉问题进行回复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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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11 |
标题 | 靖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靖西电化锅炉烧坏事故的行政处罚((靖)质监罚字[2016]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靖)质监罚字[2016]4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8月,靖西电化在锅炉安全设施未全面修复,事故隐患未消除情况下,将25吨链条蒸汽锅投入运行。 |
批复内容 | 对靖西电化处以3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靖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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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27 |
标题 | 百色市环境保护局对靖西电化的行政处罚(百环罚字[2017]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百环罚字[2017]1号 |
批复原因 | 靖西电化逃避监管超标排放锅炉烟气。 |
批复内容 | 对靖西电化处以45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百色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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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11-24 |
标题 | 湘潭电化:发生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11·24”冒顶片帮事故 |
相关法规 | 《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11月24日,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驻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红旗矿区项目部在该矿区-350米水平东6#垱头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 |
批复内容 | 责成湘潭电化向湘潭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
处理人 | 湘潭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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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20 |
标题 | 靖西市环境保护局对靖西电化的行政处罚(靖环罚[2017]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靖环罚[2017]1号 |
批复原因 | 靖西电化年产6000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未批先建。 |
批复内容 | 对靖西电化处以294,689元罚款。 |
处理人 | 靖西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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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10-25 |
标题 | 湘潭电化:发生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10·25”冒顶事故 |
相关法规 | 《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5年10月25日,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驻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红旗矿区项目部在该矿区-320米西1#垱头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 |
批复内容 | 向湘潭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
处理人 | 湘潭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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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0-20 |
标题 |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对湘潭电化的行政处罚(潭环罚决字[2015]02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潭环罚决字[2015]0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保卫部工作人员拒绝环保督察组执法人员进入公司进行环境监察。 |
批复内容 | 对公司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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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7-16 |
标题 | 湘潭电化:发生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7·16”中毒和窒息事故 |
相关法规 | 《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5年7月16日,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驻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锰矿红旗工区项目部在搜救1名失踪矿工时,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
批复内容 | 向湘潭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
处理人 | 湘潭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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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30 |
标题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29号 |
批复原因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29号)。内容如下:
1、请公司自查201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电解二氧化锰生产量、销售量与库存量之间的数量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2、公司本期其他应收款中发生借款1,150万元,其中对湘潭县云峰锰业有限公司借款574.86万元,请公司说明是否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本期收到价格调节基金3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占2013年净利润的52.65%,请公司说明是否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较2013年同期下降147.68%,请公司说明具体原因。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示的各项询问逐一进行了核实和分析,并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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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08 |
标题 | 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103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4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103号)。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发行人于2014年8月11日按持股比例82.98%为其提供担保,但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4年12月11日和2014年12月29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了该事项,违反了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发行人在对控股子公司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合同的审议程序、信息披露时点上出现了滞后情况。发行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对子公司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相关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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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10-17 |
标题 | 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湘潭电化“10·17”高处坠落事故的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潭)安监管罚[2015]5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10月17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品分厂在对待拆的搬迁设备进行粉尘(二氧化锰)清理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工人许万良站在伸缩梯上(约4米高处)清扫该设备最后一段风管时,伸缩梯突然下滑两格,许万良摔落至地面受重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1.6万元。 |
批复内容 | 湘潭电化被给予行政罚款14.8万元,7人被追责问责。 |
处理人 | 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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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 公告日期:2014-09-13 |
标题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4年9月12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参与本次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本次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对上市公司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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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6-07 |
标题 | 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95号、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114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6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95号)。2014年8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114号)。
发行人于2013年4月13日披露了《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亏损1,100万元–1,300万元,未在2013年3月31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2条的规定。
2014年4月29日,发行人披露《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201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400万元–2,900万元。2014年8月19日,发行人披露《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亏损3,100万元–3,500万元,未在2014年7月15日前及时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6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公司在业绩预测信息披露时点上出现2次违规情况,发行人管理层对相关业务和管理部门、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今后必须确保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和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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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9-20 |
标题 | 湘潭电化: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35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9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35号)。
湖南湘进电化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65%的股权,香港先进化工有限公司持有35%的股权。2011年发行人和香港先进分别按持股比例从湘进电化借入流动资金650万元和350万元。湘进电化于2011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但发行人董事会未单独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第3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发行人已于2014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湘进电化分别向本公司和香港先进提供650万元和35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二年,其中湘进电化向香港先进提供的350万元借款属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发行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进行了全面的学习,今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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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6-13 |
标题 | 湘潭电化: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1]第73号 |
批复原因 | 2011年6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1]第73号)。
发行人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1年5月19日到位,2011年5月31日公司在完成资产交割手续后即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向电化集团支付了1.5亿元收购款。但是,发行人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资产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第三条规定,价款的支付时点为自目标资产实际交付给公司且已办理完毕全部产权变更登记后的五个工作日。发行人在没有办理完毕全部产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将价款支付给电化集团与上述协议不符,违反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3.1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交易所的建议,电化集团已与2011年6月2日将1.5亿元资金全额退还到发行人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发行人于2011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资产交割协议>的议案》,并经发行人2011年6月24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价款的支付时点调整为自交割协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向电化集团支付除200万元预留尾款之外的目标资产价款余额,待目标资产相关权证变更完成后再支付200万元尾款。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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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4 |
标题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湘证监公司字[2007]54号 |
批复原因 | (一)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上市公司运作的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存在的问题
(四)三会运作存在的问题
(五)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公司章程》存在的几个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公司治理活动,较好地帮助了公司及时发现和解决公司治理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公司将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尽快使上述问题得以解决,公司将通过此次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决策和其他内部工作程序,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程度,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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